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德育工作管理条例
指导思想及管理任务
加强德育思想管理,树立正确的德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建立德育管理系统,健全德育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德育管理水平;探索德育管理规律,改进德育管理方法,提高德育效能;创造各种德育条件,优化德育环境。
(1)德育目标。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和良好品德;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自己管理自己,帮助别人,为人民服务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为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打下初步的思想品德基础。
(2)管理结构。本着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原则,成立本校德育管理网络。
德育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分析研究学生的思想品德情况,根据上级的要求,德育大纲和学生思想实际,制定全校性德育工作计划,统一部署,把学校内部各组织、各部门对学生的教育要求统一起来。
(2)把校外教育机构、家庭、社会对学生的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统一起来。
(3)组织力量实施德育工作计划,制定有关德育工作的管理条例,规章制度,监督德育活动的时间,提供德育活动所需的经费和物质条件。
(4)监督、检查各方面进行德育的状况,总结典型经验。每年组织德育工作考核、组织交流研讨、帮助和提高德育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水平。
(5)做好全体教职员工的思想工作,树立德育工作人人有责的思想,要以身作则,教书育人。
(6)不断研究和掌握学校德育工作的规律性,及时做好德育工作的总结、评价工作。
德育处职责
(1)协助校长组织领导全校的德育工作,参加制订德育工作计划,落实德育领导小组有关决议和措施。
(2)协助校长选配下一层次德育工作人员,组织、监督、协调和指导年级组和班主任的德育管理工作,负责召开年级组长、班主任会议,研究德育工作中的问题,交流情况和经验。
(3)根据学校德育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全校性的各项教育活动。
(4)加强对思想品德课教研组的领导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德育中的作用。
(5)指导少先队工作,指导班主任做好学生品德评定工作,以及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班集体的工作。
(6)协助校长做好班主任、年级组长考核评定工作,对学生实施奖惩条例。
(7)负责德育队伍的理论培训,指导开展德育科研活动。
(8)做好学校德育工作的档案管理工作。
年级组德育工作职责
(1)组织本年级班主任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加强年级的常规管理工作。
(2)调查研究本年级学生的思想动态,根据学生思想情况组织年级性教育活动。
(3)组织年级组教师根据本年级的德育工作要求,把德育工作寓于课堂教学之中。
(4)检查本年级贯彻《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情况,协同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
(5)指导本年级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
少先队的任务及辅导员的职责
(1)少先队的任务:
团结教育少年儿童,继承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传统,立志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勤奋学习,锻炼身体,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好品德和诚实、勇敢、活泼、团结的好作风,使少年儿童成长为在德育、智育、体育、美育诸方面都得到发展的共产主义接班人。
(2)少先队的辅导员工作职责:
根据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及上级团委的指示精神制定出全学期大队部工作计划。期末有工作总结。
经常了解少年儿童的思想、品德、学习、健康、生活等情况,配合学校设计和开展各种生动活泼的队活动,把思想品德教育寓于各种活动之中。
培养少先队干部,训练好五支队伍:
①鼓号队:有良好的素质,有严密的组织纪律性,有精湛的演奏水平;
②大队干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有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在队员中起表率作用;
③小安全队:有铁的纪律,有过硬的基本功,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④学校值日队:有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有敢想、敢说、敢管的主人翁意识,有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
⑤小记者队:有鲜明正确的是非观,有善于观察勤于思考的良好习惯,有热爱工作的责任心。
配合学校搞好校园文化建设:橱窗、画壁、黑板报每月更新一期,红领巾电视节目每周一期,队日活动、队报展出双周一期。
安排组织每周一的集体升旗仪式。
指导中队辅导员开展工作,经常了解中队辅导员的工作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学习,讨论工作,交流经验。
中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德育、大队部工作计划,结合中队实际制定出学期工作计划。期末写好班级工作总结。
(2)有明确的班集体建设目标、特色中队建设目标,指导学生定好个人目标,记载好《班主任工作手册》。
(3)学习、贯彻《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校内做好学生,校外做好少年。
(4)经常了解本班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等情况,不失时机地、有的放矢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5)学习用科学方法管理班级,重视心理研究,摸索出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
