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体系与结构
一、《中图法》的体系
分类法的体系包括理论体系和技术体系。理论体系是指编制分类法时对人类全部知识所作的最基本的划分。五大部类的基本序列就是《中图法》的理论体系。技术体系是指为达到特定的功能,将众多类目构造成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整体的形式。
《中图法》的基本功能是编制分类检索工具和组织文献分类排架。分类检索功能要求分类法有一个详尽和有巨大容纳力的类目系统,标记系统可无限扩展并具有灵活的组配功能,从而能描述细小专深的主题,揭示文献的多种属性,提供多种检索途径。分类排架功能要求分类法结构简明,层次划分不宜过多,类目体系有较高的稳定性,类目进行单线排列,标记符号简短,一个主题在分类法中只能有一个正式位置和分类号。《中图法》为把这两种功能很好地兼顾起来,采用等级列举式的分类体系进行编制。这种体系模式使用概念层层划分的方法,分别将基本大类划分成若干二级类目,再将各二级类划分成众多的三级类目……这样层层展开形成一个树形结构,显示知识分类的等级结构。所有的类目进行线性排列构成类目表。在这个等级列举体系中,每个类目都表达一个完整的主题,类号是先组式的,各个类目不论是纵向还是横向都是相互关联和制约的,从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这种等级列举体系,结构清晰,便于理解和掌握,具有很好的系统性和族性检索功能,对文献工作具有多方面的适应性。
在满足分类排架功能的同时,为增强分类法的检索功能,必须提高分类法描述细小专深主题、新主题和多角度揭示同一主题的能力。为此,《中图法》在等级列举的基础上,广泛采用类目仿分复分、有限地采用主类号直接组配等技术提高分类法的组配标引能力。同时,逐步增加“多重列类”的成分,以适应在计算机条件下多主题要素标引、多途径检索的需要。
二、《中图法》的结构
分类法是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逻辑系统,其系统功能是通过其结构来实现的。分类法的结构分为宏观结构,即它的各个组成部分及其之间的组织方法、相互联系和作用的方式;微观结构,即类目的构成要素及其组织。
(一)宏观结构
《中图法》的宏观结构包括:
①编制说明 对分类法编制的理论、编制原则、结构体系、主题范畴和适用范围、标记制度以及编制经过等有关事项的总体说明。
②基本大类表 分类法一级类目组成的一览表,揭示分类法的基本学科范畴和排列次序。
③基本类目表(简表) 由基本大类及进一步区分出来的二、三级类目所组成,是分类法的类目体系框架。其作用是帮助用户了解分类法的概貌;专业文献情报单位可用于非专业文献的粗分类;实行粗排架的单位也可以使用基本类目表编制排架分类号。
④主表(详表) 是各级类目组成的一览表,是文献分类标引的依据。主表按功能分为术语(类名)系统、标记系统、注释系统。
⑤附表(辅助表) 由分类法的8个通用复分表组成,是主表类目进行总论复分、地区复分、时代复分、民族和种族复分、通用时间地点复分的依据。
⑥索引是分类法 从字顺途径按类目名称、事物主题查找类目的工具。
⑦使用手册 是详细阐述分类法的编制理论与技术、各类文献分类规则与方法,指导用户正确使用分类法的权威性指南。
(二)微观结构
类目(包括通用复分表和专用复分表的子目):是构造分类法的最基本要素,每个类目代表具有某种共同属性的文献集合。一个类目是由类号、类名、类级、注释和参照组成的。《中图法》的类目结构如下:
(用空格和字体表示)
标记符号:是类目的代号,决定类目在分类体系中的位置。文献经过分类标引之后,作为组织分类文献排架的排架标识、组织分类检索工具的检索标识。
类名:是类目的名称,用描述文献情报内容的术语直接或间接表达类目的含义和内容范围。
类级:是类目的级别,在印刷版中用排版的缩格和字体表示,代表该类目在分类体系中的等级(划分的层次)、显示类目间的等级关系。
注释和参照:对类目的含义及内容范围、分类方法、与其他类目的关系等进行说明。
全部类目的系统联系,就构成分类法的术语系统、标记系统、注释及参照系统、类目等级结构。它们之间相互配合,实现对分类表的词义、词形、类目之间的关系,以及先组度、专指度的控制,使分类法具有揭示文献情报内容及其相关性,对文献进行系统化整序和将标引用语与检索用语相符性比较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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