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创新系统概述
1.概念的起源与形成
在20世纪80年代,创新系统在欧洲和美国的不同地区并行发展。80年代初Christopher Freeman和IKE团队在奥尔堡的合作研究对这一概念进行了较早的界定(Freeman,1982;Lundvall,1985)。不过,在同期甚至更早的其他学者的创新研究文献中也可以发现这些基本的概念及启发。
Freeman对创新过程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从历史的视角对合作进行分析并获得启示。Freeman(1982)首次使用国家创新系统(NIS)概念,并在文中提及了Friedrich List,将创新系统的概念与追赶过程相联系。Freeman指出了政府主动提高技术基础设施的重要性,其“技术基础设施和国际竞争力”的精神实质反映了List的思想。Firedich List在其《国家的政治经济系统》(1841)一书中指出:“各国所以能够达到目前的发展水平,是由于它们汇集了自古以来多少代先辈们的发现、发明、改进和辛勤劳作的成果。人类前辈的这些活动形成了当代人类社会的知识资本,任何一个国家的生产能力,都与其运用前人的成果以及通过自己的创造来补充这种成果成比例。”List批评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对强、弱经济体均有利,以及“看不见的手”解决一切问题的观点。List的“国家生产系统”强调要建立国家基础设施和制度以积累“智力资本”和刺激经济发展。也就是要强调国家的主动性。正是由于List和持相同观点的经济学家的大力倡导,德国才形成了世界上最优秀的技术教育和技术培训体制,为德国在19世纪末超越英国奠定了基础。
IKE团队从法国构建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发展经济学者那里得到启发,提出了“国家生产系统(national production systems)”和“大工业中心(industrial complexes)”的思想,同时指出其中纵向的相互作用对国家经济绩效至关重要,并将这一思想与国际专业化分工和国际竞争力的分析相联系。IKE团队批判了将国际竞争力限定为被相对工资成本决定的国家经济政策的观点;而OECD在题为《科学、技术和竞争力》的文章中对该观点也做了批评性的分析[1](Freeman,1982),文中华盛顿共识受到挑战,认为政府政策对于追赶国(经济体)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是正当且必要的。
国家创新系统的提出使传统的以静态的规范经济学为基础的政策战略受到置疑。它批判规范经济学对于创新以及学习相关的动态过程的忽视,认为创新和学习是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福利的重要过程。NIS为规范经济学在分析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时提出了一个选择性的分析框架,为科技政策的制定者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政策工具。
关于国家创新系统的主要研究有:Freeman基于日本的著作(Freeman,1987)、Freeman和Lundvall基于小国家而编著的著作(Freeman和Lundvall,1988)以及Dosi等人的基于技术变化和经济理论的著作[2],这些研究使国家创新系统概念得到广泛的传播(Dosi et al.,1988)。之后的关于国家创新系统的主要文献有Lundvall(1992),Nelson(1993)和Edquist(1997)编著的三本著作。
Freeman(1987)在研究日本时发现,日本在技术落后的情况下,以“技术立国”为方针,加上制度创新,只用了30年的时间便使国家的经济出现了强劲的发展,成为工业化大国。他认为,在人类历史上,技术领先国家从英国,到德国、美国,再到日本,这种追赶、跨越,不仅是技术创新的结果,而且还有许多制度、组织的创新,从而是一种国家创新系统演变的结果。Freeman认为国家创新系统“是由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中各种机构组成的网络,这些机构的活动和相互影响促进了新技术的开发、引进、改进和扩散”。
Nelson(1993)在20世纪90年代初组织了一项对15个国家的比较研究,试图揭示导致国家经济崛起和衰落的原因。纳尔逊指出:“明显地,一种可称之为‘技术国家注意’的新的理念正在传播,这种理念强烈地认为,一国企业的技术能力是其竞争力的关键性源泉,技术能力是国家意义上的,并且能够通过国家行为加以构建。”他认为国家创新系统“是一组机构,它们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决定着国家范围内企业的创新表现”。
Lundvall从20世纪70年代末就开始从国家的角度来研究技术创新问题,并于1992年出版了首部以《国家创新系统》为题的著作。Lundvall(1992)发现许多国家在特定产业中的创新能力很强,并从用户与生产者相互作用的角度来解释这一现象。他认为,地理和文化的差异以及政府的作用是影响用户和生产者相互作用的一个重要因素。Lundvall提出的国家创新系统“是由一些要素和联系构成,这些要素和联系在新知识(经济意义上有用的知识)的生产、扩散和使用中相互作用……位于一个国家内部或根植于一个国家边界之内”。
