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理学教育思想
两宋时期,中国古代学术思想发展到一个新的巅峰,义理之学取代章句之学,成为宋学发展的重要特点。创立于北宋中期,综合吸收佛、道思想对传统儒学进行改造与创新的理学,又称道学、宋学、新儒学、性理之学等。它是一种以儒家思想为主体,同时吸纳佛、道两家思想而形成的新的哲学理论体系。后逐渐发展壮大,完成于南宋,并在南宋后期上升为官方的统治思想,影响中国封建社会后期数百年之久。理学派学者自“二程”、张载至南宋朱熹、吕祖谦等人,对教育都极为重视,并形成各自独特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对封建社会后期文化教育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一、理学教育思想的基本特征
(一)理学教育思想的背景
经济背景。唐、宋之际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转折时期。表现为自南北朝以来长期享有政治、经济世袭权的门阀士族被以租佃制对农民进行剥削的“官户”和“乡户”地主所代替。同时,农民也由原来没有人身自由的世家大族的“徒户”、佃客,变为具有相对人身自由的佃户。这一生产关系内部的变化促进了战后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也使封建统治者有必要对农民的统治策略予以调整,除了政治上的统治外,新的思想控制也迫切需要,于是以“穷理尽性”为核心的理学教育思想便应运而生。
政治背景。经过近二百年藩镇割据和长期军事混乱,宋初统治者鉴于五代乱离,君道寝微,武夫悍将不时危及朝廷的历史现象,认为这是由于儒术不振,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秩序的伦常遭到破坏的缘故。故其立国之初,一变前代弊俗,一方面厉行政权,另一方面把推行古文崇儒视为国策,采取了一系列倡导文化的措施。宋代理学顺应加强中央集权制统治的需要,而形成、发展和壮大起来。
文化背景。自魏晋以来,名教伦理日趋式微,佛、道两教大行其道,先秦的儒学家并不精于抽象思辨和逻辑分析,他们的教育理论主要建立在直觉式的、经验式的人性学说的基础上,而佛、道两家却十分重视对宇宙本原和抽象本体的考察,满足了士大夫追求内心“宁静致远”的“出世”的需要,这些理论思维冲击了原先处于独尊地位的儒学。鉴于此,自中唐以来,诸如李翱、柳宗元等人开始对传统儒家思想进行改造,援佛、道入儒,以提高儒家思想理论的思辨水平。与此同时,佛、道为了适应社会和宗教生活,减少传播过程中的阻力,援儒入佛、道,简言之,三教合流成为理学教育理论直接的思想渊源。[1]
(二)理学教育思想的基本特征
1.以本体论为教育思想构建的基础
人性说在儒家思想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儒学借以连结天道和人道的中心环节。宋明理学家对人性学说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将人性与宇宙本体联系起来,认为人性来源于宇宙本体,二者在内容上是一致的。
2.以道德修养为教育的唯一目的
宋理学产生的目的是整顿伦理道德,所以进行封建伦理道德教育,就成为程朱派理学教育的基本内容和重要特色。宋理学把道德教育放在学校教育的第一位。他们认为学生有了较高的道德修养,学得的文化知识才能发挥正当的作用。提出了“学为圣人”的教育主张。集理学大成的朱熹继承和发展了儒家学派重视道德教育的传统思想,坚持学校教育是以明人伦为本,其基本任务就是“存天理,灭人欲”。
3.以“四书”为基础的教学内容
理学家们根据其教育目的、任务,把《论语》、《孟子》、《大学》、《中庸》的思想大加发挥,构造起理学教育的基本框架。并认为只有通过“四书”才能理解“五经”,把“四书”置于“五经”的基础地位,成为学校和科举的主要内容。
4.以读书为重要的教学方法
理学教育家们十分重视读书和学习的问题。教学的重要形式是读书,所谓“学以明论”,体现了道德教育和教学一体化的思想。理学家主张读书不应以读本本之书为限,重要的是通过读书进行“心悟”,以达到“修养心性”的目的。因此,读书要反复诵读,才能从书中绎出符合理学思想的某种义理;提倡自由争论,通过自由争论的读书学习,明义理和通达天理。
二、朱熹的教育思想
