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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土资源行业职业教育办学现状与问题研究

时间:2023-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在执行过程中,个别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对此精神存有误解,趁机“甩包袱”,借此推脱兴办职业教育的责任,停办了许多职业学校,使职业教育资源严重流失,职业教育蒙受了一定的损失。全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校数量和在校生规模,约一半是由行业和大中型国有企业举办的。政府的行业管理部门是政府从事行业经济管理的职能部门,代表国家进行行业管理。

江苏省国土资源行业职业教育办学现状与问题研究

黄华明1 王 丹2

(1.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2.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

一、引 言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1.选题背景

1998年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开始进行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国家有关生产和服务行业主管部门陆续把办学及其管理职能下放到省级政府,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陆续把所属中等职业学校(主要是中专和技校)及其管理职能转给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下放到市级政府,目的是加强省、市两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宏观统筹。但在执行过程中,个别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对此精神存有误解,趁机“甩包袱”,借此推脱兴办职业教育的责任,停办了许多职业学校,使职业教育资源严重流失,职业教育蒙受了一定的损失。

据《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01年)》的统计,2000年全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3 646所,比上年减少316所;招生132.59万人,减少30.78万人;在校生489.52万人,减少25.98万人;教职工48.81万人,比上年减少4.05万人;专任教师25.64万人,减少1.73万人。全国技工学校3 792所,比上年减少306所;招生50.38万人,减少1.17万人;在校生140.1万人,减少15.95万人;毕业生64.62万人,减少1.63万人;技工学校教职工23.96万人,减少3.02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4万人,减少1.03万人。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经费占职业教育总经费的比例,1996年为11.33%,2000年下降到5%。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校数量和在校生规模,约一半是由行业和大中型国有企业举办的。这些学校共培养了数以千万计的毕业生,造就了大批生产服务第一线的应用型技术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普遍提高了我国劳动者的素质,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行业举办职业教育的历史功绩,有目共睹。然而在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中,由于缺乏对发展职业教育的战略认识,导致职业教育资源短期内大量流失。这种情况如不加以制止,不仅会影响21世纪我国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大量中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的培养,而且还会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进一步加深社会对职业教育的鄙薄,削弱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使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更加艰难。

2.选题意义

本课题研究的目的在于以江苏省国土资源行业为例,从理论上探讨行业举办职业教育的特点、依据、现实意义,并结合我国工业化进程的特点,通过分析国土资源行业举办职业教育的现状,提出在由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资源配置方式由政府计划为主转变为市场为主和国有企业改制的经济环境条件下,行业举办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政府政策、法律支持等方面的相应对策,以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职业教育多元办学格局的理论和人力资源优化的途径与机制,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

1.行业

《辞海》对行业的解释为“职业的类别”;把客观事物按照一定的基本原则和分组标志进行分门别类,是人类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重要方法。“行业”是市场经济社会中用以体现社会分工类别的一个广泛通用的概念。“行业”就是人们为了研究和管理社会经济系统,并对独立经济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分类指导,而按照一定的原则和分组标志进行的分类。

从宏观经济角度看,行业是国民经济总体的组成部分,它是按生产的种类、提供服务的性质、经营项目以及服务对象等进行分门别类的。按照2002年3月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标准局批准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规定,我国行业共分20个门类,95个大类,395个中类,912个小类。

从微观角度看,行业是企业之上的更高层次的经济系统,是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之间的中间环节,是国家经济组织和经济结构的中间层次的反映。过去,我国长期实行部门管理,各级政府直接经营管理企业,在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过程中,国民经济要在管理体制上实现由部门管理向行业管理转变。行业中介组织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社会经济团体。它在同行业企业间为避免过度竞争、维护共同利益,进行行业内的自我协调、自我约束,代表行业向政府反映共同要求并协助政府实施和贯彻政府的方针政策,为推进产业的有序、协调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在目前经济转轨时期,我国行业管理组织形式的模式应是“双轨制”的组织体系。所谓“双轨制”是指我国行业管理的组织体系是由政府的行业管理部门和民间的行业(组织)协会两部分所组成。政府的行业管理部门是政府从事行业经济管理的职能部门,代表国家进行行业管理。其主要职能是制定政策,搞好规划,加强协调、监督和服务。行业协会是同行业企业自愿组成的促进行业经济发展的民间组织,它既不是政府的行政管理机构,也不是经济实体。它的主要职能是对本行业企业进行联络、指导、服务和咨询。行业协会代表企业讲话,向政府反映企业的要求和意见;对企业它又可以接受政府的委托,把政府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等传达给企业,引导企业自觉实现政府的意图,在政府和企业之间起桥梁和纽带的作用。行业协会是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力助手,在业务上要接受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但二者在组织上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它们各具独立性,根据各自的特点分别开展工作。

培养行业和企业所需的各种人才是行业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因为企业的发展,不仅需要精通各种业务的专门管理人才,而且还需要大量的技术人才和技能熟练的劳动者。因此,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为行业和企业培养各层次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以促进行业经济的迅速发展。

2.企业

按《辞海》(1980年版)的解释:企业是指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性活动的独立核算经济单位,如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商业企业等。按《现代汉语词典》(1983年版),是指从事生产、运输、贸易等经济活动的部门,如工厂、矿山、铁路、贸易公司等。

企业的存在和发展都有着明确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战略。在现代社会里,根据行业特点,我们可以把企业分为这样几个基本类型:工业企业、农业企业、运输企业、建筑安装企业、邮电企业、商业企业、旅游企业、金融企业、现代新兴企业。根据产权关系,企业有单厂企业、联合企业、企业集团以及跨国公司之分。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它的生产经营状况如何,从根本上决定了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状况。它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处于重要地位,起着支柱作用。社会主义国家的企业不仅仅是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同时它必须承担起某些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服务,成为社会稳定的基础。企业在市场经济中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和实现自身的价值,必须以满足其他市场主体的需求为前提,也就是说它必须能为社会提供一定的产品和服务。只有其社会价值实现了,其自身价值才能更好地实现。本文是在举办职业教育主体的意义上,将行业企业连在一起使用的。

3.职业教育与培训

多年来,国际上对职业教育的概念和内涵一直争论不休。传统的提法是职业教育(VE)或职业技术教育(VTE),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以来一直用技术职业教育(TVE),国际劳工组织的提法是职业教育与培训(VET),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开始使用技术和职业教育与培训(TVET)。从我国职业教育的实践角度来看,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广义而言,它泛指一切增进人们的职业知识和技能,培养人们的职业态度,使人们能顺利从事某种职业的教育活动;狭义而言,它是指通过学校对学生进行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活动,使学生获得一定的职业知识、技能和态度,以便为学生将来从事某种职业作准备。1999年4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韩国召开的第二届国际职业教育大会上,正式使用了技术和职业教育与培训(TVET)的概念。世界银行则以培养形式为分类标准,把技术和职业教育与培训分成九类:传统的学徒培训、常规的学徒培训、企业培训、专门机构培训、项目培训、中等职业学校、综合性学校、多样化中等学校、职业学校。不同的分类方法反映出职业教育的复杂性和广泛性。

培训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培训指在职培训,是已经就业或在岗的职工为适应技术的发展,保持和提高自身职业技能和知识,以提高业务水平和晋升职务而进行的职业培训。培训方式不管是在企业内或企业外,脱产的或在职的,这种培训的费用主要由企业承担,这类培训往往又称继续培训。广义的培训除了在职培训还包括职前培训,即对被培训者在就业前进行的基础性职业教育或职业培训。本文提到培训时取其狭义含义。

在我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定义,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结合我国的实际,中等教育仍是我国在近期内提供大量年轻劳动力的主要教育层次,因而学校性的中等职业教育属本文研究的范畴。

4.行业举办职业教育

基于以上对行业、企业的理解,行业职业教育可解释为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及其所属企业举办的职业学校教育和举办的各种培训机构所自主开展的职业培训。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等专业学校由行业部门办学为主,按行业分级管理;技工学校由劳动部门和企业办学,在国家教育方针与政策的宏观指导下,由劳动部门综合管理。在这里“举办”指自己出资组建中等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没有把教育部门对职业学校在实习、师资、学生评价等方面的参与包含在内。

虽然,在我国职业教育的具体实践中,出现了多元办学主体,但是,目前中国职业教育投资主体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职业高中由教育行政部门(即政府)投资,普通中专、技工学校由国有行业企业投资。所以,其他非国有制办学主体也不在本文研究范围。

5.国土资源行业

“国土资源行业”这一称谓主要见于《国土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9]136号)。该办法将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分为土地管理行业标准和地质矿产行业标准,并认为国土资源标准是指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地质、海洋、测绘等领域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其中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自然资源、地质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海洋、测绘技术标准由国家海洋局与国家测绘局分别制定。笔者认为国土行业定义与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密切相关,其研究对象包括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及为实施这一过程所使用的主要技术手段(如测绘技术),其行业面向主要为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本身及其管理范围内诸多行业,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技术(中介)服务行业、地质勘查行业、测绘行业。由于海洋资源管理的特殊性,这里所称的国土行业不包括海洋部分,因此属于狭义上的国土行业。

二、江苏省国土资源行业办学现状

(一)土地行业办学

近代土地科学是由多种学科综合发展起来的。清末,江苏选派青年学生赴国外学习近代测量学,这些人员归国后,曾担任军队和地方测绘学堂的教员,培养出一批国内从事土地测量的人才。20世纪20年代末,国民政府又选派肖铮、张丕介、郑亦同等人到德国、英国专门学习地政,回国后,他们会同一些从事农业经济学、土地经济学研究的其他归国留学生,在南京开办地政学院和地政研究所,开创了中国近代土地管理的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工作。与此同时,国民政府江苏省地政部门也开始实施初、中级土地行政人才的培养和在职人员的职业培训。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创办国营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时期,也曾培训土地规划方面的人才,南京农学院还举办过土地规划专业。20世纪80年代初期,土地管理教育和科研工作开始新的起步,南京的几所大学建立了土地管理专业,各级土地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职业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土地科技工作同样受到重视,全省各地陆续获得一批成果,运用高科技手段研究土地管理问题也被提上日程,不少研究成果还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奖励。与此同时,各种土地科学的教科书、专著、期刊纷纷出版,国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日益频繁。江苏省土地学会的建立,广泛团结全省土地科学工作者队伍,有力地推动了土地管理教育和科技工作在广阔的范围里健康发展。

1.专业教育与岗位培训

1930年,南京中央政治学校设有地政学院,主要培养土地行政方面的高级人才。中央大学在经济财政系科中开设土地赋税等课程;在历史系科中开设中国田制(土地制度)史等课程;在法律系科中开设土地法规等课程。中央大学和金陵大学还在农业经济系科中,开设土地经济学、垦殖学、土地利用学等课程。20世纪60年代初,南京农学院一度在农业经济系内设土地规划专业。1986年,扬州农校在全国中等农校中率先创办土地管理专业。1992年,南京农业大学与省土地管理局联合创办全国第一所土地管理学院,建立第一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点、专业点;此后不久,南京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也陆续举办土地管理方面的专业,开展土地管理高等专业教育。

在土地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方面,1935年10月28日,国民政府公布《各省市训练初级地政人员办法大纲》,规定各省市都要开设学制两年的地政班(土地登记班)、三角班和学制半年的清丈班,前者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后者招收初中毕业生,同时要求各县区选送地政人员前往培训。民国时期,江苏省土地整理委员会、江苏省土地局、江苏省地政局还先后举办过养成所、训练所培训土地管理人才。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1987年以后,江苏省土地管理局制定了岗位培训规划和计划,举办过多种形式的培训班,例如岗位合格证书培训班、业务知识培训班,以及县、市(区)长土地管理专题研讨班、土地管理“专业证书”班等。目前,全省土地管理系统的岗位培训工作正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2.职业教育与业务知识培训

