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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教育制度的衰败

时间:2023-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满清贵族入主中原到鸦片战争爆发,这近两百年来的中国文化教育受制于清朝统治集团的两大文教政策,一是专制主义;一是排外主义。晚清教育制度正是这种腐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政治经济的反映,已经到了衰败不堪的境地。晚清的教育制度在形式上是十分完备的。显然,清朝教育的目的是通过科举以求功名,致使教育的重心不在学校而在科举,学校只为科举做准备,教育自然不能得到正常发展。

从满清贵族入主中原到鸦片战争爆发,这近两百年来的中国文化教育受制于清朝统治集团的两大文教政策,一是专制主义;一是排外主义。这两大文教政策使文化教育得不到外来因素的刺激,直至鸦片战争爆发仍保持着传统封建教育的特点。鸦片战争之后,中国一步一步地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晚清教育制度正是这种腐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政治经济的反映,已经到了衰败不堪的境地。

一、官学名存实亡

晚清的教育制度在形式上是十分完备的。在中央设有国子监,它既是全国最高的教育行政机构,又是中央官学的最高学府。此外,还有宗学、觉罗学、八旗官学、景山官学、咸安宫官学、算学和俄罗斯文馆。地方上设有府学、州学、县学、卫学、社学、义学和井学。但实际上,这些官学徒有其名。“讫于嘉庆,月课渐不举行。……嗣是教官多阘茸不称职,有师生之名,无训诲之实矣。”[1]尤其是嘉庆、道光之后,“官学积渐废弛,八旗子弟仅恃此进身。教习停年期满予录用例,月课虚应故事”[2]。可见在晚清,随着整个封建制度的逐步瓦解,官学也逐渐名存实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官学教育以科举为依托

自从科举制度产生以后,封建官学就逐渐成了科举的附庸,到了晚清,官学则完全成了科举考试的附属品。官学教育的目的、内容、方法等,都围绕着科举考试进行。科举考什么,学校教什么;科举怎么考,学校也就怎样考。官学教育完全以科举为依托,这突出地表现在,教育的目的是通过科举以求功名,即“储才以应科目”。清朝历代统治者虽然都强调育才的重要性,但在学校与科举的关系上,他们更重科举,科举是学校教育的核心。顺治十年(1653年)上谕“贡明经,举孝廉,成进士,何其重也!”[3]肯定了学校教育的目的是应举入仕。晚清,这种状况愈益突出,致使“天下之习,不惟其教,而惟其所取,所取而为科举之文欤?则其学为科举之学”[4],科举成为士子的进身之阶和求取功名的敲门砖。因此,“考其学业,科举之法之外,无他业也,窥其志虑,求取科名之外,无他志也”[5]。显然,清朝教育的目的是通过科举以求功名,致使教育的重心不在学校而在科举,学校只为科举做准备,教育自然不能得到正常发展。正如有的论者所云:“国家设立学校,而以科举道之,故教化不行;教化不行,故人不事学业。以不事学业之人,又无恒产以资其生,则其心之放辟邪侈,有不期然而然者矣。于是乎学校多游民矣,故日科举之法兴而学校之教废也。”[6]

同时,教学内容空疏无用。“八股”考试自明代出现,到了晚清,八股考试已经发展成一套十分呆板、机械的考试格式,在命题上出现了一些十分偏怪的“截答题”“枯窘题”,考试题目“往往深求隐僻,强截句读,破碎经文,于所不当连而连,不当断而断”[7],使得学者无所依据。考试内容空疏无用,致使教学内容也是空疏无用的八股文。尽管八股文人以及科举出身的官吏中也有许多聪明人士,但是“今尽困天下之聪明才力于场屋中,而场屋之士,又尽一生之精力,不为效命宣劳之用,徒用之于八比、小楷、试帖无足用之物。天下贸贸,莫闻大道,而其试之也,又第取之于字句点画间,其亦可谓靡靡无谓之术矣”[8]。科举所取之才,除了精通八股文,对其他一切古今治国之体、朝廷礼乐之制,兵刑、财赋、河渠、边塞之利病,漠不关心,而一旦授之以官,则不知所措。更有甚者,“既不具论,即其所言,类又剿窃浮靡,聊冀幸售,使执其以问,其人将有不自解其何故而云然者,则所言之物,亦且不可复问”[9]。如此,导致许多士子竟不知道“三通四史,是何等文章;汉祖高宗,是哪一朝皇帝”[10]。梁启超在《公车上书请变通科举折》中也有同样的批评:“故自考官及多士,多有不识汉唐为何朝,贞观为何号者。至于中国之舆地不知,外国之名形不识,更不足责也。”[11]可见,晚清教育内容之空疏无用到了何等地步。

