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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学校评价组织

时间:2023-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五位中学工作人员被任命为委员会成员。还有其他地区的协会获得邀请,与中部各州协会共同组成委员会。1902年,成立了代表大批顶尖大学的新英格兰大学入学认证委员会,“目的在于接受、检查、处理所有要求认证特权的学校的申请。”获批学校作为委员会成员,其毕业生只需出示证书而不需要考试就能被大学录取。中学和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联系缺乏所谓的计划以及标准。

一、美国地区协会中学认证评价的发展历程

(一)中学认证评价源于早期的大学录取

美国大学早期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是,如何确保学生能够较好地适应大学期间的课程。早期解决方案的一种是建立大学预科学校或者专科学校作为大学的附属学校,另一种是让接受私人家教或者在不同专科学校接受培训的学生参加入学考试。这些方案后来都被证明是极其有效的,并曾一度被视为大学与中学合作的理想方式。在那些年代,大学的学术学科范围较窄,只有比例较少的处于中学年龄段的年轻人对大学感兴趣。由于他们通常住在想要上的大学的附近,完成考试任务对于他们来说并不难。

直至19世纪中后期,公立中学以及国家高等教育机构大量出现。很快,在1872年的卡拉马祖决定之后,中学注册人数增长迅速,1890年之后学生数目每十年翻一番。伴随着处于各个经济阶层的父母都意识到他们孩子需要获得“高等”教育的机会,整个国家的每个城镇实际上都建立了公立中学。这些公立中学的课程设置不同,以便适应不同类型学生的需求。越来越多的公立中学毕业生渴望进入大学。

随着时间推移可以发现,进入大学的学生都是公立中学的毕业生,这些学生有能力适应大学学习,但在许多情况下,他们又缺乏对传统经典科目的学习,而这些科目此前都被认为是进入大学所必需的。

能力更强者可以通过大学入学考试,更好地适应后来的大学学习。大多数公立大学和一些私立大学在课程方面进行了调整,以满足新的类型的学生需求。所有的大学对新增加的学生群体都存有顾虑。对于大学和中学来说,传统的考试无法完全满足需求。但是也没有哪所大学能够设计出更好的方案,让年轻人从中学升入大学。

(二)凭证书录取

1871年密歇根大学引进了一套新方案,即一种中学认证评价系统,这种系统先对部分学校进行初检,随后开展定期的复检。是年,大学的权威机构决定“来自学术团体的主考官委员会需每年访问这些学校,并依据期望给那些有可能顺利通过考试的学生颁发证书,证明他们有资格免参加下一轮考试而直接被大学录取”。通过这种方法,获得批准的中学毕业生只需出具相应证书或学习成绩单就能被大学免试录取。

大学和中学之间建立的这种关系具有合作性质,即毕业生可经校长推荐进入大学。该设想在提出之初显得过于激进,以至于没有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愿意立即采纳。在东部,一些等级更高的机构甚至认为这种想法是荒谬的。然而,其他州的大学和学院却逐渐注意到,依据证书而进行的录取结果令人颇为满意,因此决定与各自州内的中学建立更为紧密的合作关系。

至1897年,42个州的高等教育机构和150个其他大学和学院采用了凭证书录取的系统。随着该方案被这两个层面的教育机构更好地理解与接受,每个层面也都认识到某些组织类型存在的价值,因此也就开始积极加强大学与中学之间的合作。之后顺应发展趋势,大学与中学中部各州协会于1889年成立,1895年中北部协会与南部协会成立,目的是加强中学与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沟通交流,促进彼此之间的合作。

(三)凭地区委员会组织的考试录取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入学考试被视为大学的录取基础,为人们所普遍接受,因此许多大学不愿意放弃考试或接受其他替代方法。例子之一便是,中部各州协会于1899年通过了一个建立联合大学考试委员会的决议,并依此成立大学入学考试委员会及任命主考官。五位中学工作人员被任命为委员会成员。第二年,各中学与大学收到的要求是,将通过委员会考试作为大学入学的唯一基准,由此保证统一入学条件。该决议的推行大获成功,以至于在1901年,有一位提倡者甚至声称关于如何确定最佳录取方式的问题已经得到完美解决。还有其他地区的协会获得邀请,与中部各州协会共同组成委员会。据报道,1916年有11000名考生完成了委员会的47000份试卷。

但是,对于将考试作为大学的入学基础的不满依然存在。关于凭证书录取和凭考试录取孰优孰劣的问题的讨论持续进行。已完成的几项研究表明,没有哪种方法能完全令人满意。尽管有大学入学考试委员会的成功例子,中部各州协会依然于1907年采取了一项运动:“将对大学预科学校的调查和这些学校学生在大学第一学期或整个大一新生期间的成绩表现,作为给予认证或授予证书特权的基础。”

1902年,成立了代表大批顶尖大学的新英格兰大学入学认证委员会,“目的在于接受、检查、处理所有要求认证特权的学校的申请。”委员会包括每个大学拥有会员身份的代表一名;后来还增加了来自中学的成员。毕业生能在大学第一学期里达到标准水平的,其中学会在通过批准的学校名单上。获批学校作为委员会成员,其毕业生只需出示证书而不需要考试就能被大学录取。许多非委员会成员的新英格兰和其他地方的大学认为,能从名单上的学校毕业即意味着该生为进入大学做了充分的准备。

(四)大学入学对于实践的相关要求

考试作为大学录取的基础,首先需证明其存在的必要性。中学和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联系缺乏所谓的计划以及标准。这两种教育层级机构之间的联系,既没有明确的定义,也缺乏清晰的分界线。中学各自制定自己的课程,而大学则各自评判一个考生是否为进入大学做了足够的准备。由此,考试似乎成了确保大学入学者合格的最佳方式。

支持入学考试的理由如下所述:

(1)考试有助于指导中学教学。

(2)考试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大学和中学教育的统一。

(3)考试为学生提供挑战,让他们做到最好,如果成功则可以培养学生的自信心。

(4)考生选择考试科目的规定使考试成为一种公平有效的能力测试。

(5)相比证书系统,考试能更好地甄选出有能力的学生进入大学。

(6)地区委员会所实施的考试对于大学和考生来讲都是比较经济的。

(7)考试促进了大学与中学之间的合作。

反对考试的争论包括:

(1)考试倾向使学生通过“填鸭”的方式学习,降低了智力考查标准。

(2)考试可能诱导学生通过作弊的方式通过考试,降低了考生的道德标准。

(3)考试过分强调传统课程的重要性,导致中学忽视了许多不打算上大学的学生。

(4)考试时间太短,范围太窄,难以充分考查考生能力。

(5)考试时间和地点的特定性,不利学生完全发挥水平。

(6)考试既不能测试也不能揭示在大学获得成功所必须的许多性格特征。

(7)参加考试的花费对许多考生来说过于高昂。

对一个学校的认证以及随后的证书录取一般至少包含四个因素:

