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语文教学中有辩证法 ——也算是自序
2006年7月出版《高职语文》,2009年7月出版《新编高职语文》,时下又在出版《高职语文教学指导书》一书。教材再版,旨意在于对教材进行修订与提高;教辅出版,目的在于吃透教材内容,明确教法与学法,求得高职语文教学中各种矛盾的统一与解决,完成为教材配套的工作。六年三书,一脉相续,这就是贯穿于中的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理念。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探索与高职语文培养目标、高职语文学科实际及高职学生语文能力现状等相一致的路径,我们为教材创设了“四编(文字与书法编、语言与交际编、课文解读编与实用写作编)一附录”的架构,突破了以往大学语文仅以范文编排为主体的体例。一路走来,作为三书主编,费时费神不少,所感所悟颇多。于此,即我院高职语文教材建设相对告一段落之际,为纠正以往语文教学中不左便右的错误,尽快把该课程建设成为国家级精品课程;也为搞好全院各专业学科教学改革奠定基础,铺平道路,此仅就高职语文教学中的辩证法问题随便地说几句,权作自序。
不言而喻,“辩证法”是哲学中一个重要术语。又显而易见,要议论以至解决高职语文教学中此类问题,就需要对其中与哲学相关的问题作粗略表述。哲学是一门研究关于自然界、社会界和人类思维领域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其中,根本问题是思维对存在、精神对物质的关系等问题。在阶级社会里,哲学有其鲜明的阶级性。此外,作为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哲学又有其高度的概括性和抽象性,是对人们认识和实践活动成果所进行的反思、探求与概括、总结。说得再通俗一点,更为到位一点,哲学是一门可以用来解释各类科学,指导人们认识和实践活动,却不可以取代任何一门科学的最高科学。说得再深入一点,哲学是关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学问,是意识形态之一种。而且,只有那种自觉的,经过严密逻辑论证,构成理论化和系统化的思想体系的才是哲学。
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中,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有机结合的和高度统一的。其世界观是辩证唯物论。其方法论是唯物辩证法。想来,语文学科,包括高职语文,就是一门运用无产阶级世界观和方法论,对一切自然、社会、思维等现象进行研究,取得认识论成果,而后依照语言及文章规律表达出来,再结集成书的科学。可见,于高职语文教学中,我们也就必须接受哲学的指导,运用辩证的方法。
作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论的理论,按照其层次分,有哲学方法论、学科方法论和具体方法论之分。哲学方法论是关于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最根本的方法的理论。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要求人们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通过对事物矛盾全面的、动态的和相互联系的分析作出科学的判断,达到认识事物规律,解决有关问题的目的。与其相对立的是形而上学。从黑格尔开始,形而上学成为辩证法的反义词。其特点是用孤立、静止、片面、表面的观点看世界,否认事物内部矛盾性是事物发展的真正动力的学说,即马克思主义学说。我们于高职语文教学中所运用的,应该是这种方法论的方法。
毛泽东于其《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曾说:“分析的方法就是辩证的方法。”其实,反之亦然:辩证的方法就是分析的方法,就是分析事物的矛盾。如对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及矛盾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等的分析。只有对事物的矛盾性作出了全面而深刻的分析,问题才能真正解决,工作才有可能做好。就我们的高职语文学科而言,其中就有识与说、读与写、内容与形式、内与外、教与学、主体与主导等六对矛盾,待我们师生于教与学中去一一地加以解决。
识与说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一进一出,一学一用,集中地表达了教材《文字与书法》和《语言与交际》两编的基本内容,及两编教学的中心任务的关系。识字要从形、音、义等三个方面进行,并达到学院所规定识字量(4500个字)的要求;特别是对引申义的教学,要与其语境以至文化背景等相联系,求得一个准确的解释。师生要从语法、逻辑、修辞等角度匡正并提炼语言,力求把口语说“通”说“顺”说“美”,为书面语言的修炼奠定扎实的基础。可见,说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我们必须下大工夫抓紧抓好,补救以往“淡化语法”所造成的损失;识是说的基础,也必须抓紧抓好。
