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实现两种权力整合

实现两种权力整合

时间:2023-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大学内部的科层化、行政化倾向越来越严重,行政权力泛化,行政权力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行政人员持有大学权力之剑,从体制上控制了学术自由,压抑了学术繁荣,“官本位”的价值取代了“学术价值”成为校园的核心价值。大学的学术性在许多层次上被行政性所代替,造成了大学校园内“学术本位”与“官本位”的价值冲突、“学术意志”与“行政意志”的权力冲突、“学术群体”与“行政群体”的利益冲突。

强化学术管理 实现两种权力整合

吴远香

在久远的古代,大学就以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独特使命而享誉东西方社会。随着近现代社会政治变迁、科学技术发展、经济产业繁荣发达、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水平的提升,古代大学在现代社会中逐渐焕发出新的生命力,进而成为社会的文化科学技术中心,在传播、选择、创造和整合世界文明方面,发挥着无与伦比的作用。现代大学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是我们迄今为止看到的最复杂的社会组织,它以教育性和学术性区别于其他社会机构。任何社会机构都有行政管理的职能,而作为学术性的大学,还具有学术管理的职能。然而当前的大学管理中,重视一般行政管理,忽视学术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所以,强化学术管理,实现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整合,使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之间达到平衡、协调,是一所大学运行模式和管理效率的重要问题。

在我国,大学的整体概念和形象在很多场合被称为事业单位,其组织结构是政府行政体系在大学内的延伸,甚至把大学作为一级行政机构对待,使大学成为行政系统的附庸。大学内部的科层化、行政化倾向越来越严重,行政权力泛化,行政权力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行政人员持有大学权力之剑,从体制上控制了学术自由,压抑了学术繁荣,“官本位”的价值取代了“学术价值”成为校园的核心价值。大学的学术性在许多层次上被行政性所代替,造成了大学校园内“学术本位”与“官本位”的价值冲突、“学术意志”与“行政意志”的权力冲突、“学术群体”与“行政群体”的利益冲突。更多的校园人关心的是权力而不是学术,追求的是“官位”而不是“学术真理”,而一定的行政级别所带来的利益诱感,使得部分学者放弃了对清贫寂寞的学术道路的追求。部分学者头脑中滋生的对行政权力的向往,对大学的发展和大学学术声誉的提高极为不利。

行政人员主体意识的强化,导致他们沉溺于对所处部门权力的支配,满足于所处部门工作成绩的取得,大学的核心价值发生了从学术向行政的偏移。作为保障大学目标实现的行政管理系统流离于学术价值之外,在大学运行时行政系统“喧宾夺主”,忘却了行政系统为什么而存在,忘却了管理的终极目标。其实,大学的行政管理系统对现代大学是不可缺少的,并具有重要意义。在现代大学的矩阵组织中,行政系统和学术系统具有同样的范围和强度,特别是大学从社会边缘走向社会中心的今天,现代大学的运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强有力的行政系统的支持和保障。问题在于:必须把泛化的大学行政权力回归到它应有的位置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自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以后,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方面取得了进展。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11条规定:“高等学校应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大学的办学自主权,说到底,不是行政管理的自治,而是学术管理的自主、学术自由和自律。在当前学术管理普遍薄弱的情况下,强化学术管理,处理好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的关系,是管好大学的关键。学术系统和行政系统是大学前进的两个必不可少的车轮。学术系统是大学的核心和内在逻辑要求,行政系统是大学管理不可或缺的组织系统。

《高教法》中,明确了高等学校作为办学者所具有的独立于举办者和管理者的法律地位,并规定了在制定招生方案方面“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自主开展与境外高等学校之间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自主确立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共七项自主权。这些自主权的行使,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学术性,不能简单地用行政手段解决,而应通过民主的、平等的协商讨论,更多地尊重专家学者的意见,运用学术民主管理的手段进行。学术民主管理的核心是“用民主的方法、学术研究的方法解决学术领域的决策和学术发展方向的问题,让专家们享有自主权,发挥他们在学术管理中的作用。简单地说,就是学术事务由教师自主决定”。(1)学术民主管理以教师为主体,目的在于保证大学按学术发展规律办学。“学术的行政管理以行政管理人员为主体,根据首长负责制、下级服从上级等组织原则,处理各种学术事务和问题。”(2)所以,学术行政管理不能等同于学术管理,更不能以学术行政管理代替学术民主管理。

