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一轮的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的特点和特色
2009年4月,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规格,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印发了《商洛学院本科人才培养计划修订意见(2009版)》和《商洛学院高职高专人才培养计划修订意见(2009版)》,明确要求各系部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新一轮全面修订,形成新的人才培养方案。该修订意见坚持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精神,遵循现代教育教学基本规律;该修订意见坚持以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突出师范性专业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适应性,强化非师范性专业的应用性和实践性,做到了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学习与研究有机结合,课内与课外有机结合;该修订意见打破传统的单一规格的人才培养模式,强调分类指导、分层教学、分级设计、分流培养,搭建由“通识课平台”“专业课平台”和“集中实践教学平台”等三大必修课程模块及相应系列选修课程组成的新的课程体系,优化课程内容和调整教学周数及课程总学分学时数;该修订意见强化学科基础与专业基础,加大学生学习的自主选择权,培养和造就人格健全、基础扎实、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适应专业特点和社会需要的基础型、应用型、技能型等多种类型专门人才。
新的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充分体现了学院办学定位,注重拓宽专业路径、加强基础知识、理论的铺垫,有利于学生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的提高,有利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具有五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一)突出实践教学环节改革
指导意见突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规定各本科专业列入教学计划的162总教育周数内,压缩了课堂教学时间。课堂教学为114周,与原计划相比压缩了16周,包括综合实习、毕业论文、专业见习、社会实践、军事训练、入学毕业教育在内的实践教学为41周左右,从而使实践教学纳入了正常的教学环节之内;规定了课堂教学总课时,要求文科类专业不超过2500学时,理工类专业不超过2600学时。而高职高专类专业列入教学计划120总教育周数内,课堂教学为76周,与原计划相比压缩了10周,包括综合实习、毕业论文、专业见习、社会实践、军事训练、入学毕业教育在内的实践教学为40周左右,从而使实践教学比例大幅度增加;同时大量压缩了课堂教学总课时,要求教育类专业不超过1800学时,非教育类专业不超过1600学时。对院级公共理论课教学采用了理论教学加实践教学的“X+ Y”模式,增强理论教学的针对性,同时倡导各系专业课也采取该种形式加大实践教学学时。并建立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与评价体系,保证实践教学环节三年不间断。
(二)建立学生自主学习机制
学院通过实施课程分类、分层培养计划、学分制、导师制、辅修专业以及学籍管理、学生管理模式改革,拟建立学生网络自主学习平台,初步形成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择修读的课程和辅修专业培养模式,与商洛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加大联系,积极构建学生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力争使学生考取更多专业技能证书,为学生的自我成才、就业创业积蓄后劲,构筑良好学习与发展环境。同时设立创新学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学生参加各类课外科技创新活动获得的学分可以冲抵选修课的学分。
(三)优化教学计划课程结构
学院以“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为基础,从人才知识结构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出发,将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整合优化为“通识课平台”“专业课平台”和“集中实践教学平台”等三大必修课程模块。每个模块又根据人才培养规格的具体要求设置必修课平台和由不同方向的课程系列构成的选修课平台。课程模块、课程平台与课程系列交叉,构成了模块化、多样化、立体交叉、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完整课程体系。
(四)加强人文与科学素质融合与渗透
为了提高大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加强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规定所有本科专业学生必须选修4门或10学分以上的公共选修课程,人文与社科类专业学生必须选修2门以上自然科学类课程,理工专业类学生必须选修2门以上人文社科类课程。鼓励学生按规定跨专业、跨年级选课程,所得学分计入选修课学分并作为学生毕业单独条件计算。高职高专类专业也在这方面做了必要的规定。
(五)推行学年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
新的本科人才培养计划规定学生的修业年限为3至6年,既保证了学有余力的学生充分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修够本科毕业所需的学分,提前一步进行学业深造;同时也能够减少部分学生因为各种外来因素产生的干扰,采取灵活的方式完成学业。这种管理模式充分体现了尊重学生个性特征、以学生为中心的人才培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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