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代大学之公共性
从时间跨度上看,大学经过千年日月流变,由传统、近代演变为现代大学。在这一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大学实现了从自我封闭、“自我放逐”的象牙塔到“积极入世”并引领社会文明进步的文化科学策源地角色的重大转换。当大学以其特殊的职能、功能与价值从社会边缘走向社会中心时,大学的社会公共性日益彰显,大学这一社会角色的历史性巨变,既是社会文明和时代进步的结果,也是大学与社会双向互需互动的结果。
1.大学之公共性
第一,公共产品理论是大学公共性的基本依据。根据这一理论,大学教育作为一种非排他性质的社会公共物品,与“公共产品性”、“社会公益性”、“公益性组织”、“非营利性”之间有着必然的关联性。
一般意义的“公共性”,是指政府组织着眼于社会发展长期、根本的利益和公民普遍、共同的利益而运用公共管理手段,提供公共物品和开展社会公益性事业。由此推演,作为共有共享的国民教育,其使命就是运用政府公共资金并通过公共管理手段,将教育资源公平合理地提供给每个社会成员。
第二,学校作为教育事业的实体机构,公益性和公共性是其组织及其行业特性。这一特性表明:一方面,大学产生于社会,又着眼于和服务于社会;大学产生于公众生活,又着眼于和服务于公众生活。另一方面,大学的行业职能、功能及其价值,在于它是社会共同体内社会关系的整合机构、文化文明的传播机构、道德伦理的教化机构和人类精神的故土家园。
第三,教育的公共性是现代民主社会的产物,其核心是教育民主,它是公共空间的权力博弈,而不是一元化和统一性;也不是什么道义的熔铸。因此,教育的公共性是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的统一,而不仅仅只是单向的权力意志,如何最大限度地保障和优化公民的文化权益,继而实现公共空间的民主化,是当代中国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大社会命题。
当然,大学除了公利性、利他性之外,同时也具有自利性,即存在着自身的发展逻辑和活动利益。正确地认识和处理学校教育的公共性与自利性,对于学校自身的发展与改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学校教育应充分发挥其公共性,正确认识自利性,划清二者合理的边界,最终实现学校教育公共性和自利性的有机统一。
2.大学组织成员之公共性
大学机构的行业特性及其成员的职业特性(教师职业),决定了其公共性的角色性质及其公众人物的形象特征。
第一,社会公共利益为确认公共性或公众性组织和公共性或公众性人物的决定性要素。
就组织而言,所谓公共性机构,严格意义上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其决策及其发展状态涉及公众利益的机构;就组织成员而言,所谓公共性人物或公众人物,严格意义上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但未必为公众所熟知、而其言行涉及公众利益的人物。
按照上述定义,大学同政府机构、医疗机构等,教师同政府公务员、医生等,一道成为社会公共性机构或公共性人物。
第二,作为专门从事社会公共性事业的大学和教师,一方面,他们受到社会广泛尊崇并得到社会各界的赞誉或赞助,等等;另一方面,他们的行为举止又无时不刻为社会所高度关注。同样一件事,社会其他部门或其他人可以做,但大学或大学教师却不能做;其他机构或个人做了似乎无所谓,而大学或大学教师做了则会受到社会激烈抨击与指责,如此等等。
第三,作为一种肩负特别使命的知性职业,教师既受到社会公众的广为尊崇,又受到社会公众的密切关注。其原因在于:一是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的传播知识和迁移文化的任务受托于社会,他们的知识文化素养及其教育服务质量直接关乎每个社会成员的文化权益与发展权利,关乎整个民族的未来乃至于国家的存亡;二是接受教育是社会成员必须承担的一种强制性义务,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知识文化的迁移,他们受到教师的影响会越来越深;三是作为一种直接向公众传播知识和文化的工作,教师是一代代学生受化和审美的对象。教师不仅要授业解惑,还要传道育人,因而要在各方面为人师表,并永葆其特殊的文化品位与从业形象。
