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验:“面向事情本身”的实践论方法
学生虽然可以通过现象学还原和理解课程语言文本的方式回到“事情本身”,但二者却不是回到“事情本身”的本体性方法,二者依附于体验行为。作为回到“事情本身”的本体性方法,体验行为是一种“行知一体化”的实践过程。
第一,体验首先是身体行为事件。体验首先包括发生在肉身上的感觉,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肉身借助眼、手、口、耳等感官所获得的感官知觉,如视觉、触觉、味觉、嗅觉、听觉等;另一方面是指无需借助感官而能直接获得的身体知觉,如畏惧、疼痛、饥饿、干渴、压抑、惊吓、疲倦、快感、愿望、焦虑等。(35)这种由人的身体构造与外部世界交互作用而形成的基本感觉运动体系构成了体验的基本元素。我们的范畴、概念、推理和心智不是外部现实客观地、镜像地反映,而是由我们的身体经验形成的,特别是由我们感觉运动系统形成的,后者为日常的思维活动提供了认知基础。身体与外界事物的各种联系反复作用于我们的身体,在心理形成丰富的意象,并被大脑抽象出各种图式。这些图式构成我们再次应对外部世界的工具。(36)体验虽然包括感觉运动体系,但感觉运动体系只是体验的一个环节。体验在其本质上是一种连续的行为事件,感觉运动体系只是行为事件的一环,“感觉经常是在特定行为所组成的更大的背景中,在特定条件下,为着一定目的而产生的”(37)。作为一种行为事件,体验意味着个体生命与环境之间连续的交互作用,相应地包括两方面因素:主动因素和被动因素。在主动方面,体验就是指主动尝试(trying),即解决问题的各种试验;在被动方面,体验是指承受结果(undergoing)。当我们经验到某物时,我们是在作用于它,我们是在利用它,随后我们要承受或经历其结果。(38)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它们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构不成体验。只有当我们将主动尝试和所发生的结果之间建立起内在的联系,才构成真正的体验过程。而在二者之间建立内在的联系需要思维的参与。这就意味着体验不仅仅是身体行为,还内含着思维在内的心理运作。
第二,体验内含着心理过程。体验常常表现为为一定目的而展开行动的过程,它具有明显的探究性质。探究就是在不确定的情境中分析真正的问题所在,在此基础上提出假设并展开实验性操作以解决问题的过程。在探究过程中,假设通过实验行为来检验,失败的假设被修改或抛弃,成功的假设则被证实了,但并未作为永恒的真理,而是作为工具被用来引导下一步的探究,并在未来的探究中接受进一步的检验。(39)在这种探究过程中,行动者的思维还监控着探究过程和周围的环境。不仅如此,在探究过程中,探究者还对自己的探究活动保持一种“理论性理解”,以便在被问及探究行动的理由时能做出合理的解释。在探究过程中,情感总是在场,它拥有着我们,支配着我们,从我们中穿过,并带着我们一起前行。情感给世界增添了色彩,各种与之同时发生的事态总是被嵌入到情感的世界中。情感可以推动探究的深入进行:“情感似乎成了一种器官——它可以体认我们自己的个体性,体认他人,并且通过向自然的移情,甚至体认某些连认知都无法企及的自然属性。”(40)在探究过程中,意志常常伴随其左右:行动者常常会体验到一种力图实现某种状态的意图,这种意图常常和克服困难相联系,并在行动中常常表现出行动的自主性、坚定性、果断性和自制性。这种体验就是意志体验。这种生命意志使得探究活动能够使个体行动者克服来自环境和自身的各种阻碍,并创造有利条件并控制不利因素以使探究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主要结论与启示】
1.课程面向“事情本身”的根本目的不仅是为了批判主观主义课程观和客观主义课程观,更是为了提升学生的实践智慧。主观主义课程观的不足之处主要在于夸大了学习者的能动性,忘记了“事情本身”是自主建构知识的内在尺度,陷入了不可通约的相对主义,陷入了主观的“为我论”;客观主义课程观的不足之处主要在于剥夺了学习者对建构知识的合法性,忘记了“事情本身”的历史性,忽视了人类认识这个世界时的易错性。批判不是目的,重要在于建设,在于让课程能够更好地提升学生的实践智慧:让学生掌握“事情本身”显现的方式,让学生能够在人类社会中合乎理性地去生活,让学生认识世界时能够“以道观之”。
2.课程所面向的“事情本身”具有明显的意向性、语言性和实践性特征:“事情本身”的意识性表明“事情本身”虽然是客观存在,但是只有通过先验主体的纯粹的理性直观——意识——才能向人显现出来;“事情本身”的语言性表明作为客观存在的“事情本身”主要是通过其摹本——语言——这一中介而向人类显现出来;“事情本身”的实践性表明实践才是“事情本身”的本体性特征:“事情本身”归根到底是在实践中生成、在实践中显现的。
3.课程要面向“事情本身”,就要找到面向“事情本身”的方法,能使“事情本身”显现的方法就是课程面向“事情本身”的方法。使“事情本身”显现的方法主要包括现象学方法、诠释学方法和实践论方法。现象学主张以意识为媒介通过“现象学还原”回到“事情本身”;诠释学则主张以语言为媒介通过“理解课程文本”回到“事情本身”;实践哲学则强调实践方法的本体性,主张以体验行为为中心通过主体与世界的交互作用回到“事情本身”。
【注释】
(1)王治河:《后现代哲学思潮研究》(增补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20页。
(2)王治河:《后现代哲学思潮研究》(增补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79页。
(3)王策三:《认真对待“轻视知识”的教育思潮——再评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提法的讨论》,《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4年第3期。
(4)李子建:《建构主义:理论的反思》,《全球教育展望》2007年第4期。
(5)[美]威廉F.派纳、威廉M.雷诺兹等:《理解课程》(上),张华等译,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页。
(6)[德]汉斯-格奥尔格·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诠释学2),洪汉鼎译,商务出版社2007年版,第394页。
(7)许长福:《走向实践智慧——探寻实践哲学的新进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117页。