新中国成立前,民国江苏省政府地政局按照中央地政署有关职业训练的规定,曾开展过多期职业培训。

1934—1937年间,江苏省地政局曾开设测绘人员训练班,由该局沙学浚任班主任,下设土地登记班、绘算班、清丈班。

第一期土地登记班为职业培训,由镇江、丹阳、无锡、上海等县土地部门择优选送43名人员训练2个月,主要学习土地登记规章和土地法规知识,掌握核图、指导土地登记、审查契据、调查地价、编造簿册、办理公告和信件等方面业务,结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第二期土地登记班由各县招考初中毕业生,送省训练,于1934年7月开学,8月结束,共50天,毕业17人。

第三期土地登记班由江苏省招考高中毕业生,并由中央土地委员会保送该会部分调查员一起参加训练,专业课程有土地测量概要、土地经济学、土地估价与地价税、土地法规等。1935年7月开学,8月毕业,共50天,毕业生29人。

绘算班:自1936年7—9月,训练2个月,专业课程有应用数学、珠算、地政法规、求积学、户地测量、最小自乘法摘要等。毕业学员202人。

清丈班:自1936年7—9月,训练2个月,专业课程有应用数学、绘图、测量学、测量实习、户地测量、地政法规等。毕业学员101人。

抗日战争胜利后,省地政局于1947年7月委托江苏训练团举办地政班,抽调各县市地政科长和地籍整理办事处业务人员共41人,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训练,目的是“灌输地政方面各项常识及法令重点,教导以地政业务上各项实际问题,以补充健全各级地政人才,加强土地行政之力量”。

1946—1947年,江苏省地政局又招收高中毕业生和转业军官,委托江苏省训练团和镇江区职业训练班举办下列班次。

第一期地政班:1946年2—4月,共2个月,毕业学员55人。

第二期地政班:1946年12月招收转业军官38人,训练1个月。

清丈班:1946年10月—1947年3月,共5个月,毕业学员68人。

新中国成立后,全省在进行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和开办国营农场等工作中,曾对在职干部进行过土地规划等业务的培训。1979—1980年,省农林厅举办农业经济管理干部培训班,其间开设土地管理专题课程。1980年9月,江苏省为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专门开办了调查技术培训班。1987年江苏省土地管理局成立以后,除按要求派出人员参加国家土地管理局举办的乡级土地管理人员岗位教育培训试点班外,还在全系统开展全员土地管理基本知识教育,到1989年底,全省第一轮土地管理基本知识合格证书教育基本完成,共培训干部5 400多人。

随着土地管理工作的深入和业务领域的扩大,1990年起,江苏省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和省人事部门的部署和要求,逐步把培训工作的重点转向岗位专业培训,并将培训列入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当时,省、市、县都分别成立“土地管理干部岗位培训指导小组”,分级制定了培训计划,全面开展岗位培训工作。省指导小组成员:组长陈根兴,常务副组长王印才,副组长穆广荣、钱智敏、费仕良(特聘)、蔡德荣(特聘),组员有孙治淮、唐守林、王明祥、王峻生、姜正杰、张沛。省土地管理局负责培训市、县土地管理局局长以及省有关部门(如滩涂局、劳改局、农垦局、盐务局)和南京军区、南京铁路分局等单位从事土地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还有省土地管理局机关的工作人员。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担负培训基层业务骨干的任务。

1991年初,省土地管理局在总结第一轮全省土地管理干部参加土地管理基本知识普及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岗位培训实施意见》,并于5月份下发各地组织实施。1992年7月,省土地管理局和省人事厅又联合发文,为逐步向公务员制度过渡创造条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岗位培训工作。

省局要求:土地管理系统岗位培训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在职人员政治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为目的,坚持“按需施教,学以致用,讲求实效”的原则,按岗位业务分类确定培训内容。同时规划:全省在“八五”期间,要有计划、分期分批地把土地管理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轮训一遍,以取得上岗、任职、晋级的资格,提高土地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岗位培训的种类主要包括初任培训、在职提高培训、转岗培训和晋升资格培训。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业务培训,江苏省土地管理部门将各项业务的岗位培训分为两大类七个岗。

第一类,按职务分为土地管理领导和乡镇土地管理员两个岗。

第二类,按业务工作划分为地籍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土地政策法规、土地监察、土地利用规划五个岗。

以上“两类七岗”人员,均按照国家土地管理局制定的“岗位规范”要求,分批组织参加岗位培训,并通过考试、考核,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在本系统内从事档案、人事、宣传、计财、统计等工作的人员,则参加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对口培训。1993年7月,根据新的形势需要,又增设土地管理档案、土地估价两个岗位序列。

1993年12月,国家土地管理局和人事部发出《关于适应建立公务员培训制度需要推进土地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明确自1994年起,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建立公务员培训制度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培训工作,逐步实现土地管理人员现有岗位培训与公务员培训的衔接,同时将培训类型划分为新录用人员培训、晋升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技能培训等。此后,省土地管理局在培训工作中,除按国家规定落实公务员公共课内容外,土地管理业务技术知识培训仍继续执行国家土地管理局制定的土地管理岗位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

岗位培训的内容包括:政治理论、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其中,政治理论学习一般由各单位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制定的计划及要求进行。

各岗位的培训内容,均分公共必修课和土地管理专业课两部分。公共必修课4门,即行政管理学、机关应用写作、行政法概论、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采用省人事厅统一规定的教材;土地管理专业课4门,县以上的土地管理人员除学习土地管理学、土地法学、土地经济学3门课程外,另选1门所在岗位的专业课,选用省土地管理局指定的岗位教材。公共课和土地管理专业课培训的总学时不少于200学时。

业务技能培训,穿插在各专业课的培训实习之中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纳入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的年度政治、业务学习计划或安排职工自学。

对于不同层次的培训对象,在学习内容的安排上,分深度、广度各有侧重,采取一次培训或分期培训、单科逐进、逐科结业等多种方式。

省土地管理局负责全省土地管理岗位培训的归口管理,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应向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和同级人事部门申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岗位培训结束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和同级人事部门联合验收。对按规定学完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其学习表现和成绩记入本人档案,并发给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制、同级人事部门验证认可的“土地管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土地管理专业证书”,作为上岗、转岗、任职、晋升的资格证明之一。参加单科学习成绩合格者,发给“岗位培训单科结业证书”,待按规定取得全部单科证书后,再换发合格证书。

江苏省土地管理局成立后,除了经常选派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参加国家土地局及其各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外,还重视发挥省内外院校培训场所的作用,积极筹建本系统的培训基地。1992年10月,国家土地管理局同意江苏省土地管理局在南京筹建“全国地籍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同时一并成立“江苏省土地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主要职责是:作为全国地籍管理干部的培训基地承担培训任务,同时为江苏省土地管理系统培训专业管理人才。1993年3月,该中心正式成立。

江苏省土地管理干部培训领导小组充分利用社会教育力量,特别是发挥有关院校的师资力量和物质条件开展培训。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河海大学、上海同济大学等高等院校及扬州农校,都积极协助开展培训工作。各市、县也利用当地党校、干校的力量开展培训。

1988—1995年,江苏省土地管理系统通过各种类型的培训,有2 800多人获得“土地管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有5 400多人获得“土地管理基本知识教育合格证书”,还有360人在专业证书班毕业获得大专学历。全省业务培训率达85%,完成了“八五”期间的培训目标与任务。

1991年,江苏省土地管理局和徐州市土地管理局被国家土地管理局评为“全国土地管理教育先进单位”;连云港市局于京翠、南京市局丁和庚、扬州市局向韶被评为“全国土地管理教育先进个人”。同年,徐州市局孙超被评为“全国土地管理教育专业证书教育先进工作者”。

依据不同对象和学习方式,江苏省土地管理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基本上可以分为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岗位培训班、专业证书函授班、专题培训研讨班、电视培训班、自学考试班等类型。

(1)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岗位培训班

1988年以来,江苏省土地管理岗位培训工作首先从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领导和业务骨干抓起,先后举办过多期市、县级土地管理局局长和业务骨干培训班,以及县(市、区)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研讨班。

①市、县级土地管理局长培训班

第一轮市、县级土地管理局局长研讨班。

第一期,1988年3月12日—3月27日举办,65人参加,副省长凌启鸿在研讨班结束时讲话;第二期,1988年8月30日—9月12日,56人参加;第三期,1989年9月15日—9月30日,80多人参加。3期研讨班共培训县级局长以上领导干部200多人,地点均在南京农业大学培训部。教材以国家土地管理局编写的《土地管理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教学方法采取自学与听课相结合,联系本省土地管理工作实际,研讨江苏省土地管理工作重点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培训期间,省局的局、处领导和有关专家教授参加讲课与辅导,较好地保证了教学质量。经考核,参加培训学员全部获得“土地管理基本知识教育合格证书”。

第二轮市、县级土地管理局局长岗位培训班。

1991年,在第一轮集中培训的基础上,举办第二轮市、县土地管理局局长培训班,重点学习土地管理基本知识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理论。第一期,1991年12月5日—12月18日,参加者39人;第二期,1993年3月15日—3月26日,参加者50人。地点均在南京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内。

两期培训班都邀请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省委宣传部等有关人员作形势报告,并对土地管理基本知识进行系统讲解,有关市土地管理局介绍国有土地有偿出让、城市土地管理、加强土地监察等方面的经验。

②土地管理业务骨干培训班

培训对象为市、县土地管理局业务骨干,地点在扬州农校举办。教材除国家土地管理局编的《土地管理基本知识》外,还有省土地管理局编的《土地管理丛书》和扬州农校土地管理专业自编的教材;培训时间2~3个月。参训人员主要是系统学习土地管理概论、建设用地管理、土地管理法规3门必修课,以及土地经济学原理、土地规划、土地调查与评价、地籍管理4门选修课和5个专题讲座,学习时间210学时。

第一期,1988年4月1日—6月30日,参加者83人;第二期,1988年9月5日—11月2日,参加者52人。所有参加学习人员经考核均获得合格证书和扬州农校颁发的结业证书。

③县(市、区)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研讨班

该班由省土地管理局承办,主要学习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基本理论,研究和探讨江苏省开展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方法与途径。此类研讨班由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发文并纳入县处级干部年度培训计划。

第一期,1992年4月13日—4月19日,在苏州昆山市举办。参加者有全省30个县(市、区)长、土地管理局局长以及省有关部门领导共100多人。研讨班上,国家土地管理局副局长邹玉川作了《全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综述》的报告;上海、福建、广东、杭州等省、市土地管理局的领导和专家介绍了他们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做法和经验;全体人员还实地考察了上海虹桥经济开发区、浦东开发区和昆山经济开发区。此后,研讨班的报告和论文以《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为书名结集出版。

第二期,1993年6月9日—7月4日,在无锡县举办,研讨内容:我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基本理论;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基本理论与实践;江苏省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工作思路等。参加研讨班的有分管土地管理工作的县(市、区)长30人。省土地管理局领导和福建省、重庆市、上海市土地管理局局长,以及无锡市、昆山市的领导参加讲课,研讨班人员还考察了无锡市的开发区。

第三期,1994年5月4日—5月10日在太仓市举办,来自全省23个县市的领导及部分土地管理局局长共60人参加了研讨班。省土地管理局局长杨向杰、国家土地管理局处长刘玉杰作了专题讲课;上海市、昆山市领导介绍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做法和经验;全体人员还实地考察了浦东开发区、昆山和太仓经济开发区。

(2)专业证书班

1988年,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土地管理〈专业证书〉教育暂行办法》;1989年,江苏省土地管理局制定并下发首期土地管理专业证书班(函授班)教育计划(以下简称专业证书班)。

专业证书班招收省、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在职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上,具有5年以上工龄,并具有高中或相当高中文化程度,且身体健康者,学制2年。专业证书班采取半脱产的办学形式,理论教学时数为800学时,学员经过自学、面授辅导、作业、考试考查等教学环节,凡达到岗位所要求的大专层次专业知识便可获得证书。该证书在土地管理系统内适用,作为评定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职务和其他职务的任职资格的依据之一。