朱熹(公元1130—1200年),字元晦,号晦庵,别称紫阳,徽州婺源(今属江西)人,侨寓建阳(今属福建)。是中国南宋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是宋代程朱理学的集大成者。为官八年在处理政务之余,特别重视教育,整顿乡县学。后辞官十五年间,退居武夷山寒泉精舍,授徒讲学,著书立说,积累了丰富的教育经验,编著了二十余种理学著作,其中与教育密切相关的有《论语要义》、《论语训蒙口义》、《近思录》、《论语集注》、《孟子集注》等,其中《四书章句集注》被元、明、清三朝定为科举取士的主要标准内容。
(一)教育的目的与作用
教育目的是一切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朱熹提出了“明人伦”的教育目的,把做“仁人”、“圣贤”作为教育的任务和最终目的。主张学校教育的目的在于“明人伦”。他说:“古之圣王,设为学校,以教天下之人。……必皆有以去其气质之偏,物欲之蔽,以复其性,以尽其伦而后已焉。”在朱熹看来,要克服“气质之偏”,“革尽”物欲之蔽,以恢复具有的善性,就必须“尽人伦”。所以,他强调“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此人之大伦也。庠、序、学、校皆以明此而已”。在《白鹿洞书院揭示》中,也明确把上述五伦列为“教之目”,置于首位,指出“学者学此而已”。认为教人为学首先就是要使学生明义理、会做人,提高个人修养,而并非只是为学得杂博知识,做些华丽文章,并对以科举为目的的学校教育进行了批判。他强调每个人都要受教育,即“自天子至于庶人,无一人之不学”。
朱熹从客观唯心主义思想出发来解释人性论,提出了人性就是“理”,“天命之性”禀受“天理”而成,而“气质之性”则有善有恶,教育的作用在于“复尽天理,革尽人欲”,从而达到“明明德”、“尽人伦”的教育目的。
(二)教育制度和内容
朱熹对当时南宋的科举制和学校深表不满,认为科举制度已成为一种百病产生的“法弊”,学校之中教师传授给学生的是“忘本逐末,怀利去义,无复先王之意”的“虚文”。认为理想的教育制度是学校分小学与大学,小学的课程注重礼乐射御书数及孝悌,大学的课程则须注重致和、格物及孝悌忠信之理。“小学者,学其事;大学者,学其小学所学之事之所以”,小学阶段是大学阶段的基础,大学教育是小学教育的深化和发展。提倡小学实行普及教育,教育范围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子弟。
关于教育内容,朱熹认为小学阶段应教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及“六艺”。小学是打胚模的阶段,小学教育的好坏关系到培养什么样人才的问题。15岁以后为大学阶段,教育内容为“穷理、修身、正心”的内事和“治人、治国、平天下”的外事,以社会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培养的是为封建国家“尽其力”的知识分子。
朱熹在总结前人教育经验和自己教育实践的基础上,基于对人的心理特征的初步认识,把一个人的教育分为“小学”和“大学”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阶段,并分别提出了两者不同的任务、内容和方法。8岁至15岁为小学教育阶段。朱熹十分重视这个阶段的教育,认为小学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圣贤坯璞”。他说:“古者小学已自养得小儿子,这里定已自是圣贤坯璞了。”同时指出,“蒙养弗端,长益浮靡”,若儿童时期没有打好基础,长大就会做出违背伦理纲常的事,再要弥补,就极为困难了,“而今自小失了,要补填,实是难”。因而,他认为小学教育对一个人的成长非常重要,必须抓紧、抓好。
为了实现教育目标,朱熹强调以下教育方法。在小学阶段,首先主张先入为主,及早施教。“必使其讲而习之于幼稚之时,使其习与知长,化与心成,而无扞格不胜之患也”。其次要求形氛生动,认为在对小学儿童进行教育时,应力求形象、生动,以激发其兴趣,使之乐于接受。再次首创以《须知》、《学则》的形式来培养儿童道德行为习惯。儿童道德行为习惯的形成有一个从不自觉到逐步自觉的过程。与小学教育重在“教事”不同,大学教育内容的重点是“教理”。小学教育是培养“圣贤坯璞”,大学教育则是在坯璞的基础上“加光饰”,再进一步精雕细刻。因此在大学教育方法方面朱熹提出了两点:其一,重视自学。“书由你自去读,道理由你自去究索,某只是做得个引路底人,做得个证明底人,有疑难处同商量而已”;其二,提倡不同学术观点之间的相互交流。
