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法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和评价的政策演进
法国的学前教育机构包括托儿所和幼儿园。幼儿园包括小班、中班和大班。
法国的初等教育机构为小学,它实施基础学习阶段和深入学习阶段两个阶段的教育。
法国的中等教育包括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法国的初中教育属于义务教育的范畴,一般招收11~15岁的儿童入学。其学制为四年,分成观察和方向指导两个阶段,每个阶段为两年。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尽管历届政府曾经对初中进行过几次改革,但是,仍然没能扭转初中教育质量不高的状况。学生留级率高,基础知识掌握不牢固,是初中教育面临的两个老大难问题。
法国高中包括普通高中、技术高中和学徒中心。法国高中的学制为三年。与其他类型的中学相比,高中结构比较稳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法国人对本国的高中的良好声誉,常常引以为豪。但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高中教育质量满足不了社会需要的尖锐现实问题,严重影响了法国青年一代的文化素质,引起了社会各个方面的忧虑和不安。
一、政策议题的研讨
(一)发布《为建立民主的初中而斗争》,着力提高初中教育质量
1981年11月13日,时任法国国民教育部长的阿兰·萨瓦里写信给斯特拉斯特堡路易·巴斯德大学的教育学教授路易·勒格朗,请他组织专门委员会对初中本身的状况,小学、初中和高中之间的过渡和衔接等问题进行全面的研究。1982年年底,路易·勒格朗教授向法国政府递交了《为建立民主的初中而斗争》的研究报告。该报告于1983年公开发表。之后,国民教育部又以该报告为基础,发动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进行一场关于初中教育改革的全国大辩论,推动了法国初中教育的改革。
《为建立民主的初中而斗争》报告指出,法国初中面临严重的质量下降问题,质量下降问题可归纳为四个方面:(1)初中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尤其是所具备的阅读能力很差,留级率不断提高。(2)1975年《哈比教育法》规定的初中学生要不分水平进行混合编班的原则并未得到遵循。有不少学校甚至已按学生的不同水平组织教学,从而形成了初中学生在学业成绩上的两极分化,违背了初中阶段义务教育的性质。(3)初中学生过早地进行定向选择。(4)初中所承担的社会职责没有很好地履行。[65]《为建立民主的初中而斗争》报告归纳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进入初中学习的学生的智力及学习成绩,包括读写算的水平,参差不齐,从而使得教师在组织教学时遇到严重困难。(2)学生和教师互不往来,课程设置缺乏内在联系,校内各单位互不通气,学生缺乏真正的共同生活。(3)教学内容基本上是智力导向的,并主要通过语言进行讲授。(4)抽象的智力教育使学校变得闭塞、呆板,并经常使得学习内容与实际情况相脱离。(5)由于学生的出身和家庭情况的差异,地区教育的不平衡性,使一部分学生无法适应初中阶段的教学,从而造成学生留级或者过早地中止普通初中教育。(6)初中教师类别、级别繁多,地位不高,加上各种各样的教师督察制度,使得教师之间在教学过程中互不交流。[66]该报告提出了七大改革措施:(1)建立新的教学组织,建议取消教学班,按年级设立一种新的教学组织——教学体,每个教学体由78~104名学生组成,学生的水平大体接近。教学体内部的基础单位是教学组。每个教学组的人数相等,但是最多不能超过26人。(2)重新调整教学内容,重视诸如音乐、艺术、体育等启蒙学科,加强对综合技术课和跨学科课程的教学。(3)保证每个学生都接受相同的教育。(4)建立教师监护制度。(5)统一教师工作量,改变教师工作的方法。(6)完善学校各级教学管理机构。(7)重新培训教师,提高教师的素质。[67]
(二)发布《21世纪前夕的高中及其教育》,关注高中教育改革
为了更有针对性地解决高中现存的问题,1982年下半年,政府委托巴黎第一大学的历史学教授安托万·普罗斯特组成一个九人工作小组进行专门研究。该小组广泛征求了专家、各个社会团体、中央及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意见。1983年11月,法国全国高中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向法国政府递交了《21世纪前夕的高中及其教育》研究报告。