晚清官学教育已腐朽到极点,科举考试使懦庸阘茸之辈侥幸迭进,有奇才异能的人,由于科举所困而难以脱颖而出,致使人才贫乏。而这一切正是“上之所以教,下之所以学,惟科举之文”[12]的恶果。

(二)“教官多昏耄”,滥竽充数

清朝各官学的教师,规定由各省的督抚学政等政府官员负责考核。清政府对教官提出严格要求,明确其职在教诲,务必严立课程,用心讲解,如或怠惰致监生有戾学规者,堂上官举察罚治。同时还加强对教官的考核,按其文行及训士勤惰,随时荐黜。康熙年间,由直省巡抚主持教官考试,分别等第,四等以上给凭赴任,五等学习3年再试,六等革职。雍正初年更是严格,三等以上才能给凭赴任。清政府加强对教官的考核选拔,其目的是加强对学校的控制,使学校培养出维护封建统治正常运转的人才,但也选拔出一批学识渊博、德行高尚的教师,从而有利于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但随着清朝封建帝国的衰败,学校教育也是衰败不堪,教师也难以负担起培养人才的重任,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是教师的来源。以资入官体例在清朝历代都有,但入资为教官在雍正元年即行停止,其原因在于捐纳为教官者,多是不通文理的少年,以他们为学问优长或年老者的师长,显然不妥。但嘉庆三年又重新允许以资为教官,道光年间又推广捐例中准贡生捐中书,准增、附捐教职,致使教官成员复杂,不少人整天无所事事,与武夫营弁为伍,不事学习,不晓明体达用之学。他们往往无心教授学生,致使“弟子或终岁未尝一见其师,而师未尝一教其弟子”的状况普遍存在。

其次是对教官的考核流于形式。乾隆年间,以近来教职多衰老庸劣,滥竽充数,不但不能以道德礼义化导齐民,就是课士之职亦不克举,特命令各省督抚会同学政,严饬所属教官,务以实心实力劝学兴文。于是实行3年一次的甄别,考核教官。但是这一制度实行不久,其弊病就暴露出来,督抚和学政徇私情,互为一气,“不核其才望,不责其训课”,致使选拔出来的教官大多昏耄,徒具虚名。还有不少人“以学校为恤老怜贫之地,以司铎为投闲置散之官,甚至索贽见、勒节规,而不复问教学何义?谕训何事?”[13]更有甚者,道光年间的教官考试屡屡出现雇请枪替、换卷传递、代书代作等作弊现象。连道光皇帝也不得不感叹:若不亟加整顿,何以拔真才而资师范?

对于教官中存在的严重问题,清政府不仅觉察到了,而且频频下令整顿。道光二年(1822年)上谕:“近日各省甄别州县,凡才具平庸年力就衰各员,率请改教。此等衰庸之员,即令司铎,安望克称厥职?嗣后各督抚于才不胜任之知县,未经得缺,将该员品学尚堪秉铎,切实声明,酌量奏请改教。”[14]事隔4年之后,道光六年(1826年)又上谕:“近年生徒入学,不过轮期画到。查学之日,教习择其在家课读者背诵数章塞责。该教习亦止于画到,查学时始行到学。间有在学住宿者,并不教读。其宗室、觉罗及咸安宫、景山各官学,亦复如此。积习相沿,日就废弛,不可不严行饬禁。”[15]24年之后,即道光三十年(1850年)再次上谕:“学校为教化之原,士子训课,责在教官;教官贤否,责在学政。近日教官一途,半皆年老衰庸及末学浅见之士。着各省学政严行考校。文行兼行者,方准列荐;庸劣不职者,即行甄别。至于月课岁考,尤须认真,课卷按季申送学政,诸生优劣学册,三年咨部备查。”[16]尽管清政府三令五申,多次整顿,但情况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更加糟糕。同治年间,还出现了教官干预地方公事,鱼肉士子,谄谀绅富的现象。清朝陈其元对当时教官状况讥讽道:“莫笑区区职分卑,教官也最占便宜;春秋两祭分肥胙,督抚同声叫老师;遇考可求优行代,束脩不怕上官知;有时保得京衙著,一串朝珠项下垂。”[17]真可谓辛辣之极。晚清由于重科举轻学校,对选任教官极不重视,学校教官职位低下,教官一职常是庸劣不称职人员的安置之所,因此,教育质量不高,学校的教育功能大大削弱。