朱熹在长期的授课实践中,总结了一套自己的教学方法。就“教”来说,首先他认为“教必有法”,只有从学者通过努力有了一定效果的方法,才是好的教育方法,这种方法只是叫人达到成就的路子,而不是告之以得之之妙,教射有射的方法,学有学的方法,教师丢了方法就不能进行教学,学生丢了方法就不能进行学习。二是教学中采取商讨法,反对灌注法。强调书自去读,独立思考,自觉学习,然后去究索、理会,教师的作用只是一个“引路人”,而不是包办代替,有疑问教师学生共同商议,主张授课时间少一些,“践履”(实践)可多一些,注重在授业解惑中多实践、多行,来加以理解。三是因材施教。借鉴孔子的教学思想,认为教师应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分别科目,进行不同教育。这是培养人才的重要方法,依人特点进行教育,能使其迅速成长。材有大小,教育的任务是根据材的不同而使小成小材、大成大材,大小都能成材。
(三)关于道德教育
朱熹十分重视道德教育,主张将道德教育放在教育工作的首位。他说:“德行之于人大矣……士诚知用力于此,则不唯可以修身,而推之可以治人,又可以及夫天下国家。故古之教者,莫不以是为先”。德行不仅可以修身,而且还可以推而广之去治人、治国。朱熹关于道德教育的方法,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立志。朱熹认为,志是心之所向,对人的成长至为重要,要求学者首先应该树立远大的志向。“书不记,熟读可记。义不精,细思可精。惟有志不立,直是无著力处。而今人负利禄不贪道义,要做贵人而不要做好人,皆是志不立之病”[2]。
2.居敬。朱熹强调“居敬”。居敬是修身和为学的一种专一、恒常的态度。居敬之法要求精神高度集中、专一于对天理的体认和对私欲的克制。“敬字工夫,乃圣门第一义,彻头彻尾,不可顷刻间断”,“敬之一字,圣学之所以成始而成终者也”[3]。
3.存养。朱熹认为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善性,但同时又有气质之偏和物欲之蔽,需要用“存养”的功夫,来发扬善性,发明本心。“人心本明,只被事物在上盖蔽了不曾得露头面”。
4.省察。“省察”是经常进行自我反省和检查。朱熹认为一个人要搞好自身道德修养,就应当“无时不省察”。一是“省察于将发之际者,谓谨之于念虑之始萌也”,指不良念头刚刚萌发之时要及时克服;二是“省察于已发之后者,谓审之于言动已见之后也”[4],指不良言行已经成为事实后,应及时省察并予以纠正,勿使其继续滋长。
5.力行。朱熹主张知行并重,致知即穷究义理,力行即躬行践履。“力行”是要求将学到的伦理道德知识付之于自己的实际行动,转化为道德行为,并检验道德认识的正确与否等。“知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5]。
(四)读书方法
朱熹很重视读书方法,其读书方法可概括为六句话[6]:
1.循序渐进。指读书应有一定的次序,“凡读书,须有次序”,读书要穷尽其理,不能囫囵吞枣,急于求成,“字求其训,句索其旨。未得乎前,则不敢求乎后,未通乎此,则不敢至乎彼”。
2.熟读精思。指读书既要熟读成诵,又要精心思考,“大抵观书,须先熟读,使其言皆若出于吾之口;继之精思,使其意旨若出于吾之心,然后可以有得尔”[7]。
3.虚心涵咏。指读书时要以虚心的态度去体会书中的道理,切忌先入为主,牵强附会,要细心玩味,反复咀嚼。
4.切己体察。指读书不能仅仅停留在书本上,应该见之于自身行动,要身体力行,把圣贤之言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中。
5.着紧用力。指求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要抓紧时间,坚持不懈。
6.居敬持志。“居敬”指读书时精神专一、全神贯注,“读书须收敛此心,这便是敬”,“持志”就是要有远大志向,并坚持到底,“读书之法,莫贵乎循序而致精,而致精之本,则又在于居敬而持志,此不易之理也”[8]。
二、王守仁的教育思想
王守仁(公元1472—1528年),明代哲学家、教育家、字伯安,号阳明,浙江余姚人,世称阳明先生。其在官场上起起伏伏,教育活动亦与其政治生涯交织在一起,一生致力于教育实践活动,三十多岁开始讲学授徒,前后达25年之久。他每到一处任职,都修建书院,倡办社学,利用从政之余进行讲学。谪居贵州龙场驿时,建龙冈书院,主讲贵阳书院;巡抚江西期间,立社学,修濂溪书院,集门人于白鹿洞讲学;总督两广军务时,办思田学校、南宁学校和敷文书院。退职回乡期间,先辟稽山书院,后办阳明书院,并讲学于余姚龙泉山寺,各地学者云集,环坐听讲者达三百余人。他的办学、讲学活动,对明代书院、教育、社学的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著述丰硕,后由门人整理成《王文成公文集》共三十八卷。其中关于教育方面的有《答顾东桥书》、《学约》等。王守仁的主要教育思想有以下几点。
