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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黄宗羲的思想主张

时间:2023-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黄宗羲明确提出上述思想,这是对中国古代关于学校职能理论的创新,反映了他要求国家决策民主化的强烈愿望。从“公其非是于学校”的思想出发,黄宗羲主张改革学校教育。黄宗羲的上述思想,对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君主专制、反对封建教育起了启蒙作用。黄宗羲认为中国历史上取士制度的弊病,至科举考试制度表现得最为严重;而科举考试制度中的弊病,又在八股取士制度中反映得最为突出。

黄宗羲(1610—1695),字太冲,号南雷,学者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他不仅是中国17世纪一位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杰出的史学家,同时又是一位卓越的教育家。他长期从事教育活动,为清初培养出了一大批史学、经学、文学、算学等方面的人才,培育了中国学术发展史上交口称誉的重要学术流派——清代浙东学派。他在教育理论的诸多重要方面,都提出了富有时代气息的独立见解,对中国近代资产阶级教育家曾产生过重要影响。

一、主张“公其非是于学校”

黄宗羲认为,学校不仅具有培养人才、改进社会风俗的职能,而且还应该议论国家政事。“公其非是于学校”,这是他对于中国古代教育理论的独特贡献,闪烁着民主思想的光辉。

黄宗羲“公其非是于学校”的思想,集中反映在《明夷待访录·学校篇》中。他这样写道:

学校,所以养士也。然古之圣王,其意不仅此也,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而后设学校之意始备。非谓班朝,布令,养老,恤孤,讯馘,大师旅则会将士,大狱讼则期吏民,大祭祀则享始祖,行之自辟雍也。盖使朝廷之上,闾阎之细,渐摩濡染,莫不有诗书宽大之气,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98]

黄宗羲的这一段话,表述了以下三层意思:第一,学校不仅要培养人才,而且还要“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第二,所谓“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并不是要学校像古代的辟雍那样,承揽政府机构的某些职能,诸如班朝,布令,养老,恤孤,讯馘,等等。所以,有的论者认为黄宗羲主张“政教合一”,恐怕并非他的原意。第三,阐明了“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的实质——“公其非是于学校”。黄宗羲认为学校议政,可以使上至朝廷命官,下至里巷平民,“渐摩濡染”,逐渐养成普遍的议论国家政事是非的社会风气,并且不以天子的是非为标准,“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这样天子也就不敢“自为非是”,而不得不在学校中由大家共同来议定国家政事之是非标准,即“公其非是于学校”。

由上可见,学校不仅要培养人才,而且还负有议论国家政事的重要职能,以改变国家政事之是非标准由天子一人决断的专制局面,而变成在学校中由大家共同来讨论决定。这是黄宗羲“公其非是于学校”思想的基本内容。

黄宗羲明确提出上述思想,这是对中国古代关于学校职能理论的创新,反映了他要求国家决策民主化的强烈愿望。在封建社会里,“天下之是非一出于朝廷。天子荣之,则群趋以为是;天子辱之,则群摘以为非”[99]。黄宗羲希望通过增加学校议政职能,来改变这种专制局面,使决定“天下之是非”由朝廷移到学校,由天子“自为非是”改成“公其非是”,天下不以天子一人之是非为是非,而以学校“所非是为非是”。毋庸置疑,在不改变封建专制制度的条件下,黄宗羲的这一设想,仅是一种不可能实现的幻想。然而,在清初封建专制统治的强压下,黄宗羲敢于提出如此大胆的想法,这是需要多大的理论勇气啊!从中所反映出来的要求国家决策民主化的强烈意识,更是难能可贵。

同时,黄宗羲“公其非是于学校”的思想,还蕴含着主张国家决策应该学术化的朦胧要求。他提出由学校,而不是别的机构来议论“天下之是非”,这不是无的放矢,而是因为学校是传授知识、研究学术的机构,集中了各种专门人才。黄宗羲曾设想,“太学祭酒,推择当世大儒”,郡县学官,亦“请名儒主之”。在学官之下,除设置精通儒家经书的“《五经》师”之外,还请各种专门人才为师,“兵法、历算、医、射各有师”[100]。在太学和郡县学肄业的太学生、诸生,也都学有专门。所以,黄宗羲主张“公其非是于学校”,实质上是希望国家政事之是非标准,应该交给这样一些社会硕学鸿儒、各方面的专家以及学有专长的人讨论决定,而且,“使当日之在朝廷者,以其所非是为非是”[101]。这种希望由专门人才来讨论国家政事,朝廷应依据他们议定的是非标准为标准的思想,蕴含着国家决策应该学术化,“应该由学术来指导政治”的朦胧要求,是现代社会主张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应该成为社会思想库,对国家决策起咨询、参谋作用的思想萌芽。

