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重庆医科大学为例
陈 锴
(重庆医科大学)
摘 要: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涉及研究生教育的各个环节。其中,奖助工作在整个培养机制改革中又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既与招生、培养、学风道德建设等工作紧密联系,又对各个环节的建设起着重要的调控作用。随着国家投入机制改革的开展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逐步深化,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正确理解培养机制改革与奖助工作间的天然联系,充分认识奖助工作的各项调控功能,以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深入发展。
关键词:研究生;奖助工作;培养机制改革
一、国家投入机制改革的背景
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历经30余年的探索,已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发展。2013年,我国在读研究生已达172万人,迈入研究生教育大国行列。与此同时,研究生教育的成本分担制度、预算拨款制度和奖助学制度建设进展仍较缓慢。随着近年来研究生教育跨越式发展所带来的质量问题,诸如研究生教育的类型结构、学科结构、区域结构、层次结构不够合理,管理机制和培养机制不能很好地适应形势的需求等问题,也越发受到广泛关注,而研究生投入机制的改革往往被认为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前提。
在此背景下,为加大研究生教育投入力度,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2013年2月28日,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下简称《意见》),从各级财政拨款制度、奖助政策体系、收费制度三个方面对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进行了完善。这次投入机制改革提出了“三位一体”的政策体系,包括完善财政拨款制度、完善奖助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收费制度。各项政策措施实施后,对学校而言,收入将大幅增加:一是国家财政拨款的增加,二是学费收入的增加。同时,学校用于研究生奖励资助的投入也会随之增加。对研究生而言,奖助收入总体来看将明显增加,而且奖补结构将更加优化。
对研究生培养单位而言,奖助体系改革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突破口和主要抓手。意在通过奖助机制的改革,激发和调动研究生投身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研究生招生、培养、学风建设、学科建设等方面有着全方位的影响。随着培养机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奖助工作的基础地位和调控功能将越发凸现。
二、重庆医科大学在研究生奖助工作方面的探索
近年来,重庆医科大学以“全面收费、以奖代免、多元资助、动态评估”为基本理念,创新研究生奖助模式,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完善资助体系、保证生源质量、改善生源结构、提高培养质量”的总体思路,统筹配置教育资源,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的活力,促进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在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思路上充分调动院系、学科和导师的积极性,把握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顺利实施。将全日制研究生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建立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两套资助体系,实行不同学科分类指导,逐步推进改革。引入激励机制,注重过程考核,初步建立了全新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招生绿色通道、研究生助学金制度、研究生“三助”制度以及专项奖助学金制度。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重庆医科大学制定了《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当年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下达的指标,按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 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20 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面向全校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七年制本硕连读学生进行评审。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制定《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奖励在课程、科研、临床工作上,成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硕士阶段缴纳学费的七年制本硕连读学生。
研究生学业奖金按照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按层次分为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分为20%、60%和20%三个等级,博士研究生按照18 000元、15 000元、12 000元进行奖励,硕士研究生按照12 000元、10 000元、8 000元进行奖励。专业学位根据是否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分为两个等级,分别按8 000元、12 000元进行奖励。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面向国家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定向就业生源)发放。博士生按每生每年10 000元、硕士生按每生每年6 000元,按10个月进行发放。同时,根据重庆市财政局会同市教委建立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拨款标准动态实时调整机制。
(四)研究生助研、助教和助管“三助”岗位资助津贴
学校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和日常运行经费等资金,遵循按需设岗、择优聘用、严格考核的原则,设置助研、助教和助管“三助”岗位,根据研究生承担岗位工作情况,发放“三助”津贴。学校优先考虑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具有较强服务意识的研究生承担“三助”岗位工作。
(五)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
统筹利用学校日常运行经费与研究生学费,对学校审核认定的经济困难生,以及由于生病或家庭变故等特殊情况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发放经济困难生补助和临时经济困难生补助。
(六)其他奖助渠道
学校按研究生学费总收入的3%~4%设置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对存在特殊经济困难的优秀研究生酌情进行学费减免,确保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学校帮助符合要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研究生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为奖励在科学研究上做出突出成绩的研究生,制定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三、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呈现出的主要特点
