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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协同创新模式研究

时间:2023-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高校协同创新中各要素协同所产生的效果,远远超过单个要素创新的绩效。因此,探究高校协同创新模式,对提升中国高校以及整个社会的创新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高校协同创新是指在政府等机构的支持下,以高校内部及以高校为中心,协同科研机构、企业进行的创新活动。[12]上述研究表明,对于高校协同创新的内涵和外延的研究成果已经相对成熟,但高

崔世娟 付汀汀

(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

【摘要】高校协同创新是指在政府等机构的支持下,在高校内部或以高校为中心,协同科研机构、企业进行的创新活动。高校协同创新活动涵盖内部协同创新活动和外部协同创新活动两个部分,其中内部协同创新活动是指高校内跨学科之间的创新活动,而外部协同创新活动是指高校与科研机构、企业之间的创新活动。高校协同创新中各要素协同所产生的效果,远远超过单个要素创新的绩效。因此,探究高校协同创新模式,对提升中国高校以及整个社会的创新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选取深圳大学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深圳大学内部和外部的协同创新活动,提炼出高校协同创新模型,并总结得出:高校协同创新目标需高远、学科需融合、平台是基础、机制是支柱、市场为牵引、政策为保障。

【关键词】协同创新 协同创新模式 深圳大学

2011年,胡锦涛总书记[1]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积极推动协同创新,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项目引导,鼓励高校同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协同创新的战略联盟。高校协同创新是大学对办学理念和发展定位的再思考,促使其更加明确自身的发展定位和凸显自身的特色和优势,从而符合时代发展趋势和科技发展规律,同时高校协同创新也是高校向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借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途径。

深圳大学作为一所典型的特区综合性学校,以培养“素质好、基础好、上手快、转型快的事业骨干和创新创业型人才”为目标,践行“有教无类、因材施教、厚积薄发、经世致用”的办学理念,努力实现各类协同创新。深圳大学内部院系之间、与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协同创新都受到深圳市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总结深圳大学的内部和外部协同创新模式,能为我国高校提升协同创新能力提供指导与借鉴,也能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措施提供有益的依据,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中心(MIT Sloan's Center for Collective Intelligence)的研究员彼得·葛洛最早对协同创新(Collaborative Innovation)给出了定义,即“由自我激励的人员所组成的网络小组形成集体愿景,借助网络交流思路、信息及工作状况,合作实现共同的目标”。[2]我国学者在此基础上,对协同创新的内涵进行了完善,认为所谓协同创新是指通过整体中各要素或子系统间的协同作用而共同完成创新的全过程或创新的某些环节的行为活动。在协同创新过程中,通过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进行双向创新的整合,从而提高创新的效率。[3]所以,协同创新不单纯是联合创新或合作创新,更是一种跨领域、全方位和异质互补的创新模式。[4]

基于协同创新的概念,高校协同创新被认为是指高校内部各学科教师之间、高校与高校教师之间以及高校教师与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研究者、生产者、管理者之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大科技项目、解决行业关键和共性技术以及生产实际中的重大问题,投入各自的优势资源和能力,在政府、科技服务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相关主体的协同支持下,合作攻关,从而力求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上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的创新活动[5]。因此,高校协同创新是指在政府等机构的支持下,以高校内部及以高校为中心,协同科研机构、企业进行的创新活动。

从协同创新实现途径的不同,可将协同创新分为内部协同创新和外部协同创新两种。[6]内部协同创新的主体是产业组织本身,其实现依赖于组织内在要素之间的互动;外部协同创新的实现主要取决于产业组织与其他相关主体之间的互动。[7]高校协同创新活动也涵盖内部协同创新活动和外部协同创新活动两个部分,其中内部协同创新活动是指跨学科之间的创新活动,而外部协同创新活动是指高校与科研机构、企业之间的创新活动。内部协同创新和外部协同创新并不是截然分离的,内部协同创新为外部协同创新提供支持,外部协同创新为内部协同创新提供动力。

随着研究的深入,国内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高校内部和外部协同创新的模式进行了研究。

何海燕指出目前我国高校内部科研组织模式主要以“校—院—系(所)”型的直线职能制为主[8]。科研管理体制大多以学科为中心,对科研机构与人员的管理多附属于行政建制的院系(所),缺少跨学科、跨院系、跨部门的科研组织形式以及针对跨学科研究的具体配套政策和实施机制,科研团队的学术背景较为单一,协同创新体制机制环境不够完善。因此,应改革高校科研组织结构,实现从传统“直线职能型”向新型“任务矩阵型”的转变。高校应充分发挥学科交叉与融合的优势,改变传统封闭、分散的科研组织结构,整合优势科研资源(如图1)。