(6)经常与家生家庭保持联系,新任班主任第一学期普遍家访一次,连任班主任每学期家访不低于全班学生的二分之一。
(7)全面了解学生,做好个别后进生的教育工作,建立和形成良好的班风,关心和爱护异常行为的学生和特殊家庭的学生,对后进生有帮教措施,建立学校联系本和后进生档案。
(8)培养小干部,定期开会,共同商讨工作,指导他们开展班级管理工作。
(9)搞好班级文化建设:中队黑板报每月一期,中队队报双周一期,红领巾角双月更换一期,建立图书角,张贴班风标语、榜样像、名言录等,布置规范、美观。
(10)学生操行评定每学期一次,以《纲要》《规范》为依据,在广泛听取个人、学生及各科老师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记入学生成绩册。
(11)建立班级社区活动基地,设校外辅导员1~2名,并配合校外辅导员每学期组织开展社区活动1~2次。
(12)上好每一节班队课,主题活动要主题鲜明,形式多样,活泼,每月一次,并有书面活动方案。
(13)管理好班级财产,课桌椅、墙壁、橱、柜、门窗等处,无刻画,无涂写,座位整齐,窗明几净,一尘不染,同时要节约用电。
(14)配合副班主任,科任老师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搞好各科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15)培养学生的自理、动手能力,建立个人卫生小岗位,配合学校完成每月一次的小主人当家活动。
(16)六年级要协助一年级出好中队黑板报、中队队报,并主动关心帮助他们搞好环境卫生。
副班主任工作职责
(1)主动参与班级一日常规管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协助班主任做好各项活动的筹备、组织、管理工作。班集体开展活动时到班组织学生,管好安全、纪律。
集体活动包括:升旗仪式、课间操、班队活动、家长会及各种外出活动等。
(2)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经常与学生谈心,了解学生思想动态,随时随地对本班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疏、协助班主任处理班级偶发事件。
(3)协助班主任指导学生做好卫生值日工作。维护本班清洁卫生。
(4)如遇班主任外出学习、请假,副班主任要立即全面负责班级管理的各项工作。
(5)其他突击性、临时性工作协助班主任完成任务。
(6)保持与家庭的联系,每学期家访量不少于班主任的四分之一。
(7)在工作上与班主任互相支持,工作效果好,工作关系融洽。
家长学校委员会职责
(1)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
(2)及时反馈家长的建议和意见,在家长与学校间起桥梁作用,为学校献计献策。
(3)有对家长和社会进行宣传和教育的责任。疏通教育渠道,促进学校、家庭、社会形成的教育合力。
(4)积极做个别家长和后进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家长学校委员会具体分工:
名誉校长、顾问:在办学目标、办学特色上给予重视、关心、指导,全年参加家长学校活动不少于1-2次。
校长:规范家长学校,办学特色上给予指导及把关,检查计划、实施、总结。
副校长:制定全年授课计划、组织、联络、实施、总结。
委员:协助组织、联络、实施,协助出谋划策,总结、报道。
社区教育委员会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出年度社区工作计划,每年召开一次社区教育年会,研讨社区教育工作。
(2)把社区范围内的教育力量组织起来,动员社区各单位主动承担起社区教育的任务,提供活动基地,配备活动指导者,确保每班一个社区活动基地,每学年开展活动2次。
(3)优化社区教育环境,组织学生开展内容丰富的公益劳动,参观学习和社会服务活动。
(4)组织本地区退休老师、干部以及热心社区教育的人士参加并指导学校德育活动,协助学校建好一支校外辅导员队伍。
(5)寒暑假配合学校组织学生开展健康有益的读书活动,影评、书评活动及娱乐活动,使学生真正离校不离教。
2.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
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和青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遵循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
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
第六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途径等均遵照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施行。
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条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应当在保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
第九条德育科研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下,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宏观指导全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读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也可由专职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德育科学研究部门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密切合作开展课题的研究,还要为德育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应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中小学校长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职工,通过课内外、校内外各种教育途径,实施《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
第十五条普通中学要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应有一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通过书面征询、重点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以及学生毕业后的品德表现,不断改进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
