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邹晓红
(长春理工大学,吉林长春,130022)
近年来,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状况每况愈下,法学专业也因此成了教育部的“红牌”专业。法学是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一门学科,在教授学生基本理论的同时必须兼顾实践应用能力的提高,以提高学生在实践中熟练运用理论知识的能力。理工科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其致力于强化实践教学,注重实践教学环节,形成理工科院校的实践教学模式。与其相适应,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亦是如此。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是在传统教育的基础上,为配合法学专业理论的教学而进行的与课堂教学、理论教学、教师讲授相对应的一种教学模式。具体而言,所谓实践教学就是让学生走出课堂步入社会,到社会中去锻炼、学习、观察,把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当中,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把书本上学到的知识灵活应用于社会实践之中。
目前,各理工科院校为发展自己的专业特色,提升理工科院校文科专业的知名度,各院校在讲授理论课之余,利用大量时间进行专业实践教学,加大实践教学力度,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此,专门设置了大量的实践教学环节,其中主要有法律咨询、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到公检法实习、法院听庭、疑案讨论、毕业实习以及结合法学专业特点专门安排学生参与法律援助等。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应包括课堂内的实践教学及课堂外的实践教学,它是以培养法律实用型人才为目标的各种教学方法的有机整体。课堂内的实践教学极为丰富,包括一些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实践课程,其着眼点是让学生掌握当前的热点问题及其解决的方法,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有所用。它的课外实践教学通常是到各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现场实习,并且还组织学生志愿者由教师带队到偏远山区进行法律咨询,既满足了农民需求又得到了锻炼,使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得到提高。
目前主要有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教学、诊所式教学等几种实践教学模式。①案例教学。这是应用最早也最为广泛的一种课堂实践教学模式。它主要是以虚拟方式重现现实中的法律案例,将所发生的法律实践带入课堂,引导学生进入特定的法律情景,获得真实感受,使学生通过对法律事件的亲身体验、阅读和分析,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掌握蕴含其中的法学理论。②模拟法庭教学。主要是指把课堂教学活动转化为虚拟的法庭审判的一种教学模式。它以案例为载体、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公开有序运行,为学生提供一种真实、系统和全面的法律训练,使枯燥乏味的课堂生动活泼起来,可以弥补传统法学教学方法的不足。③诊所式教学。我国自2000年起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支持下,有10所高等院校在传统法律实习的基础上,引进了诊所式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在法学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能力的结合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诊所式教学旨在培养学生的洞察力、学习态度、职业技巧和责任感,让学生在行动中学习,不仅习得法律活动的技能、职业道德、法律与社会知识,而且学会如何从实践中学习的方法。
但是,各高等院校尤其是理工科院校对于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的认识各不相同,每所理工科院校对于培养方案中的教学实践环节要求也不一致,致使有些院校理论与实践教学处于相对脱节的状态。主要体现在:一是实践环节缺乏科学性、系统性。在理工科院校文科学院安排实践教学环节,既想依托理工背景取长补短,又想参照综合院校文科实践教学特点,来制定自己的实践教学方案,结果造成指导教师在操作中理解的偏差,致使实践环节缺乏系统性。二是实践环节安排单一化。在进行实践环节操作过程中,比如说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基本上都是在校园内进行,对校园内的问题进行调查,每学期都是一样的安排,没有实质性改变。三是实践环节形式化。各学院每学期都有实践环节,但是,都没有踏踏实实地去做,指导教师敷衍了事,给学生一个成绩,实践环节即告结束。