图1 高校内部协同创新组织模式

高校与科研机构、企业之间的合作通常被称为产学研合作。郭灿章等指出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大学、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一般而言,合作的形式主要有技术转化、专利许可、合作(委托)开发、合办企业、技术入股、共建研究开发机构等。[9]罗维东指出高校引领下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应以市场需求为牵引,充分整合积聚政府、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各种力量,实行高校主导、政府推动、企业联合共建的发展模式,承担起创新网络建设和战略技术联盟的重要联结点的角色(如图2)。[10]

图2 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型

陈士俊、柳洲认为理想的合作应建立在合作各方地位完全平等的基础上。其实合作各方由于彼此能力和拥有的资源存在差异,在实际合作过程中,是不可能完全平等的,随着合作的不断展开,各方的地位将发生变化,形成一个动态博弈的过程。[11]从合作的动力角度,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他们提出了如图3所示的“钻石琥珀模型”。

图3 钻石琥珀模型

孙文对美国、英国和日本的高校协同创新进行了归纳和总结,提出美国的高校协同创新模式主要有:①专利许可与技术转让模式;②科技工业园区模式;③企业孵化器模式;④工业—大学合作研究中心及工程研究中心模式。英国的高校协同创新模式主要有①沃里克(Warwick)模式;②教学公司模式;③中介转让组织模式。日本的高校协同创新模式主要有:①委托研究与委托研究员模式;②共同研究与共同研究中心模式;③尖端科学技术孵化中心模式。需要注意的是,各种模式之间并不是截然不同的,也不是完全分开的,更不是相互排斥的,一个高校基于项目特征和自身能力可能会同时采用多个协同创新模式。[12]

上述研究表明,对于高校协同创新的内涵和外延的研究成果已经相对成熟,但高校协同创新模式还需要深入发掘。因此,本文将以深圳大学为研究对象,探讨高校协同创新模式,希望能为后续研究者的研究提供借鉴。

深圳大学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创办。建校32年来,实现了办学规模由建校规划4 000人到实际在校生3万余人的快速发展,实现了办学层次由学士、硕士到博士教育的三级提升,成为有一定影响力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总数3.45万余人,其中本科生2.69万人,研究生6 111人,留学生1 500人。现有教职工2 831人,其中专任教师1 708人。在岗教师中,教授424人,副教授612人;具博士学位1 055人,外籍教师42名;教职工平均年龄42岁。

学校设有25个教学学院,80个本科专业,现有哲学、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历史学、艺术学11个学科门类。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努力建立以代表性成果为评价对象、以学术影响和社会贡献为评价标准的科研水平评价模式。“十一五”期间共承担科研项目4 030项,其中“863”“973”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防科研项目等国家级课题、项目293项。2013年,文理科实到科研经费3.74亿元。科学研究贴近社会需求,横向项目和经费不断增加。973计划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连续实现突破。2013年新增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05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7项。《深圳大学学报》理工版被《工程索引》和《科学文摘》收录,2013年影响因子为0.950,在全国403种大学学报影响因子学科排名中居第13位;人文社科版论文转载量在全国综合性大学学报中名列前茅。

学校现设置的科研机构包括高等教育研究所、光电子学研究所、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国学研究所、传媒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激光工程重点实验室、模具先进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土木工程耐久性重点实验室、新技术研究中心、ATR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等在内的20个部门。建有理工类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44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部级9个,市级33个;人文社科类市级及以上重点研究基地15个,其中省部共建基地3个,省级重点基地4个,市级及其他共建类8个。信息化校园建设成效显著,校园无线网覆盖主要区域。[13]

通过文献研究,高校内部协同创新的主要子类别要素是研究人员、教师和学生,他们以各类项目为导向进行科研人才与资源的调配,通过设立独立于传统院系的科研机构或组建跨学科的团队,进行协同创新。深圳大学内部协同创新具体体现在:

深圳大学重视跨学科研究与多学科交叉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通过尝试建立跨学科研究机构,在交叉学科教学与研究、创新型人才培养、助推特区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等领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与声誉。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成立于2009年5月,为学校首个跨学院、多学科的综合性研究机构。研究院从学校各学院与文化产业相关的多个专业中抽调50多位研究经验丰富的老师担任研究人员,积极承担各类文化产业研究课题,服务深圳“文化强市”的战略,成为助力于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学术交流平台。

