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大学与行业/企业的互动机制
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到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政企分开,以及相关联的大规模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这期间的近半个世纪,行业特色型大学和行业主管部门、业内大中企业都形成了良好的互动关系。
行业主管部门为学校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包括日常教育经费、基本建设经费和科研经费;业内大中企业也为学校提供了大量的科研费用和科研环境,赞助和改进学校的发展环境;而行业所属高校则利用自己的知识和人力资源,为行业和企业提供了产业政策、发展战略、科学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培养了大批优秀的行业建设人才,真正形成了互惠互利的紧密关系。
在经历了1998年教育体制改革之后,绝大多数行业所属大学都已经划转教育部或地方管理,在新的历史环境下,这些大学如何继续维系和行业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
“有为才有位”,要使行业特色型大学在我国的高等教育体系中继续占有重要地位和发挥重要的作用,就必须将满足国家和行业的重大需求,推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自己的重要使命。
体制改革只是改变了大学和行业的行政归属关系,但行业还是客观存在的,行业和大学之间的相互需求也是客观存在的。建设行业特色型大学离不开行业的支持,促进行业发展和调整产业结构也离不开学校的帮助。要办好行业也要办好行业特色型大学。相互需求的存在是建立行业和大学良好互动关系的动力和基础。随着行政归属关系的转变,行业和大学要在新的环境下,在更高层次上寻找新的互动关系和合作模式;要主动加强与行业的联系,在涉及行业发展趋势、行业核心技术等重大问题上增强话语权,要扩大和行业的合作规模,创新新的合作模式和提升合作层次,要鼓励行业和企业参与、介入和支持行业特色型大学的改革、建设与发展。当然,这种新的互动关系,绝不是回到行业部门办学的老路,将来也不会再存在行业部门办学的环境。进一步加强行业特色型大学与行业部门的联系与合作,是提高大学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直接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捷径。
行业特色型大学不但要积极为行业发展出谋划策,支持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研究,还要直接和业内大中型企业建立合作机制。一方面要积极追踪行业先进的科学技术,与企业合作开发科学技术,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另一方面可以探讨订单合同式培养,把专业教学与行业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为企业培养有较强综合能力和动手能力、更加符合其需要的大学毕业生。企业也根据实际人才需求,帮助制定大学的培养方案,并吸收更多的毕业生就业,为他们的职业生涯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大学还可以和企业合作开展在职教育,全面提升企业员工的职业素质。
归属于地方的行业特色型大学可以根据所属地域的行业需求,和当地企业共建社区学院,联合培养大学生,实现校企联合,更好地为地方行业和企业的建设服务。
建议国家尽快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高等学校对有关政策、机制等进行专门研究;而行业特色型大学要积极探索服务相应行业的新途径,为完善我国的高等教育体系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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