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增加研究生社会实践环节
上文提到要增强研究生的实践能力,与此相应,我们要增加研究生的社会实践环节,丰富研究生的教学内容。后现代主义法学坚持否定和怀疑的理论本性,主张“去中心”的思维策略,反对整体性,崇尚创造性。这些观点折射到研究生教育观念上,则体现为强调多元的教育观、多元的教育目标,促使研究生教育过程中学术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我国现行的研究生教育侧重于单纯的学术化教育,注重学生的学术研究和学术成果。诚然,深层次的学术研究是研究生教育的核心所在,但我们也要同时增强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做到治学能力和实践能力相统一。
提升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增加研究生的实践经历,可以通过社会调查、创新基金项目、社会实习等多种方式达成。其中,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提升高校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校企合作培养研究生的方式既可以改善大学的科研条件,又有助于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已经引起了各国大学和企业界的重视。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罗伊教授建议由大学的教授和企业家来共同培养研究生。这样可以利用现代化企业所拥有的杰出的科学家及先进的科研设备来解决部分大学设备陈旧、资金不足的问题。英国为了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高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也非常重视大学与工商企业和政府研究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例如,曼彻斯特大学的工程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与现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者进行合作,开展科研工作;同时学习管理课程,参加技术讲座。每个研究生各有一位学术方面的导师和一个企业中的合作者(赵兵,2004)。大学与工商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加强了研究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为在实践中开展创新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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