(1)一份相当详尽的年度报告;

(2)对中学的检查评价;

(3)中学毕业生在大学的成就,尤其是在第一学期;

(4)校长对考生的推荐。实际上,证书颁发委员会和大学通常都会要求录取满足最后一个因素。

支持凭证书录取的理由包括:

(1)对学校的检查和访问激励并帮助了学生和老师。

(2)中学领导能够同校外经过良好训练的教育专家们探讨学校自身存在的问题。

(3)访问能使中学和大学更好地了解彼此的目标,计划和问题,并使两者更加紧密地合作。

(4)访问有利于大学开展指导工作。

(5)访问给大学提供了了解考生的机会,可以审查学生完整的学校记录及个人特点。

(6)凭证书录取提供了更广的选择基础,有利于更好更公平地筛选大学生。

(7)凭证书录取导致了大学有更少的主导权。

(8)凭证书录取对无意上大学的学生来说更为公平,因为他们的需求能够得到更充分的满足,不会因学校组织的应对大学的考试而被忽视。

(9)学校或校长最能够判断出哪些学生能在大学获得成功。

(10)往届毕业生在大学获得成功的事实是应届毕业生将来能在大学获得成功的最佳证明。

反对凭证书录取的理由集中表现在如下陈述中:

(1)对学校的检查既耗时也费钱。

(2)由于花费较大,检查通常流于表面,形式简单,次数过少。

(3)检查人员通常也不能完全胜任这份工作。

(4)校长对大学的了解比较有限,难以充分判断出学生是否适合大学生活。

(5)由于来自赞助人的压力,凭证书录取的特权通常被校长滥用。

(6)少数人在大学的成功不足以证明其他人在中学也接受了良好的教育。

(五)“八年研究”(注:王斌华.学生评价:夯实基础与培养能力[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0:36-37)

“八年研究”(the Eight-Year Study)亦称“三十校实验”。20世纪20年代末,美国发生了大规模的经济危机,大批青年失业。美国的中学数量骤增,入学率大幅度提高,生源更趋多元化。然而,美国中学课程设置主要是以升大学为目的,不适应整个社会和失业青年的需要。美国的中等教育缺乏清晰的基本目标,始终在升学与就业双重目标之间左摇右摆,出现令人担忧的状况。1930年,美国进步教育协会(American Progressive Education Association,PEA)成立了“大学入学与中学委员会”,后更名为“中学与大学关系委员会”(the Commission on the Relation of School and College),因委员会主席是艾金(Wilford M.Aikin)教授,所以又称“艾金委员会”。经过两年时间调查了美国中学普遍存在的问题,于1932年发表了题为《进一步促进中学与大学合作的建议》(A Proposal for Better Co-operation of School and College)的文件,从此确立了未来“八年研究”的方案。1933—1940年,美国进步教育协会以杜威的教育理论为依据,在中等教育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因历时八年,故而得名。

根据“八年研究”的调查结果,美国部分大学修改了大学入学考试的要求,从侧重于书本知识转向侧重于学生中学时期在班上的等第、智商、英语写作能力、校长的推荐信等。这是该项研究的一大贡献,尽管有的大学仍然坚持入学考试。

“八年研究”的另一贡献就是孕育了泰勒的教育评价理论即“泰勒原理”。泰勒提出了以“目标→内容→方法→评价”为核心和依据的课程开发原则。泰勒认为学校教育评价的主要目的是衡量学校教育活动达成教育目标的程度;教育测验只是它的手段,这种手段应因评价客体的不同而不同;教育评价是致力于改变人的行为规范的过程;必须为更好地达成教育目标而精心评价等。泰勒的教育评价理论在以后很长时期内,成为主导美国教育评价领域的指导思想,并受到美国国内外的广泛欢迎。泰勒也因此获得“教育评价之父”的美誉。

(六)美国各地区认证评价协会的成立

1.中北部院校协会(North Centural Association of Colleges and Schools)

1895年,大学与中学中北部协会在芝加哥成立。1901年,由于对现行中学与大学关系的不满,协会决定“成立一个叫做学校认证委员会的永久性委员会”和“确定该委员会的职责是明确和描述中学学习的统一的各科课程……;作为一个认证协会,同时也是满足大学与学院统一录取要求的常务委员会……准备一份有资格认证的该协会区内的中学名单……”会上还任命了委员会成员并正式成立了该委员会。第二年,确立了一系列标准,作为评判学校是否纳入认证名单的基础。

所采取的标准涉及:学术培训和专业的教师培训;教师责任;图书馆和实验室设备;并且“通过严格的、全面的、支持性的检查来评判学校的总体办学质量、特色以及效率”。在所提交的四个标准中,有一条关于教师的职责描述显然为量化标准,但措辞为“建议”而非“要求”,由此在实际运用中显得相对宽松。关于教师培训的标准确立于1895年。正如在原法律中所规定的那样,“该协会的目标为确定考生的大学录取资格、录取方法、大学预科学校的性质、中学与大学需要学习的课程,包括课程数目、顺序等,以及在学生进入大学以及就读预科学校时,培养他们对自己所选择的科目或类似科目的兴趣。”

数年来,主要关注点为中学和大学课程内容的设置。第一批地方法规规定了大学录取考试所要求的科目,以及对英语、历史、地理、数学、拉丁语、希腊语课程方面的最低要求。然而,对凭证书认证进行大学录取的学校来说,也要求满足以上的规定。协会所面临的真正问题是中学与大学的割裂和对各自功能的定义存在分歧,包括课程开设。某些机构声称自己是大学且授予学位的情况比较普遍,但即使这样,它们也很难证明自身可以进行高质量的高等教育工作。不能说发展高等院校以及支持它们的有效的中学体系必然是新协会所要承担的任务。

曾有一度,南部地区的一些水平更高的大学以入学考试作为大学录取的基础,它们比凭证书作为大学录取依据的学校显得更加自信。1904年,统一入学考试委员会推荐任命了入学考试委员会。第二年,该委员会报道称它们已经准备并进行了考试测验。该委员会的首要目标为发展统一考试以及建立标准化入学要求。许多中学发现这些考试具有激励性与指导性,有利于统一教师们关于如何使学校达到大学入学要求最佳方案的种种设想。然而,大多院校要么直接忽视了这些考试,要么对利用这些考试代替自身的水平测试兴趣缺缺。1912年,该委员会建议中止入学考试委员会,但后者立即声称,通过努力已获得真正的成功;但许多大学依然难以接受在中央考试委员会指导下的统一入学考试。

