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发展模式变革
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全球性问题。
1992年联合国环发大会(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简称《气候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该公约指出,历史上和目前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最大部分源自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排放仍相对较低,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排放中所占的份额将会增加,以满足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各缔约方应在公平的基础上,根据他们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的能力,为人类当代和后代的利益保护气候系统,发达国家缔约方应率先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认为,低碳经济概念的提出主要源于三个方面:其一,因为多年来人为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引起全球变暖,反过来影响到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其二,英国、美国等国家在20世纪就完成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历史任务,即已经跨过了依赖高碳能源为主要动力的发展阶段,在现在的后工业化时代,可以不再依赖高碳能源了,而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发展低碳经济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其三,尽管化石能源还可以开采利用较长时间,但使用化石能源的经济成本越来越高,出于能源可持续利用,发达国家开始注重于研究开发第三代核电技术、节能技术、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技术,氢能技术和电动汽车等(1)。
2006年年底我国科技部、中国气象局、中国科学院等有关部委联合发布了中国第一部《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报告认为,未来中国气候变暖的速度将进一步加快,很可能在未来50~80年,全国平均气温升高2~3℃;到2030年,中国沿海海平面可能上升的幅度为10~16cm,导致海岸区洪水泛滥的机会增大;气候变化将使农业生产的不稳定性增加,如果不采取措施,到21世纪后半期,中国主要农作物,如小麦、水稻和玉米的产量最多可下降37%,今后20~50年间的农业生产也将受到气候变化的严重冲击(2)。
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对气候变化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并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并制定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3)。该报告中列举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第三次评估报告的观点:近50年的全球气候变暖主要是由人类活动大量排放的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的增温效应造成的。报告中也指出,在全球变暖的大背景下,中国近百年的气候也发生了明显变化;近百年来,中国年平均气温升高0.5~0.8℃,略高于同期全球增温平均均值;中国年均降水量变化趋势不显著,但区域降水变化波动较大;中国主要极端天气与气候事件的频率和强度出现了明显变化;中国沿海海平面年平均上升速率为2.5mm,略高于全球平均水平;中国山地冰川快速退缩,并有加速趋势。
温家宝总理在出席2009年12月召开的哥本哈根气候峰会时,向全世界承诺,中国要在未来十年内,实现单位GDP减排40%~45%的目标,并将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要达到这样一个指标,中国必须改变当前这种高碳经济的工业化发展模式。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院吴敬琏2010年指出批评意见:中国从第九个五年计划时就提出,实现经济增长模式从粗放型到集约型的转变;但是迄今为止,除了少数地方,效果并不显著(4)。
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仍然停留在粗放型的增长模式,经济增长依靠大量消耗资源,造成资源和能源的低效率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长此下去,我国的经济可持续发展将会受到严重的资源环境约束。为保证我国经济持续平稳发展,迫切需要改变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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