教师参加学校某些委员会商讨学术事务的方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学术民主管理。因为许多委员会并不是以教师为主体、由教师自主商定重要学术问题的,委员中担任各级各类行政领导职务者居多。担任各种行政领导职务者虽多为教师出身或者是“双肩挑”,但在学术管理上他们必须按照行政管理的原则、组织程序和处事方式,解决学术事务问题,这样的委员会不能有效实现学术民主管理。另外,大学是以学科专业为基础的学术组织,大学的功能性活动主要是学科专业领域的学术活动。每个学科专业都有各自的理论基础、学科体系、研究方法,各学科专业不同的发展轨迹和规律,在一些学校的委员会中,由于要有代表性,委员来自各学科专业,使民主的、学术研究的商讨学术事务几乎成为不可能,“一个教授、一个学术委员会委员甚至一个院士,当他进入一个他所基本不了解、不熟悉的学科领域时,他便不再具有学术权力。”(3)教师在各自学科专业领域的专门修养和教师劳动的个体性和创造性,都要求在学术管理上教师应当拥有自主决定的权力,以保障教师的学术自由。行政的任何不当干预,都可能误导学术发展方向,将学术活动引入歧途。所以,实行学术民主管理,赋予教师管理学术事务的权力,对于学术繁荣具有重要意义。教授是大学教师中的骨干,是学术力量的中坚,对学术问题有更深刻的理解,能更好地把握学术发展规律,充分发挥教授在学术管理中的作用,是符合强化学术管理要求的。“教授团体确实是大学的关键资源,他们的学术活动保证着大学的威望,没有他们的积极工作,院校行政管理人员也就没有什么值得管理的了。”(4)

权力,即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要进行学术管理,管理者必须拥有学术权力。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是存在于大学内部的两种基本权力形式,把大学完全置于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任何一方的做法都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可能的。只有充分认识学术权力、行政权力在大学管理中的作用,努力使两种权力在各自的权力范围内有效行使,才能使大学正常运行。

大学是同时具有学术性和科层性的组织,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交织成为大学管理的独有特点。尽管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有着不同的管理价值、管理内容和管理方式,但是它们都是为实现大学目标服务的,具有目标的一致性;同时,在大学内部学术事务是通过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权力形式进行管理的,即学术管理包括以学术权力为背景的管理和以行政权力为背景的管理。学术管理活动中既有学术权力的行使又有行政权力的行使,学术管理中不能仅行使行政权力,也不能以为学术管理就是学术权力的行使。例如,职称评审中的学科专家组所行使的就是学术权力,专家组对被评审人的评价是学术性的,而由多学科专家组成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所行使的是行政权力,是对学科组评议结果的审查、平衡、数量调控和政策倾斜等等,都是行政性事务。学术管理活动中行政权力的存在和行使,目的是为了保证学术活动健康、顺利地进行。如果学术管理活动中的任何行政决策,完全脱离学术权力的内在支配而成为纯粹的行政意志,那么,这种决策的正确性就值得怀疑,而且难以贯彻执行。

根据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系,学者们通常把存在于世界各国大学内部的权力结构归纳为三类:以学术权力为中心的权力结构模式,以行政权力为中心的权力结构模式和以学术权力、行政权力分权管理的二元权力结构模式。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是大学里“行政权力一统天下”及“行政权力为中心”的权力结构模式,学术权力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了更好地完成大学的使命,实现大学的功能,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发扬学术民主,保持知识创新的优势,使大学充满生机和活力,必须强化学术管理,充分发挥学术权力的作用。从宏观上看,政府要根据《高教法》的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落实大学办学自主权,逐步废除大学的行政级别,消除“官本位”思想。在大学内部,努力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改变以党政管理为核心的运行模式和以行政管理模式建立的组织架构,进一步规范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职能和运行,使以处理学术事务为主要职责的学术权力,和以处理行政事务为主要职责的行政权力均衡、协调,以解决当前大学学术管理薄弱的问题;选拔优秀的教育管理专家到校级领导岗位,从根本上提高行政权力在办学决策中的科学性;加强学术民主管理,让教授参与学术管理决策。在我国,西南联大办学的成功和蔡元培、梅贻琦校长的实践,都是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完美结合、治校成功的范例。