1910年,该协会致力于设计了一整套“大学录取证书管理系统”。每个委员会准备一套教学大纲,各种书目、展览品以及各种观点,罗列各种大学入学方式的发展史以及各自的优缺点。

第二年,学校认证委员会的一份报告得到采用。这份报告提供了来自两个州的两名成员组成的一个委员会,一个是中学的州检查人员,另一个是来自属于该协会的大学或中学的一名代表。该委员会主要负责从州委员会推荐的名单上制定一份通过认证的南部学校的名单。委员会列出了一系列用于学校认证的基本标准并被该协会采纳。显然,相较于使用入学考试和证书,南部地区大学采用的是通过获得该协会批准来进行录取。为使认证项目更加有效,学校委员会将制定进一步的规章制度以及成立必要的组织。

该委员会成员与来自中北部协会的代表进行了会谈,并认为所采用的形式以及这两个协会所使用的认证标准和过程应当尽可能统一。然而,在南部协会,规定认为学校校长报告的详尽性、学校毕业生的大学记录以及检查报告都将成为影响学校认证的决定因素。

南部协会时常修改调整标准的细节以及运用程序。两个协会的认证历史主要存在两方面的显著不同。南部协会认为,学校毕业生在大学取得的成就应该成为决定学校认证的一个因素,该规定导致了对大一新生的广泛研究。尽管有这个规定以及让人筋疲力尽的研究的存在,系主任关于学校毕业生相对成功或失败的报告,在认证学校的过程中似乎很少或根本没有纳入考虑。结果是一些毕业生在大学取得优秀记录的中学,因为没有满足一定量的标准,认证遭受失败。这些学校的反对意见导致了协会态度方面产生变化,更加重视大学记录。

两个协会标准之间的另一个区别是关于1927年所采用的学校图书馆标准,于1930年生效。虽然之后在实施上遭受了一些挫折,但在申请方面也提供了额外的时间和一些便利。中北部协会于1917年对图书馆标准做了广泛的研究,但这些并没有包括在认证标准里面。

2.中部各州院校协会(Middle States Association of Colleges and Schools)

大学与中学中部各州协会始建于1887年,但其现行的形式实际上源于1889年。

1887年,宾夕法尼亚大学协会会议有过以下表述:“这个协会的项目作用,为考察大学录取申请者的资格和录取办法;明确大学预科学校的特点;阐述该学院与所在州的关系,甚至是与州和国家总教育系统的关系。”

大学录取的历史,无论是关于凭证书录取或是考试录取,在中部州协会都已有简单讨论。尽管大学入学考试委员会的工作很成功,但是对于反对入学考试作为大学录取的基础的呼声却越来越高。同样,人们对于凭证书录取的态度也是如此。同时,在中北部和在南部地区实施考试认证想法颇受赞赏。1919年,中部州协会成立委员会,制定了中学标准并拟定了资格认证合格的学校名单。第二年,这个委员会指出,该中部州的范围内有60所领先的教学单位,其中51人赞成拟定一份资格认证合格的学校名单,2人反对,7人未表态。该组织一致采纳了委员会关于满足以下条件的学校的报告:①设立中学委员会;②依据法律主体由委员会准备;③准备适合中学的标准,如有必要,由委员会负责推荐调整;④根据通过的一系列标准准备和采取一个或多个学校名单。

由此一致通过任命成立了学校认证委员会。1952年,委员会在采纳之前,对标准主体的要求进行了为期一年的研究。之后的一年,在收到建议和批评的反馈之后,该标准经过一系列修正改进后再次呈送给协会,最终被采纳。在许多方面,该标准实际上与当时中北部和南部协会的标准十分相似,但也有一些明显的不同。在过去的那些年里,许多证据显示,另外的两个协会有很多独特的标准。中部州协会的标准本身通常更具有普适性,设有特别标准的案例,通常是为了以补充的方式克服标准本身可能存在的不足。在录取合格学校名单出炉之前,标准要求不能对中学进行检查或访问。

对大学毕业生的表现没有追踪。因此也就没有证据能说明,学校在执行一系列标准方面进行了努力。在联络中,一个中学的分检查委员会推荐的提议得到了支持。该委员会认为,执行任务的委员会应当抑制任何可能导致中学与检查方法标准化的行动。可以坚信的是,通过几个州的自由发展,中学教育事业将会是最先进的。

在相同的报告中,委员会对学校的检查做出了规定,要求检查必须为“严格的,全面的,支持性的”。该要求从一开始就是该协会认证学校的基础之一。因此,作为该协会成员的每个州都任命了检查人员。对这些检查人员报告的研究构成了该协会年度会议的重要任务之一。检查人员与认证学校委员会从一开始就关注认证政策,但并不是为了无法获得资格认证的学校。

1903年,一份学校名单被呈给了中北部协会,并对之进行了大量的讨论,这份名单没有被该协会正式采用;然而名单却是有效的,已为认证学校委员会官方所接受。第二年,打印出了一份获得认证学校的名单。

由于认证在成为协会本身的一项政策之前,已经为各州所承认,并在中北部协会的区域内加以实践,所以认证本身对于中学并不是一件新鲜事。学校一直希望协会名单上的数目持续增加。录取的标准时有澄清,修改以及增加。同时各种政策、规章、建议以及标准也处于不断发展中。

3.南部和中北部院校协会(Southern Association of Colleges and Schools)

南部和中北部的协会也是如此。以标准替代检查,成为衡量一个学校框架内的品质、总体智力和道德水准的重要举措,允许成绩突出的优秀毕业生进入更高层次的学府深造。只有在声称学校认证有问题的案列中,才要求进行调查。

1923年,这些标准一经采纳,立即得到了有效实施。但委员会认证学校资质的工作因为委员会主席抱病而搁置了好些年。1927年,委员会做了一个全面细致的报告,阐述了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如何履行这些职责的方式。该报告的明显特征便是不断重复观点。委员会认为这项标准的职责之一应该是向没有通过认证的学校提供建议,尽管未来认证的标准并非完全确定。1928年,该委员会公开了中部州第一批通过认证的学校名单。

4.西北部院校协会(Northwestern Association of Colleges and Schools)

1918年,在初中和高中西北部协会的第一次年会上,认证委员会指出,经认真研究,作为西北部州合格的中学最好的基础,采纳了中北部协会的标准。西北部协会尊重现有的认证程序和标准,在中北部协会已有的程度上继续发展。每个组织在年会上对另一个协会给予政策上的保障,并承诺有关的政策在几年内不会有巨大的变化。

5.新英格兰院校协会(New England Association of Colleges and Schools)