(三)教学管理松弛

清初地方官学规定了严格的考核方法,有月课、季考,考试内容为“四书”文及策论。月课、季考的第二天,要讲《大清律例》刑名钱谷之要者若干条。月集诸生于明伦堂,诵《训饬士子文》及《卧碑》诸条,诸生环听。除丁忧、患病、游学、有事故而请假者外,其他照定例严加考试,如有托故不到者,教官要严加惩治。3次不到者教官严传教饬,无故而终年不应月课季考者,详列情形,给予黜革处理。生员的试卷,申送学政复查。雍正十三年(1735年)还规定教官要详报月课、季考之文,逐一声明所讲律例何条,其听受者何人,以凭学臣查复。

清初还制定了严格的坐监制度。国子监中各种身份的监生要求坐监期限不等。“监生坐监期,恩贡六月,岁贡八月,副贡廪膳六月,增、附八月,拔贡廪膳十四月,增、附十六月,恩荫二十四月,难荫六月,例贡廪膳十四月,增、附十六月,俊秀二十四月。例监计捐监月分三十六月。”[18]严格规定了生员的修业年限。这些规定有效地规范和制约着生员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教学质量。

晚清,随着官学的衰败,全国最高学府国子监取消了“坐监”制度,允许监生在寓所肄业,只要在初一、十五来国子监听讲“四书”“五经”即可。地方官学也是衰败不堪,“月课渐不举行”,学校考课也不过是徒具虚名。王榕吉在《请整顿宗学疏》中描述了当时地方官学的情形:“初次入学,尚有教习数员、肄业生二十余人在学接晤,此后时复前往,则日形疏懈,荒置或无一人,稽察教习者难得与宗学生晤面,出题课试,交卷亦复寥寥。”[19]中央官学中的觉罗学、景山学、咸安宫官学也是如此,不仅教师类乏通才,经费徒靡,而且校舍空虚,期满时,就例报成就多少名学生而已。教育管理松弛,到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更为严重,“各学官学生,并不常川入学肄业,该教习等亦止于查学之期,始行到学,虚开功课……陋习相沿,殊失设学本意”[20]。可见这种颓势已经难以挽回。

清政府对这种情况进行了整顿。例如,对南学的整顿就持续了近20年。道光末年,鉴于当时南学监规颓废时间较长,住学者仅百余人,清宣宗下诏整顿,其结果是难以振兴;咸丰年间,清文宗多次更改管理章程,发放经费;同治元年(1862年)清穆宗下令兼习课论、策,用经史、性理诸书命题,奖励留心时务者,又增发每年经费3000两,这才使文风稍稍扭转,但情况仍没有得到根本好转。同治二年(1863年)上谕:“满汉各学设立教习,统于国子监见充教习者传补,后并无生徒肄业,期满,仅寻数人赴监,谓之交功课,其实并无功课可交,即可得官各等语。着国子监堂官查明,认真整顿,稽核功课之勤惰,分别劝惩,毋得有名无实,敷衍了事,以昭核实。”[21]尽管清政府认真整顿,但其管理措施散漫,管理制度松弛,尤其是晚清封建教育没落,使得学校中教学活动稀少,学校虽有设学之名却无讲学之实。正如严复在《论治学治事亦分二途》一文中指出的那样:“自学校之弊既极,所谓教授训导者,每岁课两试,典名册、计贽币而已,师无所谓教,弟无所谓学,而国家乃徒存学校之名,不复能望学校之效。”[22]

(四)学风、士风败坏

晚清,学校教育以科举为重心,教育内容空疏无用,教育管理松弛,使得官学设立的初衷丧失,仅被视为八旗子弟进身之阶,加上教习也不深探经义本源,尽心教诲,积习相沿,学校徒有虚名而无实效,学风、士风的败坏在所难免。

