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合作学习的概念
在朱智贤先生主编的《心理学大辞典》中,合作是这样被定义的:“合作是为了共同的目标而由两个以上的个体共同完成某一行为,是个体间协调作用的最高水平的行为。”[12]它既不是指反对性或无目的性的协同作用,也不是只有目的的单方的协助,是双方有目的的合作。合作的基本内涵包括以下几点:
(1)合作是在两个以上的个体之间进行的;
(2)共同目标是合作的出发点,合作就是为了共同完成某一目标,实现某一共同利益;
(3)合作就是要追求个体间协调作用的最高水平,以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限度的共同利益,实现共同目标的途径是合作个体间的相互配合和协调;
(4)实现个体目标与群体目标两者并不矛盾。
合作学习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作学习是一切个体与个体间或者团体之间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而彼此配合的活动。它既可以是人们日常行为中偶然的互助配合行为或活动,也可以是有计划、有分工、有评价的系统的活动与过程。狭义的合作学习则是个体与个体间或团体与团体为了实现较为清晰的共同目标,通过组建小组、责任分工、积极互依互促以获得团体和个体发展的动态过程,[13]是以个体学习为基础的组织学习活动,是通过个体、团体和组织层面互动创造知识、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和提高组织的创新能力的过程。
从广义来看,教师的合作学习是以教师为主体发生的多种形式、内容与程度的积极互依、互动互促以实现教师共同发展最大化的活动与过程。教师与教师之间,教师与教研员、专家等相关人员之间,通过开展观摩、交流、对话、研讨、联合互助活动而获得经验并得到发展的过程,都属于合作学习的范畴。从更深入的角度来理解教师合作学习,它是指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教师与教师、教研员或专家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通过明确责任分工、积极互依、互动互促以实现团体和个体共同获得发展最大化的专业发展方式与过程。
教师合作的内容和方式是广泛的。利特尔(J.W.Little)(1990)基于美国的实践认为[14],教师合作主要发生在四种场合:关于教学的日常交谈;协同进行教学设计、教材开发和教学方法开发;观察同事的教学;同事间就新的想法、实践方法等相互接受。我国学者基于自身的实践也认为,教师合作的内容和方式有:①协同进行教学设计和教学方法的研制;②分工制作课件、搜集课程资源和开发教材;③一起讨论教学中的问题和事件;④共同协商解决教学中的困难;⑤共同实践一种教育改革;⑥教育教学经验的沟通;⑦关于教育教学的日常交谈;⑧分享教育中的体验(快乐与幸福);等等。[15]
教师合作学习的性质还可以从过程、结果、行为三个方面进行定义。以结果取向和过程取向定义教师合作学习,强调合作学习本质是教师之间进行的一种内隐的认知加工活动;以行为取向进行教师合作学习定义则更强调学习是一种基于反思与行动之间相互交叠的过程,重视教师之间的交互学习行为。不同取向的教师合作学习的性质定义将会引导研究者和实践者对不同的合作学习功能的强调和研究重点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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