之所以没有立即讨论新英格兰协会这一最古老的地区协会,是因为它从未在这一重要时期采用已有的认证系统。新英格兰协会在1885年举行了第一次会议。会上成立了委员会,制定了能推动大学发展的决策,强调了大学录取统一标准的重要性。一位发言人建议设置考试或调查入校许可的可行性,这样一来,就有权决定未通过入学考试,任何中学不得将毕业生送入大学。

委员会代表了组成协会的六到八所大学。委员会工作的一部分为两到三名成员对学校进行检查。当由委员会提供的决策被提出来时却被否决了。

然而,在初次会议上,成立了新英格兰大学入学考试委员会。两年后,该委员会向学院提出了关于中学毕业前一年或两年举办固定科目测验考试的可行性的建议。一些发言人赞同凭证书录取,并已经在几个学院开始试行,但是另一些人认为大学入学考试不应该被完全取消。

在后来的几次会议上,关于凭考试录取还是凭证书录取的问题有过多次讨论。1892年,在该协会的第七次年会上,主要讨论内容为关于授权入学考试委员会,着手研究大学录取科目的要求和考试的方式。凭证书和考试录取继续试行。但是逐渐地,由新英格兰大学入学证书理事会准备的名单,在许多新英格兰的大学作为大学录取的基础标准而被接受。

1921年,新英格兰协会采取了“中学标准大纲”。这个材料包含一项关于学校目标的标准,一项关于学校指导的标准,两项关于研究项目的标准,五项关于教师资格的标准,十五项关于组织管理的标准,三项关于设备的标准,包括图书馆、学生健康项目设施。因为新英格兰协会从未对学校针对这些项目进行过认证,所以这些标准对中学来说,属于建议而非成为录取的基础。

6.西部院校协会(Western Association of Colleges and Schools)

1928年,加利福尼亚中学校长协会的决议成为了大学和中学西部协会成立的第一步。州负责人任命的委员会指出了部分中学和大学在之后一年的工作重心所在,需产生一个临时组织并制定章程和地方性法规。这些于1930年第一次年会时予以采纳。协会希望一个或多个边界州加入加利福尼亚的活动,但是这个愿望没有得到实现。加利福尼亚大学西部协会的组织已经完成了州内的中学的认证。

自从西部组织拒绝对资格认证负责,大学继续作为州的资格认证机构,协会既没有认证的标准也没有认证合格的学校名单,因此作为大学录取的基础,没有为认证做出任何直接的贡献。直到1962年美国西部院校协会学校认证委员会才宣告正式成立。

(七)特殊类型学校的调整

几个地区协会收到了特殊类型学校对标准的调整要求,它们也有可能纳入认证学校名单。以下为一些例证。

1.私立学校

1923年,中北部协会成立了一个委员会,研究私立学校从名单中单独分离时使用不同的标准的可行性。在仔细地制定了研究计划后,经一年以后投票决定,私立学校不应该被单独列出。甚至对私立学校一年34周到36周开课时间的建议修正案也被否决了。1925年,南部协会为了同一目的成立了一个类似的委员会,之后也投票要求所有学校遵循相同的标准。

1922年,一所北部的学校要求南部协会接受大学录取的一些课程。委员会接受委托访问和考察学校,在第二年拒绝了这一要求。在此先的几年,国家组织支持的那些私人商业学校向中北部协会申请过一个独立的标准大纲,以之作为它们的认证基础。两个委员会在连续几年里得到授权研究该问题。其中一个委员会就这个问题做了一个广泛的研究。1923年,这个独立的标准大纲得到推荐。但是协会投票结果认为,应采用认证其他学校相同的标准来对商业学校进行认证,同时协会继续深入研究。两年后,投票结果将那些商业学校的要求无限期向后推迟。

2.黑人学校

在南部协会的二十年运作期间,并没有将这样的认证特权扩展到黑人中学或是大学中去。1920年,一些北部大学接收了南部最好的黑人学校列入名单的要求。该协会成立了委员会讨论该问题,但这段时间里做的事情并不多。

1928年,南部协会执行委员会要求美国教育委员会提出一个计划,要求为黑人青年组织一个大学协会作为标准机构。黑人高中学校协会被要求与委员会合作,协助其完成这项任务。1930年,总教育委员会为制定认证合格学校的名单提供财政支持。两年以后,通过并公布了黑人中学和大学的分类清单。一些中学得到了全面且彻底的认证。

3.区外学校

有几个地区协会收到了境外协会和美洲大陆学校关于资格认证的请求。墨西哥的一所学校向南部协会申请资格认证,并在1930年接受了协会代表团的检查并认证为合格。1933年,成立了区外学校的委员会在古巴和秘鲁进行学校调研;并于1934和1935年继续这项工作。后来有两所学校通过认证,一所在阿根廷,另一所在荷兰西印度群岛(萨巴岛)。

1929年,在运河一带的两所学校被列入中部州协会的资格认证的名单中。该协会还认证了瑞士一所学校。

1927年,第一所通过西北部协会资格认证的区外学校是阿拉斯加州朱诺市的一所高中。1939年阿拉斯加州的13所学校通过认证。自从获准进入这些学校以来,来自阿拉斯加的代表们参加了西北部协会的会议并近距离接触了认证事项。1936年,西北部协会未经过视察而认证了夏威夷一所学校。

(八)认证的进一步发展

资格认证的区域扩展可以证实,其作为进入大学的一种方法已经获得接受。资格认证协会从最初由11个州组成的中北部协会,发展到包括20个州在内的协会。资格认证政策在中北部州协会采纳的十年后也被南部协会采用。接着在1918年、1923年分别为西北部协会和中部州协会采用。随着地区的增加,通过协会认证的学校数量和学校注册的学生数量也随之增长。

1.标准的调整

提到的都已成为事实,协会所采用的最初的标准正经历调整,特别是那些被中北部协会和南部协会所采用的标准。时间必然带来变化;标准的调整显然具有可取性和不可否定的实际操作性。目前协会发生变动的可能性较小,当前协会组织地较多。第一次为中部州协会采用的标准变化较小。因此协会将注意力转向了资格认证历史最长和变化程度最大、数量最多的两个协会的标准。

2.调整趋势

标准的变化可能有好几种形式,修改是最明显的方法。标准的管理和自身的含义存在重大联系,实际上,为了获取理想的结果,可以提供比较灵活的方式。管理当然包括理解,通常可以有多种理解。另一些行之有效的标准调整方法在中北部协会通过一个分类计划而得以施行。该主体提供了几种“政策”,解释为“中学委员会管理程序原则”;“规则”定义为任何学校必须满足的条件,保证认证申请在达到平均标准后一定能够获得批准;“标准”定义为“评价学校工作的准则,违规行为可能会导致对学校的警告和建议”;“推荐”或者“指导原则,建议,指中学教育在相关方面应有所提高,而不能作为警告来使用,成为取消一所学校的基础”。一些“政策”和“建议”被列出来作为“标准”。南部协会基本依据的是现有的标准,以及为了获取理想结果和满足新需要所新增的标准。

