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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法》的专业化

时间:2023-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图法》的主要用户是综合性的公共图书馆、情报机构及各类学校图书馆,此外,还有不少的潜在用户,这主要是一些专业性的图书馆和情报单位。这并不是说否定了《中图法》的实用性,事实上,不管综合性分类法编制得如何精当,都代替不了专业分类法的特殊适应性。在我国目前广泛采用《中图法》的背景下,发展专业分类法将是对《中图法》的补充和完善。

第四节 《中图法》的专业化

《中图法》最适合综合性图书馆和情报单位使用,为满足专业单位的需要,应在《中图法》的基础上发展系列化的专业分类法。《中图法》专业是其发展的组成部分,也是进一步提高《中图法》的地位,拓宽适应面的需要。

一、国内外专业分类法编制现状

国外图书情报界一向有编制专业分类法的传统,专业分类法的编制几乎覆盖了各个学科,各个主题领域。如著名的UDC,除详本、简本、中型本外,还有一批专业分类法。在英国,著名的伦敦分类法研究小组(CRG),在五十年代主要就是从事分类法的研究和编制。不仅如此,还将分面分析理论全面应用到专业分类法的编制。1960年,英国“专门图书馆及情报机构协会”(Aslib)出版了维克利编写的《分面分类法:专业分类表的编制与使用指南》,这是对专业分类表研究的全面总结,它甚至对整个分类法的研究领域以及分类表的编制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英国,一些著名的从事分类法研究的图书情报家都编制过专业分类表。其中福斯克特编制的《伦敦教育分类法》(London Education Classification)和柯茨编制的《英国音乐目录分类法》(British Catalogue of Music Classification)是两部著名的影响广泛的专业分类表。

然而在我国尽管许多专业图书馆不满足于综合性分类法的使用,编制了一批专分类法,但是专业分类法的研究,出版都没有得到重视,可以说我国没有一部有影响的、权威性的专业分类法。建国以来编印的专业分类法有:

①《农业科图书分类法》,陈士宗编,华北农业科学研究报图书馆,1950年。

②《中山医学院医学图书分类法》,(修订本),中山医学院图书馆,1959年。

③《中医图书分类法》,潘宏、胡珍楷编,上海中医学院图书馆,1980年。

④《上海戏剧学院专用图书分类法》,上海戏剧学院图书馆编,1980年。

⑤《建筑工程资料分类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情报所编,1981年。

⑥《外交部图书馆分类法》(增订本),外交部办公厅图书馆资料室编,1984年。

⑦《社会科学资料分类法》,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学术资料室编,1985年。

⑧《军事图书资料分类法》,中国军事科学院图书馆编,1986年。

当然,我国已编制的和正在使用的专业分类法远不止这些,上述只是我国专业分类法中极少数的几部,但是大多数都是鲜为人知的,也未正式出版,使用范围局限于某一馆内。

综观我国专业分类法的发展过程和现状,至少存在下列问题:

①缺乏专业分类法编制理论,也没能取得技术上的突破。在我国图书分类学的情报语言研究中几乎没有涉及这一课题,致使专业分类法的编制缺乏具体的理论指导。

②对专业分类法评介、宣传不够。研究专业分类法的文章寥寥无几。多数专业分类法仅是在一馆使用,没有什么社会影响。

③专业分类法的编制缺乏宏观控制和协调。

二、发展以《中图法》为基础的专业分类法的必要性

《中图法》的主要用户是综合性的公共图书馆、情报机构及各类学校图书馆,此外,还有不少的潜在用户,这主要是一些专业性的图书馆和情报单位。对于这些专业性的单位,或是不愿使用《中图法》,或是在使用中疑难重重。这并不是说否定了《中图法》的实用性,事实上,不管综合性分类法编制得如何精当,都代替不了专业分类法的特殊适应性。英国图书馆学家维克利就曾总结综合性分类法对专业单位有如下几点不适应:

第一,综合性分类法大都不能准确地表示当今文献工作必须处理的论文和报告中的高度复杂的主题;

第二,尽管某些综合性分类法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但它们仍然不能完全适应每个特定图书馆或情报中心的专门需求;

第三,即使这些分类法在观点上具有多样性,它们仍不能为那些高度专指的标题所要求的词语的灵活组配提供充分的条件;

第四,即使它们可以具有灵活性,也就是通过冗长的标记或复杂的标记手段取得的;

第五,它们对排档次序不能提供最佳帮助。

因此,我国尽管广泛推行了《中图法》,仍然有编制专业分类法的必要性。我们难以想象将《中图法》扩展为一部万能的分类法,即便是增加类目,再调整体系结构,想必也难以兼顾各个不同学科及专业,更何况《中图法》自身也还有诸多不足和待以改进的方面。

正如上述总结的,综合性分类法对专业性图书情报机构有许多不适应性,如专指度、灵活性不理想等。同时我们还要补充说明的是分类法主题分散的固有缺陷,和尚未引起重视的学科分散的不足,也是综合性分类法对专业性图书情报机构不适应性的原因。

