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认知内容应该是“事物本身”而不是知识
安德森等人认为认知教育目标表述的最有效形式是“学生能够+动词名词”。(1)这里的名词是指学生所学习的认知内容,在安德森等人看来,即是指教材的实质内容——知识。(2)在安德森等人看来,构成学生认知内容的只能是知识而不能是别的,这一判断构成了布卢姆认知教育目标分类学(修订版)的一个前提性假设。安德森等人在没有论证这一假设的合理性的情况下,就依据这一假设下展开了对知识类型的详细论述,并试图通过这种详细论述而为学生的认知行为提供清晰、完备的内容领域。客观地说,安德森等人对知识类型的详尽研究和分类获得了巨大成功,亦得到了广泛认可。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前提性假设——将知识视为学生认知的真正对象——是正确的。相反,知识能否构成学生认知的真正对象仍然是一个值得论证的关键问题。因为如果这一前提假设不成立,那么安德森等人的知识类型研究无论多么成功,也不能为学生的认知活动提供适当的内容。
从现象学的角度看,各种教材所表征的知识只是“事物本身”的摹本,其根本使命在于使“事物本身”在师生面前如其所是地显现出来,从而使师生看到事物自身的本真面目:知识与知识所涉及的“事物本身”之间的关系在其本质上是一种摹本与原型关系,而摹本与原型之间的关系在其本质上是一种表现与被表现关系。在知识与“事物本身”的关系中,知识作为“事物本身”的表现物,其根本功能在于将知识所言及的“事物本身”再现出来,就像摹本的根本功能在于将摹本所涉及的“原型”再现出来一样。这就决定了学生认知的真正对象不是知识,而是知识这一摹本所要表现出来的原型——“事物本身”;这就决定了学生学习知识的真正目的不是掌握知识,而是通过知识回到知识所言及的“事物本身”,回到师生原本就生活于其中的“生活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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