舍本逐末,是晚清学风颓败的第一个表现。为了应科举,士子们将先儒经典束之高阁,贪图近功,以求速成之效,造成埋首于时文而弃学问于不顾。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曾上谕:“近时文风日坏,习制义者止图速化,而不循正轨,无论经籍束之高阁,即先儒传注,亦不暇究心,惟取浮词俗调,挦撦求售。”[23]要考经却不通本经,在当时不足为怪。“嘉庆以后之为学者,知经之注疏不能遍观也,于是讲《尔雅》、讲《说文》;知史之正杂不能遍观也,于是讲金石、讲目录;志已偷矣。道光以后,其风愈下,《尔雅》《说文》不能读,而讲宋版矣;金石目录不能考,而讲古器矣。”[24]清中叶之后,坊间刻本泛滥,士子们视此为中科举的敲门砖、进身之宝,清政府虽屡下禁令,却禁而不止。乾隆时,坊间刻本合法化,使官方也加入这一行列,推波助澜。尽管后来严行禁止,但积习已深,成为不治之症。为求取功名,士子们埋头于八股,致使经书可以不读,品行可以不讲。清朝统治者曾三令五申,训饬学士要务求根本,讲究修身,但收效甚微。连清文宗也忧虑“第恐沾染时习,以文章风雅自诩,不思讲求本务,殊非崇实黜华之道”[25]

揣摩剿袭,是晚清学风颓败的第二个表现。教学内容空疏无用,学子们对于空疏之学舍本逐末,但是对这“末”也是刻意揣摩剿袭,以钻营为捷径。道光中叶,时文家们揣摩的方法越来越奇特,竟有所谓“且夫”调,也就是每在提比之后或者末比之前,突然用“且夫”两字,以振其势,却不考虑前后句子的关联。乡试、会试都用此方法,以为这是考试秘诀,而校阅的人往往入了圈套,竟然有人中榜。整个教育陷入恶性循环之中。“师以是教,弟以是学,举子以是为揣摩,试官即以是为去取。”[26]这一风气养成了士子们的利禄之心,使得他们“其初既有苟得之心,其后遂为患失之计,持禄幸位,委蛇朝阙,容头过身,承顺奸权,朝政猥杂,国是日非”[27]

考试作弊,是学风颓败的第三个表现。晚清的科举考试,舞弊、弄虚作假、贿赂成风。舞弊的手段五花八门,“集历代之大成”。如“通关节”(买通考官)、“顶替”(冒名顶替)、“请枪”(请同考生员代做)、“联号”(买通编号人,把自己和帮手的号码编成联号)等,还有夹带、换卷等花样。清朝学者曾描述考试送关节、送诗片的情况:“考官之于士子,先期约定符号,于试时标明卷中,谓之关节,亦曰关目。……每届科场,送关节者,纷纷皆是。或书数虚字,或也欤或也哉或也矣。于诗下加一墨圈者,银一百两,加一黄圈者,金一百两。”[28]又道:“凡进士之朝殿试及京官之考试差时,预揣某官可派阅卷,则先呈字体,以便别认。既出场,即写前四句飞递朝房中所曾托情之人,谓之送诗片。”[29]科举舞弊之严重超过历代,就连某些名臣对科场夹带也不讳言。学子们为了中举,违规作弊,极尽钻营之能事,舞弊形式花样繁多,令人防不胜防。清朝对考试作弊的防范和处理是十分严厉的,但收效甚微。道光二年(1822年),针对科场出现请人写成小卷带入场的情况,清宣宗下令办理科场及搜检各官。道光六年(1826年)顺天乡试出现了怀挟、传递及冒名顶替。清宣宗上谕:“嗣后乡、会试搜检王大臣及各直省监临等,务须破除情面,严剔弊端,认真办理,查照定例,不许夹带片纸只字,一经搜出,立予斥革,照例惩办。”[30]道光十二年(1832年),清宣宗再次上谕:“各省士子,务各涤虑洗心,恪遵功令。点名时鱼贯而入,毋得仍前混行拥挤。如有迟误,静候补点。其不遵约束肆行喧闹者,着弹压兵拏究。已接签者,不许复出砖门;已领卷者,不准复出号舍。如有怀挟,立即惩办;误带者虽免治罪,仍不准其入场。其八旗士子,令弹压副都统亲身巡查,不准越号。”[31]清宣宗在其后多次上谕严禁科场舞弊。粗略算一算,从道光二年(1822年)到道光十九年(1839年),为严禁科场舞弊,整顿科场秩序,清宣宗在这短短的18年间竟“上谕”9次之多,可见当时考试作弊现象之严重,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清政府屡屡整顿亦于事无补。

