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母育学校架构
法国学前教育的机构名称为母育学校,包括公立和私立两种,又可细分为托儿所、幼儿学校、小学幼儿班,以及短期内接收幼儿的机构,即看护中心、幼儿花园等社区服务机构。法国学前教育的最高领导机构隶属于国民教育部的学校司。1760年,奥柏尔林在法国创建了欧洲第一所幼儿学校,招收无人照顾的儿童,并以基于游戏和儿童感兴趣的新颖方法实施教学,此时的法国学前教育机构具有明显的私立、慈善、宗教性质,保育的成分较为突出。1826年,帕斯特莱创办了法国最早的托儿所,使法国的学前教育机构具有了保育和教育的双重功能。1881年,《费里法案》通过后,根据世俗化原则,在公立幼儿园的课程设置中取消宗教教育内容,加强了公立学校幼儿教师前往私立机构从教的限制,使公立学前教育具有了世俗化特征。
母育学校按照年龄分为小班、中班和大班,遵循初级学习阶段1、初级学习阶段2和基础学习阶段1的全国统一教学大纲要求,分班进行教学活动。大班招收5~6岁儿童,中班招收4~5岁儿童,小班招收2~3岁儿童,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进行相应的课程设置。小班的教学以游戏为主,以帮助幼儿适应集体生活为中心,注重发展儿童的感觉和运动能力,训练儿童的口头表达能力,主要是让儿童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自由地成长,小班每天的教学活动由教师自行安排。中班的教学强调儿童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教学形式仍是游戏,但渗入了较多的文化和知识性内容。从中班起,教师除了完成必要的教学任务,还要特别留意儿童的生理状况,以便发现在智力上、身体上有缺陷的儿童,并协同学校与幼儿家庭尽早地治疗和补救。大班的教学主要是为进入小学做准备,重点培养儿童的自主能力,并结合实际生活向儿童灌输一些基本道德观念。母育学校的教育目标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学校教育补偿家庭保育环境所导致的儿童成长的局限性;二是通过扩大和丰富不同家庭背景间儿童的交往,提高儿童的社会适应力;三是为儿童提供操作与学习机会,发展儿童的各种能力和技能。母育学校的作息时间与当地小学一致,为幼儿以后能顺利适应小学阶段学习生活打下了基础。许多母育学校采取逐步增加新入学儿童在校时间的措施和经常邀请家长到学校陪伴儿童的方式,帮助儿童逐步适应学校环境。母育学校的教学计划克服了绝对化的分科教学,把各科目有机地联系起来,使儿童能更为统一、协调和整体地去认识世界,掌握和运用知识。
2008 年新修订的法国《教育法》规定了法国义务教育年限为6~16岁,年满 2 岁的学龄前儿童可申请进入学前教育机构。但由于低龄儿童教育的特殊性,低龄儿童入学受到教育资源不足的影响严重,导致了法国区域间低龄儿童的入学率差别很大,为此,法国政府产生了为2~3岁幼儿设立一种专门教育机构——“启发园”的政策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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