第一期专业证书班于1989年委托上海同济大学土地管理测量系举办,招收学员81人,坚持学完者55人。该班在扬州、徐州设立两个面授点,曾开展过6次集中面授。1992年,经国家土地管理局复查通过,认为该班符合国家教委和人事部的有关要求。

1990年9月,为加强对专业证书班的管理,省土地管理局成立“土地管理专业证书班”领导小组,由王印才、倪骥程、钱智敏、程遐年、张周莱、费仕良6人组成,王印才任组长。领导小组就招生、教学、管理等重大事项研究决定后,由南京农业大学负责实施。

1990年11月,经江苏省教委、省人事厅批准,从第二期起,委托南京农业大学举办土地管理专业证书教育班。

第二期,1992年招收土地管理专业证书班学员45人,39人毕业。

第三期,1993年招收土地管理专业证书班学员47人,另增设第一期房地产经济专业班学员25人。

第四期,1994年招收土地管理定向大专班学员50人、房地产经济班学员33人,增设土地财务专业班学员30人。

1995年有2期专业证书班结业,共68人获得专业证书。

(3)专题培训班

1979年,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研究所在江苏省吴县进行土地资源详查时,曾协助该县举办土地资源详查培训班。

1988—1995年,省土地管理局及所属处、室,均结合各自业务工作需要,有计划地举办各类短期专题培训、研讨班,其中包括土地申报登记、土地详查补充调查、地籍管理、土地利用规划、城镇土地定级估价、土地变更调查、土地财务、房地产经营管理、土地监察信访、土地管理文秘、土地科技管理、土地档案管理等多方面内容。1988—1995年,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27期,培训人员3 000余人次。

(4)乡镇土地管理人员电视培训班、电教辅导讲习班

1990年,国家土地管理局、中央电视台、中国企业文化研究院联合主办全国乡镇土地管理人员岗位电视培训,历时1年,设置土地管理概论等6门课程,中央电视台播放80~100学时。此间,省土地管理局共组织1 226名在职乡镇土地管理人员参加电视培训,同时设立37个辅导工作站,每站配备1~2名辅导员,每月集中3~5天组织收看并进行辅导。

为了明确电教辅导员的职责,提高辅导工作水平,1991年10月6日—10月26日,省土地管理局在扬州农校举办电教辅导员讲习班,共有41名辅导员参加培训。1991年,全省1 152人参加电教考试,全部合格。1992年12月,全省受到国家土地管理局表彰的优秀学员12人、优秀辅导员4人、先进工作者3人、先进辅导站4个;受江苏省土地管理局表彰的先进个人44人、先进单位10个、先进工作者14人。

(5)参加自学考试

1990年前后,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等相继开设土地管理专业自学考试班或函授班,实行平时分散自学,每年两次集中面授。对此,全省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积极鼓励在职人员参加自学考试,自学成才,同时尽可能为他们的学习提供方便。

3.专业教育

(1)初、中等专业教育

①宝山县绘丈学堂

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宝山县土地清丈局下设绘丈学堂,时有教职员5人,多系日本归国留学生担任教员。招收学生42人,学制1年,共开设三角、几何、代数、珠算和测绘等课程,并组织进行了测丈实习;学生结业后发给凭照,分配到各乡测丈土地。

②土地测丈人员养成所

1928年11月1日,江苏省土地整理委员会附设的土地测丈人员养成所成立,由该委员会主任陈和铣兼任养成所主任,下设教务处、事务所。教务处下设三角、地形、清丈、登记、调查等班。三角班业务课程包括量地学、地形测量学、天体测量、地形学、球面三角、高等代数、微积分、解析几何、最小二乘法、制图学、投影学、计算等;地形班课程有地形测量学、量地学、天体测量、地形学、摄影测量、球面三角、高等代数、微积分、解析几何、最小二乘法、制图学、投影学等课程;登记班课程有国文、调查统计学、法制、经济学、测丈概要、制图法等;清丈班课程有平板仪测量、高程测量、初步测量、制图学、测丈概要、平面三角、地形学等。

养成所学生来源,由省地政部门派人在南京和北平、上海等城市招考。从1928年11月到1930年2月,开办的班次见表1。

表1 江苏省土地测丈人员养成所各班次时间与毕业人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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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班毕业生都分配到各县土地局和各测丈队、地形队、三角队见习。1931年,因经费缺乏,该养成所停办。

③测量人员训练所

1933年5月,江苏省土地局举办测量人员训练所。该所下设三角、图根、清丈3班。三角班招收高中毕业生,图根、清丈班招收初中毕业生。从1933年5月到1934年5月,举办班次见表2。

表2 江苏省土地测量人员训练所各班时间与毕业人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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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扬州农校土地管理专业

新中国成立后,江苏省中等专科学校中没有设立过土地管理专业。1985年下半年,扬州农业学校经江苏省农林厅批准,在全国中等专业学校中率先创办土地管理专业,经过一年的准备,1986年秋面向全省招收第一批二年制学生。1992年开设土地经济管理专业,1993年又开设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三年制)。到1995年,该校土地管理专业共有专职教师11人;开设的专业课程有普通测量与地籍测量、土地统计学、航测应用基础、地形绘图、建筑平面制图、生态与环保、生产布局学原理、农业基础知识、土地经济学、土地资源学、土地管理学总论、地籍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土地规划、村镇规划、土地管理法学、不动产经营学、微机应用等。学校除抓好理论教学外,还经常组织学生走向社会开展实习和课程毕业设计。1986—1995年,该校10年间共培养了310名土地管理专业人才;同时接受国家土地管理局、省土地管理局委托,先后举办过8期岗位培训班,培训学员435人。

(2)高等专业教育

①中央政治学校地政学院

1932年11月该校设地政研究班,地址在南京四象桥浙江会馆内;1934年成立地政学院,地址在中山陵园附近;1940年因抗战迁重庆北碚,改为地政研究所附设地政专修科,1943年更名为地政系。地政研究班、地政学院主任为肖铮;地政专修科主任先是黄通,后为郭汉鸣;地政系主任先后由汤惠荪、黄通、万国鼎担任。该学院(系)抗战胜利后返宁,1949年迁台湾。地政学院的办学宗旨是:“造就土地行政专门人才以备中央执行土地政策之用。”学员一部分由各省民政厅保送,一部分为公开招考,条件是:年龄24~35岁,大学本科或专门学校毕业,并在地政机关服务一年以上者;地政专修科则招收高中毕业生。学生进校后费用全免,毕业后统一分配到地政机关工作。抗战前,地政学院的学制为3个学期,每学期4个月;地政专修科学制为2年。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农业概论、农业经济、高等经济学、土地政策、中国田制史、外国土地制度、土地经济学、土地法、民法物权、土地测量、统计学、土地行政、土地税、土地金融、垦殖学、农村合作等;开设的专题讲座有水利工程、土地改良、官厅会计、公务管理等。毕业前,学校还组织学生到全省各县地政部门参观实习两周。

当时,该院教授有肖铮、黄通、汤惠荪、万国鼎、吴文晖、李积薪、李适生、张丕介、祝平、唐启宇、高信、张淼、戴弘、林钦辰等;兼职教授有曾济宽、胡长青、刘振东等。该院先后招收18期学员,其中地政学院8期、地政专修科4期、地政系6期(只有3期毕业)。此外,1932—1940年间,地政研究所还招收过8期研究生。1948年,国立政治大学下设经济研究所地政研究组,主任万国鼎,也曾招过地政研究生,但不授硕士、博士学位;此间,该校还派出留学生多人。

②私立法商学院地政系

1947年开办,地址在南京匡庐路,院长肖铮,曾招收学生两届,1949年后迁台湾。

③南京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

南京农业大学的前身是南京农学院,南京农学院的前身主要是中央大学和金陵大学的农学院,两院均设农业经济系,开设土地经济学课程。教师中有著名的农业经济学家张德粹、乔启明、吴文晖等人,其中,万国鼎曾开设中国田制史等课程。

1960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业教育局向江苏省农林厅建议,在南京农学院成立土地规划专业。经南京农学院同意,江苏农林厅和高教厅研究决定,在该院农业经济系下成立土地规划专业和土地规划教研组,负责人戴保恩。该专业的任务是“培养具有社会主义觉悟,熟悉党和国家关于发展农业的方针政策,并有一定的农业科学技术基础,能掌握土地勘查、设计和土地规划等理论和技术的建设人才”。1960年9月,从农业经济系二年级学生中抽出30人作为土地规划专业二年级学生;1961年,农业部又将从苏联学习土地规划回国的王印才、张妙玲、王万茂等人调入该教研组,充实师资力量。

土地规划专业的主要业务课程有:测量学附高等测量学、航空摄影测量、地形绘图、土壤学附地质、经济地理、植物学、作物栽培学、农田水利、农业经济学、社会主义农业企业经营管理、统计学、农业计划、土地规划设计、农村居民区规划、土地规划的组织和计划等。1962年,为贯彻执行“高教六十条”,该专业被撤销,保留土地规划教研组建制,学生回农业经济系,土地规划等课程照旧设立。

1980年,土地规划教研组更名为土地管理与资源经济教研组。1988年,经教育部和农牧渔业部批准,农业经济系开办土地管理函授专修科,学制3年,每年从成人高考生中录取30人左右。1992年11月28日,经国家教委和农业部批准,南京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正式成立,成为当时全国第一所土地管理学院。该院由南京农业大学和江苏省土地管理局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院务委员会,在国家土地管理局的指导下,培养符合要求的新型土地管理人才,首任院长费仕良,副院长王万茂;1993年、1995年分别增补蒋琳、曲福田为副院长。该院下设土地管理、土地利用规划两个本科专业;土地管理、房地产经济两个专科专业;并设有“农业资源经济与土地利用管理”硕士点和博士点。到1995年底,该学院共设有土地管理、城乡土地规划、土地法规、资源经济、房地产经济、地籍测绘与土地信息6个教研室;教职员工30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7人、讲师11人;教师中有博士学位的6人,硕士学位的7人,还有来自国家土地管理局、中国社科院、江苏省土地管理局、南京大学等单位的兼职教授马克伟、张小华、陈寿山、杨重光、张妙玲、杨向杰、王印才、张沛等人。

南京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在日常教学中,除精心抓好校内普通教学外,还根据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初创阶段的人员构成特点,为提高土地管理队伍人员的业务素质,积极实行普教专教并举,校内校外教学同步,拓展多形式的教学途径,主动为有关单位送学上门。在开办南农大铜山土地管理大专班之后,继而又在1993—1995年举办丹阳、栖霞、上海铁路局、张家港、昆山等10个校外专业证书班,先后设置的专业课程有土地管理、土地利用规划、房地产经济与土地财务管理学等,学制2年,先后毕业学员500人左右。

1993年5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批准该院农业资源经济与土地利用管理学科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点、专业点,此为当时国内唯一的土地管理类博士点,博士生导师为王万茂教授。1995年6月,该院举行全国首届农业资源经济与土地利用管理博士论文答辩,黄贤金获得了通过,成为国内第一个土地管理类博士研究生。

至1995年,南京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已培养出博士生、硕士生和大专毕业生50多人。1995年在校土地管理研究生20人,本科生250多人,大专生160多人。

④南京大学土地管理与房地产开发专业

1990年,南京大学大地海洋系正式成立房地产开发专业,学制4年。设置课程有: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微机应用、地理信息系统概论、遥感概论、地理科学导论、环境科学导论、资源学概论、建设学基础、土地开发与规划、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管理学、地籍管理学、土地资源评价、不动产经济学、城市总体规划、房地产信息管理、西方经济学、房地产金融学、中国国土资源、城市规划等。

1995年,该校土地管理与房地产开发专业共毕业学生113人,在校生30人。

⑤南京师范大学土地管理专业

1993年南京师范大学地理系开办土地管理专业,学制2年,主要为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地价所和房地产部门培养土地定级、价格测算和地籍管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主要开设土地管理、土地评价、地产法律制度、地籍调查、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城镇土地分等定级理论与方法、土地评估方法、土地定级估价信息系统等专业课程,同时重视强化计算机操作在房地产和地籍管理工作中的应用训练,分期安排学生到土地管理部门实习。1993—1995年,该专业共招生125人,毕业学生50人;1995年在校生75人,并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

