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冠名赞助商权益
赞助级别:2008东亚四国女子拳王争霸赛总冠名商
赞助物资:现金450万元人民币
赞助权益及回报:
1.商业授权
(1)全球范围内使用“2008东亚四国女子拳王争霸赛总冠名”名称;
(2)组委会公告为“2008东亚四国女子拳王争霸赛总冠名”,并在宣传资料、海报、广告中出现冠名商品牌标志;
(3)组委会授予“2008东亚四国女子拳王争霸赛总冠名”牌匾;
(4)使用2008东亚四国女子拳王争霸赛事名称、会徽、吉祥物、口号、赛事、竞赛衍生产品于商业活动。
2.赛事广告
(1)在赛事赞助签约仪式、拳迷见面会、赛前新闻发布会、称重新闻发布会、比赛现场、赛后新闻发布会的背景板体现赛事全称和企业标志。
(2)在赛场外,入口的正门,悬挂“2008××杯东亚四国女子拳王争霸赛”的横幅一条。
(3)在赛场观众入口处提供一个面积为1米×2米的展位展示产品和进行相关促销活动。
(4)在比赛现场,拳台正中心为冠名赞助商的现场广告位。
(5)在比赛赛场四周,悬挂“2008××杯东亚四国女子拳王争霸赛”的横幅2条。
(6)在比赛现场包括各种新闻发布会现场,主持人单独鸣谢总冠名企业至少3次。
(7)在比赛现场,冠名赞助商可组织观众方阵,身穿印有冠名赞助商名称或LOGO的服装,可打出有冠名赞助商名称的标语牌,观赛助阵(门票由大会提供)。
(8)根据拳赛转播特点及赛场环境进行设计安排,直播机位,在不同的角度,在直播赛事的同时将赞助标识始终在拍摄范围内,并适当给予特写。
3.电视资源
(1)冠名宣传片:2008年3月份开始,在第一视频、云南卫视,滚动播出。
(2)参赛选手介绍宣传片:2008年4月份开始,在云南卫视滚动播出。
(3) CCTV-5:比赛现场全程现场直播。
(4)第一视频:赞助签约仪式发布会全程现场直播;
拳迷见面会录播;
赛前、称重发布会全程现场直播;
赛后发布会全程现场直播;
赛事回放、下届展望。
(5)电视新闻:CCTV-5、BTV-6、云南卫视全程报道赛事新闻和相关活动。
4.平面媒体资源
(1)赛事期间,所列海内外平面媒体系列报道赛事新闻和相关活动。
(2)赛事宣传海报体现企业名称或品牌标识。
5.软性广告
由组委会在《北京晚报》、第一视频等主流媒体上为赞助商安排刊登一定篇幅的软性报道及硬性广告。
6.网络方面
(1)官方网站:中国职业拳击机构首页与冠名赞助商企业网站链接、发布免费广告。
(2)赛事期间,所列网络媒体系列报道赛事新闻和相关活动。
7.其他宣传
(1)总冠名商享有赛事纪念品优先开发权。
(2)组委会为总冠名企业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企业领导出席发言。
(3)邀请企业领导出席赛前新闻发布会、称重新闻发布会、比赛现场颁奖仪式、赛后新闻发布会并发言。
(4)组委会为总冠名企业举办2008东亚四国女子拳王争霸赛答谢晚宴,邀请企业领导作为嘉宾参加赛事答谢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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