根据我国当前大学学术管理的状况,首先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大学教师所拥有的学术权力,是学者学术责任的要求,教师行使学术权力是基于其学科背景出发所形成和达到的专业水平和学术能力。大学教师要为学生的发展负起责任:通过教学开发学生智力,使学生掌握一定的专门知识,获得一定的工作能力;教育学生了解人生的的责任和意义,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结构,成为全面发展的人。大学教师有发现知识、增扩知识、综合知识、运用知识的责任,开展科学研究,不断进取,推动学科向前发展。学者还要对社会负责,把握研究方向,使科学造福人类,等等。按管理学的观点,“权责共存一体……才可能顺利执行任务”,“权责应相等”。(5)教师的职责要求他们必须拥有学术权力,没有相应的学术权力,他们将无法履行职责或者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所以,在大学里是以学术权力为中心的,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相互关系中,学术权力占主导地位。行政权力的存在和行使,是为学术权力服务的,是为实现学术权力的意志提供行政保障的,不能以行政权力压制学术权力或代替学术权力,不能本末倒置。提高对学术权力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学术权力的作用,才能调动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管理的能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大学的办学效益。

其次,健全学术民主管理组织。现在大学中的学术组织常常有组织机构不完备、运行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没有体现以教师为主体、由教师自主决定的原则,甚至出现学术民主管理组织为行政领导或行政领导的意志所操纵。健全学术民主管理组织,一要理顺学术民主管理组织和行政管理机构的关系,根据各自的性质特点,明确划分两类机构的职责和权限范围,使它们在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体制下,共同承担学术管理的责任;二要是使大学的各项主要学术事务和活动都由学术民主管理机构负责咨询、审议或决策,同时也要使各层次学术民主管理组织之间和各类学术民主管理组织之间关系协调;三要完善学术民主管理的操作规程,制定学术民主管理组织的组织原则和议事规则,充分体现教师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建立正常的民主议事程序。

再次,扩大中、下层学术权力。系是根据一定的学科专业建立的基层机构,是大学内部学术活动的基础,是学术管理的基层机构。教学、科研等学术活动主要由汇聚在各系的教师所承担。因此,系级组织领导应尊重教师的学术权力,使其在教学、科研活动中拥有充分的自主权,民主管理学术事务。学院是大学内部管理结构的中观层次,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由于学院不像系级机构那样直接面对教学、科研等活动,不可能承担很多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的管理,因此,学院的学术管理范围可以包括学生管理、教师管理和本学院与校级教学、科研等学术管理的协调。学校一级是大学内部管理的宏观层次,与全校各方面学术活动的距离最远。一所大学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由各学科专业构成的有机整体,主要是校级层次的有效协调和控制。在学术管理上,主要是本校学术发展规划、学术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校内各学院的协调和与外界的学术协调;本校重大学术发展战略的实施等。

在大学内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整合,是一个既重要又十分复杂的问题,需要认真思考、努力实践,逐步改变学术权力过于弱化的状况,提高现代大学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别敦荣:《中美大学学术管理》,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宣勇:《论大学行政的理念》,《中国高教研究》,2001年第9期。

3.秦惠民:《高校学术管理应以学术权力为主导》,《中国高等教育》,2002年第3、4期。

4.刘牧:《我国高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整合》,《现代教育科学》,2003年第2期。

5.王恩华:《大学学者的使命与学术责任》,《高等教育研究》,2005年第1期。

【注释】

(1)别敦荣著:《中美大学学术管理》,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15~216页。

(2)别敦荣著:《中美大学学术管理》,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15~216页。

(3)秦惠民:《高校学术管理应以学术权力为主导》,《中国高等教育》,2002年第3、4期。

(4)[美]伯顿·克拉克等:《高等教育新论———多学科的研究》,王承绪等编译,浙江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65页。

(5)杨文士、张雁:《管理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06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