该专业设有土地定级估价实验室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实验室,集教学、科研、产业于一体,体现了土地管理、区域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地图学与遥感多学科交叉的优势。

⑥河海大学土地管理与房地产开发专业

1986年河海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测量工程系设立地籍测量专业,学制2年。该专业开设土地管理、土地评价与规划、环境地学、测绘法规、数据库与信息系统、房地产行政管理、房地产经营开发、房地产市场、土地与房地产法规等专业课程;主要目标是培养地籍测量、土地管理、房地产开发、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高级技术应用人才。1993年起改为土地管理与房地产开发专业,1988—1990年内共毕业三届学生100余人;1993—1995年共招收学生100余人。

⑦南京建筑工程学院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

1993年,该院从经济管理系二年级中选出24名学生改读新建立的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学制4年。设置主要专业课程有:城市规划、城市土地经济学、房地产经营管理、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房地产金融、房地产法规与政策、管理信息系统等;其目标是培养学生掌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方面(含涉外房地产)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提高灵活的应变能力以及现代决策的技能和管理手段,毕业后从事房地产业管理和土地开发评估等工作。1993—1995年间,该专业共招生109人。

(二)测绘行业办学

1.测绘专业学校

(1)两江陆军测绘学堂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九月,两江总督督练公署在南京设立两江陆军测绘学堂(又名南洋陆军测绘学堂),设三角、地形、制图3个专业。分寻常科(学制1年半)、高等科(学制4年)。先后以留学日本陆军仕官学校毕业回国的章亮之、吴锡永、吴茂节、吴绍麟等担任学堂总办,聘请日本人土方、谷武松、池田等担任测绘专门教官。成绩采用日本的20分制。到宣统三年(1911年)共办3期,毕业人数约200余人。

(2)宝山县清丈局绘丈学堂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五月,宝山县清丈局为清理田亩开设绘丈学堂。绘丈学堂简章中规定学制为1年,分2学期,第一学期为理论教学,第二学期为实习。学生年龄16~35岁。简章还规定了经费、毕业后的服务对象和学生义务等条款。学堂开设的课目有:修身、国文、历史、地理、算术、绘图、体操和法制大意。

(3)江苏陆军测绘学堂

民国2年(1913年)5月,在江苏省陆军测量局成立的同时设陆军测绘学堂,开办2期共4年。

(4)江苏河海工程测绘养成所

江苏河海工程测绘养成所,于民国4年(1915年)成立于高邮,所长张福保。该所设本科班(学制2年)、速成班(学制1年)。民国8年停办,先后毕业126人。

(5)江苏陆军高等测绘学校

民国12—14年(1923—1925年)齐燮元任江苏督军期间,设有江苏陆军高等测绘学校。

(6)中央陆地测量学校

中央陆地测量学校前身,是创建于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的北京京师陆军测绘学堂,该学堂民国后改组为中央陆军测量学校,民国16年(1927年)因经费困难停办。北伐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参谋本部陆地测量总局,民国20年春,将该校重建于南京,更名为中央陆地测量学校,校址在大石桥。设三角、地形、航测和制图4个专业。复校初期分寻常科(专科)、特科,继增设简易科。寻常科肄业年限为3年,简易科为1年半。还举办有边疆地区地形班、三角测量及航空摄影测量研究班。学校自德国、瑞士等国购进多种精密航测仪器,为当时国内设备最完善的一所测量专业学校。

抗日战争开始以后,中央陆地测量学校多次搬迁。民国26年8月由南京迁长沙;民国27年5月再迁广西桂林;民国28年三迁贵州镇宁;民国32年四迁贵阳;民国33年秋五迁四川重庆,翌年更名为中央测量学校,成立大学部,学制4年,分大地、地形、航测、制图及仪器制造5个系;民国36年中央测量学校更名国防部测量学校,是年7月由四川迁江苏苏州青阳地;1949年春由苏州迁广州深井;同年7月迁台湾。

中央陆地测量学校历任校长有黄慕松(1931—1932年)、刘国钧(1932—1940年)、蒋介石(1940—1947年)、曹谟(1947—1949年)等。曾聘有德国顾问。该校从民国初年到民国38年共毕业研究班2期,共119人;正班(专科、本科)18期,共1 211人;训练班12期,共881人。

(7)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测绘学校

华东军区测绘学校创建于1950年10月1日,是一所为部队培训中等测绘技术人才的军事学校。校长兼政委王德,教育长李旭之,专业教员33人。学员来自华东军政大学预科结业的学员和军区测绘大队的技术人员,共300余人。设测量和制图2个专业,分3个队。一、二队学地形测量,三队学地图制图,学制2年半。1953年1月毕业地形测量专业学员142名,地图制图专业学员79名。同时还办了1期轮训队,学员90人,学习1年,主要为部队培养参谋和测绘人员。该校于1952年6月转入地方,初称南京测绘学校,后于同年10月更名为地质部南京地质学校。

(8)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华东函授站

1961年武汉测绘学院在江苏设函授点。1983年9月,江苏省测绘局武汉测绘学院函授站正式成立。1986年底更名为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华东函授站,并于翌年7月由学校按国家计划向除江西以外的华东5省1市(江苏、安徽、山东、浙江、福建和上海市)统一招生。1983—1988年,累计共招本、专科生360名。本科专业有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图制图;专科专业有航空摄影测量、工程测量、地图制图、印刷技术、土地管理与地籍测量。学制本科5年半,专科3年。已毕业本科生89人,专科生102人。

2.独立设置的测绘专业

(1)南通师范学校测绘科

南通实业家张謇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为测绘“天下土地之图”,在南通师范学校开设测绘科,培养地方测量人员40余人。设置课程有:①测练测量;②平板测量;③罗针测量;④水准测量;⑤经纬仪测量;⑥实习与制图。重金聘请8位日本教员任教。光绪三十三年又接办工科班,设置课程有:①力学;②建筑材料学和施工法;③三角测量;④图根测量;⑤河海测量;⑥河工学;⑦筑港学;⑧道路学;⑨制图实习。聘日人宫本施教。

(2)河海大学工程勘测系工程测量专业

民国3年(1914年)春,南通实业家张謇,在南京创办河海工程专门学校(今河海大学的前身),校长李仪祉,是全国第一所有测绘专业的高等学校。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由南京中央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和厦门大学的水利系合并组建华东水利学院。1984年前设有测量教研组,担负专业基础课——水利工程测量的教学任务。1984年改称河海大学并组建工程勘测系,系下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工程测量三个专业,设立大坝安全监测研究室、环境遥感研究室、测量学教研室、工程测量教研室、航测实验室、测量仪器室与计算机室。勘测系各教研室开设工测专业的多门专业课,并为本校各不同专业讲授必修课“水利工程测量”。

工程测量专业于1984年、1985年招收2届专修科生(学制2年半),共毕业60人。1986年专修科停办,招收本科生,1986年、1987年共招105人。1986年、1987年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1~2名。

(3)南京航务工程专科学校工程勘测专业

南京航务工程专科学校于1951年建校,测量教研组为港口、航道、土建、路桥等专业开设工程测量课。1987年设立全国第一个交通型3年制工程勘测专业,主要专业课有港口测量、航道测量、路桥测量等;专业基础课有地形测量、控制测量、测量平差等。为适应教学的需要,设立了测量教研室暨仪器室以及工程测量教研室。

(4)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勘测系工测专业

1951年同济大学所属高级职业学校由沪迁宁,改建为南京建筑工程学校,属中央人民政府建筑工程部领导。1954年在沈传良、施向周老师的具体组织下,增设建筑测量专业,学制3年,面向全国招生。1958年将江苏省城市建设工程学校并入。

1980年,南京建筑工程学校升格,改建为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归属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领导,原建筑测量专业改称工程测量专业,归属勘测系。从1954年设立建筑测量专业至1989年,共培养测量专业人才1 255名,其中中专生970人,专科生250人,本科生35人。

(5)南京工学院建筑系测量专业

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南京工学院在土木系设置工程测量专修科。由于国家急需工测技术力量,前3届仅招专科生,1956年招收本科生。同年,工程测量专业并入新组建的武汉测量制图学院,南京工学院仅留少量教师承担土木系的测量学教学任务。1952—1956年间,工程测量专修科3届毕业生约270人,大多分配到各地工矿企业、大专院校和国家机关。当时担任专业课程教师的有周江文、孙云雁教授和钱君伟工程师等。

(6)中国矿业大学矿山测量专业

中国矿业大学(原北京矿业学院)的矿山测量专业设置于1953年,是全国高等院校中最早设置的矿山测量专业,为全国的重点学科。1981年由四川迁至江苏省徐州市。10年来培养本科生500余名,研究生40余名;为厂矿企业举办多期测量工程师培训班、专业证书班、短训班等,学员人数达300余名。

(7)南京地质学校的测绘专业

南京地质学校的前身为华东军区测绘学校。1952年6月,华东军区测绘学校转入地方,初称南京测绘学校,同年10月更名中央人民政府地质部南京地质学校。原华东军区测校的师资、设备成为组建南京地质学校测绘专业科的基础,测绘专业科第一任主任沈镜祥,副主任陈主一。该专业于1952年8月首次招考8个测量班,2个绘图班。同时,为培养测绘教师开设相当大专班的1年期测绘师资班,并增添了仪器设备。1953年7月又招考10个测绘班,参照苏联中等专业学校体制,收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1954年为适应国家地质、测绘事业的需要,将10个测绘班分为3个专业:大地测量专业6个班,地形测量专业2个班,航空摄影测量专业2个班。同年又增设地图制图专业,并招收2个班新生。至此,测绘科形成大地、地形、航测及制图4个专业。1956年暑期,大地、地形、航测3个专业共10个班的毕业生分配到地质、测绘系统,充实了组建不久的国家大地队、地形队、航测队和各大行政区的地质测绘队伍,为地质、测绘事业发展提供了急需的人才。

1961年大地专业停办,保留了地形、航测、制图3个专业,学制改为4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招生、教学中断7年,1973年恢复招生。专业和学制几经调整,到1979年重新恢复了地形、航测、制图专业,学制仍为4年,1986年又增设工程测量专业。

南京地质学校从1954—1987年共为国家培养了4 785名中等测绘技术人才,其中大地专业1 300名,地形专业1 514名,航测专业865名,制图专业1 106名。此外,还举办过航测、制图、编绘、地形、工测等短期训练班和职业大专班,为有关行业培训了数千名测绘技术人才。

3.设有测绘课程的学校

(1)江南陆师学堂和武备学堂

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二月,两江总督张之洞于南京创办江南陆师学堂,在武备课程中设有地势测量、算学、绘图等课程。聘德国人骆博凯等任教,授课时教师口授,译员翻译。后将讲稿翻译纂辑成书,两江总督刘坤一为该书作序。光绪二十七年七月,由统领苏防全军候补道丁鹗筹办的武备学堂,设测量、地形学等课程。

(2)苏州工业专科学校

苏州工业专科学校设土木科,有测量课程。受江苏省土地局委托,苏州工业专科学校在民国24—26年(1935—1937年)间,开办2期测量班。招收高中毕业生入学,学习期限为1年半~2年,三角班于民国25年毕业,共23人;图根班(户地测量)于民国26年毕业,共16人。测量班由土木科主任沈宾颜教授主办,土木科教师授课。省土地局专门进口一些精密测量仪器,供学生实习之用。

(3)盐阜高级专科学校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苏皖边区政府,在淮阴开办建设大学。民国36年(1947年),在建设大学附中的基础上,于高作成立盐阜高级专科学校,设土木工程科等4科。土木工程科开设测量课程,主任唐太初,学员40余人。民国37年秋土木科改为工程队,参加淮海战役的支前工作。

