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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力的界定

时间:2023-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创造力的复杂性,创造力的界定是十分困难的。在创造力的判定标准上,大多数学者都认同两个重要的标准,即新奇性和适合性。例如,一些学者集中于高水平创造力的探讨,即它是改变世界某些领域的动力,对于他们来说,“新”主要针对于一个特定学科或者文化,只有针对此的创造才是真正的创造。托兰斯还认为,对于创造力的艺术化描述的界定有时更为有用。

第一节 创造力的界定

由于创造力的复杂性,创造力的界定是十分困难的。至今研究领域在创造力的界定上也没有一个较为一致的说法。由于创造者创造行为的复杂性、多面性以及学者们的理论和方法的不同,必然导致对创造力界定的不同。从历史上看,创造力的定义有很多,不同的学者强调不同的方面。从最近的研究来看,学者们大体上从两个方面来界定创造力,一些学者从创造个体的特点定义创造力,而另一些学者则从作品及其产生过程角度进行定义。在创造力的判定标准上,大多数学者都认同两个重要的标准,即新奇性和适合性。下面就此进行扩展性的探讨。

1.新奇性和适合性。新奇性或者叫做独创性,是指要具有创造性,思想、产品必须是新的。这种“新”是有指向性的,对此学者们的观点有所不同。例如,一些学者集中于高水平创造力的探讨,即它是改变世界某些领域的动力,对于他们来说,“新”主要针对于一个特定学科或者文化,只有针对此的创造才是真正的创造。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创造力不必要针对学科、文化、世界整体而言,它更主要是针对创造者个体而言。从对大多数青少年进行创造力培养的角度来讲,接受后者的观点是有益处的。

在创造力的适合性上,一些学者认为决定它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创造力所依赖的文化情境,也就是说,人们对创造力的判定随时间及文化的不同而不同。各种文化都有各自不同的表达思想、情感的方式。对这些不同方式和内容的创造性的评价标准也应该是不同的。评价创造力必须考虑到它所处的具体文化情景。一位学者指出,西方文化与东方文化在创造力的概念上是存在差异的,例如,在印度教中,创造力被看做是一种精神的表达,而不是变革或者问题解决,时间和历史被看做是循环的,而在西方文化中,创造力则被看做一种朝向新的起点的直线运动。[1]

各种文化还利用创造力来表达其价值观。文化价值观影响着人们对创造力的判定。一些学者认为,对主流文化价值观的研究以及它是如何影响创造力的思考对于创造力的研究是很有意义的。20世纪90年代一些学者就致力于这方面的研究,且已经形成一股不小的潮流。考虑创造力的文化情境对于学校创造力培养也是有着积极意义的。在学校中提高学生的创造力,教师不仅要提供给学生适合学生能力和学习风格的创造技法和知识,还要关注他们不同的社会背景和文化价值观。

创造力的适合性标准的含义还体现在特定的学科以及不同年龄的人群中。不同的学科有着判定创造力的不同标准,不同年龄的人群对于创造力的衡量也存在着差异。一些学者认为,在学生群体中,创造力的适合性体现在它是有意义的,有目的性的,并且能够通过一定途径交流创造的成果,也即创造成果对个体而言是有价值的,并且学生通过一定的途径交流了成果,解决了问题,所有这些努力就解释为学生的创造过程以及在其中所显现的创造力。

2.界定的不同角度:个体、产品、过程及其综合的视角。一些学者认为,创造力的明确定义需要一种理论的支持,这种理论能够应用于不同的学科,并且它能用多种测量方法来测量创造现象。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学者正致力于这种综合理论的探讨,提出了有益的见解,下文对这些理论的发展进行一些介绍。

(1)“4p”观点。在创造力定义的努力上,学者们发展了四个视角,即人格(personality,如秉性、个性特点),过程(process,包括学习、思考、交流),情景(press,对人及其环境关系的描述)和产品(product,将思想转化为物化形式)。一些学者从产品角度界定创造力,如帕内斯(1972)认为,创造行为表现在产品的独特性和适当性上,这种独特性和适当性是针对群体、组织、社会而言的,或者仅仅是针对个体而然。一些学者从创造过程角度界定创造力,如将创造力界定为“产生和交流新的有意义的思想的过程,以帮助我们运用不同的观点进行不同方式的思维和经验,产生新的不同寻常的可能性”[2]。托兰斯在研究中选择了过程取向的界定,这样,他就能够对创造过程的人的特点、增强创造力的环境以及创造产品进行综合研究。

伦克(M.A.Runco,1991)的观念创造力的研究表现了“对社会文化、人格因素的敏感性,对问题寻找、评价、元认知等成分以及产生观点的能力等方面的兴趣”[3]。他和其他一些研究者还认为领导才能或者是与他人交往的说服力也是人的创造力的表现。故他们将说服力(pesuasion)作为继他们创造力研究范畴——人(person)、地点(place)、过程(process)、产品(product)的四个“p”之后的第五个“p”。

(2)界定创造力的系统和交互作用理论。一些学者认定创造力出现的情景,并且同时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视角来考察它。例如,奇克森美海(M.Csikszentmihalyi)的理论指出,成人创造力的出现是三种不同的组合力和系统交互作用的结果,它们是:学科领域,如艺术或科学;学科情境,即由人组成的学科共同体;个体,即给学科领域带来变化的人。另外加德纳(H.Gardnar)认为,为了了解创造个体的生理、认知、人格以及动机变量对不同学科和文化环境下的个体创造才能的贡献,需要不同学科研究的支持。麦格瑞贝克(I.Magyari-Beck,1993)还提出界定创造力的综合模式,一种研究创造力的跨学科的范式。在麦格瑞贝克等学者的研究基础上,一些学者提出情景组织者范式(contextual organizer),它能够使研究者用两个或者更多与具体情景中的“4p”相关联的变量的相互作用来研究创造力。其他一些最近的理论发展了复杂的方法来考察个体的风格或动机、外在的奖励系统以及心理气氛等变量。

(3)其他一些方法。一些学者还从创造力的等级角度界定创造力。另外一些学者认为创造力的定义在于个人的选择,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界定,即运用创造力的内隐理论来界定创造力。一些学者还认为这种内隐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抓住了创造力的要义。托兰斯还认为,对于创造力的艺术化描述的界定有时更为有用。

总之,在创造力的界定上,目前发展的趋势是从综合的角度、运用综合的方法来认识创造力。尽管学者们对于创造力的界定尚未达成共识,但是学者们的不同努力方向和联系的不断加强,必然会导致创造力界定的日渐明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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