(8)邓晓芒:《哲学史方法论十四讲》,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9页。
(9)邓晓芒:《哲学史方法论十四讲》,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6页。
(10)[美]乔纳森·特纳:《社会学理论的结构》(下),邱泽奇译,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14页。
(11)邓晓芒:《哲学史方法论十四讲》,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06-232页。
(12)[德]汉斯-格奥尔格·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诠释学1),洪汉鼎译,商务出版社2007年版,第11页。
(13)洪汉鼎:《何谓现象学的“事情本身”(Sache selbst)(下)——胡塞尔、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理解之差异》,《学术月刊》2009年第7期。
(14)邓晓芒:《哲学史方法论十四讲》,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40页。
(15)[奥]阿尔弗雷德·许茨:《社会实在问题》,霍桂桓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47页。
(16)谭光鼎、王丽云:《教育社会学:人物与思想》,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95-110页。
(17)杨富斌:《怀特海过程哲学思想述评》,《国外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
(18)张晓瑜、赵鹤龄:《实体的放逐与过程的拯救——论怀特海对西方实体观的终结和超越》,《自然辩证法研究》2010年第11期。
(19)马克思:《188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丕坤译,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82页。
(20)邓晓芒:《哲学史方法论十四讲》,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46页。
(21)朱志勇:《“应然”的实践阐释——论马克思的实践应然观》,《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4年第5期。
(22)邓晓芒:《哲学史方法论十四讲》,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48页。
(23)洪汉鼎:《现象学十四讲》,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46页。
(24)邓晓芒:《哲学史方法论十四讲》,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23页。
(25)洪汉鼎:《现象学十四讲》,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77页。
(26)[美]威廉F.派纳:《自传、政治与性别》,陈雨亭、王红宇译,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1页。
(27)[美]威廉F.派纳:《自传、政治与性别》,陈雨亭、王红宇译,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0页。
(28)[美]威廉F.派纳、威廉M.雷诺兹、帕特里·克斯莱特里、彼得M.陶伯曼:《理解课程》(下),张华等译,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43页。
(29)[德]汉斯-格奥尔格·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诠释学1),洪汉鼎译,商务出版社2007年版,第486页。
(30)前有、前见与前把握就是海德格尔所说的前结构,伽达默尔把它们统称为前见,又被译成前理解、成见、偏见等。
(31)[美]诺曼·K.邓津、伊冯娜·S.林肯:《定性研究:方法论基础》,风笑天等译,重庆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06-229页;刘放桐:《新编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86-513页。
(32)彭启福:《“视域融合度”:伽达默尔的“视域融合论”批判》,《学术月刊》2007年第8期。
(33)洪汉鼎:《伽达默尔的前理解学说》(上),《河北学刊》2008年第1期。
(34)Hans-Georg Gadamer.Wahrheit und Methode,I,J.C.B.Mohr(PaulSiebeck),Tuebingen,1986.271.
(35)王寅:《体验哲学探源》,《外国语文》2010年第6期。
(36)Lakoff,George and Johnson,Mark.Philosophy in the Flesh—The Embodied Mind and Its Challenge to Western Thought[M].New York:Basic Books.1999.497.
(37)[美]罗伯特·B.塔利斯:《杜威》,彭国华译,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52页。
(38)[美]罗伯特·B.塔利斯:《杜威》,彭国华译,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52- 53页。
(39)[美]罗伯特·B.塔利斯:《杜威》,彭国华译,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71页。
(40)[德]狄尔泰:《精神科学中历史世界的建构》,安延明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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