(一)扩大奖助体系覆盖范围,多种途径保证研究生正常入学
将传统的统招统分、统招自筹、统招定向、统招委培研究生统一调整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两大类。第一学年,对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一视同仁,覆盖100%的研究生进行奖励。第二、三学年根据不同学位类型研究生培养的特点,建立两套不同的学业奖学金评审指标体系,分别以20%、60%和20%的比例涵盖全体全日制研究生。为保证家庭经济较困难学生的顺利入学,还设置了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帮助符合要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研究生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为吸引境外优质生源、提升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水平,还制定了留学生奖助学金制度。
(二)大幅增加资金投入力度,多元途径提高研究生基本生活待遇
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奖、助、贷的类型设置和管理、评定等方面,为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制度保障。因此,应合理设计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制定科学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分体系,通过科学的统筹规划,提高研究生的待遇水平,满足大部分学生能获得和目前相当或更高的生活补贴,引入激励机制,注重过程考核,保障全体研究生能够安心专注于学业和科研工作。
(三)统筹研究生教育各个环节,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重庆医科大学根据自身研究生教育的特色,制定奖学、助学、贷学机制,并针对不同的学科或重点而有所倾斜;在各类评审中尊重实际,尽量体现公平。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研究生在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上大不相同,建立独立、完善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通过理顺学校各部门之间,学校与院系、学科与学科、院系与导师、导师与研究生、导师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充分实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的健康发展。
(四)以人为本,凸显公平原则
研究生资助体系涉及教学、科研、财政和培养各个环节,其评审过程的公平性直接决定了研究生奖助体系的活力。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的设计,要充分体现出差异性和动态性原则,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学年、不同学位类型的学生区别对待。如对报考基础学科的考生在奖学金方面给予特殊照顾。同时,要根据研究生在校学习、科研的特点,分课程学习阶段和研究阶段来动态设定奖学金。在奖助体系评审的过程中,要根据全面的培养质量观,在肯定和激励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创新能力的同时,强调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的重要性,追求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研究生培养根本目标。
(五)优化各个工作环节,形成多维度的培养合力
通过整体统筹、充分发挥奖助工作的调节作用,有效推动研究生招生、培养、学风道德、学科建设等研究生教育过程中各环节的协同发展,共同形成多维合力。
(六)实行动态评审制度,评审过程科学合理
学业奖学金实施动态化管理。研究生入校后,每年依据研究生在校的学习成绩、发表创新能力、论文质量、学位论文的完成水平等表现及导师的意见“重新洗牌”,动态评定、滚动发放,实现动态奖学金管理。以学业奖学金为例,第二学年,强调对研究生日常管理和培养过程的考核;第三学年,强调对研究生日常管理、培养过程和学术成果进行考核。根据研究生培养阶段的不同侧重,制定灵活、动态的评审制度;同时,对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资助,根据二者培养的不同,制定二套独立的资助体系。
四、奖助工作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的各种调控功能
(一)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调控
优质生源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本保障。奖助学金制度也是学生报考研究生的重要参考因素。结构完善的奖助体系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调控和影响主要体现对优质生源的竞争力和吸引力,进而优化学校生源结构,促进学科发展。
重庆医科大学根据自身研究生教育的特点,根据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同的培养侧重,建立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创立研究生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津贴制度,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制定国家助学金制度和国家奖学金制度,初步形成了一套具有符合单科性医科院校特色的奖助体系。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入学,专业设置了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和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帮助其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以学业奖学金制度为例,从2013年《意见》发布后,重庆医科大学经过广泛的前期调研,立足本校实际情况,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初步制定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实现招生结构的调整与改善,根据各个院系和学科的不同特点,确保奖学金的设奖等级、设奖比例和覆盖面均有所不同,充分发挥了奖学金的调控作用。基础学科学业奖学金的设置额度明显高于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体现了向基础学科倾斜的原则。
(二)对研究生培养环节的调控作用
1.强化研究生过程管理,设置有针对性的奖助项目
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重庆医科大学构建了一套支持、服务于培养目标的奖助体系。比如,学校为奖励在科学研究做出突出成绩的研究生,设置单项奖学金。为激励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临床院系的临床工作,根据是否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情况,设置了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了资助奖励。
