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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和改革

时间:2023-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8年,借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契机,我国高等学校开始全面推行管理体制改革,原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行业特色型大学按照中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市地方两级管理的模式进行调整和划转;其目的是解决在行业管理之下形成的条块分割、学科专业面过窄、重复建设等问题。

第一节 起源和改革

20世纪50年代开始,为建设现代化工业强国,我国开展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急需大量专门技术人才,为此,中央政府各部委陆续重组兴办了一批行业性的高等学校,涉及农业、林业、水利、地质、矿产、石油、电力、通信、化工、建筑、交通等多个国家关键行业领域,另外也组建了一批文化、艺术、体育、财经、政法等专业性的高等学校。同时,我国大学教育体系也从新中国成立之前模仿欧美模式迅速转变为仿效前苏联的高等教育模式;全国高校进行了广泛的院系调整,按照专业大类设置专门的高等学校,建立起高度专门化的高等教育体系。例如当时的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按照文理和工程进行分工,清华大学的文学院、理学院和法学院并入北京大学,北京大学的工学院调整到清华大学,清华大学的航空系、材料系、地质系等分别调整出去,和其他院校相同专业合并,相继成立了北京航空学院、北京钢铁学院、北京地质学院等;北京大学的医学院独立出去成立了北京医科大学等。经过这样大规模调整,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划分为文理(也称综合)、工科、农科、林科、医药、师范、语言、财经、政法、艺术、体育、民族12类学科类型大学;除去少数大学还保留了多种学科门类,大部分大学都只有相对专门化的学科覆盖面。

1958年,我国的教育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所需的各种专业人才。各高校紧紧围绕中央制定的教育目标,突出强调与经济建设各行业相对应的专业设置和学用一致,而忽略了自身的科学研究功能;教师教风严谨、教课认真,学生学风朴实、学习刻苦,为新中国的经济建设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到1965年,我国大学总数为434所,综合性大学从原55所缩减为14所,工科专业占专业总数的47%,工科学生占学生总数的43.8%,而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法学、管理学等被认为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学科先后遭到取缔(1)

1966年开始的十年“文化大革命”严重冲击了全国教育系统,大学停课和停止招生。1977年8月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党中央正式宣布“文化大革命”结束;随即于1978年恢复高考制度,我国的高等教育迎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中国的大学教育在20世纪80年代,从“文化大革命”的全面破坏中开始缓慢恢复,90年代开始快速发展。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国家越来越重视大学教育,不断加大经费投入,促进了大学建设。原来学科面较宽的大学逐渐发展成为综合性大学;大量分属于国务院各部委的行业特色型大学,例如农业大学、林业大学、交通大学、航天航空大学、理工大学、邮电大学、工业大学、财经大学等办学特色进一步凸现,在国务院各个部门的领导下,这类大学的行业特色也进一步得到强化。

这些行业特色型大学多年来与我国的相关行业共同建设和发展,和国家行业发展布局相配套,由国务院各部委分别管理和实行资金支持,基本形成了门类较为齐全的行业高等教育体系。这种行业教育体系符合当时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和当时的行政管理体制,有利于快速培养各类专门技术人才和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和财力物力,也奠定了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格局。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行业特色型大学的数量和在校生规模已约占全国高等教育体系的1/3,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指出:“进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主要是解决政府与高等学校、中央与地方、国家教委与中央各业务部委之间的关系,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体制”;其改革的主要目标,一是要改善和加强中央政府对教育事业的宏观管理;二是要加强省级政府对各地方高等教育的统筹权、决策权和支持力度;三是要增强各高等学校的自主办学活力。《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进一步要求,随着中央业务部门的职能转变和政企分开,高等学校的“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分别不同情况,采取继续由中央部门办、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联合办、地方政府办、企业集团参与和管理等不同办法”。

1994年、1995年和1996年,教育部分别在上海、南昌和北戴河召开了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会上逐步归纳出可行的五种具体改革形式:共建、合作、合并、协作和划转。“共建”主要是指中央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与省级政府共同建设和管理,包括省与部、市与部、部与部和省与市之间的共建合作,提倡高等学校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以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的双重积极性。“合作”是指在不同高等学校之间,开展教学、科研、科技开发、信息运用、后勤服务等多方面的合作,尽量避免封闭式办学和低水平重复性学科建设,以达到学校资源共享。“合并”是指学科类别相同、相近的高等学校,以及学科互补性强的高等学校之间进行合并,以达到学科优势互补的目的。“划转”是指改变高等学校的行政隶属关系,重点解决不同区域内高等学校重复设置和分散管理的问题。“协作”主要是指促进高等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之间多种形式的协作办学,以加强学校与社会的联系,增强学校的办学实力。

1998年,借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契机,我国高等学校开始全面推行管理体制改革,原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行业特色型大学按照中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市地方两级管理的模式进行调整和划转;其目的是解决在行业管理之下形成的条块分割、学科专业面过窄、重复建设等问题。经过调整和划转,原由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多所高校逐步脱离了原行业主管部门,划归教育部或省级地方政府管理,基本形成中央和地方政府两级管理,国家政策指导,省级政府统筹管理为主的新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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