(4)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的前身是南京农学院,1952年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时,由金陵大学农学院、中央大学农学系和浙江大学农学院的部分科系合并而成。原金陵大学农学院森林系,于20世纪20年代初就开设测量学和绘图学课程。南京农学院成立后,土化系开设土壤调查与制图和测量学课程;农经系开设的土地规划设计课程中,前阶段即教授测量学。1952年农、林两院分离后,南京农学院自组测量课程的教学班子,隶属于土化系土壤调查与制图教研组,为农学、土化、农业等专业开课。1959年,原土化系的测量课教师调至农经系,编入土地规划设计教研组,担任农经、农学、果树、土化、土地规划等专业的测量课教学。土地规划专业除开设普通测量课程外,还开设大地测量、测量平差和地形绘图等课程。1984年南京农学院更名为南京农业大学后,测量学课程划归农经系统一管理,隶属农经系农业资源经济与土地管理教研组,面向全校开课。

(5)南京林业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原名南京林学院,1952年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时由中央大学和金陵大学的森林系合并而成。南京林学院建院之初,测量学教师归属森林经营教研组,1955年测量教师增多,遂单独成立测量教研组,归林学系领导。1959年7月,与华东、华中林业院校协作编写的《森林测绘学》教材出版。1980年,测量教研组为林业、园林绿化、采伐运输、土木工程等专业讲授测量学,1982年起还承担了林业专业函授班测量学的函授任务。

(6)江苏农学院

江苏农学院的前身是1952年院系调整时在扬州成立的苏北农学院。学院成立之初测量学课程即列入农学类各专业的教学计划中,测量课教师归属于气象物理组。1962年成立农田水利及测量教研组,面向农学系各专业讲授测量学。1963年,江苏水利学院部分专业并入江苏农学院,成立农田水利工程系,测量学成为农田水利工程专业的主要技术基础课。1979年,于机电排灌系正式成立测量教研组。此后,测量学课程有了明确的教学大纲和适用于各专业的统编教材。

(7)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原为南京师范学院,1984年改为现名。地理系是1953年由江苏师范学院地理科编入组建而成,1954年起正式招收本科生。至1987年培养9届专科生共513人,17届本科生共865人,3届函授生共193人。

该系承担测绘课程的教研室有地图教研室和地图研究室,开设的专业基础技能课有:测量与地图、遥感概论、地形测量3门。建有地图-遥感方向研究生授权点,已培养硕士研究生5人。

(8)江苏水利工程专科学校

江苏水利工程专科学校原名淮河水专,又曾名华东水利学校、南京水利学校、南京水利学院、江苏水利学院、扬州水利学校等,1984年改今名。该校先后在水利工程建筑、农田水利工程、水文、工业与民用建筑、道路与桥梁、气象、水利经济管理等专业设有测量学课程,建国以来培养掌握一定测量技术的水利技术人才约12 800名。

4.测绘技术培训

(1)江苏舆地测量队练习生培训班

1912年,江苏行政公署内务司分管的江苏省舆地测量队,因开展业务需要,曾招收练习生培训。学习内容:①测量:步测、测锁测量、罗盘用法、经纬仪用法、齐普雷盖尔用法、应用数学、平面测量、高低测量、水道测量、三角测量。②制图:山川画、制图放缩法、钢笔用器法、注写宋字法、图画设色法。

(2)土地清丈人员培训班

1928年6月,江苏省土地整理委员会为培养测丈登记人员,成立江苏省测丈人员养成所,内设三角、地形、清丈及登记调查4个班。训练期三角、地形班10个月,清丈班4个月,登记调查班第一期6个月,第二期4个月。各班毕业人数分别为:三角班15名,地形班25名,清丈班58名,登记调查班2期共87名。因经费困难,养成所于1931年2月底奉令撤销,当时又毕业三角班学员18名,地形班学员23名。

1933年,因测量人员不敷需用,省政府委员会第534次会议决定在江苏省土地局设立测量人员训练所,分三角、图根、清丈3个班。三角班招高中毕业生,由土地局招考,共招30人,训练期1年;图根及清丈2个班由各县招考初中毕业生,训练期6个月。培养土地测量人员:三角班毕业27名,图根班2期共毕业97名,清丈班2期共毕业766名。为满足各县清丈业务的急需,1935年4月,招绘算人员24名;民国25年6月,又招清丈班学员100名、绘算班学员200名,经短期训练后,分配各县工作。

1931年9月青浦县举办土地清丈训练班,招收学员44人,训练6个月后举行毕业考试,毕业39人。毕业后分送到江宁、镇江的测量队进行实习。

1931年后,镇江开办绘图训练班。1934年苏州办有清丈图根班。

1947年6月,镇江市地政局委托教育部镇江职业训练班代招初中毕业学生120名,进行土地测量技术训练,6个月训练期满,经考核成绩优秀者80名,由省地政局分配在本局工作。

(3)地政学院和地政署地籍测量人员培训

1932年,南京中央政治学校设立地政学院,培养高级地政人员。该院招考大学毕业生入学,经2年学习,并在各重要地区实习、调查3个月后始得毕业,派往各省工作。在创办后9年间,共开办8期,计毕业160人。地政学院于1940年停办。

1946年,地政署会同中央训练团,培训地政干部154人,训练期1年。

(4)江苏水利勘测总队的职工培训

江苏省水利部门是开展职工测绘技术培训最早的单位。1949年12月,苏南人民行政公署农水处开办测绘训练班。1954年为测绘全省1∶1万地形图,江苏省治淮指挥部测量大队在扬州举办50人的地形测量培训班。1956年为开展综合法成图,举办60人的航摄像片调绘培训班。1957年江苏省水利厅测量总队,委托省水利干部学校开办40人的测量班。此后,省水利勘测总队根据工作需要,举办过多期职工技术培训班,至20世纪80年代初,培训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共16期,接受培训的有400人次。

(5)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的测绘训练班

建国初期,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为组建测绘队伍,施测地籍图,于1950年11月开办测绘训练班。在南京招收51名高中毕业生入学,学制2年,设置高等数学、天文测量、地形测量、平差计算、绘图等课程。1952年12月学员毕业后,分配在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测绘大队工作。

(6)南京市测绘院的职工技术培训

1956年和1957年,该院前身是城建局勘测大队,由于增加勘探业务,技术人员不足,先后举办2期测绘训练班。1980年10月,又委托南京市金陵职业大学,开办工程测量专业(由南京地质学校测绘科代办),招收40名高中生,按武汉测绘学院工程测量专业设置的课程授课,有高等数学、地形测量学、工程测量学、控制测量学、航空摄影测量等17门,学制3年,1983年8月毕业。

1987年3月,南京市测绘院举办为期3个月的地形编图培训班,组织本院具有一定制图知识和实践经验的职工接受培训。人员结业考核后,不久在编绘1∶2.5万南京市地形图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7)江苏省测绘局职工教育

江苏省测绘局建立于1975年6月。建局后职工数量迅速增加,为提高职工文化技术素质,局长王克刚发起,江苏省测绘局统一筹划,华东6省1市(江苏、安徽、山东、浙江、福建、江西、上海市)联办职工技术培训班。先后在浙江、山东、安微等省测绘局和南京地质学校举办了航外、航内、制图专业培训班,学制1年。专业课的教学大纲与中等专业学校相近,学习成绩合格的学员,发给结业证,承认其达到中专水平。江苏省测绘局先后选送75名在职职工接受培训,收效显著。此外,省测绘局还先后委托南京地质学校、郑州测绘学校代培大地、地形、航测、制图、印刷专业中等测绘人才共130名。

(8)无锡市城建局的职工培训

1979—1984年,无锡市城建局先后举办4期职工测绘技术短期培训班,每期3个月,学习内容为测绘基础知识,如普通测量学、地形绘图等。

(三)地质矿产行业办学

江苏大专(院)校地质系科主要有南京大学地球科学系,中国矿业大学地质系,河海大学和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工程勘测系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专业等。高等专科和中专技校有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矿业工程系及南京地质学校。职工教育有技工学校,培养专业技术工人、干部培训等。最早设地学课程的学校为1890年在南京开办的矿务铁路学堂(地址是现今的师大附属中学)。鲁迅(周树人)曾在该校学习地质学,后留学日本,在东京出版的《浙江潮》杂志上,以索子的笔名发表《中国地质略论》,向国内介绍地质科学知识。南京大学地球科学系的前身是1921年在东南大学创建的地学系,后改名为中央大学地质系。

1.专业教育

(1)南京大学地球科学系

该系是中国最早建立的地质学系之一,也是中国规模最大的地质学系。70年来,为中国的地质科学教学、科研和国民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

中国著名科学家竺可祯教授于1921年首先创设地学系(当时校名为国立东南大学),内设气象学科和地理学科。1924年在地学系内设地质学科。1928年7月,首届地质学2名学生毕业。民国17年,学校改名为国立中央大学。1929年,地质学科扩建为地质学系。1937年,因日军侵华,学校内迁重庆。1946年夏迁回南京。自1924年至1949年4月南京解放,有不少著名地质学家,如李四光、翁文灏、丁文江、谢家荣、朱庭祜、陈旭、李承三、马镇坤、李春昱、张祖还、黄汲清、俞建章、斯行建、孙鼎等都担任过地质系教授、名誉教授或兼职教授。地质系毕业生多数成为国家地质事业的中坚与骨干。

1949年8月,学校更名为南京大学。1952年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浙江大学地质系组合并入南京大学地质系,南京大学地质系有了较大的发展。1959年,地质部所属南京地质学院撤销,部分教职员工和全部学生并入南京大学地质系。1987年,地质系更名为地球科学系。1992年,建立南京大学地学院,包含地球科学系、大地海洋科学系、大气科学系、环境科学系,首任院长为王德滋教授。

地质系自建立至1952年夏,系内不分专业。1952年院系调整后,根据国家经济建设急需大量地质人才,地质系暂停招收本科生。1952—1954年,每年招收两年制专科,设金属、非金属矿产地质和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两个专业。1950—1952年为中国地质工作计划委员会承担南京地质探矿专修科的教学工作。1951—1953年曾受西北军政委员会委托,举办地质专修科。这几届专科毕业生在国家的地质矿产事业和地质行业各部门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做出了出色的成绩,其中不少已成为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和地质行业中的领导干部。20世纪70年代以来,零星地也招收过一些专修科学生,但规模都比较小。1954年恢复招收本科生,设地质学专业,1956年增设地球化学专业,1959年又成立了放射性矿产地质专业,并把地质学专业分为古生物学及地层学专业、构造地质学专业和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学专业。地球化学专业中设立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和地球化学专门组,1988年后,根据国家教委专业目录改名为岩矿地球化学专业。至此,全系共有5个专业,其中岩矿地球化学专业在1992年国家教委审订专业目录时又定名为地球化学专业,该系是全国专业最多的一个地质系。至20世纪90年代初共设置4个本科生专业(地球化学、古生物学及地层学、构造地质学、水文地质学及工程地质学),8个硕士生专业和8个博士生专业(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放射性矿产地质、地球化学、古生物学及地层学、构造地质学、水文地质学及工程地质学),4个重点学科(矿床地球化学、构造地质学、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学、岩石学),1985年11月授予一个博士后流动站。

历届系主任为竺可祯(1924—1928年)、孙佩章(1928—1930年)、张正平(1930—1932年)、郑厚怀(1932—1933年)、李学清(1933—1941年)、朱森(1941—1942年)、张更(1942—1947年)、徐克勤(1947—1984年)、俞剑华(1984—1987年)、陈克荣(1987—1991年)、卢华复(1991—1993年)、陈骏(1993—1996年)。

南京大学地球科学系自1924年招生,于1928年7月首届毕业生2名,至1949年8月共有毕业生113名;1950年至1993年共有本科毕业生4 089名,专科毕业生1 095名,硕士研究生毕业327名和博士研究生毕业125名。因经济建设发展的迫切需要,在1953年7月至1956年7月共有专科毕业生1 005名。南京大学地球科学系主要培养高层次的地质科学人才,所以研究生毕业人数的比重较大。在教授和毕业生中有12名成为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科学院院士或国外科学院院士(袁见齐、徐克勤、郭令智、朱夏、业治铮、李德生、胡海涛、许靖华、黄蕴慧、孙枢、谢先德、安芷生)。