王德昭对官学教育衰败的原因做了深刻的剖析:“学校既成了储才以应科举之地,又莫不受政府的统辖和管制,所以不能以其为教育机构而得遂其独立的发展。其在政府系统中的地位也不受重视。这使此机构终至丧失其生生之力,无论其所定的规制如何严密,理想如何崇高,结果乃趋于滞固而败坏。”[32]可见,晚清由于重科举轻学校,官学成为科举的附庸,导致教学内容空疏,教官滥竽充数,教学管理混乱,学风日趋败坏。这一切表明官学教育已难以培养出维护封建国家正常运转的人才,官学已名存实亡。

二、书院积弊丛生

清初,为了防止利用书院进行反清复明活动,清政府在积极创办官学的同时,严禁创设书院,使书院的发展处于沉寂时期。雍正十一年(1733年),清政府改变了对书院的政策,在积极创办的同时加强控制。清世宗曾颁上谕:“近见各省大吏渐知崇尚实政,不事沽名邀誉之为,而读书应举者,亦颇能摒去浮嚣奔竞之习。则建立书院,择一省文行兼优之士,读书其中,使之朝夕讲诵,整躬励行,有所成就,俾远近士子观感奋发,亦兴贤育才之一道也。”[33]此后书院发展迅速,不仅各省会建立了书院,而且府、州、县也纷纷效法,甚至在许多偏远地区也有了书院,如云南、青海、甘肃、新疆等地。清朝书院数目大增,远远超过前代。在众多书院中,虽然也不乏名师大儒所主持的书院,讲究实学,研究道艺,孜孜以求于学业,但是由于清朝已处于封建社会末期,就其总体来说,随着封建教育制度的日益颓败,书院教育也日渐腐朽。尤其是晚清,书院教育的积弊越来越深,已成积重难返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多课帖括,无裨实用

清朝书院按照其讲学内容,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以讲求理学为主的书院;二是以学习制艺为主的书院;三是以博习经史词章为主的书院;四是以讲求经世致用之学为主的书院。在这四种类型的书院中,尤以学习制艺为主的书院为盛。制艺,即时文、八股文,这类书院教学的目的是参加科举考试,因此八股文、帖括是重要的学习内容。黄以周在《论书院》中说:“第自明季以来,制艺日益,经史日替,所肄之业,‘四书’文,八韵诗。”[34]《清朝续文献通考》记载:“其所日夕咿唔者,不过时文帖括。”《皇朝经世文续编》也说:“院中所习,仅以时文帖括猎取科名,而经史之故籍无存也,圣贤之实学无与也。”不可否认,当时也有一些书院山长对以时文相标榜、以制艺为目标的书院教育有异议,但是他们虽然讨厌以八股教士,然而生活与社会舆论的压力、学生的出路等问题,使他们不敢也不能放弃八股文教学。因此就出现了这种景象:“今天下山长所以教士者,津津焉于科举文章,揣摩得失,剽窃影响,而罕有反而求之于实学者。”[35]冯桂芬也感叹道:“今天下惟书院稍稍有教育人才之意……独惜其所习不过举业,不及经史,所治不过文艺,不及道德。”[36]这确确实实地表明清朝书院已成为科举考试的附庸。

考课是书院的主要教学活动,是一种学业成绩考核制度。一般每月课试两次,一次是官课;一次是师课。官课由书院所在地的官长总督、巡抚或府、州、县官出题考课问卷,并且特别给奖,以鼓励学生,一般是月初进行;师课安排在月中,由书院的山长或院长每月出题考试,成绩为超、特、一等者,由书院给奖。有的书院还有加课,是于师课之外,由山长另行出题考课,并且由山长自备奖金。书院的考课制度在实行之初,有助于评定学生的成绩,检验教学质量,加强书院的管理。但是到了晚清,书院以考课为主要教学活动,考课的内容以八股文为主,这一形式逐渐地失去了积极作用。书院与官学一样,完全成为科举考试的附庸,难以培养社会所需要的真正人才。葛其仁在《书院议》中曾评论道:“窃谓书院立教,不当诱以科名利禄之说……况既肄业书院,尤必以圣贤自期,检摄身心,讲求经济,为明体达用之学,于学校造就人材之意,庶可相辅而行乎。”[37]尽管晚清咸丰、同治皇帝极力要求以觇实学,却不肯放弃无裨实用的八股文,其最终结果仍是八股文为教学内容,致使书院“专究制艺,不务实学,乃一无足称矣”[38]

