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方式以学生为中心地位
我国现代研究生教育在教学方法上采用的是传统的“填鸭”式、“说教”式的上课方式。通常是教师读教案,学生记笔记,考试时背笔记。这种教学方式可以使学生系统地掌握该课程的基本概念、原则和知识,但却不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只是一个被动接受知识和记忆知识的机器,而没有做到传授知识与训练学生能力并重,人为地割裂了理论与实践的关联。这种教育模式是一种由上而下的灌输模式,学生和老师的关系是不平等的,缺少融洽、研讨的学术气氛,无法调动学生主动性和积极性(陈向聪,2009)。另一方面,我国研究生教育课堂授课方式单一,没有多元化的教学手段,例如课堂辩论与案例分析等,片面强调法学教育的理论性和研究性。因此,我国的研究生教学理论属于“理论教学论”,在对教与学双方的关注中,重视对教师讲授活动的分析,强调对教学进程中事实性知识的总结、归纳和描述,坚持以课堂、教师、教材为中心,忽略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自由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社会思潮对我们转变传统的教育方式有很大的启发。自由主义注重人的自由与个性,从而能够树立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学生主体地位,注重每一个研究生的全面发展;后现代主义批判中心主义,倡导多元化,尊重差异性,强调打破中心权威,消解主体性,体现在研究生教育上,即反对传统的灌输式,主张教育是以学生为主体的一种动态的、交互的过程。在自由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启示下,我们应借鉴英美国家的研究生教育理念,改革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方法。改进呆板的填鸭式教学方法,改变教师控制和灌输的传统角色,而是为学生服务和引导,乐于面对学生提出的质疑;学生的任务也不再是被动地接受权威和机械地背诵,而是富有能动性的创造,与教师共同参与探究。同时,将实践性教学方法引入课堂;调整教学内容,多安排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如参与社会调查、实地走访等。实践证明这种教育方式不仅可以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而且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学习的真正目的,引导学生更加重视培养适应未来生活、学习与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与素质。“只有在研究生教学中,更应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采用讨论式、参与式、启发式的教学方式,才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才能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才能使学生在课程教学中由被动接受转化为主动参与,实现角色的转变(赵兵,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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