(一)教育的目的和作用
王守仁认为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学为圣人”,“圣人”就是指在道德修养上能成为人之楷模的人,在这一点上与传统儒学没有差别,不同之处在于王守仁认为只要学习谁都可以达到这种境界,正所谓“圣贤之道,坦若大路,夫妇之愚,可以与知”。他把高不可攀的“圣人”普通化,认为虽然天资不同,但是人们只要努力学习,勤于修养,就能“满街都是圣人”,充分显示了王守仁具有唯物主义色彩的享有教育平等权利、人人都可以受教育的民主教育思想。教育任务就是“明人伦”,即教导人们互相认识和恪守五伦,“明人伦之外无学”。王守仁认为六经都是关于“心学”或者“良知”之学的标准典籍,在每部经典中均蕴藏着“心”或者“良知”的某种精神构造和相应的陶冶价值,它是人心、良知的纪实:“六经者,吾心之记籍也,而六经之实则具于吾心;犹之产业库藏之实积,种种色色,俱存于其家。其记籍者,特名状数目而已。”学问不能成为孔子、朱熹的私学,人人都可“圣贤行事”。
王守仁强调教育之于人的发展作用,而后通过人作用于社会进而达到治家国天下的目的。对于人教育的作用就在于去掉后天与外物接触所生的各种“昏蔽”,以恢复良知,达到良知的极致,也就是“致良知”。所谓良知,实际上是主观的道德意识,它既是是非标准,又是善恶标准,即真理和道德标准。他说:“良知只是个是非之心,是非只是个好恶,只好恶就尽了是非,只是非就尽了万事万变。”
(二)教育内容
王守仁把“六艺”作为教育的基本内容,其他一切不符合“六艺”的均为异端邪说。他还认为写字、弹琴、吟诗、习射、习礼对陶冶本心非常有价值。
王守仁把道德教育放在学校教育工作的首要地位,提出了四个基本的主张。一是静处体悟。认为道德修养的根本任务是“去蔽明心”,即去除物欲的昏蔽,发明本心所具有的“良知”。在《与辰中诸生书》中写道:“前在寺中所云静坐者,非欲坐禅入定,盖因吾辈平日为事物纷孥,未知为己,欲以此补小学收放心一段工夫耳。”。二是事上磨炼。认识到一味强调静坐澄心,可能会产生各种弊病,容易使人“喜静厌动,流入枯槁之病”,因此,道德修养必须在“事上磨炼”,这一点可以说是“知行合一”思想在道德修养上的体现。三是省查克治,主张要不断地进行自我反省和检查,自觉克制各种私欲。四是贵于改过,认为人在社会生活中总会发生这样或那样一些违反伦理道德规范的过错,即大贤人,也难以避免。王守仁对于道德教育的某些主张,反映了学校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的某些规律性的东西,对现代教育是有启发的。
(三)教育原则
王守仁又根据多年教学经验总结出了几点教学方法。首先,提出了著名的“知行合一”说。真知必能行,不能行必非真知,所以只有从行动和实践去学习才能求得真知。“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9],“凡谓之行者,只是着实去做这件事,若着实做学问思辨功夫,则学问思辨亦便是行矣。学是学做这件事,问是问做这件事,思辨是思辨做这件事,则行亦便是学问辨矣”[10]。其次,“量力施教”原则是指学习一定要有基础,要在这个基础上逐渐加深学习的难度,“如树有这些萌芽,只把这些水去灌溉,萌芽再长,便又加水,自拱把以至合抱,灌溉之功,皆是随其分限所及。若些小萌芽,有一桶水在,尽上倾上,便侵坏它了”[11]。最后,因材施教原则是指学生的个性是有差别的,而教学方法也应该因人而异。
王守仁关于儿童教育的论述,是他整个教育理论中最精华的部分,集中体现在他所写的《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传习录》和《教约》中。王守仁揭露、批判了宋明以来压抑儿童、摧残儿童的教育现象,认为这种教育是非常有害的。针对上述问题,王守仁提出,首先应顺应儿童的性情,鼓舞儿童的兴趣,以遂其自然发展。其次,循序渐进,教师每次教授不宜贪多,但贵精熟,根据儿童的个性和不同水平因材施教。最后,王守仁主张给儿童以诗歌、习礼、读书三方面的全面教育,并说明了这些在陶冶儿童思想和性情方面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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