南京大学地球科学的本科生在1989年以前基本上分配在地质行业工作,约1/3左右进入研究生阶段继续深造,但在20世纪90年代初,逐渐出现改行就业现象。研究生基本上分配在地质行业的科研、教学和生产单位,个别因选择地点因素,由自行选择而改行就业。

南京大学地球科学系有一批学科结构比较完整、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至1994年全系有教授36名,其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2名,博士生导师19名,青年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27名。另外还有27名国内外知名的专家被聘为兼职教授。

该系设有花岗岩、火山岩以及成矿理论研究所等5个科研机构。经国家教委批准,于1991年建立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内生矿床成矿机制实验室)。至1992年底,有实验室12个,设备总值648万元。1982—1994年间,共获科研成果奖58项,其中国家级二等奖以上2项,省部、教委级一、二等奖23项;1988—1992年获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奖和教材奖15项,发表论文1 409篇,其中国外138篇,全国性刊物905篇。为及时掌握国际地质科学动态,1981—1992年共派出攻读学位的留学研究生27人,访问学者40名,参加国际科技合作和学术交流66人(次),并且由该系主持召开了国际学术会议6次(花岗岩地质和成矿关系讨论会、国际大陆边缘地质讨论会、第四届国际环太平洋地体构造学术会议、国际对比计划IGCP-28项会议、地下水水流与污染模拟国际会议、盆地构造和油气聚集国际学术会议)。同时,也接受了美国、法国、日本、俄罗斯、秘鲁等国的留学生攻读学士、硕士、博士和进行博士后研究。

(2)中国矿业大学地质系

该系是中国煤田专业地质系,1981年随校迁到江苏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历史悠久,前身是创办于1909年3月的焦作路矿学堂,后几易校名。1950年学校从焦作搬迁到天津,称中国矿业学院,设地质工程教研室,1951年办煤田地质工程系,设地质和钻探2个专科专业。1953年学校搬迁北京,更名为北京矿业学院,煤田地质系设煤田地质与勘探和矿山测量2个本科专业,1960年又增设煤田地球物理勘探本科专业。1970年学校搬迁四川,定名为四川矿业学校。1978年经煤炭部同意恢复中国矿业学院校名,1980年煤田地质系增设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地质钻探2个本科专业,并批准在北京设立中国矿业学院北京研究生部,1984年矿山测量和煤田地球物理勘探专业从煤田地质系分出另成立测物系。1988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中国矿业大学。1992年煤田地球物理勘探专业回到煤田地质系,至此煤田地质系共有地质矿产勘查、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察工程、应用地球物理4个本科专业。全系共有煤田勘探、构造地质、地层古生物、矿物岩石、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数学地质、钻探工程、物探9个教研室和有关的7个实验室以及煤田地质研究室、矿山地质工程研究室,另外还有计算机室等;全系有5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一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一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全国重点学科为煤田、油气地质与勘探,煤炭资源特性研究实验室为国家教委重点专业实验室;全系教师153人,其中教授30人(教授中有博士生导师6人)、副教授33人;设备有教学图表处理微机系统、透射电子显微镜、扫描电子显微镜、X衍射仪、磁带地震仪、车装记录仪、浅地震仪、高精度数字式磁力仪、数字式电法仪器,以及激光微探针质谱仪等。该系共培养本科毕业生2 980人、专科毕业生107人、硕士毕业生258人、博士毕业生27人。

煤田地质系在中国煤田形成、聚煤规律、含煤岩系沉积环境和地层古生物学、煤的地球化学、煤田构造特征、勘探和矿井地质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以及油气源岩、瓦斯地质和煤成气等方面的研究具有优势。如1978年《地质力学理论方法在煤田地质工作中应用》被全国科学大会授予优秀科技成果奖,1983年煤田地质系多人参加的“全国煤田预测”获煤炭部特等奖。1985—1992年共完成科研成果93项,获奖成果27项,其中获国家级奖1项、省部级奖26项,发表科学论文620篇,其中在国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79篇,参加国际会议交流的学术论文58篇。1987—1992年,有42人参加国际学术会议,7人应邀出国讲学,选派21人赴美国、德国、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国留学、进修、科研。

(3)河海大学地质及岩土工程系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专业

河海大学在1915年建校初就开设地质学课程,1922年设立地学部,由李仪祉教地质学。1924年、1927年学校虽多次合并,直至1952年院系调整成立华东水利学院时,仍然在水文、水利工程建筑、港口与航道工程、农田水利等专业中开设地质学课程,并设有地质实验室。1955年开办学制一年的工程地质训练班,1956年开办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专修班。1978年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水电部责成河海大学设置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专业,1984年4月建立工程勘测系,下设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专业。1994年底调整成立地质及岩土工程系。

(4)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勘测系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专业

南京建筑工程学院的前身是上海同济大学附设高级工业学校,创立于1933年。1951年迁址南京,以原土木科为基础,1953年建立,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南京建筑工程学院,隶属国家建设部。

勘测系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专业,原属建工部苏州建筑工程学校,成立于1955年。1958年9月迁址南京合并于南京建筑工程学院,设有两个教研室。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教研室,包括基础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3个学科组;岩土工程教研室,包括岩土力学、岩土地震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勘察与测试4个学科组。另外有一个岩土工程综合实验室,包括岩石、土工、原位、测试、水文地质、普通地质、构造地质等专用实验室。

本专业培养从事城市建设各类土建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原位测试分析评价及改造利用的高级技术人才,毕业生能掌握岩土工程的基础理论及勘察测试技术的方法与手段,对城镇规划和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进行评价,并就岩土加固、地基处理、基础工程设计与施工、地下工程、边坡稳定、土工抗震、高层建筑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设计及施工问题提出方案。

(5)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矿业工程专科

该校前身是1958年建立的化工部锦屏矿业学校,“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招生,后改为连云港市锦屏机械厂。1975年10月,恢复学校建制,改办化学矿山工人大学。1980年5月,在化学矿山工人大学的基础上成立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开办初期,设有矿山地质专业,学制3年,后改为4年,培养化学矿山所急需的中等地质专业技术人才。1963年在采矿、地质两个教研室的基础上成立采矿、地质专业科,后学校升格为高等专科学校后,专业科改为地质系,设化学矿产地质勘察与矿山地质专业,后增设工程测量专业。1992年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将地质系与采选系合并成立矿业工程系,将矿山地质与勘探专业改为岩土工程专业。

(6)南京地质学校

该校是地质矿产部所属全国重点中等学校之一,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测绘学校,创建于1950年10月1日,设测量、制图专业,学制二年。

为适应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该校于1952年5月29日拨交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由中国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领导,校名改为中国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测绘学校,仍设测量、制图专业,学制二年。1952年9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地质部成立,学校归地质部领导,校名为地质测绘学校。1952年10月4日改名为南京地质学校。1952年9月15日,地质部决定在南京培训钻探、化验人员,学制一年,由南京地质办事处领导,南京地质学校协助办理。1953年3月地质部撤销南京地质办事处,该钻探、化验班归南京地质学校。1953年学校增设专业、扩大规模,到1956年新建教学和学生用房2万平方米,在校学生最高达2 700人。1958年7月29日,下放归江苏省领导,1961年12月2日又重新划归地质部直接领导,1962年到1965年调整、缩小规模,在校学生不足1 000人。1966—1973年学校又下放江苏省领导,由江苏省重工业局主管,并一度划归南京玄武区革命委员会领导,停止招生7年。1973年恢复江苏省地质局,学校划归省地质局领导,并恢复招生工作。1979年再次归地质矿产部领导。

1953—1958年学校设有矿产地质与勘探、大地测量、地形测量、航空摄影测量、制图等专业,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1959年增设钻探组,1960年增设地球物理探矿、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石油天然气普查与勘探、探矿机械专业。1962年专业调整,保留1958年前的5个专业,学制改为四年。1964年为适应生产需要,增设岩矿鉴定、放射性物探两个专业。1976年改设地质普查与勘探、测绘、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物理探矿、石油钻井专业,学制二年。1977—1982年统招初、高中毕业生,学制先后为三年、二年、二年半。1983年恢复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四年。1984年增设地球化学探矿专业。1988年学校设置地质普查与找矿、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地球化学探矿、地形测量、工程测量、航空摄影测量、地形制图等专业。

2.职工教育

(1)技工学校

省地矿局、石油勘探局、煤炭勘探公司、华东石油地质局等单位均办有技工学校,对地质部门的工人进行正规培养。1979年10月10日,省地质局技工学校成立,校址在南京市麒麟门,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1984年秋开始招生,专业设置有岩芯钻探及电子电工专业,教学内容为钻探机械、钻井技术、钻探生产机台管理,以及磁法勘探、电法勘探和仪器操作等。1987年首届学生毕业,至1992年毕业三届学生276人。1993年后专业增加为5个,即基础工程、工业民用建筑、电气工程、财会电算化及商贸、中英文秘。在校学生由1990年的197人增加到1996年的1 000人,毕业生人数1993—1995年共224人。是省部级重点职业学校。

(2)“七·二一”工人大学

1976年,省地质局物探队和无锡探矿厂等办有“七·二一”工人大学三所,选拔工人培养技术人才。

物探队办的“七·二一”工人大学,地址在句容县铜山,为物探专业,主要课程为物理、化学、地质、电法、磁法、重力等。

区域地质调查队办的“七·二一”工人大学,地址在南京麒麟门,为地质专业,主要课程是普通地质、矿物岩石学、矿床学、古生物地史、地形测量、构造地质及力学等。

3.职工专业培训

为适应新技术的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举办一些短期学习班,时间为1~2个月,如数学地质学习班、计算机学习班、地质力学学习班,以及板块理论和应用新的成矿理论普查找矿学习班等。

为培训找铀矿技术人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基本建设工程兵第二机械工业部指挥部在江苏创办进修班,轮训在野外长期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1980—1982年共办6期,第一期为地质工程师进修,第二期财会,第三期地质科长及专业工程师,第四期物探工程师,第五期水文地质工程师,第六期管理干部,共培训311人。由南京大学地质系、北京铀矿地质研究所、华东地质学院、成都地质学院、中国科学院贵阳地球化学研究所等院校的教授讲课。1983年6月撤销。

三、行业办学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分析

(一)行业举办职业教育的主要成绩

1.培养了大批应用型人才

建国以来在计划经济下实行的国有行业投资举办职业教育的体制,为职业教育的创办、生存和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为职业教育投入了大量资金、物质、人力,提高了办学功能和资源利用效率,有计划、按比例培养了能够满足经济需要的大量职业技术人才。

(1)行业举办职业学校教育占据职业教育的半壁江山

通过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数构成(表3)的分析看出,虽然在各个历史阶段,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不同和国家教育政策的调整等因素,使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学生数占中等职业教育的比例有所不同。但是,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为我国中等职业教育作出的贡献是毋庸质疑的,与此同时,他们还承担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任务,为提高国民素质付出了努力。

(2)行业举办职业教育具有鲜明的职业教育特色

行业举办的职业学校较之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学校在职业特色上更具有明显的优势,专业设置以适应行业企业的岗位需求,培养目标明确、具体,教学内容具有较强的实用性,教学组织形式灵活多样,注重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紧密结合。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我国各行业企业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统筹设置专业,形成了一批办学实力雄厚的职业学校。

2.行业组织对职业教育的协调指导和服务职能凸显

从改革开放之初,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即开始着手进行本行业职业教育办学体制的改革,他们创造出诸如建立企业职业教育基金、成立职业学校董事会等方式,对中专和技校边调整边建设。在这个过程中,行业组织对职业教育的协调指导和服务职能凸显出来。

表3 江苏省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在校人数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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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业在探索职业教育发展模式上有新突破

近年来,行业的发展面临着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不断涌现,市场进一步向世界开放,竞争不断加剧。面对“管理型、现代化、多元化、国际化”的发展战略,企业对高素质的一线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提高变得尤为重要,但这些不可能完全依靠国家的教育部门提供,还需要依靠行业举办的职业教育来培养。办好职业学校教育和职工培训,是行业企业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勇于创新,探索出了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新模式。

