6. 硬件建设控制程序
6.1 目的
本规范适用于崇仁路小学大金额电教设备投入的过程监控。
本规范对硬件设备设施购置过程的主要环节进行了识别,目的是规范操作过程,增加资金投入的透明度,确保设备的质量。
6.2 适用范围
6.3 各部门的职责
6.3.1 学校电教处负责器材采购的申报、论证、验收等工作。
6.3.2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的需要,按规定进行论证(招标)、审批。
6.3.3 硚口区教育局审核购置计划。
6.3.4 政府采购办按学校要求招标采购。
6.4 程序
硬件建设控制程序如下:
6.5 内容与要求
6.5.1 申报
(1) 根据学校教育整体发展规范和每年的工作重点,提前做好大型设备购置计划;依照每学期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和设备更新换代的需要,由电教处内部做好常规器材、配件、耗材购置计划。
(2) 在广泛收集意见的基础上,由电教组长填写设备购置清单。
(3) 通过价格调研,网上查询采购设备的品牌、型号和单价,进行资金的总预算。
6.5.2 论证
(1)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由电教处制订设备购置的备选方案。
(2) 由校长或分管领导牵头召集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召开设备采购论证会,充分听取专业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意见和建议。
(3) 对于专业性强的大型工程,还要聘请相关的专家参与研究,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形成集体意向。
6.5.3 审批
(1) 金额较大的设备购置计划须提交学校行政会议讨论。
(2) 由校长和学校领导班子合议形成决议。
(3) 由负责采购的电教人员整理最终决议,制作购置清单,并报请校长审核签字。
6.5.4 采购
(1) 设备采购金额在5 000元及以内的,由学校根据规定的程序要求自行采购。
(2) 设备采购金额超过5 000元的,须填写政府采购单,并到硚口区教育局计财科申请备案。
(3) 将批示清单送政府采购中心,列入采购计划备案后,送硚口区采购办公室进行政府招标采购。
(4) 中标公司带标书到学校洽谈购货协议,依据协议送货、付款。
6.5.5 验收
(1) 对于大型工程或高价设备,必须由学校领导及相关的专家、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进行现场验收。
(2) 对于一般设备,由电教采购人员、总务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验收。
(3) 对验收入库或即将投入使用的设备要登记入账。
6.6 相关文件
见总务部门市、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相关文件。
6.7 记录表格
设备器材请购单,设备采购论证纪要,设备器材入库验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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