正如历史上任何进步思想的产生都有“源”和“流”一样,黄宗羲“公其非是于学校”思想的提出,也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天才头脑的偶然产物,而是既植根于深厚的现实生活土壤中,又可以在久远的往古追溯到它的源头。首先,它是黄宗羲对明末东林书院和复社把讲学活动与政治斗争结合起来的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其次,是黄宗羲对自先秦以来学校议政传统的继承和发展;最后,是黄宗羲反对封建君主专制思想在教育思想上的反映。

从“公其非是于学校”的思想出发,黄宗羲主张改革学校教育。一方面,他要求在全国城乡普遍设立学校,将全国的寺观庵堂改为书院与小学,以实现在全国城乡人人都能受教育,个个都能尽其才的理想;另一方面,他又强调学校必须将讲学与议政紧密结合。他提出京师太学于每月朔日讲学,上自天子,下至宰相、六卿、谏议等朝廷大臣都要到太学听讲,“天子亦就弟子之列”,执弟子之礼。“政有缺失,祭酒直言无讳。”地方郡县学于每月朔望讲学,当地缙绅之士皆须入学听讲,“郡县官就弟子列”,无故缺席者,则要受到惩罚。学官对“郡县官政事缺失,小则纠绳,大则伐鼓号于众”[102]。这样,学校集讲学和议政于一身,既是培养人才、传递学术文化的机构,又是监督政府、议论政事利弊的场所。黄宗羲的上述思想,对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君主专制、反对封建教育起了启蒙作用。

二、抨击科举制度,提出“取士八法”

在中国封建社会,学校教育与取士制度紧密相连。取士制度对于人才考核的具体内容、方式和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左右了学校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因而,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紧接着《学校篇》之后,专设《取士》上、下两篇,集中论述了取士问题。

黄宗羲认为中国历史上取士制度的弊病,至科举考试制度表现得最为严重;而科举考试制度中的弊病,又在八股取士制度中反映得最为突出。他说:“取士之弊,至今日制科而极矣。”[103]又说:“科举之弊,未有甚于今日矣。”[104]他深刻揭露了科举制度的危害,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科举盛而学术衰”。士人在富贵利禄的引诱下,以研读时文为获取名利的捷径,而摒弃经、史、古文以及兵、农、礼、乐等“切于民生日用”之学,造成了学术的衰落。第二,“举一先生以废百。”科举驱使士人在学习内容上局限于时文,而且在思想上也“限以一先生之言,非是则为离经畔道”。士人为自己的“仕宦之途”计,当然不敢标新立异,而唯“一先生之言”是从。结果扼杀士人独立思考,禁锢他们自由思想。第三,“陷溺人心,”败坏学风。科举制度使士人“富贵熏心”,读书求学,只不过是获得科名禄位的一种手段,一旦侥幸登第,便认为目的已达,“读书之事毕矣”。同时士人为了获取科名禄位,竟以“偷窃为工夫,浮词为堂奥”,模仿、盲从之学风盛行。黄宗羲对于科举制度的批判,不仅切中时弊,而且站在经世致用、要求独立思考和自由思想的高度,这就使他的批判具有时代精神,超越了他的先辈。

揭露和批判科举制度,目的是为了改革取士制度。黄宗羲提出了8种选拔人才的方法,即所谓“取士八法”。其主要内容是:

①科举之法。科举制度经过改革,仍可作为选拔人才的主要方法。黄宗羲主张仿效朱熹在《学校贡举私议》中的设想,将科举考试分为经、子、史、时务策四场,突出经学、诸子学和史学的地位,重视应试者的独立见解,强调对录取者的使用要严加考核。总之,其基本精神是重在选拔经世济时之才。

②荐举之法。规定每年各郡荐举1人,列为待诏,先由宰相以国家疑难之事问之,根据其所答,再由廷臣反复诘难。若能自圆其说,则“量才官之;或假之职事,观其所效而后官之”。若被荐者是“庸下之材”,则坚决淘汰,推荐者要坐罪。若被荐者道德高尚,才能出众,则不拘常规,破格重用,推荐者亦受重赏。希望通过地方推荐与中央考核相结合,选拔有真才实学之人。