读与写是又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同识与说矛盾的性质相类似。一进一出,一学一用,集中地表达了教材《课文解读》和《实用写作》两编的基本内容,及两编教学的中心任务的关系。所谓读,即从高职语文知识性、工具性、文体性、人文性及实践性等的角度分析并赏识教材,使学生从中提高分析问题能力,感悟文章应该怎么写和不应该怎么写的问题。所谓写,即教学生运用基础写作学与文体写作学的理论与技巧,写出文从字顺,且具有较强的文体感的文章来;特别是专业论文,应该成为学生手中的常规武器,充分发挥其“工具”的作用。前者以学习他人文章为任务,后者以写好自己文章为目的,由既成文章到未成文章,可见,写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要求学生能写出“像样”的文章来,并从中炼好自己的书面语言;读是写的基础,教者教与学者学都必须扎扎实实地进行。
应当说,教材四编的教学,都有一个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的问题,这也是一对矛盾。对此,毛泽东早有其精辟的论述: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二者应该达到尽可能完美的统一。但是,对这对矛盾的特殊性,他却没说。其实,某些时候,决定事物性质以至命运的,往往不在其内容方面,而恰恰在其形式方面,如唐诗宋词元曲,等等。所以说,对具体问题要作具体分析。不过,总的说来,毛泽东的断言非常正确,内容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内容决定形式。若要再说下去,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达到内容即形式,形式即内容,合二面为一,才是人们所追求的最高又最理想的境界。我们要引领学生一道探求这种境界,以尽教师之天职。
内与外,即课内教学与课外教学,也是一对矛盾。显然,前者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对学生学习成绩的好坏起决定作用;后者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对教学工作起补充以至验证的作用。其实,从大语文观的角度说,重视第二课堂的教学,让学生将课内所学用于社会实践,从中增长才干,成为“会说会写又会干”的人才,是课内教学的目的所在,很有意义。说到底,课内与课外的相辅相成,完美统一,才是高职语文教学的一种尽善尽美的境界,我们所追求的境界。
至于教与学这对矛盾,则更是显而易见,前者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后者是矛盾的次要方面。从孔夫子开始,名师出高徒,严师出高徒,代代相承,成就了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教育史。教师教什么、为何教与如何教,学生学什么、为何学与如何学,等等,这些问题都必须通过教育教学改革一一加以解决。一个又一个“为什么”的问题,既难不倒教师,又难不倒学生,这说明我们的教与学,对“其然”以至“所以然”的各种问题都解决得全面、深刻而且透彻,进入了较高的层面。关于一些具体问题,于此不再细说,留给师生于教与学中逐一解决。
同教与学关系相密切联系的是主导与主体的关系的问题。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教与学结合,师与生相长,构成这对矛盾主与次两个方面,如此看来大约是不会错的。教改的问题主要是教员问题。不可小视教师这个外因,无能的教师是教不出高能的学生来的。诚然,由于多种复杂的原因,个别学生就是不肯读书,教无作用,导无效果,那也无奈。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不作跟风派”,不“时左时右”,不“不左便右”;而于当前,在某些人当中,的确存在一种过于强调“主体”内因作用的倾向。若以此求得教师的省时省事省力以至无责无过,那就大错特错,是不可以如此的。
还有一些,主要是这六对矛盾。为了我院高职语文教学工作的今天、明天与后天,于此,我向语文教研室的同志们提三条要求,也就是三句话:要辩证地运用辩证法于教学实际,以升华教学层次;要辩证地联系专业教学实际以至社会实践活动,以提高效果档次;要在运用辩证法教学中对哲思哲言有所创造,成为高职界名师高手。
二〇一〇年五月于浙江广厦学院
(刊于作者主编《高职语文教学指导书》,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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