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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档案的经济属性及我们的工作策略

时间:2023-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文试图从分析科技档案与科技档案工作的经济属性入手,探索科技档案工作的策略思想和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若干措施,与同行们切磋。同时,科技档案根据它的产生和使用领域来研究,还具有经济属性。科技档案在生产建设、自然科学研究和物质产品的流通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主要的。只不过,科技档案工作的经济属性有它自己的形式特征。这就是科技档案工作的一个基本策略。然而,这只是指导了科技档案的微观管理。

科技档案的经济属性及我们的工作策略

陈作明

本文试图从分析科技档案与科技档案工作的经济属性入手,探索科技档案工作的策略思想和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若干措施,与同行们切磋。

一、科技档案的经济属性

科技档案同其他各种门类的档案一样,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历史记录,具有史料属性。同时,科技档案根据它的产生和使用领域来研究,还具有经济属性。

科技档案的经济属性可以从下列三方面来论证:

(一)科技档案主要产生于经济活动领域并服务于经济活动领域。经济活动指的是物质资料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活动。在工农业生产中,产生大量的生产技术档案和基本建设档案,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无需论证。广义地说,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应当包括人们认识自然和征服自然的活动。一切自然科学研究活动,包括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活动,直至天文、地质、气象等的观察研究活动,都是直接为物质资料生产服务的,都是物质资料生产活动的组成部分,也可以说是经济活动的组成部分。

科技档案产生之后,固然可以为人们的政治、军事、文化等一切社会实践活动服务,但主要还是为经济活动服务。科技档案在生产建设、自然科学研究和物质产品的流通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主要的。

(二)科技档案是生产力。马克思指出:“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1]“科学技术档案……是科学技术资源储备的一种形式,是发展现代化科学技术和进行生产、建设的必要条件和依据。”[2]因此,科技档案也是生产力。当科技档案处于储备状态时,它只是一种潜在的生产力,当科技档案被用于生产建设时,它就成为一种现实的生产力。

生产力属于经济范畴,这已经是人所共知的常识了。根据逻辑推理,科技档案的经济属性也就十分明白了。

(三)科技档案含有商品属性。国务院《关于技术转让的暂行规定》中指出:“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技术也是商品……一切有助于开发新型产品、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的技术,出让方同受让方都可以按照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转让。”在当前的实际生活中,建筑设计、工程地质勘探等成果也是有偿提供的,也可以说是一种技术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把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以及科技协作(包括委托科研、委托试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等)合同,统统包括在内,也足以证明这一点。科技档案是含有科技知识的载体,也可以说是科学技术的一种存在形式。一切科学技术只有固定在一定的物质载体上才可能成为商品,进行交易。技术商品说到底就是科技档案的复制品,技术成果的交易或转让,是通过交易或转让科技档案的复制品来实现的。因此,科技档案含有(技术)商品的属性也就不言自明了。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只讲科技档案含有商品属性而没有讲它就是商品。也就是说,我们没有把科技档案同技术商品完全等同起来。这是因为:第一,科技档案含有商品属性这个结论,是从知识产权这个角度分析出来的,也恰恰从这个角度来分析,知识产权与科技档案所有权是不等同的。科技档案可以分别在若干个单位里多套保存。也就是说,若干个单位对相同内容的若干套科技档案都分别拥有所有权,但是这些单位不一定都有该项知识的产权。例如甲单位买进一项技术,并据此生产了一种产品,形成了一套生产技术档案,但它对这套技术档案不能作为技术商品出卖。因为这项技术的所有权是不属于它的。既然如此,科技档案与技术商品就不能等同起来。第二,作为技术商品交易的,也只是有关科技档案的复制品而不是原件。科技档案原件是不会作为技术商品去交易的。因此,“科技档案就是商品”这种提法就不够确切。在任何领域中,把真理说过头了就会走向反面。

二、科技档案工作的经济属性

搞清楚科技档案的经济属性之后,就会明白科技档案工作的经济属性了。因为科技档案工作的对象是科技档案,它的属性是与科技档案的属性相对应的。科技档案工作除了有史料工作的属性之外,也有经济工作属性。只不过,科技档案工作的经济属性有它自己的形式特征。