③太学之法。太学生“积岁月累试”,根据成绩分为三等:上等者同进士,由宰相直接分配至中央各部衙门任职;中等者不经乡试,直接参加礼部会试;下等者则罢归乡里。此法旨在把人才培养和人才选拔相结合,学生学行优劣与对他们的任用直接挂钩。

④任子之法。规定凡六品以上官员子弟年满15岁者,皆入州县学,三品以上官员子弟年满15岁者,皆入太学,若肄业15年而学无所成,俱退学。根据父辈官位的不同品秩,决定其子弟进不同等级的学校,这种方法的封建性不言自明。然而黄宗羲的基本思想:一是为了防止官员利用特权在人才选拔中的请托舞弊;二是为了改变“公卿之子不论其贤否而仕之”的弊病。因此,其积极意义仍不应忽视。

⑤郡县佐之法。各郡县设置户、礼、兵、工、刑、吏六曹,经提学官考试,选拔郡县学生员中学行高等者,分别担任六曹职务。满一定时间后,凡三次考核均合格者,升贡太学肄业,其才能尤著者,直接补选为中央六部衙门官吏。反之,若实绩平庸者,则罢免。

⑥辟召之法。凡宰相、六部、方镇及各省巡抚,皆可自辟属吏,“试以职事”,如其在实际工作中,确实表现出显著才能,则上报朝廷正式委任。此法也重在考察人的实际才能。

⑦绝学之法。所谓绝学,是指历算、乐律、测望、占候、火器、水利等自然科学技术知识。要求各郡县将上述有关专门人才上报朝廷,“政府考其果有发明,使之待诏”。才能平庸者,则罢归。可见,此法意在选拔各类科学技术人才。

⑧上书之法。上书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国家发生重大事件或出现大奸,朝廷群臣都不敢言,而在野者却敢于上书直言,“则当处于谏职”。但如果其上书系为他人所唆使,无端诬陷好人,因而扰乱朝政者,则严惩不贷,罪至处斩;另一种是所进览的著作确实学术水平很高,有创新,足以传世,“则与登第者一体出身”。反之,若其著作无所发明,仅是纂集旧书,而且是非谬乱,那么即使部帙虽繁,也退其书,遣其人。很清楚,此法旨在选拔关心国家大事,且能刚正不阿、仗义执言的政论人才以及有较高造诣的学术人才。

黄宗羲针对当时科举制度的弊病,总结了历史上关于人才选拔的各种成功经验,提出了8种人才选拔的方法,集中反映了他强调应采取多种方法和途径来选拔人才,对人才需严加考核;重视人才的实际才能;注意把人才选拔与培养紧密结合等思想,这是中国古代教育史上一个较为深刻的人才思想成果,值得重视。

三、论教育内容

黄宗羲关于教育内容的思想,具有广泛、实用的特点。具体包括经学、史学、文学和自然科学四部分内容。

(一)“学必原本于经术”

黄宗羲重视经学的学习,认为学问必须以经学为根底,求学者首先应当通经。他说:“学必原本于经术,而后不为蹈虚。”[105]又说:“受业者必先穷经,”“以经术为渊源”。黄宗羲的这个思想是连贯的,贯穿于他的整个教学活动之中。康熙七年(1668年),他到宁波创设甬上证人书院,强调求学必先通经。对此,甬上证人书院弟子李邺嗣在《送万充宗授经西陵序》中是这样记载的:“黄(宗羲)先生教人必先通经,使学者从六艺以闻道,尝曰:‘人不通经,则立身不能为君子;不通经,则立言不能为大家。’”[106]事实也确是如此,在他主讲甬上证人书院期间,引导学生“原原本本”读完《诗经》《易经》和《三礼》等儒家经书。同时,为了读懂经书,也参阅汉儒贾谊、马融、卢植、郑玄等的著作。后来,康熙十五年(1676年),他应邀主持浙江海宁讲席,也把经学作为主要讲授内容。黄宗羲重视经学的传授,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首先,他认为经学能够经国济世。这是他经世致用思想在教育内容上的反映。其次,是为了改变当时空疏浅薄的学风。自明中叶以后,在八股取士制度影响下,“讲学之风,已为极敝”。士人或者高谈性命,直入禅障,束书不观;或者“袭语录之糟粕”,而“不以六经为根柢”。他认为强调学习经学,可以改变这种学风。

(二)“不为迂儒,必兼读史”

