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情本身”的意向性
外在的现实并非直接与人发生联系,而是以人类的意识为中介的。人类只有经过意识才能感知世界。(10)意识总是具有“意向性”,即意识总是某些事物的意识,总是朝向世界,而不是背离世界。意识就是看。只不过这个看不是肉眼看,而是整个身心或者就是心眼在看,用内心的眼睛去看。这种看不是感性直观,而是理性直观(本质直观)。行动者用“心眼”直接看到的就是“事情本身”,就是显现出来的现象(意向对象),就是直接在行动者理性直观中呈现出来的东西。它不是外在的客观事物,因为外在的客观事物是行动者假定的客观对象。(11)“事情本身”也不是柏拉图所谓的“理型”和康德所谓的“物自体”。“理型”和“物自体”都是一种客观的抽象存在,它们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对它们的把握是通过理性思辨的方式进行的。而“事情本身”则是一种具象存在,它不能离开人的意识而单独存在,对“事情本身”的把握则是通过理性直观进行的。现在的问题是“看的主体是谁”。不是张三也不是李四,而是人类。人类虽然不是张三,也不是李四,但张三和李四却都是人类。换句话说,人类是一个先验主体,而张三和李四都是经验主体。先验主体不能单独存在而只能存在于每一具体的经验主体之中。经验主体之间则因为共有先验主体而具有一种主体间性。所以,作为先验主体的人类,所直观到的“事情本身”也具有了主体间性。这就意味着每一经验主体都可以用自己的“心眼”看到“事情本身”。接下来的问题是人类这个先验主体是怎么来的?胡塞尔认为这是现象学的纯粹剩余。我们认为人类这个先验主体是经验主体共同生活、相互交流的结果。这构成了“事情本身”的主体间性:每一经验主体都可以通过意识把握“事情本身”,但更多时候是经验主体之间进行相互交流的结果。
任何事情都存在于时间之中,并在自我发展的过程中显现自我。没有时间,也就什么都没有。对“事情本身”的探讨,不能离开对其时间性的反思。事情总有三种存在状态:过去、现在与未来。所有的事情都是从过去经由现在而走向未来。这是不可逆转的客观时间结构:事情不可能从未来走向现在而延伸到过去。对于意识行为来说,事情的时间结构却是可逆的:事情在人的意识中可以先显现自己的未来,再显现自己的现在,最后显现自己的过去。这显示了客观时间与意识流的内在时间之间的巨大区别。课程面临的问题不仅是把握存在于客观时间之中的事情,更重要的是把握存在于意识流中的内在时间里的事情。在内在时间里,事情的显现仍然可以分为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未来。从意识的角度看,“事情本身”是连续而统一的:意识不仅指向了事情的现在(原初印象,primal impression),而且还滞留(retention)了事情的过去,并且还前摄(protention)了事情的未来。不仅如此,意识还将滞留在事情上的过去、前摄的未来和事情的现在联结成一个原初的自我同一。这就意味着意识的每一现实阶段都包含事情的原初印象、滞留和前摄的时间结构。对过去和未来的意识行为既包括被动的潜意识行为也包括主动的意识行为。其中,滞留就是被动的潜意识行为,而回忆则是主动的意识行为;前摄就是被动的意识行为,而预期则是主动的意识行为。所以,对“事情本身”的把握不仅要利用我的主动意识,更要利用我们的潜意识。现在,我们转而讨论事情的过去、现在与未来的重要性。首先,过去的重要性。过去,尤其是滞留于现在之中的过去对事情本身具有决定性意义:现在被浸没在过去之中,存在于现在的就是曾经存在于过去的。在这个意义上,过去就是严格意义上的现在。不但如此,那个既新鲜又具有现实影响力的过去通过现在不断地作用于未来。在这个意义上,未来维系于不断积累的一直发挥作用的过去。所以,事情首先属于过去,是过去决定着事情,事情不可能从过去中逃离,就像我们不可能钻出自己的皮肤一样。其次,未来的重要性。未来并不仅仅是过去和现在的延续,而是规定着过去和现在。事情总是按照未来发展的可能性而不断地筹划自身。在这种意义上,未来对于现在和过去来讲具有相对的优先性,即事情总是通过筹划自己的未来才获得其过去和现在的。这一点对于人类尤为真实,人类总是为实现自己筹划的未来而把握现在的。最后,现在的重要性。现在并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过去和未来都归属于现在:没有现在,过去和未来都是虚无。过去对事情的影响是只有通过事情在世的活动才能得以显现,事情的未来只有通过事情在世的活动才能得以实现。所以,对“事情本身”的意识首先是对事情现在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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