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国家主权
1.国家主权的弱化与强化
(1)经济全球化要求的是市场、资金、资源、劳动力、信息等要素在全球范围的重新配置和共享,投射到国家主权方面,它必然要加大相应的开放性,同时必然会弱化国家的主权能力。相对而言,国家则要求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对本国经济要素的控制能力,在体制上是相对封闭的。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强势进程中,国家主权受到侵蚀和损害就成为不可避免的结果。这种侵蚀和损害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客观侵蚀,包括国际组织、跨国公司、非政府组织、新国际行为体等非国家因素的主体性侵蚀和世界经济与国际政治实践对国家主权的负面影响等;二是发达国家凭借优势的经济和政治实力对发展中国家主权进行的有意识侵犯;三是国家内部民族分裂势力、政府权威、军事实力、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状况、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文化投射力等因素造成的国家主权能力和意志的弱化;四是国家本身基于种种因素而主动在主权方面做出的让渡或自我约束。这些侵蚀和损害虽然在根源、程度、效应和后果等方面均不尽相同,但它们所产生的结果,造成了国家主权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的严重弱势局面。[1]
(2)面对经济全球化诸多因素对国家主权提出的挑战,我们必须认识到:经济全球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趋势,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结果。在这一过程中,国家主权的让渡和弱化现象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这绝不能否认国家和国家主权存在的重要性。首先,拥有主权的国家仍然是国际关系最基本的行为主体。经济全球化所挑战的,是传统主权范畴的某些成分和国家维护主权的意志和能力,是国家主权在主权行使中受到一些限制的问题,而不是主权存在的合理性本身。其次,主权国家是经济全球化的推动者和主导力量。这表现在:主要的国际组织都是由主权国家构成的,跨国公司的行为必须接受所在国的规范和制约,在越来越多的经济全球化规则和机制中,主权国家也是规则的制定和建构主体。再次,从国际关系实践看,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国际社会存在着少数国家凭借经济和政治实力损害别国利益的现象,特别是人权和国际道义的口号更使强权政治似乎变成了值得推广的正义行为。鉴于西方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强势地位,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这种行为根本无能为力,在这样的现实下,国家要切实维护自己的政治独立和社会稳定,主权原则是最后的防线和最有力的法律武器。最后,从国家主权的属性看,国家主权是历史的和时代的产物,它具有经济、政治、文化等多种属性,经济全球化可能会侵蚀和损害国家主权,但在政治上的根本属性决定了只要国家还存在,国家主权就具有不可替代的存在价值。[2]
另外,经济全球化和国家主权并非根本对立,因为经济全球化是以平等互利为基础的,并不影响国家独立自主地制定内外政策。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对内经济政策将是自主的,对外政策的选择,从根本上说,要考虑有利于本民族经济发展,这实际上并没有影响国家的根本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的自主权。国家主权弱化仅仅是经济全球化影响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家和政府的作用将进一步加强,一国政府的作用在一些范围和领域反而进一步强化了。
首先,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各国政府必须适应这一趋势,在贸易、投资、金融等方面采取更加自由化的政策,使经济快速增长。其次,贸易自由化和贸易全球化使国家或政府在贸易全球化和自由化中除了要遵守贸易自由化的规则之外,还承担着扶持本国产业增强竞争力、进入国际市场获取利益任务。各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过程中,政府的作用不仅没有削弱,反而显得更重要了,对政府的能力和素质的要求更高了。第三,跨国公司的对外投资和生产国际化使民族国家和世界大企业间织成一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复杂之网,极大地推动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也促进了各国经济的发展。吸引跨国公司的投资构成了各国政府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的主要任务。市场本身没有能力提高本国的区位优势,政府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市场失效,进行组织协调和制度创新,增强对跨国企业的吸引力。
2.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国家主权理论
(1)强化国家主权理论的主张。
尽管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导致国际社会出现了许多超国界的因素,但是发达国家无论是在国家独立还是在经济抑或文化主权方面,坚持国家主权观念不动摇。强化国家主权的理论主张仍然占据着主流的地位,无论在国际关系还是国际法理论上,国家主权都仍然构成基本立足点和重要的价值基点。
强化国家主权的理论主张最直接体现在权威的或官方的理论主张中。中国一贯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从跨国高等教育的实践看,无论是跨国高等教育的输出国还是输入国都在不同程度上,以不同的方式在维护和强化其主权的完整。发展中国家是维护国家主权的主流力量,它们在各种国际场合都不断地阐述着自己的主权立场。俄罗斯也是坚决主张国家主权原则的,至于在国际关系实践中常常侵犯别国主权的美国,其国家主权哲学也是坚决维护本国主权的。
在学术界,坚持国家主权的主张也依然是重要的理论流派,特别是在国际关系学界,新现实主义的理论仍然构筑在国家主权原则基础之上,新现实主义者与新自由主义者争论的核心,始终是围绕主权国家的地位和作用展开的。在新现实主义者看来,虽然目前政府在近期跨国公司等方面遇到很大的困难,但主权国家仍然是国际政治生活的主要单位。[3]
(2)否定和弱化国家主权理论的主张。