(一)科技档案工作是经济管理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作为经济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而存在和发展的。经济管理由物资管理、财务管理和信息管理等若干部分组成,科技档案工作是信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管理特别是工业经济管理若无科技档案工作,就是一种不健全、不完善的管理,就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甚至会无法组织生产。这只要看一看由于科技档案管理不善给企业造成各种损失的事例,以及由于管理好科技档案而给企业创造各种经济效益的事例,就足以得到证明了。

(二)科技档案工作的范围、方式、方法以及主要的规章制度,直接受国家的经济管理体制和有关经济法规的制约。在资本主义国家里,科技档案不能实现国家规模的集中统一管理,因为那里的生产资料是以私有制为主导的。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有条件对科技档案实现国家规模的集中统一管理,那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导地位。在不同的社会主义国家中,甚至在同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不同时期,由于具体的经济制度不同,也会对科技档案工作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和工作方法等提出不同的要求。

(三)科技档案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一部分,既要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更要参与企事业单位谋求经济效益的活动。相关部门要用尽可能少的成本费用管理好科技档案,向企事业单位提供尽可能多的、高质量的咨询服务。还要通过咨询服务使企事业单位的其他工作活动也提高经济效益。一句话,它要在讲究自身的经济效益的同时,在提高企业单位的经济效益方面发挥特殊的作用。

三、科技档案的工作策略

我们研究科技档案和科技档案工作的经济属性绝不是目的,我们的目的是为了据此制定我们的工作策略。

既然科技档案和科技档案工作都含有经济属性,那么,经济工作规律、经济工作法规等,必然会对科技档案工作产生指导作用。因此,我们应当努力地去掌握它们,并且据此部署自己的工作,使科技档案工作能与经济体制和重大经济法规相衔接。这就是科技档案工作的一个基本策略。

过去,我们认识到生产建设方面的一些规程规范,例如新产品开发和自然科学研究程序,以及基本建设施工验收规程等,是检查科技档案成套与否的依据,我们都用它来指导科技档案的收集工作。这是完全正确的。然而,这只是指导了科技档案的微观管理。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来,我国已提出了许多改革措施。这不仅从微观方面,而且也从宏观方面深刻地影响着科技档案工作。这种情况应当引起我们认真反思,从而自觉地调整我们的工作,使它适应经济改革的发展形势。

(一)根据“简政放权”的精神,应当改进科技档案行政管理的方法和艺术。科技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是客观存在的,但是人们的认识是参差不齐的。过去有些企事业单位领导人不太重视科技档案工作时,可以通过行政干预手段,促使他们建立机构和配备人员。现在企业扩大了自主权,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这样,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和各专业主管机关,虽然可以向企事业单位提出管好用好科技档案的目标,也可以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必要的检查、监督和指导。但是,真正要做好这项工作,主要是靠企事业单位自身的动力,要由企事业单位独立自主地去安排力量和实现目标。为此,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和企事业的主管机关要改变过去侧重于依靠行政手段的办法,学会运用宏观监督控制的机能。具体地说:第一,要在宣传教育方面下工夫。要使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真正认识到做好科技档案工作对实现企事业的经营目标具有重要的作用,确实是一种不可缺少的智力投资而不是无效劳动,是一树百获而不是得不偿失,是必要的基础工作而不是额外负担。只有这样,他们才有做好科技档案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才能发挥企事业单位的自身动力。第二,要组织交流科技档案工作的经验,帮助企事业单位培养科技档案的管理人才。第三,与企业升级工作密切结合,要力争把企业的科技档案工作目标列入企业升级指标范围之内。档案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基础,任何企业如果不管理好档案,特别是不管好科技档案,绝不可能持久地成为先进单位。所以,把管理好档案列入企业升级指标之内是合情合理的,绝对不是“乱搭车”。