第十八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是小学生和中学生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的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和图册、音像教材、教学软件等。
第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课程建设;组织审定(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材。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指导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各级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研员具体组织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评估,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有计划地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不得减少课时或挪作它用。中小学校要通过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考核,了解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常识的理解程度及其运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规教育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严格中小学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国旗制度。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每年应当结合国家的重要节日、纪念日及各民族传统节日,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切实保证校会、班会、团(队)会、社会实践的时间。小学、初中、高中每学年应分别用1~3天、5天、7天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少年军校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校风。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应实行定期评定学生品德行为和定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学)、优秀班集体的制度。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依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小学德育纲要》施行。学生的品德行为评定结果应当通知本人及其家长,记入学生手册,并作为学生升学、就业、参军的品德考查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第五章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学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培养造就中小学德育专家、德育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除应具备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从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要承担培养、培训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任务。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中小学校全体教师、职工都有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责任。学校要明确规定教师、职工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和要求,并认真核查落实。
第六章物质保证
第三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第三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完善、优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须的场所、设施,建立德育资料库。中小学校要为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订阅必备的参考书、报刊杂志,努力配齐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在校园内适当位置设立旗台、旗杆,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室内要挂国旗。校园环境建设要有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
第三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中小学生德育基地,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
第七章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三十九条中小学校要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常识;要与工会、妇联组织密切合作,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第四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鼓励社会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种方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各种适宜教育的场所,开展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大众传媒为中小学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积极参与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优化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程自1998年4月1日起实行。
