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纪念祝贺式式辞
(1915年2月)
一室之内有灯数盏,虽灯自为灯,而全体之光共通焉。一国之内人数万万,虽人自为人,而全体之心亦当有共通,否则无以言共和。夫共和二字,不仅自政体上解说,尤须自社会上人心上解说。所谓社会心,实为共和二字之真髓。世上无单独孤立之个人,故我之为我,皆为同样之社会我,此社会我与社会心,即国家精神之代表。五族人民皆有此心,方可谓中华民国之中华心。忆自武昌发难,全国震动,乃以汤武之大义,唐虞之大德,不数月而造成共和。今日二月十二日,为其纪念日,此日为共和肇始之日,即中华心胚胎之日。共和肇始之日不可不纪念,中华心胚胎之日,尤不可不注意,不可不研究也。
个人主义,伦理学上所不取,而极端的一般主义,亦失其自律的要素。自一般之所满足而求自己满足,自己满足同时一般亦满足,所谓良心的行为,与社会我、社会心有密切之关系。惟所谓一般者,其范围有广狭。如野蛮人以极小范围之种族,为其一般之范围,是己种族以外皆视为仇敌,故侵夺他人之财产为其理想。不得谓野蛮人之行为非良心的行为,盖野蛮人固自己满足,同时其自己种族亦一般满足。文化如今日,所谓一般之范围,断不可以种族为限。何以为限?曰以国为限。
自己满足,同时中华民国亦满足者,即中华心之所在。以国为限之者,国之内万不可有界限,而国之界限不可不严守之也。间尝曰,府界不宜存,省界不宜存,种族之界不宜存。妄唱世界主义者曰,国界亦何苦独存。斯言已将爱国之心付之东流,而所谓中华心亦无从说起,夫中华心与爱国心有相附而行之关系。爱国心为国家之生命,中华心为中华国民爱国之真谛。世界和平会之主旨,决非废国家之主旨,废国家人类必不能昌荣发展,而人类之运命尽。中华国民之运命,与中华民国同一运命,故吾人唯一之大要义曰爱国。
自己之所有物爱之更切,此人情所同。中华民国为中华国民之所有,今日之共和纪念日,即表明中华民国为中华国民所有之纪念日。自己之国与自己所有之国不同,自己之国宜爱,自己所有之国更宜爱。彼曰爱国,此曰爱国,倘爱国之精神不能一致,爱之适足以害之也。乱党且自鸣爱国,此误解自己所有之意,以为自己所有者自己一人可以自由处置之,则大谬矣。中华民国为中华国民自己所有之国,而非自己一人所有之国。即前所谓社会我、社会心,为自己所有之社会我,自己所有之社会心,而非自己一人所有之社会我,非自己一人所有之社会心。譬言之,第一师范学校为诸生个人所有之学校,而非诸生一人所有之学校。全体学生皆以教育为宗旨,即师范学校学生之共通心,而学校日臻完备。惟国亦然,全体国民必贵有共通心,而国始云安靖。共和共和,纪念纪念,其旨在斯。
(原载《浙江第一师范学校校友会志》第5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