2014年,深圳大学“校内特区”高等研究院正式成立。深圳大学高等研究院是一个本科与研究生培养、侧重交叉学科教学和研究的校内新型教育机构。研究院采用教授治院的模式,在一些跨学科前沿领域开展跨学科创新人才培养、基础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将助力深圳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带动和促进深圳大学整体发展,引领中国高等教育革新。

深圳市是中国第一批经济特区,改革开放的先锋,毗邻香港,近邻澳门,区域特征显著。深圳特区改革开放的发展历程是独一无二的,是促进中国的改革发展、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其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以及规律,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和区域特征,因此,深圳大学也搭建了一系列的针对区域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协同创新平台,设立了独立于院系的研究机构开展跨学科、多层次、多视角的经济特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综合性研究。这些研究机构主要包括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移民文化研究所、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深圳国际化发展战略研究中心等。

重大课题项目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科技发展的重大需求,选择具有战略意义的关键科学问题,汇集创新力量,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和学科交叉研究,充分发挥导向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深圳大学研究人员、教师及学生跨学科组成了多种团队承担着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深圳大学通过专业竞赛以及创业项目的形式鼓励不同院系、不同专业的学生组成学科交叉互补的团队进行协同创新。其中,不仅有老师指导、学生自由组合的各种兴趣社团,也有由学院发起,跨专业名师打造的学生创业精英班,还有“挑战杯”“创新杯”等综合性赛事。例如,管理学院发起的创业精英班项目,集中跨学科师资力量和来自教务处、就业办、学生创业园的协作团队,招收来自不同院系的优秀学生,以创新策划及创业活动的实施为核心,指导学生积极参与各类模拟的创新创业实践,并给予资金扶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而“挑战杯”“创新杯”等专业竞赛也是深圳大学推动学生协同创新的综合性赛事,这些专业竞赛要求参赛者自由组成学科交叉、优势互补的竞赛小组,并针对具体的项目进行研究创新,提升了学生们进行协同创新的意识和能力。

结合文献研究,我们认为高校外部协同创新的主要要素为高校、企业和科研机构,这些要素在政府、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的支持下,通过产学研用合作项目进行协同创新。深圳大学的外部协同创新模式表现在:

深圳大学与国内外多个企业在专业领域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书,就相关产品或服务领域的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相应的合作。如通过共同申请项目、建立联合实验室、建立实践基地以及产品或服务应用合作等方式,进而实现双方优势互补,促进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和推广。这些战略合作伙伴企业包括佳兆业、深圳电信、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华强集团、深圳移动等知名企业,通过与这些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有利于促进学校科研管理,使高校与企业形成合力,提升科研能力与成果转化率。

深圳大学与多个政府部门开展直接的合作或在政府部门的推动下进行重点研究与校企合作,政府部门的介入成为推动协同创新的重要力量。例如,深圳市政府、深圳市科技局针对材料科研项目攻关,推动深圳大学建立了深圳大学材料学院深圳市特种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在政府的经费支持以及学校的配套资源和人才投入下,该研究室在新型功能材料、薄膜材料科学与技术、材料的表面改性与修饰等领域取得了一批高水平、有影响的研究成果。此外,还有深圳大学与市交通委在智能交通领域研究方面的战略合作、与汕尾市科技局合作建立光电科技产业孵化园、与龙岗区政府在高新技术与人才方面的合作,以及与南山区政府合作共建深大南山工研院作为科技创新平台等。

深圳大学与有关科研机构之间开展共同的学术研究、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其中,深圳大学与中国科学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建立联合实验室,侧重等离子体壁材料制备研究以及面向等离子体部件性能测试等领域的研究,并在相关的科学研究、国家重大项目申报、人才培养等方面展开充分合作。而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与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也开展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包括课题研究、举办会展和论坛、学术交流与互访、人才培养等项目,进而实现资源互补,互利共赢,共同推动文化产业的研究和发展。

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是深圳大学利用的典型的科技服务中介机构。自高交会举办以来,深圳大学连年组织参展,高交会已经成为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加速器”和产学研合作的良好平台。截至2014年,依托高交会,深圳大学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362个,意向合同金额1.73亿元;与香港科技大学、澳门大学、台北科技大学、华为等21家单位公关成立了深港澳台技术转移联盟,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科研成果实现了产业化;与国内外多家企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进行技术合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促进了校企协同科技创新体系的完善。