(二)山长“疲癃充数”,不问品学

清初,清政府加强了对书院山长聘任权的控制。乾隆元年(1736年),清高宗对书院山长的选聘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凡书院之长,必选经明行修,足为多士模范者,以礼聘请。”[39]同时规定:“嗣后书院讲席,令督抚学臣悉心采访,不拘本省邻省,亦不论已仕未仕,但择品行方正,学问博通,素为士林所推重者,以礼相延,厚给廪饩,俾得安心训导。”[40]后来又规定:“省会书院,大府主之;散府书院,太守主之”,而州县书院,“牧令不能自主”,悉由大令推荐。还规定:学臣3年期满,咨访考核,如果教术可观,人才奋起,务加奖励,6年后卓有成效者,督抚学臣可奏请酌量议叙。教官有课士之责,不得兼充书院师长。书院师长的选聘、考核、奖励、提升皆由督抚学政等政府官员决定,其用意是加强政府对书院的控制,但确实也有助于聘请一些学术造诣颇深、品德高尚、堪为人师表者到书院执教,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弥补官学衰废的不足。但是此制施行时间略长,弊端丛生,最为突出的是各督抚学政等政府官员利用选聘权徇私舞弊。“其所聘为山长者,不必尽贤有德之士类,与主之者为通家故旧,或转因通家故旧之请托。”[41]清代学者王昶在嘉庆六年(1801年)所写的《天下书院总志序》中,对书院的这种衰败状况进行了描述:“所谓院长,或为中朝推荐,或为上司属意,不问其人学行,贸贸然奉以为师,多有庸恶陋劣,素无学问,窜处其中。”针对这种择院长不问品学的情况,道光十四年(1834年)清宣宗上谕:“各省会书院院长,令学政会同督抚公同举报,其各府县院长,由地方官会同教官绅耆公同举报……概不得由上司挟荐。”[42]清政府想以此来弥补漏洞,但屡禁不止,无济于事,滥竽充数者比比皆是,“所延多庸陋之师”“以疲癃充数”。这些人往往无心向学,而“惟以修脯为事”。更有甚者,“往往终岁弗得见”。偶尔见之又未尝奉教一言。道光十七年(1837年)清宣宗曾上谕:“至各省书院延请院长,原为激励人才而设,近日竟有荐而不到馆者,有甫经到馆旋取修金以去者,并有不到馆而上司代取修金转付者,殊属有名无实。”[43]可见,书院腐败已到了何种地步。

对于书院山长多为“耄而无学,并经史之名不能悉数”,“所延多庸陋之师”这一状况,清政府屡屡加以整顿。乾隆四十年(1775年)清高宗上谕:“毕沅奏陕西关中书院延请掌教一折,据称访查各属院长,向来多系上官同僚互相推荐,遂致徇情延请,有名无实。现饬各属务选端谨积学之人,加意振作,将所请院长姓名、籍贯,更换到馆日期,造册详报抚藩衙门查核……书院为教育人才之地,如果院长得人,实心课导,自可冀造就英才,以收实效。”[44]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清仁宗再次上谕:“各省教官废弃职业,懒于月课。书院义学,夤缘推荐,滥膺讲席,并有索取束修身不到馆者,殊失慎选师资之义。着该督抚学政等,务延经明行修之士,讲习讨论。如有学品庸陋之人,滥竽充数者,立即斥退,以励师儒而端教术。”[45]