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国家教育委员会
4.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
一是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是不准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三是不准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
四是不准训斥家长,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五是不准强迫学生购买资料或其他物品,随意加重学生负担;
六是不准在各级各类考试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七是不准擅自调课、停课、缺课和对工作敷衍、搪塞;
八是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
九是不准参与赌博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十是不准上课时抽烟或使用移动电话。
5.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1)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3)尊敬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
(4)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
(5)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6)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
(7)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
(8)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节约水电,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9)衣着整洁,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早晚刷牙,饭前便后要洗手。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衣物用品摆放整齐,学会收拾房间、洗衣服、洗餐具等家务劳动。
(10)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要请假,放学后按时回家。参加活动守时,不能参加事先请假。
(11)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提问,回答问题声音清楚,不随意打断他人发言。课间活动有秩序。
(12)课前预习,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卷面整洁。
(13)坚持锻炼身体,认真做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
(14)认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保护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庄稼和有益动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15)爱护公物,不在课桌椅、建筑物和文物古迹上涂抹刻画。损坏公物要赔偿。拾到东西归还失主或交公。
(1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少先队员服从队的决议,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集体成员之间相互尊重,学会合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多观察,勤动手。
(17)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不在公路、铁路、码头玩耍和追逐打闹。
(18)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不拥挤,不喧哗,礼让他人。乘公共车、船等主动购票,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19)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防火、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不做有危险的游戏。
(20)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音像和网上信息,收听、收看内容健康的广播电视节目。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远离毒品,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进入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入内的场所。敢于斗争,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
6.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1)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2)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3)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4)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5)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6)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7)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8)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3)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4)