主题分散历来被看作是分类法的属性之一,也是实施主题检索的障碍。因此,杜威早就创立了相关索引,使类表中分散的主题在相关索引中予以集中。例如,在《杜威法》的相关索引中将分散在四个大类19个小类的有关这一主题予以集中。《中图法》也同样如此,在按学科聚类时,将同一主题都分散了。尽管《中图法》也编有相关索引,但在标引和组织文献时并不能予以改变。然而,我们如果将专业分类法与综合性分类法进行比较时,就会发现在综合性分类法中分散的主题在专业分类法中会有一定程度的集中,而且,分类法的范围越专指,主题集中程度就越高。例如在《中图法》中有关“导弹”的主题就分散在“E军事”、“TJ武器工业”、“V航空航天”几个大类,而在《军事图书馆资料分类法》中就相应在集中了。当然在专业分类法中,微观上也是存有主题分散现象的,这是分类法难以彻底克服的缺陷。

分类法采用按学科聚类方法,是否就一定能很好地完成按学科(专业)集中文献呢?其实也不尽然。学科(专业)集中也同样存在学科的层次问题,也就是说,任何一部分类法都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学科分散现象,这是我们以往评价分类法时所忽略的。学科分散现象在综合性分类法和专业性分类法中有程度上的区分,例如在《中图法》中一般进行到三级学科集中,当然也有更细的学科被集中,而在专业分类法中一般可实施到四到五级学科的集中。如《中图法》将“战术”分散在“E27各军兵种(中国)”、“E3/7各国军事”、“E83战术”三类,而在《军事图书资料分类法》则予以集中,由此可见,专业分类法除克服了维克利所总结的那些不足之外,更好地实现了学科集中和一定程度上的主题集中,这也是其适应专业性机构需要的有利条件。所以上述这些都充分证明了发展专业分类法的必要性。

我国发展专业分类法有其必要性,有没有可行性呢?编制专业分类法会不会影响《中图法》的地位?是不是不利于分类标引的标准化呢?显然是不必担心的。在我国目前广泛采用《中图法》的背景下,发展专业分类法将是对《中图法》的补充和完善。专业分类法作为《中图法》配套的系列版本,非但不会影响《中图法》的使用地位及分类标引的标准化,而且还会提高《中图法》的权威性,扩大《中图法》的影响。

三、《中图法》专业化的技术问题

在实施《中图法》专业化的过程中,要解决好必要的技术问题。

(一)《中图法》与专业分类兼容问题

情报检索语言兼容化是指情报检索语言对多个检索系统的适应性。检索语言兼容的原则是:①兼容实质上是一种简化活动,旨在减少现存的复杂性,避免无价值的重复;②兼容是非正式的,不能强制执行;③兼容应不破坏各系统的独立性;④兼容必须在多种被兼容的检索语言具有相当关联性的基础上进行。面临着世界范围内情报数据库的不断增长和全世界数千种情报检索语言的局面,人们探讨兼容的问题,试图化繁为简,进而,兼容化已成为情报检索语言的发展趋势之一。

兼容在主题语言和分类语言两个领域中进展不一。在主题语言方面,已寻求到若干兼容方案和模式。诸如:①词汇转换;②中介词典;③综合词表与专业词表兼容;④集成词表等。而在分类语言方面尽管也有不少探讨,但进展则不令人满意。FID和Unesco曾联合编制《概略分类体系》(BSO),试图能作为一部通用的转换语言。然而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践上都未能证实这部粗略分类法可取和成功之处,英国情报家艾奇逊等人在编制《社会科学集成叙词表》之前,曾研究布利斯《书目分类法》(第二版)作为兼容矩阵的主体,成功地探讨了分类语言与各类语言兼容方法,尽管《社会科学集成叙词表》编制计划未最后实现,但所作的探讨却是很有益的。

上述这种“兼容”概念是比较广义的,我们这里所需解决的是《中图法》如何与各专业分类法之间的兼容,也就是解决综合分类法与专业分类法之间的兼容。因此,在发展专业分类法时应明确在如下几个方面与《中图法》保持基本一致:

①分类法的指导思想基本一致;

②立类原则和列方法基本一致;

③编制技术基本一致;

④标记制度基本一致。

因此,编制专业分类法时,应尽可能保持《中图法》的原有体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展开,提高其类目细分深度;扩大和加强组配技术的应用,充分利用《中图法》中的交替类目,使用相关科(专业)相对集中。

当然,应当允许专业分类法与《中图法》的原有体系结构与编制技术有微观差异,这是发展专业分类所必需的。

(二)编制技术标准化

《中图法》的专业化是建立系列的专业分类法,为保证各专业分类法在编制指导思想与技术上取得一致,应对专业分类法的编制进行标准化控制,也就是需要制定专业分类法的编制规则,并以标准的形式颁布,从而保证各专业分类法的编制体例及技术的统一。

(三)编制工作的集中管理

为进一步保证编制专业分类的统一,应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具体地说,就是在《中图法》编委会下成立各专业分类法分委员会。分委员会受《中图法》编委会集中领导。编制工作,尤其是一些特殊技术的运用问题上应取得《中图法》编委会的认可。分委会的组织应同样遵守《中图法》编委会章程。

目前,已成立了若干专业分委员会,其他专业分委员会也在组建中,专业分类的编制将逐步展开。

(四)专业分类法使用方法的统一规定

专业分类法可独立使用,亦可与《中图法》配套使用。配套使用时,用专业分类法类分专业文献,用《中图法》类分其他及相关专业文献,藏书和目录组织体系可合一。此外,使用中,应统一遵循规范的标引规则。国家标准《文献分类标引规则》正在修改批报中,一旦有了正式的分类标引规则国家标准,应是共同遵守的规范。

上述我们从图书馆分类法发展趋势的角度,讨论了《中图法》有关发展方向问题。当然,图书分类法还有其他一些趋势,如机读化等,在这里我们就不一一展开叙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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