同时,根据医学研究生培养阶段各个阶段不同侧重点,制定不同的评审办法。以学业奖学金为例,研究生入学的第二学年,强调对研究生日常管理(30%)和培养过程(70%)的考核;第三学年,强调对研究生日常管理(10%)、培养过程(20%)和学术成果(70%)进行考核。根据研究生培养阶段的不同侧重,制定灵活、动态的评审制度;同时,考虑到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不同培养模式,制定了两套独立的资助体系。
2.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制度,强化研究生综合能力培养
《意见》发布以后,重庆医科大学创新研究生助研、助教和助管制度,将其作为提高研究生待遇、完善研究生培养模式的重要措施。以“助研”为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必须在其培养阶段的第四年参加助研,经导师确认工作时间和质量后可向学校申请助研津贴,标准为1 000元/月,按10个月发放。助研岗位的设置既为研究生提供了必要的教学实践机会,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科研队伍结构,也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勤工俭学机会。
(三)对研究生学风道德建设的调控与影响
重庆医科大学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过程中,始终认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不仅仅是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和提升,而应该是学业、科研、品行等方面素质的全面提高。在这一方面,奖助工作育人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尤其明显。
1.以德为先的评审导向
重庆医科大学大学明确提出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严谨的学术作风是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基础条件。在奖学金评选中,严格强调个人品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重要性,对违反学术道德的研究生,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参加下年度各种奖助学金的评选资格。
2.以优秀典型带动全体研究生共同进步
奖学金项目都具有表彰优秀、激励全体的作用。为充分发挥奖助工作的导向和教育作用,重庆医科大学特别注意榜样的示范和教育作用,通过发掘优秀典型,加大宣传力度,用榜样的力量引导全体研究生共同进步。多年来,重庆医科大学在各类评比中涌现出大量的优秀研究生个人和团队,学校研究生院利用校园网络、研究生QQ群、微信等媒介持续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了典型示范带动效应,取得了良好的育人效果。
五、关于持续研究生奖助工作调控功能的若干思考
(一)对奖助工作理解的误区
奖助工作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的重要环节,在优化学科结构、平衡学科资源、增长科研课题、强化实践育人等诸多方面起到了良好的调控功能。自2013年《意见》发布后,全国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文件精神,以“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和层次结构、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标,以奖助工作改革为主要抓手,探索国家投入机制改革背景下研究生奖助体系新模式。但不容忽视的是,很多培养单位在培养机制改革中还存在以下误区。
一是将培养机制改革等同于奖助体系的改革与完善;二是把奖助工作理解为纯粹的资金统筹与管理工作;三是认为奖助工作与研究生教育其他环节无关;四是认为奖助工作的目标仅仅是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和提升。这些问题无疑会严重制约培养机制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政策实施细则急需完善
近年来,为保证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国家陆续出台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投入机制改革、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等政策,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政策上的保证和经费上的来源。但个别奖项的评比不能完全适应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实际情况。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例,教育部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于2012年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截至目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已在全国研究生中开展过两次,但对提升整体研究生培养质量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促进效果并未完全凸显出来。从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展角度讲,出现了如下问题。
1.评选时间不够灵活
以重庆医科大学为例,国家奖学金一般是在当年10月份由重庆市教委下发正式文进行评选。但是医学研究生发表高影响因子SCI文章周期较长,多接近于研究生培养期结束,因此,10月份评选出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并不见得是最优秀的。
2.国家奖学金的奖金数目可观,但获奖率较低
以2012年第一次评选国家奖学金为例,2012年我国在读研究生总规模近172万人,在读硕士研究生143.6万人,其中国家奖学金名额3.5万名,获奖金比例约2.4%;在读博士研究生近28.4万人,国家奖学金名额是1万名,获奖比例约3.5%。低比例奖励名额很难保障各高校内部学科间的平衡,同时也会造成个别学科研究生望而却步的心理,主动放弃竞争,从而无法起到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引导和教育作用。
因此,以国家宏观政策为导向,各地区教委根据地区培养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灵活的评审细则,充分给予研究生培养单位评审工作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才能真正兼顾各个学科发展的特点,真正起到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罗英华.合理配置资源发挥研究生奖助体系激励作用[J].研究生教育研究,2011(2):6.
[2]上官剑,郑浩.欧洲高等教育收费及资助政策比较研究[J].高教研究,2006(12):33-35.
[3]周琼.从中外资助体系看我国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 2010(8):21.
[4]熬永胜.教育成本分担制下的研究生资助体制探究[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2006(2): 57-60.
[5]孔丽丹.研究生全面收费和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改革的思考[J].江南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8(6):52.
[6]刘明利.论奖助工作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的调控功能[J].研究生教育研究,2012 (10):36.
[7]邓云涛,何瑾.构建以提升大学生就业力为核心的高校“发展型”奖助体系的若干思考[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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