道光年间,随着清朝统治日益腐败,书院也日益衰落。道光二年(1822年)清宣宗不得不上谕:“各省府厅州县分设书院,原与学校相辅而行。近日废弛者多,整顿者少。如所称院长并不到馆,及令教职兼充。且有并非科第出身之人,靦居是席,流品更为冒滥,实去名存,于教化有何裨益?着通谕各省督抚于所属书院,务须认真稽查,延请品学兼优绅士,住院训课。其向不到馆、支取乾俸之弊,永行禁止。至各属教职,俱有本任课士之责,嗣后亦不得兼充,以专责成。”[46]才过十几年,清宣宗再次上谕:“书院所以育才,今州县书院率多废圮或以无品无学之人滥充山长,因循苟且,视为具文。着通谕各省督抚严饬地方官,兴复书院,选择山长不准以奉行虚文了事。”[47]这之后,咸丰、同治、光绪相继进行整顿,但仍无济于事,致使光绪年间书院流弊滋多,以致有名无实。康有为在《请饬各省改书院淫祠为学堂折》中指出:书院“所延多庸陋之师,或拥席不讲,坐受修脯者”[48]。熊希龄在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更是淋漓尽致地揭露了书院的弊端:一是论资格,非科甲清贵不能当山长,而科甲都是八股出身,不知经史,不明了时务;二是分区域,非本地士绅不能当山长,如果聘请外省之人,束修如重,就会遭到排挤;三是山长不住在书院,每月仅出课题了事,而学生课卷多不寓目,往往托亲友门生代为点窜,虽属师课,无非是条子人情,甚至以喜怒为取舍,因而学生有困难、疑惑无从问,院规无从整顿,士风因此败坏;四是山长不重视品行修养,前院歌童,后庭女乐;五是山长皆由私荐,一遇空缺,则暗地里求贵要为之先容,甚至暗托同党公禀荐举。[49]从乾隆至光绪年间,几乎每朝都有上谕谈及书院山长的陋习,言词激烈,整顿措施也及时施行,然而未取得实效,究其原因,主要是书院山长的聘任权由政府官员掌握。有学者曾提出改革,认为:“新议章程,曰山长由董事及诸生议请经明、行修、老成、硕德之士,不由官长推荐。”[50]而在清政府看来,控制山长选聘权是从发展方向上加强对书院的控制,从而控制了思想、文化、学术的发展方向。这是与专制主义的文教政策相一致的,因此书院的官学化倾向愈益严重,为历朝之最。

(三)士子“贪微末之膏火”,志趣卑陋

在书院肄业的生徒往往以寒素居多。为了使他们安心学习,清朝书院与官学一样,一般要给生徒们发津贴费用,称为“膏火”。同时,对那些在官课、师课、加课考试中成绩优异者,还要另给奖励。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大、经济状况好的书院,不仅生徒生活能自给,而且可赡养家室。有的书院除了津贴膏火外,每天还发给粮食,供膳供宿供衣。但绝大多数书院只能维持生徒个人的生计,“实不足供其仰事俯育”。时至晚清,士子为利禄所诱惑,追求功名,耗费毕生精力致力于八股之学,学术志向早已荡然无存,许多人进书院,往往专为膏火奖赏而来,“甚至有头垂垂白而不肯去者”[51]。《续碑传集》卷七十五记载:有一老人赵圣传,年60余岁,肄业南菁书院,目眵齿衰,书卷常常字出格外,仍仰课卷以求活。《碑传集》卷一百五十记载:王法夔老而贫,70有余,尚肄业安定书院中,目昏盵,但仍刻苦为文,半夜三更,犹以卷就灯下作字,然月仅得一金,勉强糊口。把书院微薄的膏火和求学谋生之道联系在一起,足以表明晚清书院衰落之至,完全背离了设立之初“兴贤育才”和“黜华崇实”的教育目的,成了社会的养老院和救济院。袁枚在《书院议》中认为:“今疚之以至微之利,而惕之以至苛之法,其谋入焉者半,苟贱不廉者也。苟贱不廉之人,养之教之,何所用之?”[52]他继而评论道:“然则彼之旧隶书院而借以养者将汰之欤!曰:养士与养孤寡不同,彼哀其终而收之,此谨其始而择之也,而云何不汰也。”[53]在他看来,如果生徒志趣卑陋,品行不端,养之教之,又有何用呢?如果书院成了救济所、养老院,那么书院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名存实亡,生徒也无从受益了。