黄宗羲在强调学习经学的同时,还重视向学生传授史学。他说:“学者必先穷经,经术所以经世。不为迂儒,必兼读史。”[107]因此,在他的学生中出现了像万斯同这样的史学大师,以甬上证人书院学生为基础而形成的清代浙东学派,也具有擅长史学的特点,这些都同他将史学列为重要教育内容密切相关。黄宗羲重视史学的传授,固然同他的个人经历密切相关,但更重要的是因为他认为史学具有经世致用的意义。他曾明确指出:“夫二十一史所载凡经世之业。”[108]因而学习和研究历史,可以从“古今治乱”中吸取经验教训,“以显来世”。他还主张学习和研究历史,必须重视史实,强调广泛搜集史料;要重视志和表的作用;提出“以诗补史之阙”等。这些都是他长期从事史学教学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注意。

(三)教授诗文

除经学、史学之外,诗文也是黄宗羲教授的重要内容。他的学生万言在《郑禹梅制义序》一文中说,在甬上证人书院中,黄宗羲“取宋、元、明以来未经表暴之文百余家,手为划画,以授之吾党”。在主持海宁讲席时,他亦向查慎行、查嗣瑮等教授“诗、古文”。同时,根据他长期教学的经验,对于如何教授诗文,提出如下主张。首先,必须有浓厚的兴趣。因为学习诗文必须坚持长期不懈地努力,所以只有“好之”,才能“专于是”,“聚一生之精力而为之”,其诗文才工。其次,反对模仿,提倡独创。他强调学文一定要“去陈言”,只有“皆自胸中流出”,才是好文章;再次,为文要情理交融。文章固然“以理为主”,但还必须要有真情实感,只有情理交融,才能“恻恻动人”。最后,必须兼通经史百家之学。他认为“文必本之六经,始有根本”。同样,学诗也必须多读经史百家之书,“则诗不期工而自工”;否则,任凭怎样跟从名人“章参句炼”,也写不出好诗。黄宗羲的上述主张,对于我们今天的语文教学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四)传授天文、数学、地理等自然科学知识

黄宗羲精研天文、数学、地理、乐律等,曾撰有《授时历故》《西历假如》等天文类著作10种,《圆解》《割圆八线解》等数学类著作6种,《今水经》《四明山志》等地理类著作5种以及《律吕新义》乐律著作一种。向学生传授天文、数学、地理等自然科学知识,是黄宗羲关于教育内容的一个显著特点。早在顺治四年(1647年),他就在极为困难的条件下,向王正中传授历算、乐律等知识。在甬上证人书院中,他亦向学生讲授“天文、地理、六书、九章至远西测量推步之学”。他的海宁学生陈讦(字言扬),更是因得益于他的教授,撰成数学专著《勾股术》。黄宗羲在《叙陈言扬勾股述》中写道:“海昌陈言扬因余一言发药,退而述为勾股书。空中之数,空中之理,一一显出,真心细于发,析秋毫而数虚尘者也,不意制举人中有此奇特”,因此,遂“尽以相授。”[109]陈讦成为黄宗羲在浙西最杰出的数学传人。值得注意的是,黄宗羲已受到当时传入中国的西方科技知识的影响,在《赠百岁翁陈赓卿》诗中,他写道:“西人汤若望,历算称开辟。为吾发其凡,由此识阡陌。”黄宗羲推崇《崇祯历书》,称其“所列恒年表、周岁平行表之类,犹之未来历也。……盖作者之精神,尽在于表,使推者易于为力”[110]。《崇祯历书》由徐光启主持编订,西方传教士汤若望也参与其中。由此可知,黄宗羲将天文、数学、地理等自然科学知识列为重要的教育内容,既是对中国古代科技教育传统的继承和发展,同时也是受到当时传入中国的西方科技知识的影响,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对教育所提出的新要求。黄宗羲不仅开清代“哲人研治西洋天算之风气”,而且还开清代浙人传授西洋历算之先河。

四、教学思想

黄宗羲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认真吸取前人的优秀成果,不断总结自己的成功经验,形成了颇具特色的教学思想。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力学致知