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5)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6)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7)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8)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1)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2)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3)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4)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
(5)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6)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心照顾兄弟姐妹。
(7)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8)待客热情,起立迎送。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1)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2)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
(3)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
(4)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5)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6)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
(7)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
(8)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
(9)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7.学校中学生礼仪常规
升国旗、唱国歌的礼仪常规
参加升国旗仪式,衣着整齐,脱帽肃立,行注目礼;唱国歌严肃、准确、声音洪亮。
(1)参加仪式的学生要衣着校服,结好衣扣、裤扣、脱帽,面向旗杆方向立正。不得交谈、走动或做其他动作。升国旗奏国歌时,面对国旗行注目礼,直到国旗升至杠顶。
(2)国歌是音乐形式的国家象征。唱(奏)国歌时要立正,目视前方,神态庄重,歌词正确、声音洪亮。
仪容、仪表、仪态的常规
着装得体,坐正立直,行走稳健,举止文明。
(3)衣着得体:学生的日常着装要符合年龄特征和学生身份,整齐大方。在校一律穿校服,佩戴校牌(或校徽),团员还应佩戴团徽,不穿拖鞋、背心进校。学生不化妆、不戴饰物,不背流行跨包,不烫发、不染发,不喷涂发油,男生头发前不遮眼,后不遮领,侧不遮耳,不留长鬓角发尾,女生不披头散发,不遮眼,不理所谓的新潮发型。不佩带任何首饰、吉祥物。
(4)参加集会、听讲时坐正立直。坐正:头正颈直,上体与座椅平面基本垂直。立直:抬头挺胸,上体、双腿与地面成垂直。
(5)行走稳健:行走姿势正确、步履适中,稳健有力。在楼道、教室行走时,慢步轻声;在楼道上,靠右行走;不摇肩晃臀,不跟人扶肩搭背行走。
(6)谈吐举止文明:这是仪表的综合要求。与人交谈时,态度诚恳,语言文明。待人接物中,表情自然,动作大方。
与人交往,谈吐方面的礼仪常规
使用好礼貌用语:请、您、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不客气、再见。
(7)对长辈、友人或初识者称“您”。对师长、社会工作人中员要称呼职务或“老师”、“师傅”、“同志”、“叔叔”、“阿姨”等,不直呼其姓名。
(8)对他人提出要求时说“请”;与人打招呼时说“您好”;与人分手时说“再见”;给人添麻烦时说“对不起”;别人向自己致歉时回答说“没关系”;得到别人帮助表示感谢说“谢谢”。
(9)与人交谈、态度要诚恳,语调要亲切、温和,要自始至终聚精会神地倾听对方的谈话,并做出必要的表情或语言呼应。不要轻易打断别人的谈话或突然强行转换话题。公共场合不与他人大声交谈、打闹。
(10)向别人问话时,要和气大方,吐字清楚,意思明白;回答别人时,应谦和、朴实、含笑、耐心。
与人交往,使用体态语言的礼仪常规
使用好体态语言:微笑、鞠躬、握手、招呼、招手、鼓掌、右行礼让、回答问题起立。
(11)微笑:是对人表示友好的表情,不露牙齿、嘴角微上翘。
(12)鞠躬:是下级对上级、晚辈对长辈、个人对群体的礼节。行鞠躬礼时,脱帽、立正、双目注视对方,面带微笑,然后身体上部向前倾斜,自然弯下15~30度左右,低头,眼向下看。有时为深表谢意,上体前倾可再深些。
(13)握手:与人见面或离别时最常用的礼节,也是向人表示感谢、慰问、祝贺或鼓励的礼节。
①握手前起身站立,摘下手套,用右手与对方相握。
②握手时双目注视对方,面带微笑。
③一般情况下,握手不必用力,握一下即可。老友间可握得深些、久些或边问候边紧握双手。
④多人同时握手不要交叉,待别人握后再伸手,依次相握。
⑤握手还有一个基本规则,即一般由客人、年长者、上级、女士先伸手,主人、年轻者、下级、男士才可伸手接握,以表示对对方的礼貌和尊重。
(14)招手:公共场合远距离遇到相识的人或送别离去的客人,举手打招呼并点头致意。招手时手臂微屈,手掌伸开摆动。
(15)鼓掌:表示喜悦、祝贺、欢迎、感激的礼节。双手掌有节奏地相击,鼓掌要适时适度。
(16)右行礼让:在校园、上下楼梯、楼道或街道上行走时靠右侧行进。遇到师长、客人、长、幼、妇、残、军人进出房门时,主动开门侧立,让他们先行。
校内的礼貌常规
见到老师,大声问好;上下课,起立向老师行注目礼并问好;课上,发言先举手;遇有外来听课者,学生要起立鼓掌欢迎、欢送。有老师听课,让老师先离开教室。课余,进老师办公室或居室,喊报告或轻敲门,经允许后再进入;离校与老师、同学道别。
(17)进校第一次见到师长,要止步立定鞠躬问好:“老师好!”“校长好!”,人多时,可点头问候;见到同学,可点头致意,招手问好。
(18)上下课起立,站在座椅一侧,双手自然下垂,向老师行注目礼。
(19)课堂上准备提问或回答问题先举手。正确动手是:端坐座位上,左臂放在桌面上,上臂上举,左手五指并拢,指尖向上,待老师允许再起立发言。
(20)进入老师办公室或居室喊“报告”或敲门,声音以室内听见为适度。在社会交往中,进入他人房门也必须先敲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
(21)校园内禁食口香糖,提倡勤俭节约,用好一日三餐,不提倡在校园内任何地方吃零食、喝饮料(教学楼楼内饮用纯净水除外)。
(22)认真打扫环境卫生,不乱扔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保持校园宁静,不在教学楼道、走廊和教室内从事体育性活动、追跑嬉戏或打闹喧哗、不在校园内吹口哨。