(二)根据建立多种形式责任制的精神,把做好科技档案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为了增强城市企业的活力,提高广大职工的责任心和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在企业内部明确对每个岗位、每个职工的工作要求,建立以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企事业单位的科技档案工作无疑要贯彻这一精神。在这一方面,科技档案工作已有若干个“纳入”的经验,特别是纳入科技人员职责范围并予以考核的经验。为了使之进一步完善,还可以通过签订合同的方法,把科技人员积累、整理、归档科技文件的职责,以及科技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提供科技档案为科技人员服务的职责,用合同形式固定下来,并定期检查。有些设计院的设计人员,在承包一个设计项目之后,又同科技档案室签订咨询服务合同,要求科技档案室承担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科技档案资料的义务,同时享受设计成果合理分成的权利。这是实行经济责任制后出现的一种新情况,很值得我们去研究总结。除此之外,科技档案部门自身也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比如,把目标任务分解到人,定期考核,并同精神鼓励和经济奖惩挂钩。

(三)根据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精神,应当加强对经营档案的管理。商品经济是一种为了交换而从事生产和经营的经济形式。“经营”的含义极广,指的是筹划和管理。从广义上讲,生产也可以包括在“经营”之内,例如经营工业、经营农业等。狭义的理解,仅指商品交换。我们这里讲的是狭义的经营档案,也就是在商品交换中形成的档案。包括反映市场供需状况,以及反映客户类型、客户要求等档案。由于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商品的交换越来越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环节,经营档案的数量就越来越多,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因此一定要认真管好用好。要建立健全经营档案的形成、积累和管理制度,并且要重视运用经营档案来改进产品设计、提高产品质量,以及扩大产品用户,开拓产品销售市场,等等。

经营档案虽然不是科技档案,但它与产品档案有密切的联系,其中有的可以看作是产品档案的延伸和补充。而且经营档案是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而产生和发展的,所以有必要在这里研究这个问题。

(四)随着多种经济形式的发展,科技档案的行政管理工作会不断扩展。

1.对个体经营者的科技档案管理,要进行业务指导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根据我国现行制度,个体经营的科技活动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生产活动,包括工业生产、手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活动;另一种是科研活动,包括个体经营的科研活动,以及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的非职务科研活动。个体经营的科技活动都同样会形成科技档案,其中有的也比较重要,构成国家科技资源储备的组成部分。从扶助个体经济和积累国家科技资源的角度出发,都应当指导和帮助他们管理好科技档案。现在已经有一些县档案局对农村专业户开展了这一类的指导工作,很受欢迎,也颇有成效。个体经营的科技活动,同其他一切科技活动一样,都急需有关的科技信息。与其有关的科技档案室和档案馆,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可以而且应当向它们提供科技档案资料,包括有偿提供和无偿提供。

2.中外合资企业的档案管理问题要进行研究。中央在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肯定:“利用外资,吸收外商来我国举办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独资企业,也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现在各地都已有一批中外合资企业,今后还会增多。各级档案管理机关和各有关专业主管机关,有责任对中外合资企业的档案工作实行指导、检查和监督。《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二条规定:“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这里当然包括《档案法》。《中外合资企业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企业主管部门对合营企业负指导、帮助和监督的责任。”这里也应当包括指导、帮助和监督档案工作。

中外合资企业在创立时期就要形成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协议、合同等一系列的重要档案,这些档案是今后经营合营企业的根据,也是一种重要的经济史料。所谓“科技档案部门应当成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历史见证部门,起到律师的作用”[3]。其含义就包括管理好这部分档案在内。有些外商以工业产权折股投资,一开始就产生科技档案,应当由企业集中管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外国合营者以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作为出资,应提交该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的有关资料,包括专利证书或商标注册证书的复制件、有效状况及其技术特性、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根据、与中国合营者签订的作价协议等有关文件,作为合营合同的附件。”中外合资企业设有董事会,它相对于国营和集体企业具有更大的自主权。如何对这一类企业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为这一类企业提供档案资料服务应采取什么方式,都是需要研究的新问题。