标准的变化趋势没有成为一个简单的符号或是数字,但也还没有直接转向做更多具体的陈述。中北部协会所采用的第一个标准里包含了6项,其中5项都是概括性的,只有一项是具体的细化的。10年后,南部协会所采用的第一个标准大纲中有10项,其中6项是大体的概括项目,四项是具体的细化的。

或许“标准”这个词定义得比较准确。正如在这里使用的含义,它的意思是一个学校为了通过认证而必须满足的条件。这个不包括关于中学委员会为自身制定的“政策”,或是为了达到认证合格的目的而由委员会履行的“程序”。带着对定义的理解,1934年两个协会开始实施标准。中北部协会小组包括24个这样的标准,其中9个是概括性的,或是评判性的,另外15个是具体的。南部协会小组包括28个标准,其中8个是概括性的,或是评判性的,其余20个是具体的。

这个从概括的向具体的阐述趋势不可避免。一开始标准自然是基于未经实验的经验、评判和看法。在概括性标准的实施过程中,申请资格认证的学校以及视察员和小组不可避免地会进行评判和检验。从多方同时提出一个要求,即要求标准有更具体的阐述,以及申请时有更为统一的程序。基于类似的原因,新的标准趋向于用更专业细化的术语来进行陈述。标准更注重于质量而不是数量,看其是否能用具体的术语来表达,在学校的申请中需要有成型的实践和训练有素的评判。这些趋势,一个趋向于标准有更具体说明,另一个趋向于强调质量而不是数量因素,让原本以基于这些标准进行的资格认证引起了一些普遍的异议。

3.调查和实验

在学校资格认证标准的发展时期,一个研究教育问题更为科学的方法就是发展。特别有意义的是新设计的测验和评价教育程序和产品的新方法。这就要求有认真的研究和实验过程,以及用确凿的证据来替代已有的观点。当否定确定存在的标准或是资格认证的程序时,如何发展这些标准和程序都需要基于研究和实验。大量涉及确定标准的有效性的实验在协会的指导和委员会的鼓励下实施。南部协会最初的标准,在认证合格的学校的大学毕业生中提供了成功的研究范例。这项研究经历了大约二十年的时间,为所有协会的全部研究项目中涉及最广泛的项目。

中北部院校协会的研究举例如下:①密苏里州堪萨斯城中学后两年和大学前两年课程的关系研究;②为俄克拉荷马州塔尔萨中小学每一个学生设立的项目和设施的发展状况,在涉及的12年间完成了这项工作;③高中最后两年和芝加哥大学的前两年的合作研究;④一项关于教师工作量的广泛研究。

关于研究和实验的进一步的说明可在中部州协会找到。在那里,中学委员会对这项工作给予了特别关注与鼓励。1938年报道了一份综合性最强的研究,涉及对大约100所大学中108000个新生的观点的分析。在200多所认证合格的学校中,对教师工作量的样本分析也在1938年完成。

在几个协会的指导下实施的这些类似的研究和实验表明,资格认证的标准在性质上已经变得十分具体和量化,注重合理性及有效性。这些协会尽其所能制定出最好的标准,直到设计出更合理的标准。而各自分离的研究结果之间颇具逻辑关系,不同的协会在某一方面的研究,是为了在更广泛的科学的研究上取得统一,而不是为了单独研究并获取成功。因此在1933年,由六个地区协会组织的中学标准合作研究,对中学标准提高的问题进行过一场联合的讨论。

二、美国教育认证组织制度概述

(一)认证组织制度的缘起

认证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能达到教育质量可接受的程度。在美国,认证涉及非政府机构以及政府机构。

认证组织机构是一些地区性的或全国性的私立教育评价机构,它们研制开发学校评价标准,然后通过各种评价的方式来评定所需要评定的学校办学质量是否达到标准。学校或者项目申请教育评价机构对其进行评价,如果学校或项目达到教育评价机构的评价标准,教育评价机构就将其评定为“已认证”。

美国的政府教育部门不会对学校教育机构进行认证。但是,法律要求美国教育部长必须公布全国公认的地区性认证评价机构,教育部长需要成为社会公众可信赖的官方。就地区性认证评价机构而言,被教育部长批准的全国公认的评价机构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美国教育部对各个地区性私立的认证评价机构的认可过程,不仅仅是填一张美国教育部门的申请表,还要经国家机构质量和诚信咨询委员会的复审,通过推荐反馈到教育部长。教育部长在考量委员会的推荐意见之后,最终会做出关于认可的决定。

(二)美国的中小学认证评价

美国没有联邦教育部门或者其他中央当局行使唯一的对全国学校教育机构的管理。一般来说,学校教育机构是可以被允许独立经营和自治的。因此,美国中小学教育机构在特色和质量上存在广泛的差异。

为了保证基本的质量水准,通过各个地区性认证机构对学校教育机构认证评价实践开始在美国兴起。一些地区的或者全国性的私立教育评价机构正式通过一些标准来反映完善的教育项目的质量,并且对评价机构或项目设计进行鉴定,以此来确定他们的办学是否符合基本的质量水平。

经美国教育部长认可的地区的和全国性的学校认证评价委员会对学校教育机构没有合法的控制权。他们只是公开发表学校认证质量标准或者恢复那些申请达到认证标准的机构的会员资格。

(三)学校认证评价的基本功能

(1)核实查证学校教育机构达到已制定的标准;

(2)帮助想申请的学生选择合意的教育机构;

(3)帮助教育机构确定可容许的学分转移;

(4)帮助学校机构确定公共基金和私人基金的投资额;

(5)保护学校机构免受不利的内部和外部的压力;

(6)为需要自我完善的薄弱项目创建一个目标以及在教育机构中促进标准的提升;

(7)使全体教员和职工全面地对学校教育机构进行评价和规划;

(8)为确定是否拥有联邦援助资格提供一种基本的考量。

(四)学校认证的程序

(1)制定标准:地区性认证评价机构与学校教育机构合作制订出学校认证评价标准。

(2)学校自评:寻求认证的学校机构需准备一份深入的自我评价报告,针对学校认证评价机构制订的标准,展现其表现。

(3)现场评价:由地区性认证评价机构选定的访问团队现场检查学校办学情况并将访问报告提交给地区性学校认证委员会,认定申请者是否达到了已制定的标准。

(4)公开发表:对于那些令人满意的,达到标准的申请者,地区性学校认证评价机构将授予认证书或者预认证书并且列入到官方出版物中。

(5)监督:地区性学校认证评价机构,监督每一个在整个认证过程中,经核实查证并授予已认证的学校教育机构,使其继续保持认证评价机构所制定的标准。

(6)再评价:地区性学校认证评价机构会定期地对每一个学校教育机构进行重新评价,检查这些已认证或预认证的学校教育机构是否名符其实。具体的学校认证过程就是学校综合性提高过程,学校认证程序参见图3-1。