(23)友爱同学,团结互助,友好交往。不和同学闹矛盾。主动帮助同学,积极参与各类文体活动。
(24)爱护校园公共财产。文明用厕,便后主动冲洗,爱护卫生设施。
家中吃饭请长辈先就座,离家或归家打招呼
(25)就餐先请长辈入座,方可就位,就餐中也要礼让他人。
(26)离家前,向家长打招呼:“我走了,再见”;归家说:“我回来了,爸(妈)好!”
(27)见家长离家或归家主动招呼,递接物品。
待客、迎宾的礼仪常规
对待客人或外宾,主动问候,微笑致意,起立欢迎,招手送别。
(28)宾客来访,要起立迎接,面带笑容,主动问候:“早上好”“您好!”“欢迎您来!”外宾来访,用英语问候:“GOODMORNING”、“HELLO”、“WELCOME!”等。回答客人提问要起立。为客人让座、送水;客人与家长谈话时要回避;客人离去,起身送至门外。
对待客人、幼儿、妇人、残疾人和军人的礼仪常规
对待老、幼、妇、残和军人,行走让路,乘车让座,购物方先,
尊敬并主动帮助残疾人。
(29)尊老爱幼,尊敬妇人、残疾人和军人。在行路、乘车购物方面,及其它方面要坚持“让先”。
(30)在校内,对待老师、低年级同学、女同学、有残疾的同学坚持“让先”,并主动提供帮助。
对残疾人要尊重、扶助、礼让,不要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不要给他们起绰号。
递送物品的礼仪常规
递送或接受物品起立并用双手。
(31)向师长、家长、客人或朋友递送物品,要起立双手呈上。
(32)接受奖品、礼貌或其他物品,起立用双手接过,并鞠躬致谢。
公共场合的礼仪常规
参加集会时要保持肃静,大会发言前先向师长、听众致礼,发言结束道谢,观看演出、比赛、适时适度鼓掌致意。
(33)按时参加集会、活动或与人约会,按约定时间到达。听讲中保持肃静。
(34)发言致礼:大会发言前一般用深度鞠躬礼。发言结束说“谢谢”,并行鞠躬礼。
(35)鼓掌:观看文艺演出、体育比赛、集会、欢迎客人到来等情况下常用的礼节。节目终了报以掌声。不要用掌声表示不满或失望。观看体育比赛要尊重双方运动员、裁判员,为双方鼓掌。集会、报告、讲演时,要用鼓掌表示欢迎。演出或比赛结束,应起立鼓掌,以表示感谢和祝贺。领导、来宾到(退)场,要起立鼓掌。
8.学校小学生礼仪常规
(1)参加升国旗仪式,衣着整洁,脱帽肃立,行队礼或注目礼;唱国歌严肃、准确、声音洪亮。
(2)着装整洁得体,坐正立直,行走稳健,谈吐举止文明。
(3)使用好礼貌用语:请、您、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
(4)使用好体态语言:微笑、鞠躬、握手、招手、鼓掌、右行礼让,回答问题起立。
(5)进校第一次见到老师,鞠躬问好;上下课,起立向老师行注目礼,发言先举手;课余,进老师办公室或居室,喊报告或轻敲门,经允许后再进入;离校与老师、同学道别。
(6)家中吃饭请长辈先就座;离家或归家与家长打招呼。
(7)对待客人或外宾,主动问候,微笑致意,起立欢迎,招手送别。
(8)对待老、幼、妇、病和军人,行走让路,乘车让座,购物让先,尊重帮助残疾人。
(9)递送或接受物品起立并用双手。
(10)参加集会守时肃静,大会发言先向师长和听众致礼,发言结束道谢,观看演出、比赛适时适度鼓掌致意。
9.德育工作督导目标管理制度
整体目标
中学德育工作督导,属于微观督导。但它的目标是学校整体,是对学校教育工作的整体评价。这个目标包括:
(1)学校领导的德育意识。
(2)德育工作制度(评估制度、检查制度、奖励制度)。
(3)德育环境(校内环境、社会环境、家庭环境,校内外德育基地建设及其利用)。
(4)德育渠道(德育课程开设、有关学科渗透,队日、团日、班日)。
(5)德育工作队伍(领导、干部、教师、学生骨干的配备情况、素质、水平情况)。
(6)典型推广。
效应目标
主要是对评价对象的效应评价(效果评价、效度评价)。主要包括:
(1)中学生思想政治课考核成绩合格率。
(2)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知识测试成绩合格率。
(3)学生思想品德评定(操作评定)合格率。
(4)学生好人好事出现率。
(5)文明规范班级率。
(6)后进生转化率。
(7)学业成绩提高率。
(8)学生违纪率。
(9)学生犯罪率。
(10)社会认同率。
10.班级德育工作制度
(1)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理想教育。在此教育过程中要注意层次性和序列性,即由具体到抽象、由小到大、由近到远的原则。
(2)开展各种形式的班级活动。加强以学习先进典型为主要形式的革命理想和传统教育。
(3)加强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道德教育,使学生由爱家庭、爱同学、爱班集体、爱学校、爱家乡升华到爱社会主义祖国。
(4)加强以关心、爱护、尊重他人,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为核心的文明礼貌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
(5)加强以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为目标的民主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
(6)加强以培养自强自立能力为起点的劳动教育。
(7)加强对学生进行初步的马克思主义观点和常识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科学的世界观。
(8)加强对学生良好个性心理品质的培养教育。
(9)加强对学生青春期的教育。
(10)加强对学生进行以《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核心内容的素质教育。
11.良好班风培养制度
(1)班主任要明确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根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德育大纲》等的要求,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教育,提高学生的集体荣誉感、责任感和社会公德意识。
(2)办好黑板报、墙报、班报,充分利用有关的舆论阵地,加强正确引导。
(3)班主任应巧妙恰当地运用批评与表扬,使学生明确“坏人坏事有人抓,好人好事有人夸”。正确运用这种方法,可以提高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以达到树立正确集体舆论,树立良好班风的作用。
(4)树立典型,发挥班级干部骨干作用。坚持正确的态度和做法,在班级里营造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维护班集体荣誉的氛围。
(5)严格要求,自始至终地加强良好班风的建设。
(6)有效地与任课教师之间进行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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