(五)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还需要研究引进技术档案的管理问题。引进技术的档案有许多特点,主要是成套范围不同,因此要按照技术引进工作程序来检验它的完整性;功能不同,它除了作为生产建设的依据之外,还有对外交涉的凭证作用;整理要求不同,那就是要掌握有关国家和公司的技术文件的编制和编号特点等。总之,对于引进技术的档案,要认真研究其形成规律和内在特点,做到管好、用好。

(六)根据科技成果有偿转让政策,改进科技成果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制度。实行科技成果有偿转让政策之后,对科研成果档案的管理和利用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因而应当采取相应的对策。

1.科研活动程序和档案成套范围将会发生一定的变化。许多课题将由谈判和签订委托合同来代替过去的申请和审批手续,成果的验收也将是一次正式成交科研成果的活动。因此,要根据不同的课题确定不同的档案收集范围。

2.成果档案可以多次复制、综合加工成技术商品用于有偿转让,成为一种很现实的经济财富。这样一来,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会更加重视科技档案工作,有利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有一些科技人员会更加舍不得把科技文件移交归档,因此处理得不好会给档案收集工作带来障碍。

3.科技档案的保密要考虑工业产权的归属和产权所有者的经济利益问题。也就是说,科技档案的保密或是交流,不仅要根据国家的经济和政治利益,还要考虑到工业产权所有者的利益,这又给相关工作增加了一定的复杂性。

总之,科技档案工作者必须认真研究和处理科技成果有偿转让政策执行后的新问题,化弊为利,因势利导,把科技档案工作做得更好。其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是要认真研究工业产权。要做好科技档案特别是科研成果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环节,一定要严厉防止侵犯他人的工业产权。国营和集体所有的企事业单位,不能无偿收集属于个人所有的科技档案,否则就是侵权行为;反过来,任何个人也不得把国家和集体所有的科技档案据为己有,否则也同样是侵权行为。今后的科技档案收集工作,就应当提到维护工业产权的高度来认识,要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档案收集难的问题。科技档案的利用,特别是有偿的提供利用,也要防止侵权行为。凡有偿出让科技成果者,只能是工业产权的所有者。如果有人把单位里的科技成果档案复制出来,私下搞技术转让,那就是盗卖国家和集体财产的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利制度是科技成果有偿转让的又一种形式。科技档案工作应当认真研究《专利法》和有关专利制度,并且认真研究专利档案的形成和利用规律,管好用好专利档案。

(七)要认真研究和运用现代管理技术。经济体制的改革,势必导致管理技术的现代化。科技档案工作可以而且应当在推行现代管理技术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并且应该用现代管理技术来提高科技档案工作的水平。

现代管理技术的核心是“计量管理”,它要求通过大量可靠的数据进行定量分析,然后作出科学决策。科技档案工作乃至整个档案工作可以为之提供数据,以创造必要的条件。例如,“价值工程”的应用已极为广泛,凡是有功能需求并要付出成本、代价的一切领域,都可以应用“价值工程”的原理进行科学分析。科技档案工作可以为此提供各种功能数值,例如各种产品、设备等的功能参数,还可以提供有关费用、成本的定额或实绩记录,等等。同时,科技档案工作自身也可以应用“价值工程”原理来解决许多问题,比如选定干部配备和设备配备的合理方案,防止功能不足或功能过剩等问题,运用价值系数公式来论证科技档案的作用和价值问题等。国家档案局领导同志早在1986年的全国科技档案工作会议上就已指出:“国家经委当前正在推行18种现代管理方法,企业档案人员要积极参加学习应用,科技档案的教学部门也应传授这方面的知识,把档案人员的知识水平提高到现代管理水平上。”

上面列举的一些策略措施,都是针对现阶段经济体制改革而言的,所以是相对的。科技档案工作要同经济体制相适应则是绝对的。科技档案工作者应当关注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形势,并且随时调整自己的工作。这则是因为科技档案和科技档案工作都含有经济属性,认清这一点至关重要。

(原载《档案学研究》1990年第1期)

【注释】

[1]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2]蔡建华:《生产力经济学概论》,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7年版。

[3]参见《档案工作》198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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