可是这一风气已积重难返。正如张之洞在《劝学篇》中指出:“中国书院积习,误以为救济寒士之地,往往专为膏火奖赏而来。”正因为生徒进书院的“本意既差”,因此,有的人为了谋取膏火或赏钱,“动辄计较锱铢,忿争攻讦,颓废无志,紊乱学规,剽袭冒名”,真是不择手段,“大雅扫地矣”。如此书院,怎能担负教育人的重任?针对这种状况,袁枚曾建议:“民之秀者已升之学矣,民之尤秀者升之书院……民之尤秀者,一郡中不数人,吾宁浮取之以备教,则亦不过郡二三十人而已。以饩数百人之费饩二三十人,既可赡其家属绝其旁鹜,而此二三十人者,师师友友,弦歌先王之道以自乐,则又安得有害群之马侜张佻险于其间耶?”[54]但这种方法也是治标不治本。造成生徒志趣卑陋的真正原因是八股取士制度。正如葛其仁在《书院议》中所评论:“今之应书院课者,惟八比五言之是务,弇浅固陋,逐末忘本,甚至较膏奖之多寡,争名第之先后,叫嚣拍张,以长傲而损德,则书院反为诸生病矣,何教化之足云?”[55]可谓一语中的。

总之,晚清绝大多数书院所学主要是无裨实用的八股文和帖括,师长不问品学,“疲癃充数”,士子专注膏火,志趣卑陋,这些书院已经完全丧失了培育人才、研究学问的作用。

三、私塾困难重重

清朝的私塾按其设置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教馆”或“坐馆”,这是富裕人家独自聘请教师在家中设塾教育他们的子弟;第二种是“家塾”或“门馆”,是塾师在自己家里,或借祠堂、庙宇,或租借他人房屋设馆招收附近学童就读;第三种是“村塾”或“族塾”,这是一村一族公众集资建馆以课其子弟。私塾主要是进行低级阶段的蒙养教育,尽管私塾在清朝比较发达,但随着封建教育的逐步衰败、腐朽,私塾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最突出地表现在塾师的生活清苦。塾师是教师中地位最低的人。清朝私塾中的塾师主要由出身社会下层的知识分子担任,绝大多数来自农、工、商家庭,也有的来自并不十分富裕的地主家庭。他们家庭经济比较贫困,难以长期脱离经济活动而专心读书以应科考,往往是边教边读以应科举。到了晚清,由于政治的腐败和经济的衰退,塾师的生活更加贫困,待遇很低,仅仅能解决温饱问题。尤其是在一些贫穷的地方,由于是多家农户聘请一位塾师,常常没有薪金,而采用轮饭制,更是苦不堪言。《蒙馆诗》道出了塾师的四苦。一苦出门在外时间长,而薪金又难给足。二苦教学条件恶劣。“塾堂三两间,东穿又西破。上漏并下湿,常在泥涂坐。炎天气郁蒸,难学羲皇卧。一朝朔风起,床端发吼怒。窗破不能遮,飘然入庭户。一吹寒彻首,再吹指欲堕。”三苦居住环境糟糕。“两捆乱稻柴,一条粗衾布。虽有青麻帐,又被鼠咬破。夏间灯烬时,便受蚊虻蠹。倏忽秋冬交,霜雪纷纷堕。枕席冷如冰,四体难蹭睉。三更足不温,四更难捱过。”四苦食不饱。“粥饭只寻常,酒肴亦粗卤。鱼肉不周全,时常吃豆腐。非淡即是盐,有酱又没醋。烹调总不佳,如何下得肚?勉强吃些饭,腹中常带饿。渴来自煎茶,主翁若不睹。”[56]塾师生活之清苦潦倒与凄凉,可见一斑。无怪乎许多人做塾师是迫不得已的选择。在他们看来,塾师这一工作不如雇工、奴才,甚至连讨饭都不如。在这种情况下,私塾的发展受到极大影响。由于许多人不愿做塾师,因而塾师质量较差,责任心不强。他们在教学中严格规定了学生的言行举止,学生违规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教育方法完全束缚了儿童的身心,其显著特点是专制性。在这种严厉、呆板的教育下,学生的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不少学生把私塾比作监狱,把教师比作酷吏,就是很好的明证。因此,晚清私塾教育已难以起到培养封建社会所需人才这一基础作用。

官学名存实亡,书院积弊丛生,私塾困难重重,晚清封建教育确实已衰败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面临着崩溃和解体的危险。它表明腐朽的封建传统教育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当时中国社会的发展,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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