第四,歌星、影视明星和体育明星之类是最宽泛意义上的公众人物但并非公共性人物。一方面,他们尽管有着相当的知名度,但其言行并非直接涉及或影响到公共利益;另一方面,他们的影响仅局限于某些人的某些偏好,因而影响力度有限,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兴趣的转移,这种影响力会下降甚至消失。如果你没有追星的嗜好,那些人对你产生不了任何影响。
3.现代大学之公共性使命及其责任
第一,从宏观上看,大学当下的公共性使命及其责任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根据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维护和发展社会成员的生存、健康与幸福权利及其实现条件;二是将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产品及其不断促进公民的社会参与作为自己的公共责任,将积极维护和发展公民权利及其确保公共生活的质与量作为价值信念;三是根据法治与德治的社会整合原则,维护和促进社会与个体的公共生活安全;四是积极维护和发展关系到社会和谐以及社会精神文化生活质量的价值信念,努力促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2]
第二,从微观上看,一是在入学方面,对一切具有可造资质的学生提供政策服务,以确保其享受应有之文化教育权益;二是拓宽和深化专业知识教育,确保优质教学服务;三是以学术创新为大众提供知识、技术、文化等方面的社会服务;四是科学合理和优效高效地使用公共经费及其他教育资源;五是建立完善的包括社会各界参与的公共治理制度;六是一切办学信息公开透明,方便社会与公众的评价、监督与问责。
第三,对于大学之社会公共性研究,虽然学者们切入点不尽相同,但结论高度相似。
20世纪80年代后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的一份报告指出,高等教育与社会变迁越来越呈一体化趋势,并日益从社会边沿走向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中心,其显著特征是学校成为社会发展的中心和学习组织的中心。
“大学已经成为多目标的机构,而且在近七个世纪以来,大学的职能也一向在增加”。“由于大学拥有向未知世界进军的专家学者,大学遂独具探测社会变革和提出应变措施的高度灵敏的智力触角。”由此也使得“如今在所有社会组织机构中,能胜任人类远大目标的指导任务和人类未来利益的管理任务的,似以大学最为适宜”。一句话,大学的功用和大学的使命使得社会真想让其承担革命进步的全部责任。[3]
大学的社会公共性演变也为许多教育家们所洞见。威廉·洪堡认为,大学是社会的道德灵魂;哈罗德·帕金认为,大学是人类社会的动力站; R.V.加西亚认为,大学是国家最进步力量的先驱;赫钦斯认为,大学是社会之光;西奥多认为,大学是人类社会有史以来最能促进社会变革的机构。总之,在高度开放的社会里,大学的公共性特征日益通过其公共形象及其社会的关注度被展现于众。
4.大学公共性演变之趋势
高等教育与公众的社会权益具有更加密切和直接的关系,大学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
第一,世俗化。社会对大学的日益关注实际上反映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变化,即现代社会的高等教育已不再独自清高,它与整个社会经济及老百姓的联系已经越来越密切和广泛。此如诗人刘禹锡在《乌衣巷》中道:“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过去让人们肃然起敬甚至望而生畏的大学,如今逐渐“世俗化”。
这种对大学的了解和关心,不仅体现在寻常百姓能够自由出入大学校园和某些过去常为“闲人免入”的场所,而且体现在能够对大学的发展路向提出自己的意见与要求。显然,人们已经将大学看做是大家的大学或自己的大学。
上述社会变化表明,大学的公共性已不仅是社会和人们的一种外在期望,它正在表现为一种更加实际的关注与必要的干预。
第二,世界性。关注高等教育事业及其大学发展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性的社会现象。
比如,大学的课程改革这种属于大学自己的事情,如今也广受社会与媒体的关注。美国著名高等教育研究学者阿特巴赫曾就此指出,大学教员聚在一起讨论课程变更事宜的时代已经过去,现在任何一项课程计划的变更都可能在《纽约时报》或是在《华尔街日报》上引发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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