综上所述,根据对高校协同创新的定义,本文认为企业协同创新活动是由内、外部多种创新要素有机联系的一个网状结构,它是为实现高校及整个社会创新绩效的复杂、非线性协同系统。高校内部的协同创新要素主要为研究员、教师、学生,外部协同创新要素主要为高校、企业、科研机构等,并且内部和外部的协同创新都与市场的牵引,政府、金融机构等的支持密切相关。参照Etzkowitz和Leydesdorff[14]提出的“三螺旋模型”,本文概括出以深圳大学为代表的我国高校协同创新研究模型(如图4)。

图4 高校协同创新研究模型

当前,随着协同创新的加速发展,经济全球化的步伐越迈越大,越迈越快。同时,国与国之间创新实力的竞争日趋激烈,创新能力的提高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跻身世界先进行列的重要法宝。江泽民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动力。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高校不仅是协同创新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发展协同创新相关产业的一个重要方面军。加强协同创新是时代赋予高等学校的神圣使命,其在构筑国家创新体系和增强创新能力方面责无旁贷。[15]通过对以上高校协同创新模式的总结分析,本文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高校协同创新目标需高远、学科需融合、平台是基础、机制是支柱、市场为牵引、政策为保障。

高校协同创新的目标不能是发表文章、申请专利、获得经费等低层次的目标,而是要以对历史负责任的态度为发展科学文化和提升国家竞争力作贡献。[16]也有学者指出,协同创新甚至在引领高等教育的变革,从单纯的学术本位价值理想到转向“学术、市场、人文”三元辩证统一。[17]所以高校应面向国际学术前沿,积极参与到国际协同创新中,一方面整合科研力量,创造更高的社会价值,从而使高校协同创新的国际化趋势进一步明显;另一方面改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高校教育水平,将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发展的目标有机结合,实现共赢。

实现高校协同创新的基础是合作,前提是共赢,迫切需要改革传统的科研理念、组织方式和管理模式,加快学科融合交叉,推进跨学科研究。当今的许多重大科学研究,几乎都是在跨学科领域展开,许多世界一流大学已经把跨学科作为一种大学理念,渗透到大学的全部活动当中。高校协同创新的前提之一是建立在跨学科的项目上,只有找到了跨学科的研究方向,才具备了协同的基础。只有跨学科,高校协同创新才具有实质的意义。[18]

从形成多元融合的高校协同创新机制来看,加强平台建设,构建相对独立、集人才培养和解决重大问题为一体的协同创新平台是协同创新的基础。[19]该平台可以是与所在区域内的重点企业、科研院所共建联合研究院、产业技术研究院等,也可以是面向行业和产业经济发展的核心共性问题,与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科研院所建立重大研发与应用平台,还可以是面向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迫切需要,与科研院所、政府机构等,构建多学科交叉的研究平台,高等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以选择不同的平台类型,展开重点建设。

关于机制方面的问题,学者提出应解决好以下几方面:第一,组织管理机制,即高校协同创新各要素应如何对接、如何组织和管理;第二,绩效评价机制,即如何正确评价高校协同创新各要素的绩效;第三,权益分配机制,即如何公平分配高校协同创新各要素的权益;第四,资源共享机制,即如何合理分配高校协同创新各要素的资源;第五,信息沟通机制,即如何真正实现高校协同创新各要素的有效沟通。[20]由于协同创新涵盖了多方主体,在风险管控、组织管理、绩效评估和利益分配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冲突,因此在机制设计上必须以公平互信等原则建立规范化的合作机制。

学者通过研究认为,中美两国高校协同创新之所以会存在着“冷暖两重天”的情况,主要原因是高校的市场导向有问题。我国很多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的研究缺乏明确的市场导向,很多成果虽然从技术标准上看不错,甚至非常优秀,但生产成本却很高,只适合在实验室制作,不具备产业化生产能力,因而不具备市场竞争能力,由此导致技术转移比较困难。要从端正思想认识和改善政策机制入手,引导高等学校的科研工作与市场需求接轨,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21]

有学者指出,政府在协同创新中的作用不局限于建立相关法规制度与改进大学管理体制。在项目的洽谈、衔接和协调方面,政府也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22]

事实上,我国政府和美国、英国、日本政府一样对高校协同创新给予了高度重视。我国政府根据《科技规划纲要》和《教育规划纲要》的共同部署,加快建立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共享机制,中央和省级财政也设置了“支持协同创新战略联盟计划”等方案,在未来,国家和地方政府仍应基于促进科技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考量,通过财税、金融、评估等多种政策手段,以更“接地气”和更高效的执行力保障和推进高校协同创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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