在人的知识来源问题上,黄宗羲虽然存在着“天地万物之理,即在吾心之中”,“穷理”即“穷心”的王学思想残余,但其基本的方面则是主张躬行实践以求知,力学致知。他曾把王守仁“致良知”的“致”字解释为“行”字,认为其用意在于“救空空穷理”。正如梁启超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所云:“像他这样解释致良知——说致字即是行字,很有点像近世实验哲学的学风。”在《孟子师说·曹交章》中,黄宗羲还通过对历史上各种学说进行比较,认为无论是“静坐澄心”“格物穷理”“求之人生之上”,还是“察见端倪”,都不能使人成为圣人,而唯有重在自己的“所行所习”,才能“去圣不远”,是人才成长的正确途径。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他在实际教学中,总是教育和引导学生勤奋刻苦求学,而“独于静坐参悟一类功夫,绝不提倡”。他自己更是以身作则,一生勤奋好学,并且老而弥坚,“年逾六十,尚嗜学不止,每寒夜身拥缊被,以双足置土炉上,余膏荧荧,执一卷危坐。暑月,则以麻帷蔽体,置小灯帷外,翻书隔光,每至丙夜”[111]。甚至行年八十,仍手不释卷。黄宗羲自己好学如此,正是他主张力学致知最有力的证据,这种精神也是值得我们认真学习的。

(二)学贵适用

自明中叶以后,理学教学的空疏无用已发展到了极端。当时的各种学者,都严重脱离实际,热衷于空谈心性,专注于八股时文,而对正在发生剧烈变动的社会却漠不关心。同时,又都鄙视实际的经世才能,视治财赋为聚敛,垦荒戍边为粗材,读书作文为玩物丧志,留心政事为俗吏。因此,他们平时徒以“生民立极,天地立心,万世开太平”一类高谈阔论来欺世盗名,而一旦遇到国家有事需要报国时“则蒙然张口,如坐云雾”,束手无策。

正是为了改变上述学风,黄宗羲提出了“学贵适用”的思想。他说:“道无定体,学贵适用。奈何今之人执一以为道,使学道与事功判为两途。事功而不出于道,则机智用事而流于伪;道不能达之事功,论其学则有,适于用则无;讲一身之行为则似是,救国家之急难则非也,其真儒哉?”[112]明确认为求学贵在适于实用,只有学问与事功相结合,学用一致,方是真儒。从这一思想出发,他强调只有适于实用的知识才是真正的学问。并且,他还将是否有真才实学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原则。

他的上述观点,正是他经世致用思想在教学上的反映,折射出当时那些比较注意实际,迫切要求发展社会生产的城市工商业者对教学的要求,对于改变当时的空疏学风也起了积极作用,诚如全祖望所评论的:“前此讲堂锢疾为之一变。”

(三)学贵独创

求学贵在创新,提出独立见解,反对“墨守一先生之言”,这是黄宗羲教学思想的又一显著特点。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黄宗羲积累了许多经验,主要有以下四点:

①由博致精。所谓“博”,就是要多读书,有渊博的学识,这是提出独立见解的前提。但广泛读书,必须抓住各家学派的宗旨。他说各家学派“自有宗旨”,这既是学派创立者的“得力处”,“亦是学者之入门处”。因此,抓住了宗旨,即把握了学派思想的精华。反之,“学者而不能得其人之宗旨,即读其书,亦犹张骞初至大夏,不能得月氏要领也”。这是颇有见地的。同时,黄宗羲又指出,要在“博”的基础上向“精”发展。他说:“学不患不博,患不能精。”[113]所谓“精”就是专精。要做到“精”,必须要“求于心”“深求其故”,即要深入思考,发现其规律。唯有由博致精,才能在求学中有所创新。

②重视“异同之论”。在学术发展过程中,由于各人“心之万殊”“功力所至”不同,因而必然会出现各种不同,甚至相反的学术见解,即所谓“一偏之见”,或“相反之论”,而这些恰恰是学者自己研究的心得。因此,他要求“学者于其不同处,正宜着眼理会”。并且还根据历史经验,强调指出:“古之善学者,其得力多在异同之论。”[114]事实一再表明,学术上的创新,往往是从各种不同学术见解中引发的。因此,黄宗羲重视“异同之论”的见解,是颇有道理的。

③深思与能疑。无论是由博致精,还是重视“异同之论”,关键都离不开“深湛之思”。只有对所学知识,“加之湛思”,在自己的头脑中经过一番加工和整理工夫,才能深刻理解,融会贯通,产生自己的见解。反之,如果对所学内容只是“生吞活剥”,没有经过深刻的思考,那就不可能有所创见,“无深湛之思,学之不成”[115]。学习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思考的深刻程度,只有思考得越深刻,获得的见解才越真实,“求之愈艰,则得之愈真”[116]

当然,要能进行深刻的思考,又离不开在求学过程中善于提出各种疑问。所以,黄宗羲又强调“能疑”。他把怀疑视为“觉悟之机”,认为“小疑则小悟,大疑则大悟,不疑则不悟”,有的人不怀疑而轻易相信,并非真信,只是因为不善于提出疑问。黄宗羲强调怀疑在治学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认为只有善于提出疑问者,才能引起深思,才会有所创见,这是符合学习规律的。

