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符号和文化
在日常生活中,最司空见惯的往往也是最容易为人们忽略的。文化研究关注的是人和人的创造(精神和物质财富)。但如果没有语言和符号,文化也就不大可能存在,而文化研究也就无从谈起。所以,我们所说的文化实际上是符号和语言负载的文化,研究文化必然涉及语言和符号。符号学家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对符号、文化和人的关系有一个形象的比喻。人好比驾驶汽车的司机,而语言或符号好比车窗透明的玻璃,人们要看到车外面风景如画的大自然(文化),就要透过车窗透明的玻璃。在认识文化的过程中,人们对语言和符号常常视而不见,因为它们像透明的物质,人们下意识地忽略其存在。但是,符号(语言)和文化的关系是一种互为关系。就像不通过玻璃人们无法看到车外风景一样,只有语言和符号才能保证文化的可知性,符号表达文化,文化靠符号存在。
符号指“所有在某种形式上或在其他方面能为知觉揭示出意义的一切现象”(卡西勒)。符号的应用始自远古,比如原始社会就已广泛使用符号或象征。美国哲学家、符号学的奠基人之一皮尔斯(Sanders Pierce)把符号分为三类:符象(icon)、符标(index)、符记或象征(symbol)。这三类符号的抽象层次越来越高。符象与所指对象具有外形的相似性的特征,而符记或象征的任意性和约定俗成性最为突出,是符号的最高层次。符号学对很多人来说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大约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兴起。语言学家把符号学定义为“研究社会中符号生命的科学”(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处理的是构成所有符号的任何结构基础的那些原理”(雅可布森Roman Jacobson)。符号学的出现极大地促进了文化研究的发展,使文化研究更加系统化、深入化。符号学是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包罗所有表义系统,也包括语言学。但由于语言学的先入为主,人们往往把语言学和其他类型的符号体系分而论之。所以,符号学习惯上指除语言之外的表义系统。在文化研究的视域中,符号可分为音(听觉符号)、像(视觉符号)、语(口头、书面语言)。文化既千差万别又丰富多彩。但是,文化在许多方面也存在“共性”,比如文化认知上的“定型模式”(stereotyping)。定型模式是指人们用普遍规律来概括某一个体或集体的人或物。比如英国人怎么样,南方人爱吃什么之类的问题都要用一种归纳总结的方法来回答。但和归纳总结不同的是,定型模式往往无视客观事实、忽略他人意识,明显带有否定、负面的观点,特别是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和欧洲中心主义等意识形态下的定型模式都不可避免地带有歧视、排斥和丑化“他”民族的特征。因此,从事文化研究要了解定型模式的特征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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