图3-1 学校认证程序图

(五)地区性学校认证评价机构的认可过程

1.认可申请

学校认证评价机构想要获得经教育部长批准的认可,必须要申请和证明它们达到教育部长设定标准的承诺(详见美国联邦法规第34项第602部分B分节)。一个学校认证评价机构的认可申请,通常包括学校认证评价机构要求的认证评价范围申明、认证评价机构在法规602部分有关认证标准的承诺证明以及证明文件。

寻求初步认可的学校评价机构需要与美国联邦教育部联系,并讨论基本的资格要求以及申请过程。如果工作人员认定学校认证评价机构达到基本的资格要求,那么该机构将获得一些需填写的资料信息,这些资料信息是要通过单位电子系统提交的。

2.认可部门——美国教育部

对于学校认证机构的初步认证申请或重新认证,需要一份基于基本标准的叙述申明,证明该认证机构是如何遵守认证标准的。针对许多认可要求,叙述申明只需要包括一份简要叙述申明,证明学校认证机构是如何遵从这些特定要求的。然而,这些申明必须附上清晰的参考文件证明,证明那些认证机构达到了这些要求。比如说:法规602部分15章A小节第6条要求任一学校认证机构,对于利益冲突必须有明确的有效的管理,或者对由认证机构董事会成员、委员、评价小组成员、咨询顾问、管理人员和其他认证机构代表产生的利益冲突进行有效管理。认证机构的叙述申明上的这些条款也许仅仅是认证机构解决利益冲突的政策的一个说明,这些都可能在特定的政策文件中找到。认证机构必须提交一份那些文件的复印件以及相关政策的证明。认证机构也可能决定列入会议记录复印件,考虑到那些因利益冲突而放弃投票的认证机构代表,以此证明他们坚持已公布的政策。

对于其他的认证要求,由于他们简要的陈述申明以及文件还不足以充分地证明其承诺。在这种情况下,认证机构的叙述申明应该提供充分的信息去证明其认证机构的政策、标准、程序以及遵守的职能(见图3-1)。比如说,法规602部分第21条,要求认证机构需要维持系统的审查项目来证明其标准足以适合教育质量的评价,或者与教育相关的对学生培训的评价。当这些要求对完善认证实践是必要时,认证机构的叙述申明必须深入地描绘出认证机构重新审查和更新其标准,其采用的测试决定他们能充分地评价教育质量,以及那些测试结果和测试结果是如何判定他们与受影响学生之间的关系。认证机构也必须要提供相关的文件证明,比如说关于对其复审项目的验证和更新的政策说明,验证和更新的内容包括标准、调查以及调查结果和关于复审过程中的选民等等。认证机构的申明和文件需要建立起综合的复审项目;经常发生的,但是合理的、间隔的、有持续基础的;检测每个认证机构的标准;同时对所有与认证机构复审有关的选民给予他们一个有意义的机会提供资金。认证机构也需要建立适当的必备程序,为了随时对复审结果的反应更改标准。

如果某个认证机构的认证申请没有对以下文件作出特定的参考以及没有将其列入到符合一项或多项认证要求的证明文件,认证机构必须将其纳入其他的证明文件:

(1)认证标准和程序;

(2)政策和程序;

(3)最近的外部审计的财务报表;

(4)已认证学校或项目的出版列表;

(5)学校自我评价指南;

(6)来访团队成员的指导和培训;

(7)已完成的自我评价报告样本;

(8)访问报告样本;

(9)认证学校对访问报告的反映;

(10)决策会议记录本;

认证机构接受的所有一系列投诉,反对在先前6个月期间认证机构对其认证申请的认证项目,如果在认证机构提交申请之后还没解决的话,同时也反对关于每个投诉的问题摘要、认证机构对这种投诉的倾向以及投诉的目前状况。

(11)认证机构的章程以及法律附则。

3.提交申请的期限

初步认可申请

认可认证机构评价单位随时接受初步认证申请。为了争取在国家机构质量和诚信咨询委员会的特别会议上商讨考虑,认证机构寻求初步认可必须在此会议召开之前至少6个月提交申请。国家机构质量和诚信咨询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于认证机构申请超出6个月期限的将不纳入考虑,但是,教育部成员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完成认证机构的独立评价工作,而且至少对一些认证机构的决策会议进行检查和实地出访,正如法规602部分第32项B分节第一条所要求的那样。

教育部鼓励认证机构尽早地联系认证机构评价单位考虑申请初步认可,去商讨申请的可能性以及为职员提供实地出访,检查决策会议的机会。因为由职员对认证机构的实地出访和决策会议检查,是复审认证机构申请过程中的关键组成部分,因此寻求初步认证的认证机构,在认证申请书中提交实地出访的日程安排和决策会议表是很有必要的。如果认证机构在国家机构质量和诚信咨询委员会会议之前,没有为工作人员提供具体数量的实地出访和检查决策会议的次数(一般每项为2~3次),工作人员可以建议拒绝通过该认证机构的申请。

教育部提醒寻求初步认证的认证机构,那些经教育部长批准的认证,不是作为某个认证机构对认证主体行使职责的前提条件,一个认证机构没有必要在开始机构认证或项目认证之前获得认证。当然,由教育部长颁发的认证,其认证机构当然也要达到联邦的资格要求以及证明其对于认证标准的承诺。一个新成立的认证机构必须证明其认证是授权某一机构或项目的所需部分,这些都是建立联邦项目所必备的资格。除了那些基本的资格要求,在提交认证申请之前,新成立的认证机构至少在认证方面有两年的实践经验并且应建立标准,以这些标准评价机构或项目,基于这些标准作出认证决策。除此之外,新成立的认证机构还需要注意认证的标准,建立广为人接受的标准、评价方法以及认证决策,此项参照法规602部分第13项。工作人员会审查那些合理组织下的认证机构是否是稳定可靠的。

后续认可申请

经教育部长授予认证的认证机构会得到官方通知的关于认证的截止日期。他们需要计划提交复审认证申请,该申请需要在国家机构质量和诚信咨询委员会会议之前大约6个月内提交。认证认证机构评价单位通常每年都要在国家机构质量和诚信咨询委员会会议召开前通知到位,复审申请书上也会通知他们具体的时间。这项通知要求认证机构准备好下一年工作人员实地出访和参加决策会议的日程安排,保证工作人员至少参加其中的一些检查,该项参照法规602部分第32项B分节第1条。