④讨论辩难。黄宗羲认为,要在求学过程中有所创见,调动学生个体主观能动性固然重要,同时还必须注意发挥师生群体的积极作用。因此,讨论辩难是他在讲学中采用的一种基本方法。在主讲甬上证人书院期间,“与同志讨论得失,一义未安,迭互锋起”。在主持海宁讲席时,每当司讲读毕,亦“辩难逢(锋)起”。在讨论辩难过程中,他提倡“各持一说,以争鸣于天下”的精神,不“以一先生之言为标准”,而要敢于创新,发“先儒之所未廓”。这是黄宗羲民主思想在教学上的集中表现。学生们在这样一种较为自由、活泼的学习氛围中,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质疑问难,切磋讨论,就容易在学业上取得较大的长进。

五、论教师

黄宗羲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对教师职业有特殊感情,对教师问题发表了许多独特见解。

他十分重视教师在人类文化知识传递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认为古往今来,人的学问虽然有大小,水平有高低,但每个人的成长都离不开教师。他说:“古今学有大小,盖未有无师而成者也。”[117]可谓确论。

他针对当时在科举制度影响下,士人因“势利所诱”,纷纷以门生自称,投靠各种权势者为师,社会上师道名目泛滥,出现如举业之师、主考之师、分房之师、荐举之师、投拜之师等的情况,作《广师说》和《续师说》,重新强调“慎重师道”,指出:“道之未闻,业之未精,有惑而不能解,则非师矣。”本不能为师,而强以为师,“则是为师者之罪也”。对于改变当时士人浮夸的学风和“轻自为师”的社会风气起了积极作用。

他主张尊师,认为学生必须“重师弟子之礼”。要求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在《明夷待访录·学校篇》中,他提出“太学祭酒,推择当世大儒,其重与宰相等,或宰相退处为之”;郡县学官“请名儒主之”,若一时请不到名儒,则由“郡县官之学行过之者”担任。可见,按照黄宗羲的设想,中央太学祭酒的地位,应该与辅助君主掌管国事的最高行政官员宰相相当,地方郡县学官的地位,也应该尊于同级政府的行政官员。因为由“郡县官”充任学官,仅是个不得已的办法,而且其人还必须“学行过之者”,否则便没有资格。这确实是极大地提高了教师的社会地位,在中国古代教育史上是空前的。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黄宗羲还认为,教师除了向学生进行传道、授业、解惑之外,还必须从事清议。他指出,太学祭酒在讲学时,应该议论朝政,若“政有缺失”,则“直言无讳”。同样,郡县学官也应当议论地方政事。黄宗羲关于教师议政的思想,是他的民主思想在教师理论上的反映,是对传统教师职责理论的拓展和深化。与此相连,他主张教师不仅要有真才实学,而且还必须品行端正,“无玷清议”。在谈到郡县学官的条件时,他甚至认为即使确是名儒,但若有碍清议,亦不能充任教师。“其人稍有干于清议,则诸生得共起而易之,曰:‘是不可以为吾师也。’”[118]由此可见,在黄宗羲看来,“无玷清议”对于教师来说尤为重要。所谓“无玷清议”,实质就是教师必须具有民主思想。明确把民主思想列为教师的首要条件,这在中国教育发展史上,黄宗羲是第一人。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崩溃时期,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因素的增长而力量逐渐增强的市民阶层对教师提出的新要求。

此外,黄宗羲还提出地方官学的学官,不应该由政府委任,而应该由“公议”产生。“郡县学官,毋得出自选除。郡县公议,请名儒主之。自布衣以至宰相之谢事者,皆可当其任,不拘已仕未仕也。”[119]黄宗羲在这里所说的“郡县公议”,即是郡县“缙绅士子”之议。对于这一点,他说得很明确:“凡乡饮酒,合一郡一县之缙绅士子。士人年七十以上,生平无玷清议者,庶民年八十以上,无过犯者,皆以齿南面,学官、郡县官皆北面,宪老乞言。”[120]由地方上的士人和庶民中德高望重的长者组成的“缙绅士子”来议论、推选地方官学的学官,黄宗羲的这一思想,在当时具有反封建文化专制的意义,在中国古代教育史上,是前人从未道过的新说。

总之,黄宗羲有关教师的思想,突破了传统的教师理论,鲜明地反映了他的民主思想,具有强烈的时代特征,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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