4.行业举办的职业学校办学效益不断提高

经过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多数行业举办的职业学校规模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大,其规模效益逐渐显现(表4)。

表4 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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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举办职业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

经过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行业举办职业教育也出现了一批能够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发展快、有特色的中等职业学校,诸如电力、铁路、石油等行业的职业学校,他们为行业的生产经营服务,初步建立了育人和用人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教育资源配置得以优化,办学条件得到改善,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创造并积累了新形势下行业举办职业教育的有益经验。但从行业举办职业教育的整体上看,仍存在许多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规模锐减

行业举办职业教育的成绩有目共睹,但其严峻的现实也不容忽视。通过具体分析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总体数量来看,有以下几种变化。

(1)行业举办的职业学校数量锐减

2009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共计445所,比1999年减少323所,总体数量变化情况较大。主要由行业举办的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共305所,占总数的64%,其中,普通中专减少19所,技工学校减少49所(表5)。

表5 中等职业学校数及变化情况(单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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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举办的职业学校在校生减少

从1999年以来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状态呈波浪型,经历了一个从低到高又从高到低的过程,从2000年开始有一个很大的下滑(图1)。从招生情况看(表6),江苏省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三种类型的中等职业教育分异明显,从2008年开始,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在校生人数明显滑落,而技工学校在校生人数稳步增长。

(3)行业举办的职业学校师资有所减少

1999-2009年,江苏省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师资数量呈“V”字形,2004年达到最低点,其后数量有所回升(表7)。1999-2009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数与专任教师数之比呈总体回升态势,说明中等职业效益比有所提高(表8)。

表6 中等职业在校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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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情况

表7 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基本情况(单位: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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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 中等职业教育生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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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劳动力人才市场的逐步完善,行业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已基本改变了到学校的投资企业就业的模式,更多的是经过劳动力市场去谋职就业或自主就业,使国有行业认为对职业教育的投资成为一种“赔本性”投资。加之,人们普遍认为行业办职业教育也是企业办社会,按国家政策是应该“剥离”的,借此推脱举办职业教育的责任和义务。我国由于受长期以来形成的轻视技术和技能型人才的偏见影响和重学历的传统观念的束缚,使行业对专业技能性人力资本投资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职业教育对行业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对职业教育有利于改进个人工作绩效的作用认识不足。特别是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发展阶段,人们对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带来的技术技能变化和学习型组织的感受并不深刻,由于认识上的错位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对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作用还缺乏必要和足够的认识,其后果是生产一线的应用型人才、高级技术工人全国性短缺,现有劳动者的文化技术素质无法满足企业技术进步的客观要求。

3.体制不顺

行业举办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与逐步建立起来的现代企业制度不相适应。据对某城市中等职业学校调查,2/3的国有行业办学,其中普通中专学校近75%,技工学校超过80%,职业高中约6%。这些学校长期以来在计划体制下发展,学校运行及招生就业主要依托计划,缺乏服务意识,难以适应市场化进程需要,随着市场体制的逐步完善,行业的政府管理体制、国有企业的运作机制及其所有制结构发生变化,一批政府的行业机构转制,原先主管职业教育的部门撤并较多,有的职业学校的主管部门五年变更三次。企业作为完全市场化的经济组织,总公司和下属公司都是独立法人,他们相互间的关系是资产纽带关系,而有些企业内的职业教育学校或机构和他的教育行为仍然带有典型的计划经济色彩,在实际运行中不可能不发生碰撞。中国企业家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公布的1999年千家国企经营者问卷调查报告显示,82.6%的国企经营者认为,影响我国经营者队伍建设的主要因素是“激励机制不足”;同样,有63.92%的国企经营者认为,影响企业经营者发挥作用的最主要原因也是“激励不足,积极性没有发挥”。行业举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和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及其作用的发挥直接相关。行业举办职业教育的运行机制不活同样表现在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行业和企业没有办学的积极性,职业教育与培训没有很好地与企业人事劳动政策、工资待遇、职务聘任等挂起钩来,甚至根本没有联系起来,让人感觉不到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4.投入不够

江苏省大专层次高等院校中,行业举办的院校数量从占总数的31.4%下降到13.5%。至于企业,教育部对100家经营业绩好、对教育的重视程度高的企业进行的教育现状(包含职业教育)调查显示,教育费用投入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企业为了节约开支,教育经费逐年削减,即使是行业原本有良好的职业教育资源,但由于体制不顺、机制不活,也难以对职业教育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管理粗放,一方面职业教育资源过剩,另一方面职业教育的有效需求又不足,因此,有限的职业教育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教育质量不可能有所提高,行业举办职业教育去路堪忧。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隶属转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政府机构改革步伐的加快,行业部门管理的学校下放和企业管理的学校与企业剥离一时成为“改革”的重点,这使得某些行业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对举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积极性骤然下降。同时,由于企业可以很方便地从劳动力市场招用技术工人,直接办学和自培自用的积极性下降。学校隶属关系调整后与有关方面的衔接、磨合,以及学校要面向市场自主办学等都要有一个适应和发展的过程。

2.国企改制

1997年,国家开始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化公司制改革,目的是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经济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人事劳动改革措施不断出台,国营大中型企业减员增效,现有职工下岗,对一般技术人才和技工的需求普遍下降。20世纪末,国有行业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和股份制改革中,人员出现大批结构性失业,严重制约了企业对新生劳动力的吸纳。我国正处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合理的工资制度与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在短期内难以完全依靠市场调节人才使用成本,发挥人才市场的杠杆作用。

3.动力不足

企业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动力不足。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是政府的附属,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往往成为“奉命办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部门管理将逐步转向行业管理,企业正在逐步成为市场主体和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从而要求企业的一切教育行为回归为企业发展行为。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曾全面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承包制强化了企业行为目标的短期性,用于人力资源开发的职工教育培训投资周期相对较长,承包期内的职工教育培训投资大多不能在短期内发挥作用,这使得追求短期收益最大化的企业不愿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当前国有企业缺乏技术创新和人力资源开发动力的根源在于企业产权不明晰,使得企业追求技术进步和提高人员素质与企业收益的相关程度不大,挫伤了企业推进技术创新和人力资源开发的积极性。

4.投资转轨

在我国职业教育的具体实践中,职业教育资源配置的基本框架是:职业高中由教育行政部门投资,普通中专、技工学校由国有企业投资。当然,国有经济的行业企业,从产权性质上讲也是国家所有,国有企业用于举办职业教育的支出也是国家所有。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这种投资框架正在发生重大的变化,国有企业对职业教育的支撑基本上出现了四类分化:

第一类是效益好或比较好的企业。这类企业能给学校较充足的经费,这类企业一般处于国际国内经济竞争的前沿,规模较大、技术水平较高。企业把人力资源开发当做占有竞争优势的重要条件,重视对教育的投入。这类企业投资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水平日益提高。

第二类是改革起步较早的企业。这类企业有的部门机构已经进行了重组和优化,新产品已开发并投放运行,企业需要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以提高综合实力,对行业企业投资的中等职业学校进行结构布局调整,实行一套人马、几块牌子、多种功能,提高了办学功能和资源利用率。

第三类是经营困难的行业企业。基本不给学校提供经费,学校通过调整专业、改换校名或与中专、大专院校联合办学吸纳生源,靠收费维持生存。

第四类是已被撤销的行业部门。这类行业部门在机构改革中并入政府主管部委,这些部门所主办的中专学校没有任何事业经费和人员经费,完全靠收取学费维持办学或停办。

(四)江苏省国土资源行业案例

为深入研究江苏省国土资源行业办学的现状,调查组对江苏省原国土资源(土地管理、地质矿产、测绘)类院校进行了实地走访,并选择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原扬州农业学校)、南京地质学校、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作为分析案例。

目前三座学校皆已划归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其中南京地质学校于2000年整体并入东南大学,原地质学校的系部、人员重新整合到相关专业,原有地矿类专业悉数停办;扬州农业学校于2000年划归扬州市人民政府,并于2003年升格为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地质局技工学校后更名为南京工程高等专科学校,并于2000年划归江苏省教育厅。

1.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

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原为扬州农业学校,1986年秋面向全省招收第一批二年制学生。1992年开设土地经济管理专业,1993年又开设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三年制)。到1995年,该校土地管理专业共有专职教师11人;开设的专业课程有普通测量与地籍测量、土地统计学、航测应用基础、地形绘图、建筑平面制图、生态与环保、生产布局学原理、农业基础知识、土地经济学、土地资源学、土地管理学总论、地籍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土地规划、村镇规划、土地管理法学、不动产经营学、微机应用等。学校除抓好理论教学外,还经常组织学生走向社会开展实习和课程毕业设计。1986—1995年,该校10年间共培养了310名土地管理专业人才;同时接受国家土地管理局、省土地管理局委托,先后举办过8期岗位培训班,培训学员435人。

2003年该校升格后,其服务面向发生较大变化,由原先为国土、农业部门培养一线技术人才,拓展为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并在原先国土、农经、农林等专业技术上相继发展了环境保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文、外语等相关系部和专业。值得一提的是,原国土资源管理专业抓住1998年国土资源部成立的机遇,顺应了“大国土”人才需求,相继拓展了工程测量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绘制技术等专业,逐渐形成了完整的地理信息专业集群。

2.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前身为江苏省地质局技工学校,校址在南京市麒麟门,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1984年秋开始招生,专业设置有岩芯钻探及电子电工专业,教学内容为钻探机械、钻井技术、钻探生产机台管理,以及磁法勘探、电法勘探和仪器操作等。1987年首届学生毕业,至1992年毕业三届学生276人(表9)。1993年后专业增加为5个,即基础工程、工业民用建筑、电气工程、财会电算化及商贸、中英文秘。在校学生由1990年的197人增加到1996年的1 000人,毕业生人数1993—1995年共224人。是省部级重点职业学校。

表9 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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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两所学校在由行业管理划归教育部门管理前后,在经费渠道、招生就业、专业建设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共同的特点:

(1)经费渠道多样化:行业管理时,学校的人财物由省行业主管部门拨付,如南京工程院校实训设备多由省内各地调队无偿拨付,教师工资由省地矿局统一纳入预算管理。教育部门管理之后,教育部门除按照预算拨款外,还设立如实训基地、特色专业等专项资金,总体而言经费投入较行业主管时期有大幅度提高。

(2)学生实训与招生就业:行业管理时,两校招生主要面向系统内部,实习由行业主管部门以红头文件形式安排,就业也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调配,学生进出口较为通畅。教育部门管理之后,招生由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实习采取学院推荐、自主选择相结合的模式,就业主要为学生自主择业。

(3)专业发展日趋多元化:划归教育部门管理后,受办学效益影响,专业建设趋于市场化,如南京高等工程专科学校就相应增设了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旅游管理、商务英语、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等专业,原传统优势专业相对地位有所下降。

四、行业举办职业教育的主要对策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进入工业化社会中期,社会发展要求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即由依靠物质资本扩张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走科教兴厂、科教兴企的发展道路。然而非技术劳动者供大于求与技术劳动者供不应求的矛盾十分尖锐,应用型、操作型、服务型职业技术人才仍是社会从业人员需求的主体。而现有的职业学校不能满足需要,产生于计划经济的行业办的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也已经失去了原有的生存条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作用,促进我国职业教育稳步发展、提高质量,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这是当前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一)确立行业举办职业教育的新理念

