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解聘事件的影响
罗斯事件加上前面论述的众多被解聘教师的事件立刻在美国引起了轩然大波,高校教师和相关人士纷纷加入了这场纷争。就罗斯事件而言,人们的意见和观点不一。高校内部主要分为两派,一派是以高校教师为主的罗斯的支持者,一派是以校长和管理人员为主的斯坦福大学校长乔丹的支持者。
罗斯的支持者认为:不仅高校教师在校内的言论、著述活动受到高校的保护,而且高校教师在校外的言论也应该受到高校的保护,高校教师应该享有不受外在干预进行教学和研究的自由权利。如果高校任凭董事会中的工商业资本家对教师发号施令,那么高校学术的公正性将无法得到保证。而乔丹的支持者则认为教师的教学和言论、研究都始终应该服从于维护学校的声誉,老师应该避免发表一些“愚蠢”的言论,以防止给学校造成不良的影响。[66]乔丹的支持者大都是高校的校长和管理者,他们对乔丹校长的行为表示理解和支持,包括一直处于中立的哈佛大学校长查尔斯·艾略特校长也对乔丹校长表示同情。当时不少高校校长就此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如俄亥俄州立大学的汤普森(Thompson)校长认为“所有教授在考虑发表不受欢迎的言论时,不应该忘记自己作为一个有教养的人的责任”;布朗大学的校长方斯(Franse)认为“只有我们在提倡言论自由原则的同时,还必须坚持同样重要的言论责任的原则以及对我们所代表的学校负责的原则,我们才能不负公众的信任,我们的大学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67]。两派争锋的焦点是高校教师的教学和研究自由权利以及限度问题。究竟是可以不受任何干预地进行教学和研究,还是在发表观点、教学和研究时考虑相应的责任?但总体而言,两派都认同和接受的一个观点是:高校教师有进行教学和研究的自由,只是对底线的认同度没有达成一致。那如果要考虑相应的责任,又应该是什么样的限度?如果教师发表的言论在限度之内却被董事会解聘,他们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等等,这些问题都如乌云般压在美国各高校教师的头顶。
在罗斯事件发生之后,罗斯所在的美国经济学协会还成立了特别调查委员会,期望通过对此事展开调查替罗斯讨回公道,但遭到了斯坦福大学校长的抵制,罗斯未能复职。1913年拉菲耶特学院的哲学教授梅克林(Mecklin)被解聘,他所在的美国哲学协会和心理学协会,也成立了特别调查委员会对此事展开调查,但与罗斯事件一样,遭遇了来自校方的抵制和拒绝,无果而终。在教师的学术和言论自由被践踏时,究竟该用什么样的力量来维护他们的权益呢?这些问题始终萦绕在美国每位高校教师的脑海。
所以,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方面是美国政治经济的崛起和扩张,各式各样的利益集团的大规模兴起,人们对自由权利的认识从契约自由到了产业自由,期望获得包括管理权、发言权等众多权利在内的自由权利,实用主义哲学在美国大行其道,教育界结社风靡且研究生教育异军突起,科学研究功能在高等教育系统得到确立,教师职业专业化且各式各样的学术或者专业团体大量涌现等;另一方面是大学教师的工资水平非常低,还不能自由地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和主张,否则时刻面临着被解聘的危险,职业安全无法保障,生存与发展危机重重。
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什么教师们不如前面提到的1900年成立的全国教师协会那样团结和组织起来维护和捍卫自己的权益呢?关于这一点,在《大学时代的学术自由》中作者沃尔特·梅茨格(Walter Metzger)对美国大学教授协会较晚出现的原因进行了详细介绍[68]。在他看来:一是受到学术工作条件的制约,因为在当时高等教育尚未成为社会的轴心机构而是处在边缘地带,它的图书馆、实验室和教室及在其中所开展的学术工作都是与世隔绝的,不像工厂、办公室和矿窑与社会的联系十分紧密,所以即便成立一个组织,该组织也会因为没有社会影响力而无法维持下去。二是教师群体四分五裂在不同的院校与学科,这些也使得他们组织起来十分困难。况且,在工业社会里,教师群体本来在社会中只占极小的比例,尤其是高校教师这一处于专业系统塔尖的群体更是少之又少,再被专业与院校一分隔,要形成气候就更加困难了。三是高校教师和学者等学人对成立和加入工会等这样的组织有着强烈的反感。第四,也是作者认为最重要的一点,高校教师有一种对行政报复的恐惧和一种因其学术心智在成年累月地禁锢于象牙塔之内落下的呆滞迟缓和缺少自信。我国学者王国均在其博士论文《美国高等教育学术自由传统演变之研究》中除了阐述了上面的几个观点以外,还补充了他自己的看法。在他看来,除了教师的恐惧与信心不足以外,高校教师自我认同(self-identification)[69]的晚熟是最主要原因。对于大学教师来说,他们更愿意将自己看成专业人(professional man)或学术人(academic man),极力反对被视为学术劳动者(academic labor),因为后者意味着与雇工(employee)相提并论,而这正好迎合了校董会对教师这一职业的偏见。实际上,也就是说,高校教师出于心底对自己职业的认知,认为自己应该是学者,而不是雇工,所以不愿意像20世纪初期的工人那样通过组织工会等具有争权夺利性质的组织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即便是自己的权益遭到践踏。清高的知识分子遭遇了只顾世俗利益的管理者(由工商界人士组成的校董会),且这批知识分子还不愿意像个普通老百姓那样勇敢地站出来捍卫自己,其结果便是前面的“频繁发生解聘教师的事件”。直到罗斯事件以及它在全国引起的轩然大波,他们才意识到“我们是否应该团结起来,通过集体的力量来捍卫和保护自己”?在漫长的忍耐、等待和日趋成熟之中,美国大学教授协会终于被推上了历史的风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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