工作人员对认证机构申请的分析报告

由部门管理的复审申请过程包括申请分析和对认证机构实地出访和决策会议的检查(由认证认证机构评价单位负责)。工作人员可能也会参观认证机构的行政办公室对认证机构的员工进行询问以及检查认证机构的设备、档案和行政的管理运行。他们可能还会对其他人员、组织或者与认证机构认证过程有关的部门进行调查,以此获得更多的关于认证机构对于认证标准和过程的承诺的信息。部门工作人员需要准备一份关于认证机构认证申请的已成文的分析报告,其中包含推荐信和认证书。

咨询委员听证会

当工作人员完成了对认证机构认证申请的评价,该认证机构的认证申请将递呈国家机构质量和诚信咨询委员会会议。为了准备该会议,委员会会获得认证认证机构的申请书以及证明文件;工作人员对申请书的最后分析报告;工作人员关于认证的推荐信;所有在工作人员分析过程中的信息;依照认证机构的请求,所有认证机构对起草人员分析的反应以及所有已成文的第三方评论。

对于由认证认证机构提交的认证复审申请,国家机构质量和诚信咨询委员会必须至少在一年内达到两次合格标准。委员会会议通常是在春季五六月和秋季十一二月举行。委员会的每位委员都要受理每位工作人员有关认证申请的分析报告以及其他所有上文中提到的材料,国家机构质量和诚信咨询委员会的执行董事通常会任命两到三个人为提交申请的主要负责人提供服务。

申请认证的认证机构将受邀在委员会上做一个公开演讲,委员会也会听取受邀第三方对其公开演讲的意见。部门工作人员可以在国家机构质量和诚信咨询委员会会议上回答提问。

国家机构质量和诚信咨询委员会可以公开地管理商务贸易,在这过程中给予成绩单。在每次会议之后,委员会和部门工作人员的关于认证的推荐信被转发到高级官员手中,他们将对认证做出最后的决策。任何认证机构对高级部门官员的决策不满的,可以上诉至教育部长。认证机构在5年内将被授予初步认证或者后续认证。

范围的推广

认证机构认证申请的范围推广可能需要包括一份完整的复审认证申请或者另外提交。如果推广范围需要征求认证机构接下去的复审日程安排,那么认证机构的全体人员,需要和认证认证机构评价单位就申请格式进行协商。

全国范围内认可的认证机构

美国地区范围和全国范围内的认证机构都是经美国教育部长认可的,所有数据规定每一个条目都是已列为全国公认认证机构的数据,教育部长近期授予的复审认证数据,以及认证机构接下去由国家机构质量和诚信咨询委员会负责的复审安排。

三、西部院校协会(WASC)述评

(一)西部院校协会组织

西部院校协会(Western Association of Schools and Colleges缩写为WASC)是美国6个区域认证协会之一。该委员会为加利福尼亚、夏威夷、关岛、英联邦北马里亚纳群岛、美属萨摩亚、密克罗尼西亚联邦、马绍尔群岛共和国、东亚等地区的学校提供评价服务。

西部院校协会由3个委员会组成。它们分别是:高等院校认证委员会(Accrediting Commission for Senior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社区和大专院校认证委员会(Accrediting Commission for Community and Junior Colleges)和学校认证委员会(Accrediting Commission for Schools)。

高等院校认证委员会,负责对提供学士学位的院校的质量和效益进行评价以及与在加利福尼亚州、夏威夷州、关岛和太平洋盆地的院校保持联系。

社区和大专院校认证委员会给予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夏威夷州、关岛的领土、美属萨摩亚、北马里亚纳群岛帕劳、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共和国、马绍尔群岛共和国等提供副学位的机构进行认证。

学校认证委员会将其认证服务扩大到以下层次和类型的公共的、独立的、与教会有关的、专业的学校:小学、初中/中学、综合/大学预科高中、替代高中、职业/职业高中、地区职业项目/中心、成人学校、职业技能中心。许多被认证的学校也包括中学后的课程,比如,要求高中文凭或一般教育发展考试的课程。

学校认证委员会是由32名来自下列教育机构即成员单位的代表组成:

(1)加利福尼亚州学校管理者协会(Association of California School Administrators)

(2)基督教国际学校协会(Association of Christian Schools International)

(3)加利福尼亚州独立设置学校协会(California Association of Independent Schools)

(4)加利福尼亚州私立学校组织协会(California Association of Private School Organizations)

(5)加利福尼亚州家长与教师代表委员会(California Congress of Parents and Teachers)

(6)加利福尼亚州教育厅(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7)加利福尼亚州教师联盟(California Federation of Teachers)

(8)加利福尼亚州学校董事会协会(California School Boards Association)

(9)加利福尼亚州教师协会(California Teachers Association)

(10)东亚地区学校协会(East Asia Regional Council of Schools)

(11)夏威夷独立学校协会(Hawaii Association of Independent Schools)

(12)夏威夷政府雇员协会(Hawaii Government Employees Association)

(13)夏威夷州教育厅(Hawaii State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14)夏威夷州教师协会(Hawaii State Teachers Association)

(15)太平洋七天冒险者联合会议(Pacific Union Conference of Seven-Day Adventists)

(16)中等后教育(Postsecondary Education)

(17)公共代表(Public Members)

(18)西部天主教育协会(Western Catholic Educational Association)

(二)西部院校协会认证目的

认证这个术语,在中古法语和旧的意大利语用法中,其最根本的意义就是“守信”。在美国,认证的初衷旨在鼓励中学课程的标准化,主要是为了确保已经掌握了特定知识的毕业生进入大学以后能适应大学的学习。然而,今天由西部院校协会学校认证委员会带来的发展过程涉及双重目的,即继续期望学校必须对得起他们的信任,以提供高品质的学习机会,但有了新增的要求,即要求他们清楚地表明,他们将完成不断自我完善的关键任务。

最终,认证过程是要促进他们所认证的小学、中学、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和补充教育项目方面变得优秀。他们的根本宗旨是帮助学校有意义地创造他们为所有学生所设想的最高品质的学习体验。西部院校协会的一贯宗旨是专业地支持学校,为学校创造一个清晰的愿景:他们希望自己的学生能够了解并能够做到,确保相关的高效系统适得其所,预见每一个儿童所期望的成就。

任何组织能力的提高与其对自己优势与局限的认识以及采取行动的能力有直接的关系。认证过程是一种手段,使学校在分析这些优势和局限性的基础上,提高学生的学习和在校表现。参与的学校必须满足严格的、以研究为基础的标准,这些反映了一所高质量有效益的学校的基本要素,但同样,也必须能够证明可以为学校提供持续改进的能力。

