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功能的演进历程
大学最早起源于中世纪晚期的欧洲。当时欧洲的经济文化快速发展,社会日趋复杂;教会、政府和市民社会都需要大量工作人员,包括神职人员、政府公务员、律师、医生等,于是诞生了大学组织,其主要功能就是教学和培养人才。
到19—20世纪,西方大学逐渐转向德国和美国的办学模式。
德国新人文主义教育家威廉·冯·洪堡(Wilhelm von Humboldt)于1809年创办柏林大学,鲜明地提出了“教学与研究相统一”的办学理念,将柏林大学建设成科学与学术研究中心。受其影响,德国的大学历来将科学研究作为大学的一项正式功能,建设实验室和研究所,宣扬学术独立和自由的文化氛围,弘扬思维的批判和创新精神。到20世纪初,德国大学的办学模式在不同程度上,广泛地影响到其他国家。
美国在建国初期,其人口主要集中于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东西部发展极不均衡。为鼓励移民西迁,美国联邦政府于1784—1787年颁布了三大土地法案,以执行优惠的土地政策。随着西部土地的开发,迫切需要大量农业技术人才;而当时美国高等教育仿效欧洲模式,主要向上层人士子女传授经典学术科目和宗教课程,缺少实用农业技术教育。为此,美国国会于1862年颁布了《莫里尔法案》(Morrill Act),规定联邦政府要依照每州国会议员人数,每人拨给3万英亩土地,赠地所得收益在每州至少资助开办一所农工学院(后称为“赠地学院”),主要培养农业和机械技艺方面人才。法案实施后,联邦政府共拨地1 743万英亩。到1922年,美国共建立了69所赠地学院,大批农家子弟进入大学校门。到1926年,这类院校的学生已接近40万人。
1904年,时任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校长的查尔斯·范·海斯提出大学的基本任务包括:培养有知识、能工作的公民,通过科学研究,发展创造新文化和新知识,向广大民众传播知识,以帮助解决经济、生产、社会、政治及生活方面的问题。这些任务的核心就是为社会服务。他强调大学是为社会服务的机构,要打破大学传统的封闭状态,主张大学通过提供专家服务和广泛传播知识的方式,努力为社会服务。这一理念被称为“威斯康星思想”。威斯康星大学以其卓越的成就受到社会的称赞,也成为其他大学的榜样。“威斯康星思想”使大学与社会生产和生活实际紧密相连。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大学直接参与政府和工业活动,长期从事国防、能源开发、空间计划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发挥了巨大作用;联邦政府也成为了大学的主要资助人。到20世纪的80—90年代,美国大学的科学研究重点从基础研究、军事研究逐渐扩展到民用科技研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