主张“弱化”、“模糊”甚至“否定”国家主权的理论主张几乎从国家主权理论提出之日起就没有间断过,特别是“二战”结束以来,出于对法西斯主义侵略战争的反思和在保障国际人权等思潮的影响下,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否定和弱化国家主权的主张。
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使贬低甚至否定国家主权成为流行的理论和社会思潮,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国家主权受到的严重侵蚀和制约。归纳起来,这些理论和思潮主要包括:
①经济制约论,即全球化理论中贬低国家主权的主张。这种主张认为,过分强调国家主权中的政治属性,必然会为经济全球化设置种种壁垒,不利于经济向外扩张,最终结果会制约经济规模的扩张和发展。因此,他们否定、贬低或削弱国家主权。
②道德制约论,即“人权高于主权”论。这一论调的核心,是把人权视为超国界的、具有普世价值的道德因素,认为出于保障人权的需要,国家不能再借主权的名义在国内肆意侵犯和压制人权。在当前的“人权高于主权”理论中,西方学者一般从两个方面分析国家主权因人权而受限制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一方面,人权在本质上不属于国内管辖的范畴;另一方面,基于人权不再属于国家主权管辖范畴的命题,西方学者进一步提出,出于保障人权的目的,国家主权还应受到相应的制约和限制,不再是国家绝对的权力。
在国际法规范方面,《联合国宪章》把国家主权原则规定为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人权原则则是从属于国家主权这一基本准则的,国际社会只有激励、促进、促成建议等非强制性的作用。
③制度制约论,即“国际机制理论”。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机制(International Regime)理论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国际机制理论主要强化了如下几点基本理念:合作的理念、理性预期理念(双赢博弈)、效用的理念、法制的理念、约束的理念、相对主义的理念。
④生存制约论,即“人类安全”主张。人类安全是“人类的安全保障和福利”,它整合了7个方面的基本要素:经济安全、食品安全、健康安全、人身安全、环境安全、社区和文化安全、政治安全。应该承认,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日益富裕的社会一方面使人类有更高的福利和保障要求,另一方面也严重加深了人的不安全感,在此意义上,人类安全的主张是有其现实合理性的。但是,人的安全与人权一样,都是国家主权范畴内的事务,如果国家连保障人的安全权力都已不复存在,国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了。
⑤行为制约论,即“新干涉主义”思潮。新干涉主义与其说是一种理论,不如说它更多的是一种社会思潮和国际关系实践。根据美国学者史蒂芬·斯特德曼的观点,“新干涉主义”包括四条原则:其一,无论在任何地方,凡是一个国家或国家之内的集团不能满足人民的人道主义要求时,国际社会就有义务进行干预;其二,新干涉主义提倡一种新的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秩序,在这种秩序中政府要受到控制,必要时可以通过外来暴力施加这种控制;其三,新干涉主义的目标是把国际社会的道德义务和实行通过联合国干预各国内部争端的希望结合在一起;其四,新干涉主义认为主权的含义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主权已经不属于国家,而是属于国家的人民。
应该承认,从道德上论证国际人道主义干预虽然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是,合理性仍然不能代替合法性,这是基本的法理常识。但在当今的国际关系现实中,这一前提在观念上是虚构的,国家主权原则不断受到质疑和挑战的同时,主权问题仍然是全球化、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理论关注的核心,对经济全球化、人权、国际机制、新干涉主义与国家主权的相关性认识无法回避。理论在质疑主权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的终极价值的同时,无法彻底否定国家主权在现实国际关系的主流存在,因而也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国家主权原则存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4]
(3)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视野中的国家主权。
在主权战略问题上,一些发达国家表现出来的态度是:主权攻势,双重标准。
首先,决定当今发达国家的主权战略的主要是两方面因素:一是西方领导人中流行的“第三条道路”思潮;二是西方的全球攻势战略。“第三条道路”是20世纪90年代西方政坛出现的新思潮,以美国总统克林顿、英国首相布莱尔、法国总理若斯潘、德国总理施罗德、意大利总理达莱马等人为代表。这种“第三条道路”的观念一旦投射到战略领域,就表现为他们出于全球主导战略的需要而对国家主权的蔑视和贬低,将人权、民主、自由等置于国家主权之上。宣称自由、民主、人权、法治是人类共同的价值观,任何国家违背了这些原则都不能因主权的理由而免于干预,“文明世界不能容忍种族清洗和滥杀无辜”。
其次,发达国家同样面临国家主权问题,无论是在国家独立、经济主权,抑或文化主权方面。显然,在要求别国让渡乃至放弃国家主权的同时却绝不放弃自己的国家主权是一种典型的双重标准做法。[5]
而发展中国家在主权问题上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方面,发展中国家为了维护自己在国际关系中的独立地位而必须坚持自己的主权立场;另一方面,出于经济发展的考虑又不得不在西方的压力下被迫在许多时候和许多问题上做出让步。
当前,发展中国家较为合乎现实的选择应该是首先调整自己的主权心态,以积极主动而非消极被动的姿态迎接挑战。其次,主权的可变性使发展中国家可以在坚持基本的主权立场前提下调适主权政策的重心。既然人们可以在争取国家独立和赢得独立初期将政治与安全主权置于首位,在争取民族经济发展时又将经济主权置于首位,那么在一个独立与发展、经济与政治、国家利益与全球利益、和平与发展、合作与冲突空前融合的国际关系的复合转型时期,对主权的认识和理解当然也应该有相应的变化,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国家和人类共同发展的趋势。再次,国家主权在国际法中规定了其在国际关系中的基本权利,但权利也同时意味着义务,意味着承担必要的国际责任,这就要求发展中国家通过公正合理的国际性契约让渡部分主权,或者在国际关系实践中主动约束自己的主权行为,使自己在维护自己主权的同时不损害别国的主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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