1.确立人力资本是企业第一资源的理念

传统的资本概念是仅就有形的物质资本而言的。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和世界经济一体化,把资本从传统的、狭隘的观念中解放出来正当其时。如同体现在物质身上的资本是物质资本一样,体现在人身上的资本则是人力资本。应拓展资本视野,确立与物质资本相比,人力资本是更为重要的资本观念,人力资本不仅能创造出自身的价值,而且能创造出比自身更大的价值,要克服“见物不见人”的倾向。现代社会已进入以知识和人才资源为依托的发展时期,而有些企业经营者并未把人力资本投资看得像资金和设备那样重要,职业教育在企业里没有应有的地位,还是一个毫无约束力的软指标,这是职业教育未作为一种基本教育制度扎根企业的根本原因。因而,应把职业教育放在企业发展战略之中,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措施。职业教育不是纯粹消费性事业,而是一种实用的生产投资。职业教育尤其是职业培训是企业人才的生产,是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与手段。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不像某项实体投资那样见效快,但它取得的经济效果相对于物质效果来讲更深远,更有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物质财富,是对企业发展远景负责,对学生和员工的职业生涯负责,对社会的协调发展负责。

2.确立职业教育的经营理念

传统观念中,教育事业是一种政府行为。企业和教育是社会的两大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各有自己的价值观念与运作体系,由行业举办的职业教育作为一种两者合作的界面,是把人力优势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桥梁,必然产生经济和教育效益。既然人力资本是一种更加重要的资本形态,那么,既重视物质资本的经营,又重视人力资本的经营,既懂得“物质资本经营论”,又懂得“人力资本经营论”,是现代企业经营者必备的基本素质。行业加强对职业教育管理的同时,还应当对之进行经营,而经营教育的核心在于用经济的思维经营管理教育,降低教育成本,提高办学效益,拓宽投资渠道,充分发挥教育资源的经济效益,为企业和国家更多、更快、更好地培养人才,进而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知识经济时代中的人力资本、知识技术的老化速度和频率越来越快,没有任何企业经营者可以不重视职业教育与培训,这意味着企业的职业教育需求将会日益增大。真正有效的企业职业教育是在保证具有良好社会效益的同时,也能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

3.树立以需求为驱动的职业教育理念

处于目前大转折、大调整的时期,人们在思想上肯定会产生新的压力,这应是动力之源。要坚定行业办职业教育的基本信念,继续办好行业所属的中等职业学校,同时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职业教育必然将加快市场化进程。市场的要素之一就是有特定需求的顾客群,或者是某种服务的现实购买者。职业教育的特定需求顾客群就是行业、企业、学生,当然也包括政府。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与供给因素将对职业教育产生明显的导向与推动作用,而且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完善,这一作用将越来越突出。要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封闭式的职业教育格局,行业举办学历职业教育的同时,开展社会化、市场化的职业培训,做到长期正规培训与短期培训并重,全日制与业余制并重,就业前培训与在职培训并重,由注重传统的学历教育转为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我国的联想、宝钢、海尔、长虹等走进世界的企业已经充分证明职业培训市场的巨大潜力。只要大胆改革、创新,在我国职业教育与培训市场发生强烈变革并极富挑战的同时,必然给企业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有志者提供大力发展的机遇。

(二)健全和完善行业举办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

1.构建以职业资格教育为主的行业职业教育体系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如果听任自由选择,无论企业或个人往往都不会选择最优水平和类型的技能培训投资。从企业一方来说,它所需要的技能许多都是一般性的技能,企业间存在“偷猎”的可能性;对个人来说,他们很难了解到底什么技能才是真正需要的,也不知道获得这些技能的成本和收益如何。解决职业教育领域投资不足的问题,除了让它所带来的好处变得众所周知且得到广泛理解,还需要政府进行干预,不断扩大行业界在职业教育与培训政策、经费方面的决策权力,使职业教育与培训方面的决策是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三方密切协商的产物。要构建一个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教育结合,以职业资格教育为主的行业职业教育体系。行业职业教育机构必须取得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与支持,同时在与社会同类学校竞争中取得相应地位。国家要把职业教育与培训放在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位置,并使职业资格与普通教育的学历证书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具有同等效力。

2.建立以职业教育为主的现代企业教育制度

制度是领导集团的意志体现,也是现实关系的集中反映、提升和规范。任何一种教育制度的建立,都是与一定的现实的社会经济、政治制度相适应的。建立面向21世纪的中国企业教育制度,其目标应与整个国家经济体制改革、企业改革的目标相一致,即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现代企业教育制度,并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现代企业制度是从原适应计划经济需要的企业制度转变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企业制度,主要是生产关系的调整。以理顺企业产权关系为基础,以健全企业法人制度为核心,以产权关系明晰、法人制度完善、政企职能分开、经营机制灵活、管理科学规范为基本制度目标。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有能力的企业要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并建立现代企业教育制度。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企业应围绕“促进企业发展”这个中心,建立“培养、培训、考核、使用、待遇”一体化综合机制,体现出人力资本的整体性与统一性原则和要求,形成自主办学、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确立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以职业培训为主的企业教育制度,将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保障条件给予明确规范。

人员保障:主要指管理者、实施者。要实现人员方面的保障,就要建立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办学人员和师资队伍。要求管理者善于吸收新思想,善于捕捉新需求、新动向,善于协调各方关系;教学人员队伍的构成要更具开放性,师资在专业技术理论、实践能力及教育教学技巧等方面不断提高素质。经费保障:资金方面的保障是通过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管理与实施机构多方筹措为辅的制度来实现的。物质保障:主要指保障教育培训实施的物质条件,如校舍、培训基地、实习场地、设备、仪器、教具等。物质条件对职业教育的影响很大,职业教育必须更新、更快地接受新思想,探索、采用最新的教育培训技术和方法,才能更好、更快地满足企业和学生个人的要求。

(三)从严贯彻落实行业举办职业教育的政策法规

政策是党和国家为了贯彻、实施方针、路线或完成某一重大任务而规定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是统一和引导人们的意志、行为的重要依据。国家在行业举办职业教育方面的政策,既是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又是提高社会对行业作用认识的重要措施。1994年7月3日,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教育制度,通过立法,明确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及对在职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责任。”2002年8月28日,《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要充分依靠企业举办职业教育。企业要根据实际需要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强化自主培训功能,加强对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转岗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形成职工在岗和轮岗培训的制度,实行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政策。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可以单独举办或与高等学校联合举办职业技术学院。中小企业应依托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进行职工培训和后备职工培养。企业举办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应积极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

行业主管部门要对行业职业教育进行协调和业务指导,继续办好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行业组织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开展行业人力资源预测、制定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规划、指导行业职业教育、职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参与相关专业的课程教材建设和教师培训等工作,也可以举办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要使我国的行业企业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政府不仅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而且还必须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和法律。

1.依法落实行业举办职业教育的责任

1995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199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组织和企业、职业组织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从事技术工种的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企业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企业未按本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用于本地区的职业教育”。“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和教师实习;对上岗实习的,应当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现有的法规《教育法》、《劳动法》、《职业教育法》涉及行业举办职业教育的地方不多,且均是目标性、原则性的,要想使行业举办职业教育有全面的权威法规的保障,建议国家出台一部《行业职业教育法实施办法》,对行业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任务、机构设置、条件保障、管理职责、举办方式、教师、教育对象及与社会的关系等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尤其是行业举办职业教育经费的筹集和管理,要予以法律保障。不仅如此,还要侧重于就业、培训、技术人员资格等方面的规范。对行业举办职业教育加以强制和约束,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行为进行查处。法律规定了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在实践中要加大执法力度,增强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2.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职业资格鉴定制度

证书制度是政府连接职业技术教育与生产经济活动的主要纽带,是政府对劳动力质量和劳动力产权进行认证与监控的主要工具,也是劳动者个人增强就业竞争能力、增加选择就业机会、提高工资收入和福利保险待遇的主要依据。由国家颁布法律,规定各类职业岗位应有的资格,实行职业资格考试和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是许多国家提高职业教育地位、促进本国技术和职业教育与培训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动力机制。我国1995年的《劳动法》就确定了在90个职业(工种)实行就业准入控制,“先培训,后就业”,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但仅仅是在部分关键岗位实行,贯彻力度不够,易于操作的规则也不足。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还不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针对这种实际情况,应根据国际教育发展趋势和要求,积极推进上述制度的建设,明确目的,把握全局,摒弃唯学历文凭是用的旧观念,把实行两种证书制度作为推进教育改革的一项系统工程,对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建立起学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制度,公平、准确、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知识和能力,建立起合理的用人制度。目前我国考核发证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除通用工种外,多数工种考核标准和技能鉴定主要还是依靠行业、企业的力量。所以,由行业承担职业资格教育的任务是有基础和条件的,可对其执行情况从制度上加以规范、监控和考核。在健全行业组织的基础上,强化行业组织在职业资格教育中的职责和义务。目前我国有不少行业协会,但在组织建设和职能发挥上不能与西方行业协会相提并论。例如,目前上海工业、商业、建筑业等系统约有120个行业协会,专职工作人员440名,共拥有企业22 000家,从总体而论,这样的行业协会非常薄弱,根本无精力顾及教育培训事物。所以,要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的建设,将原来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职业教育的职能分配给行业协会承担。行业组织在职业资格教育中的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预测规划本行业各级各类人才的需求与培养计划。

(2)协调本行业各级各类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

(3)负责本行业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如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课程的设置。

(4)承担本行业岗位资格、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5)评估本行业各级各类职业教育的质量与办学效益,使培养人与使用人得到合理的统一。

(6)建立行业职业资格鉴定机构。除了少数重要的、关键的、特殊的职业资格鉴定由国家专业部门鉴定外,其他的职业资格鉴定应当由行业组织来承担,并创造条件取得国际同行的认同。

(7)国家职业技能的鉴定考核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依法对实施的劳动预备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进行劳动监察。

(四)构建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目标模式

目前,职业教育正在由旧范式向新范式转变,即由以供给为内驱力的、以国家为主导的职业教育向以市场为驱动的职业教育方向转变。必须依据企业的现状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在举办职业教育的模式上进行脱胎换骨的变革。应依据教育规律与经济规律相统一,合理分担教育成本与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相结合的原则,构建行业举办职业教育的新模式。

1.自主模式

或称企业服务型,企业自主是企业完全凭借自己的力量,独立举办。这种模式一般适合于处于成长和变革趋势的大型企业或特大型企业,由于其经济实力强、员工数量多、专业素质要求高和员工培训任务重的特点,客观上需要这种企业建立独立的职业教育机构和教学体系,唯其如此,才能满足企业各类技术工人和人员的职业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的需求。原有国有企业体制,构造了企业教育分立的局面,企业党员干部和经营管理者的教育培训、职工的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分别由党校、职工大学和技工学校进行。在目前企业“转制”的形势下,许多企业把教育资源统一管理、集中使用,一套机构三块牌子,有利于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优化配置物力资源和人力资源,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最大的使用,把优势资源配置到效率较高的地方,促进企业的职业教育更好更快地发展,发挥最大的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企业和社会培养更多的合格有用人才。

2.行业辐射模式

也称联盟型,由于每个企业的情况不同,不能要求企业都以相同的方式办职业教育,应加强和发挥行业组织的职业教育协会的调控和服务作用,以某一行业或同一行业的企业共同出资、平等互利的方式,联合组建和发展。为了改变目前行业的各种教育资源布局分散、大多规模偏小、缺乏竞争力的局面,应实施“抱团打天下”的战略,统筹整合行业职业教育培训资源。这种模式适用于广大中小企业,可以有效解决中小企业师资短缺、经费不足等问题。通过整合行业员工教育与培训的师资、财力等资源,组建行业性的企业教育培训实体,进行市场化的规范运作,发挥行业培训中心的辐射功能,有效解决企业职工专业知识更新、职业技能素质提高等问题。

3.企校共建模式

即支持联合型,企业委托相关各类学校定向招生的企校合作模式。企业与学校在人力资源需求问题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签订培训协议,实行有偿培训、有偿服务。随着技术日趋复杂,学校已无法充分提供学习所需的环境,企业也不能提供工人掌握新工艺所需的系统完整的理论准备,在自主举办职业教育的同时,必须在职业教育培训与工作之间构筑各种不同的桥梁,尤其是在比较复杂的职业培训形式与职业学校之间,建立起密切的合作关系。

本课题系国土资源职业教育研究会为完成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行业在我国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分课题《国土资源行业在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而设立的子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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