《21世纪前夕的高中及其教育》报告指出法国高中以往20年来的巨大变化。这些变化包括:学生人数的激增,学生成分发生变化,中等教育体制发生巨大变化,培养目标的巨大变化,教学内容不断更新。[68]《21世纪前夕的高中及其教育》报告指出,法国高中存在一些弊端,这些弊端包括:学生压力过大,负担过重;在课程设置方面,过分强调数学教学;对学生的方向指导不力;教学内容有些脱离实际;学习时间分配不尽合理;教学安排不科学,集体活动太多,学生个人自学和思考的时间过少;对学生个人独立思考能力和动手能力的培养不够;考试方法亟须改革。[69]为改进法国高中教育,《21世纪前夕的高中及其教育》报告提出了十一条建议:加强各学科之间的协调;调整教学内容,改进学习方法;鼓励高中生独立学习;修改教学大纲,使教学活动多样化,调整中学内部生活,关心学生的学习,定期对学习进行总结;消除隔阂,灵活地管理,打破教学上的闭塞状态;让学校拥有发挥自己的主动性、积极性的手段;加强学校之间、学校和社会有关机构之间的合作;对中学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再培训;鼓励教师开展相应的教育研究;反对扩大地区差异;增加接受中等教育第二阶段教育的入学人数。[70]
(三)发布《对未来教育的建议》,谋划教育改革蓝图
法国的未来教育的走向究竟如何,将来在办教育方面需要遵循哪些基本原则,这是法国教育界和社会党政府一直在讨论和思考的问题。
法兰西学院是法国最古老的传统教育机构,迄今为止,它也是享有很高声誉的高等教育机构。1985年1月,法兰西学院向法国总统弗朗索瓦·密特朗递交了《对未来教育的建议》。
《对未来教育的建议》报告指出:“从一切教育都应不断传授系统知识、造就新形势下所需人才的目标出发,未来教育应遵循九大基本原则,即尊重科学的统一性和文化的多样性,学校的教育形式应多样化,增加学生成功的机会,在多样化中寻求统一,及时调整教学内容,统一学校所传授的知识,提倡连续、交替的教育,利用现代化的传播技术,在自治中求开放,并通过自治扩大开放范围。”[71]
二、政策制定和实施
(一)制定和实施教育法律
1989年4月,法国教育部递交了《法国教育指导法》,同年7月10日,法国议会正式通过了《法国教育指导法》。
《法国教育指导法》指出教育的基本宗旨:“每个人所享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应得到保证,使个性得到发展,有利于个人进入社会和职业生活以及行使公民权利;应保证每个青年,不论其社会地位、文化或地理背景如何,获得基本文化和公认的技能;小学、初中、高中和高等院校均负责传播并使学生获得知识和学习方法。学校教育的内容、方法应与国家和欧洲以及世界的经济、技术、社会和文化发展相适应。学校内外所有参与学生工作的人,同属一个教育共同体。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均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能力,在教师及其他指导人员的帮助下确定指导自己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方向的方案。行政部门和企业将提供支持。”[72]《法国教育指导法》确定了法国基础教育改革的蓝图,为法国基础教育设立了一个宏伟的奋斗目标,即到2000年,法国80%的学生可以拿到中学毕业文凭,实现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强对基础教育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估。自1988年起,法国政府每年在开学时对9岁、11岁、16岁的学生进行阅读、写作和数学方面的全面评价。1988年年底,法国教育部委托布迪厄主持的全国教学大纲委员会对当时的基础教育课程进行反思,并为今后改革学校教学内容提供了新思路。
(二)由法国教育部评估与预测司牵头实施综合评价
1987年,法国教育部专门设立了评估与预测司,负责对教育体系进行评估和指导。在其他欧洲国家,评估任务经常委托给教育部之外的机构、研究所和大学。而在法国,绝大多数部门的教育体系的评估工作和评估工具的研制都是由评估与预测司完成的。评估与预测司下设教学评估处。经过不断努力,法国的评估和预测工作已经形成了一个严谨有序的整体。
1989年制定的《法国教育指导法》规定,教育体系评估主要有两个目的:向法国社会报告学校运行的情况和结果;为各个层次的教育负责人提供手段和工具,便于他们进行决策、制订行动计划、进行工作指导。
评估与预测司具有四个方面的优势:对教育信息系统进行组织和管理;完成评估工作;设计指导工具并允许教育体系的负责人和教师使用这些工具;对整个教育制度进行研究。
评估和预测司能够更好地了解决策者的需求,并且能够使它的研究成果在教育体系负责人和实际工作者中得到最广泛的传播,它还可以传播和应用它所设计的评估工具,依靠国家、大区、地方的培训网络对评估工具的使用开展培训。