据统计,目前我国开设法学本科教育的高校已达到600多所,除了综合性大学和专门的政法院校外,大多是理工类大学,这些理工类院校的文科专业建立较晚,学科特色不明显,教学规模较小,教育层次不高。但是,理工科院校又具有其独特的专业优势,在专业背景和实践基础上都有其独有的特点和优势,所以,理工科院校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值得深入研究。
教学内容是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建立的核心,旨在解决法学教育“教什么”的问题。在不少人看来,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就是模拟法庭、案例讨论、法院庭审旁听、社会调查、教学实习等活动。但这些活动不等于法学实践教学的全部,不能将二者等同。笔者根据多年的教学经验及调查研究,针对不同阶段学生的特点,对理工科院校培养方案中法学实践教学环节提出如下构想:
第一学期,除学习理论课及军训以外,在培养方案中实践环节没有具体要求。要想为以后的实践环节打好基础,就要在学习理论课同时,增加一些实践内容。比如,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案件的审理,使学生尽早熟悉法律思维;组织学生观摩高年级学生的模拟法庭演练,使学生尽快进入法律角色;邀请法学专家和法律事务工作者到学校讲学,使学生了解一般的法律实务。第二学期,学生对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已有所掌握,如民法学、法理学、刑法学等。这一学期实践环节主要有社会实践及读书报告。社会实践要求指导教师首先对实践环节做出具体计划,按照计划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实践活动,可以到法院旁听审理,也可以到市内各监狱进行参观,还可以到市内各社区或法律援助机构进行法律咨询。同时,教师要进行指导,认真审阅实践报告,掌握学生的实践情况,对所开展的实践活动要进行审查。读书报告要求学生按照指导教师规定的必读书目进行认真研读,使学生掌握课本以外的知识,拓展学生的视野,在此基础上写出读书心得。
这一学年的实践环节可以有社会调查、模拟法庭演练等。社会调查可由指导教师带领学生去各个社区、妇女联合会、法律援助机构及监狱等实地考察。模拟法庭演练要求指导教师在组织模拟法庭时,一方面要按照真正的法庭进行布局,严格按照法庭的规格设置;另一方面,选择有理论探讨价值、涉及多方面法律关系的案例。在模拟法庭训练课程中要以较复杂的案例为素材,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比赛获取如同律师那样处理、分析实际案例以及出庭辩论等经验和技巧。在做模拟法庭训练之前,要求学生认真阅卷,使学生从总体上了解案件的案由及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终止的事实,从中找出证据、有关法律的要点及适用法律规范,并形成自己的代理意见等。下一步工作是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为开庭打好基础。接下来就是开庭,即对真实的法庭做一次全程的演示,让学生现场感受到法律程序和法律适用的基本方法,使学生从中学会寻找法律、分析法律、解释法律的方法。模拟法庭教学的重点之一是模拟法庭之后的讲评,要告诉学生哪些地方做得好,哪些地方知识欠缺,哪些需要改进,从而帮助学生认识和提高自己的评判能力。
这一年学生主要是对法律诊所的学习及模拟法庭的演示。其中,法律诊所式教学是这学期的实践重点,诊所式法律教学如同医学院学生实习一样,要使学生在接触真实当事人和处理真实案件中运用法律知识。学生通过实际体验,不仅学到实际技能,而且培养了分析和判断的思维能力。另外,学生必须学会权衡法律,掌握当事人的利益关系,使其在足够的压力环境中练出会谈、咨询、辩论、写作等各项能力。这学期主要任务是使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这一年主要是对以上实践环节的巩固,主要方式是毕业实习,要求学生必须到公检法部门去实习,可与当地公检法部门合作建立实习基地,输送学生去基地实习,在现实中了解公诉、审判等法律程序。另外一项主要任务就是论文写作,这是四年大学生涯的结晶,学生都非常重视,教师也非常认真,以求论文尽善尽美。
理工科院校应不断更新实践教学理念,确立与时俱进的实践教学目标,在此基础上探寻实现目标的有效途径。一是掌握社会对人才需求的信息。根据目前的人才需求,理工科院校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二是掌握理工科院校人才培养规格。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日趋多样化。为此,理工科院校应结合自身实际,根据师资队伍的能力和优势来决定实践教学内容,从而实现实践教学的最优化,培养更多宽口径、复合型的法学人才,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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