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文化财务会计管理
(一)文化财务会计管理的含义
文化财务会计管理作为文化行政职能机构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是这些机构依法对有关单位和本单位的会计组织、会计制度和会计工作进行管理的活动,其目的是规范单位的会计事务,使财务功能与文化行政管理的其他功能相协调。会计管理的基本要求是:
首先,保障会计组织对行政首长的相对独立性。会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有关的规章制度。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现了公众在会计事务方面的利益和维护经济秩序的要求,文化行政机构的规章制度反映了集体利益和会计业务对各方面活动的制约。文化行政机构领导人首先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有权制定会计业务的有关具体规定。会计组织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既要遵守会计方面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有职责执行本单位行政领导人的指示。当两者一致时,应当积极、主动地支持单位行政领导人的工作;当两者出现矛盾时,应当坚持法律、法规,抵制行政领导人的错误指示。这是会计组织对文化行政首长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依据。为了保障这种相对独立性,文化行政领导人在任免会计组织的负责人时,必须征得国家有关组织的同意。
其次,文化行政机构需要配备高素质的会计人员。会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一要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会计人员要有法制观念,要成为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典范。二要有较高的道德素质。会计人员要能经得起物质诱惑,不贪污受贿;坚持实事求是,不做假账;敢于抵制违反财务规章的行为。三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会计工作天天与数字打交道,需要有较强的记忆力;财务管理服务于文化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因此,会计人员不仅要熟悉会计知识,而且要懂得一些经济学、管理学、文化学、法律学和心理学等学科的知识,不仅要有理论知识,还应掌握调查、写作、公关、外语等等应用性技能。
第三,监督会计记录的真实性。会计的职责是维护资金和财产所有者的权益,对单位投入产出进行会计核算,对各部门的收支活动实行会计监督,分析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效益等。真实地做好会计记录,是履行各项会计职责的基础。会计记录的真实性,表现在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记录、会计报表和会计报告等环节上。会计实践中,存在着干扰会计记录真实性的各种因素,如挪用支出、掩盖违章的支出、虚报支出、挪用公款等。会计管理监督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可以通过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监督和检查会计业务;表彰坚持会计记录真实性的会计机构和人员;对违反会计真实记录的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倡导会计工作的服务性。会计工作既要严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遵守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又要努力为文化行政机关和文化单位的工作服务。这种监督性和服务性的关系,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矛盾。这种矛盾的实质是公共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之间的矛盾。会计管理中处理这对矛盾的原则是:在监督部门和单位遵守会计工作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努力为文化部门和文化单位工作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管理全国的会计工作。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管理本地区的会计工作。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文化行政单位的会计机构必须接受政府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文化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
(二)文化财务会计管理的内容
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对本级文化行政部门实行会计管理的基础内容包括:
首先,健全并监督执行会计管理的法律体系。我国会计管理的法律体系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会计法及其会计管理的行政法规。会计法主要规定了会计管理的工作原则、组织制度和基本规范,会计管理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受到会计法的指导和约束。第二个层次是会计准则。它依据会计法以及会计管理的行政法规而制定,是会计法的具体化;同时直接指导和规范各个部门的会计核算工作。第三个层次是各个部门的会计核算制度。文化行政机关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可以指定适用于本单位的会计管理制度,它是会计准则在文化行政单位的具体化。
其次,指导和监督文化行政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履行职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职责包括: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进行会计监督;拟定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事项;参与拟定业务计划,考核、分析预算、财务会计的执行情况等。
第三,指导和审核文化行政单位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财政部门在审核这些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后,如发现有违反法律或者规章的问题,予以制止;对遵守法律或法规的行为,应予肯定和表彰,并可提出改进会计管理的建议。
第四,对文化行政单位进行财务检查。财政部门有权依法对文化行政单位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文化行政单位必须接受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和谎报。
第五,组织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指导文化行政部门的会计师职称评定工作。财政部门成立专门的会计职称评定领导小组,制定会计师职称评定工作计划,掌握评定标准,部署评定工作,处理评定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此外,还负责领导在职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六,参与文化行政单位会计干部的组织人事管理工作。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对同级文化行政部门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有同意权;对他们的考核、晋级和奖惩等,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注释】
[1]杨寅,王辉.公共行政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2]王广深,王金秀.我国文化事业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分析[J].华东经济管理,2008(5).
[3]靳柯,刘从水.国有文化资产管理问题的成因分析及对策[J].经济问题探索,2007(10).
[4]张少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进振兴文化产业[N].人民日报,2009-10-10.
[5]孔建华.我国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的历史回顾与战略思考[J].中国文化产业评论,2010(11).
[6]鞠红磊.我国国有文化资产授权经营主要模式研究[J].2008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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