OECD对国家创新系统的界定为:“国家创新系统可以被定义为由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各种机构组成的网络,这些机构的活动和相互作用决定一个国家扩散知识和技术的能力,并影响国家的创新表现。”
2.国家维度与系统性
国家创新系统除了其所要实现的创新目的外,这一概念还包含了另外两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国家维度与系统性。
提出国家创新系统概念的初衷是为了对抗国家经济政策战略和主流经济学,关注的是国家的层面,因此“国家”是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之一。更重要的是,当“全球化”成为一个主要的社会话题时,明确国家维度变得更加重要。“国家创新系统”的扩散速度非常之快,已被很多国家的政策制定者所使用,包括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如美国、中国、日本、俄罗斯、巴西、南非和印度,而且还被很多小国家所提及。国家政策制定者和国际经济合作组织如OECD、Unctad、世界银行以及欧盟委员会的专家们都在采用这一概念。国家创新系统的国家维度使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者在建立“国际竞争力”时所需要关注的事物发生了转变。国家创新系统的广泛使用有助于将注意力转向构建国际的和国内的正和博弈的国家政策战略。国家这一维度(或边界)对于创新绩效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地理上的亲近有助于促进国家创新系统中不同组成部分之间的交流和相互作用;文化上的亲近使这种交流更为便利,也更容易见效;制度上的亲近可以减少国家创新系统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作用时的摩擦和冲突。
“系统”一词从一开始是指两个简单的思想:第一,一个整体不仅是组成部门的加总;第二,元素之间的相互干扰关系和交互作用对于过程和产出与对于元素一样重要,因此可以预期每个国家体系可以发展出自己的独特的动态形式。“系统”维度促使政策制定者在制定研究、创新和产业发展政策中将注意力从线性模式转变到创新的交互作用。这一转变被称为从“科学政策”和“技术政策”到“创新政策”的转移(见Lundvall and Borras,2005)。另外,创新过程可被视为一个微观与宏观现象之间的复杂的相互影响,在动态的环境中,这意味着系统是复杂的、以共同演化和自组织为特征的。因此,不仅需要从国家的层面而且需要从网络的层面来研究国家创新系统。
3.国家创新系统分析法
国家创新系统完成了一个理论需要有的功能,即帮助组织分析和使分析集中化,帮助预见将要发生的事,帮助解释已经发生的事和为理性行动提供依据。因此,在理解国家创新系统时,不仅仅是将其作为一种分析对象,更重要的是将其作为一种分析方法。国家创新系统分析法重点在于理解创新过程中各种活动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对于改进创新绩效具有关键性作用。创新和技术进步是各种角色在生产、分配和应用种种知识中的复杂相互关系的结果。一个国家的创新绩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些角色作为要素在系统中的相互作用,这是一个知识的创造、传播和使用的集成系统。
Lundvall的国家创新系统模型强调人、组织和能力建设(competence building)。该模型解释了公司是在创新系统中发挥最重要作用的单位,它们不仅对于创新很重要,而且对于创新如何影响经济绩效很重要,同时对公司组织自身也很重要。公司在与其他公司以及知识基础设施(包括大学和技术研究所)的交互作用中创新,这种交互作用包括竞争、合作和网络。公司组织和网络定位可被用来“解释”创新系统的专门化、竞争能力和增长绩效。技术创新、人力资源、组织变化以及网络之间的相互作用对于创新过程和创新转化为经济绩效的程度是决定性的。
公司的创新活动(设计、创新模式及学习)依赖于国家教育体系、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知识产权、产品市场竞争和福利制度。这些领域里的制度安排塑造系统构件。同时,这些制度安排在国家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此外,属于不同部门的公司在如何创新、如何与其他公司互动、如何与知识基础互动方面是不同的,它们利用市场获取劳动力、资金和知识产权。
在此基础上,Lundvall用两个步骤来定义创新系统的边界,即定位一个核心和围绕这一核心的更广泛的设置。创新系统的核心是与其他公司和知识基础互动的公司。而要解释在这些方面的国际差异,则需要包括一个更广泛的设置,即包括了国家教育系统、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知识产权、产品市场竞争和福利制度。只要有可能进行国家间的比较,就可以发现创新体系的微观结构的重要差异,这些差异与教育系统、劳动力市场和福利制度等更广泛的社会背景相互依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