评估和预测司主要开展三个方面的评估工作。(1)对整个教育体系进行评估,每年定期出版《学校状况》报告。《学校状况》使用30个评估指标,对从幼儿园到高等学校和继续教育机构的总体情况进行评价。(2)建立一套考核学生知识水平的评估机制,可以为从中央到地方的所有层次的教学指导提供信息。这些评估机制分为两类:一类是诊断性评估,这是为教师提供的评估工具,涉及所有班级和学生。具体的工具包括每个学年里对义务教育学校三年级、五年级和六年级的学生的法语和数学成绩所作的记录,也包括对学生进行诊断性评估的辅助工具库,它涉及所有层次和科目。另一类是总结性评估,它是对整个教育体系进行的评估,可以在不同时间进行纵向比较。(3)参加国际性评估项目。法国也参加一些国际性的评估,如OECD组织开展的对15岁学生的能力的PISA评估项目。
(三)全面实施高中教育质量评价
近20年来,在教育权力下放的框架下,法国高中获得较大的自主权。它们在实施国家统一制定的政策的同时,也着力制订自己的发展计划,在计划中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确定实现目标的方式。高中办学可以各不相同,也可以提供不同质量的服务的观点得到了人们普遍的认同。
高中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高中排名和高中运转情况指数分析。
法国的一些传媒很早就对高中进行排名,即根据学生在高中毕业考试的成绩状况,公布全部高中排名表。这种排名直接受英国和美国的学校排名的启发。这种排名也受到了一定的批评。第一,这种排名仅仅关注高中毕业生考试的成功率,即通过“比赛的最后一道屏障”评定高中的质量,因而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高中对学生进行的筛选直接影响成功率高低,高中特别重视挑选他们认为可以通过高中毕业考试的那部分人。第二,它仅仅关注高中毕业考试通过率,也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高中依据所接纳学生的最初水平所采取的取长补短的行动。换句话说,如果一所高中的毕业考试合格率高,也许是因为它接纳了那些具备良好的学习方式,不需要学校特别费劲就能取得成功的优秀学生,也许是因为学校在学生就学期间注意培养他们原来不具备的知识和能力,并帮助他们取得成功。
在视教育为国家公共服务的框架内,高中的表现和运转质量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呈现,人们可利用以下三个指标进行客观的衡量:(1)高中毕业考试通过率。它是最传统的、最有名的、也是最容易利用的一个指数,它是指取得高中毕业文凭的学生占参加考试的学生总数的比例。但仅有这个数字还不能看出一所高中的整体质量。(2)参加高中毕业考试的比率。这个指标衡量某所高中完成全部学业的学生参加高中毕业考试的比率,不管这些学生用多长时间完成高中学业。这一指标较好地衡量了高中学生的整体就学情况。(3)取得高中毕业证的学生与中途离开学校(不管以何种原因离校)的学生的比例。如果一所高中对学生进行严格筛选,不允许(或很少允许)留级的话,这个指标就会比为所有学生提供机会的另一所高中的指标要低。这几个指标能衡量出学校的附加值,即考虑到所接纳学生的特点后的运作效率,例如,高中毕业考试通过率通常与学生家庭的社会职业背景及学生年龄相关。
2001年法国普通类和技术类高中的毕业考试平均通过率为78.7%。准时甚至提前参加考试(18岁或年龄更小)、家庭出身非常优越(高级干部和教师)的学生考试成功率平均达到90.6%,至少留级两次(20岁或年龄更大)、出身弱势阶层(工人或者失业者)的学生高中毕业考试成功率仅为65.5%,两者之间相差约25个百分点。如果要公平地衡量某所高中的质量,就不能将这所高中的毕业考试通过率与全国高中78.7%这一平均数相比,因为全面平均数是所有阶层的学生都混合起来而算出的平均数,正确的做法是应该针对学校接纳的主要人群作具体分析。如果这所学校接纳的学生为第一类学生,则应参照90.6%的水平进行比较;如果接纳的学生为第二类学生,则应参照65. 5%的水平进行比较。[73]
(四)实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确定学生必须具备的共同基础
2005年,法国教育部推出了界定共同基础知识和能力的法令——《共同基础法令》,将培养法国学生的终身学习能力、基本发展能力和基本生活态度作为教育改革的重点。为了达成这一目标,主要采取五大措施:一是强化基础教育的服务质量,扩大基础教育的辐射范围,保证法国基础教育的公平性;二是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确保法国基础教育顺畅发展;三是加速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课程结构和课程内容平衡推进的改革战略;四是切实提高基础教育的师资质量,为基础教育改革提供坚强后盾;五是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道德教育,适应21世纪的改革需要。[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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