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本国立和公立大学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评议会,法律规定评议会是审议咨询机构,但实际上是大学的决策机构。评议会的职责是审议、协调、决定学校重大事项和监督总长工作。通常,日本大学每月召开一次评议会审议有关重大事项。学部长从本学部的教授中选举产生,主管所属学部的学术、行政等方面事务,还要作为学校的评议会成员参加学校重大问题的审议,参加大学设立的各种委员会等,直接参加学校的管理。
2.4.2 东京大学学术力量的配置与定位
根据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大学设立评议会,为学校最高权力机构。评议会成员由总长、各学部长、直属部门负责人(如图书馆长、研究所长、研究中心主任、研究生院院长)、每学部两名教授代表组成。总长为评议长和法人代表,总长、校长两职合一。
日本国立和公立大学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评议会,法律规定评议会是审议咨询机构,但实际上是大学的决策机构。评议会的职责是审议、协调、决定学校重大事项和监督总长工作。评议会由校长、学部长、教授等人组成,校长担任评议会议长。评议会有权决定本校一切重大事项,包括选举校长、任用各类人员、制定校规、编制预算、确定招生计划、批准课程设置等。通常,日本大学每月召开一次评议会审议有关重大事项。
各学部设有教授会,由全体教授组成,并吸收部分教职工代表参加,选举学部长和决定学部一些重大事项。学部一级的教授会由学部长和各学科的1~2名教授组成,教授会的主要权限是:选举学部长、讨论决定教学和科研方针、教员人事事务、学部预算、课程设置、招生工作等与教学和科研有关的事项。学部长从本学部的教授中选举产生,主管所属学部的学术、行政等方面事务,还要作为学校的评议会成员参加学校重大问题的审议,参加大学设立的各种委员会等,直接参加学校的管理。
表2‐12为东京大学目前最高权力机构教育研究评议会的组织架构和人员组成。
表2‐12 教育研究评议会组织架构和人员组成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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