(三)西部院校协会:理念、使命及服务领域

1.西部院校协会的理念

西部院校协会学校认证委员会认为,任何一所学校的目标应当是让学生成功地学习。学习的认知和情感培养的过程应该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使他们成为对社区和社会负责任的且有贡献的世界公民。每所学校应制定学校的宗旨以反映其办学理念。对于持续改进方案,每个学校都应该进行客观和主观的内部和外部评价,以评价其在实现目标方面取得的进展。西部院校协会学校认证委员会基于以下主要目标来认证学校:

(1)向公众证明这所学校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学府;

(2)改进学校的计划和行动以支持学生的学习;

(3)学校的自评报告和访问委员会的报告提供了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

(4)学校基本完成其既定的目的和功能,确定适合自己的类型机构;

(5)学校根据认证委员会所采取的西部院校协会标准正在满足一个可接受的质量水平。

2.西部院校协会的使命

西部院校协会通过支持私立和公立的小学、中学和中学后的成员机构进行注重对学生学习的严格的和相关的自我评价和同行评议过程,提出并证明学校质量的提高。

3.西部院校协会——服务领域

该委员会将其服务扩大到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夏威夷、关岛、美属萨摩亚,马里亚纳群岛联邦、马绍尔群岛、密克罗尼西亚联邦的公立和私立学校以及东亚和太平洋地区的美国/国际学校。

4.学校认证的重要性

认证就是学校必须满足最基本的一套评价标准。认证委员会规定某些课程要求(譬如语文、数学、外语等课程),学校为满足这些要求每学期须提供适当数量和适当类型的课程。认证委员会也会要求学校免费为学生提供支持服务,比如给学生提供生涯咨询、写作辅导等。学校必须保持适当的师生比例。

认证标准是学校问责的前提,因为它是由第三方组织机构提供的,所以它是最客观的学校评价形式之一。被评价学校的所有信息必须面向公众公开。假如没有像学校认证机构这样的学校监督者,那么学校就会向学生索取它们想要多少就多少的学费,它们也会向学生提供它们所希望的任何质量的课程。认证就是保护学生的利益。学校每隔几年必须进行重新认证。学校进行周期性认证,确保所有课程和提供给学生的服务是一流的。

学校要想获得美国州政府或联邦政府基金的资助,必须经过美国地区认证协会的认证。因此,任何学生只要他打算获得联邦金融机构的贷款来支付学费,那么他必须在经过认证的学校就读。而且,任何想获得被认可学位的学生必须进入经过认证的学校读书,进入一所未经认证的学校读书对学生来说几乎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查验学校认证状况对学生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它可以防止学生因进入未认证学校就读而浪费宝贵光阴甚至浪费钱财。当学生申请就读美国公立大学或著名私立大学时,学生必须通常确保他们毕业的中学必须是经过认证的学校。尤其是学生申请就读那些不知名的学校,特别是在线学校,学生应该特别检查申请学校的认证状况。美国有6个地区认证委员会。经过他们认证的学校通常可以获得全国的认证认可。这些根据地区划分的地区认证委员会覆盖美国所有50个州。学生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来查看学校的认证状况。

(1)直接询问学校。学校一般会对认证状况进行广而告之。学生也可以选择直接与学校取得联系。

(2)通过学生所在地区的认证协会网站来了解学校的认证状况。该网站必然会列出认证委员会所认证的学校,并且会提供学校申请认证的有关要求和信息。

(3)通过浏览美国教育部的网站。美国教育部每年提供所有经过认证学校的名单,学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进行查询。

(四)西部院校协会学校认证委员会加盟会员学校发展状况

西部院校协会学校认证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就得到迅速发展,截止到2012年其加盟的会员学校就达到4260所,成为美国最大的学校认证委员会之一。2011-2012年加盟会员学校数量如表3-3所示。

表3-3 WASC学校认证委员会2011-2012年加盟会员学校数量

(注:http://www.acswasc.org/pdf_words/WASCWORDS-2013.pdf)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http://www.acswasc.org/pdf_words/WASCWORDS-2013.pdf整理

(五)认证结论的类别

学校完成申请加入WASC的必需文件,完成现场评价后,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由评价委员会选择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作为建议结论:

1.正式认证

这是对于达到WASC的全面认证标准,并且有表明可支持将来发展需要的高水平项目的发展历程和支持系统的学校。

2.候选资格

这是表明某学校教育机构已达到初始确认并正在(但尚未得到)认证。候选者是认证分类中尚未准备好接受基于WASC认证标准的全面评价的学校机构。学校机构必须提供完善的计划以及实施这些计划的充足资源的证据,并必须表现出能在合理的时间里达成目标的潜力。在初访后学年春季时,候选学校必须上交一份书面材料给委员会,表明正为达到初访委员会提出的建议而努力,并且注明学校在组织和项目方面的重大改变。学校通常需在具备候选资格的第三年申请全面认证。

3.认证不通过

这可能会发生在学校认证评价委员会确定学校没有完全达到WASC的认证标准的情况。学校可以在进一步改进的情况下重新申请。

正式认证或者候选资格都需要最多3年的时间,在三年期结束时学校必须实施自查并着手全面认证访问。

为了申请WASC的认证,公立和私立学校都必须符合所在地的法律规定。加利福尼亚私立学校,必须在上交宣誓书时列出加利福尼亚教育部,以表明遵守教育法规33190条款。同样,夏威夷私立学校必须得到夏威夷私立学校委员会的许可,或者由西方天主教教育协会证明,联合WASC在1995年夏威夷汇编法188号法规规定下得到认证。

(六)学校申请认证的合格条件

申请学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加入WASC:

(1)最少是在项目的第二学期,有适当的学生、教师和管理部门。

(2)学校最低入学注册人数为全日制学生15人。

(3)学校的项目必须包括最少两个年级,涉及新高中选择只开9年级班的例外。

(4)具有详尽阐述、发布目标声明和实现这些目标的课程计划。

(5)建立能为教育教学提供正确方向和愿景的管理系统。

(6)有合格的主要行政领导。

(7)有适合学校发展阶段的组织、教研组织、课程设置和教职工。

(8)有包括学生成就目标和测试实现目标进程的评价计划在内的总体方案。

(9)有关于学校的既定目标协调的招生政策。

(10)有适合整个机构目标的书面形式的课程大纲。

(11)有合格的授课教师。

(12)提供合适的课外活动和丰富活动的计划。

(13)已形成的恰当的财政基础以提供合理的持续财政稳定担保。

具体步骤:

(1)申请加入的学校完成“加入WASC请求”的表格,连同150美元申请费用一起交给WASC。初次访问的费用包括申请费。如果在阅读“加入WASC请求”表格后认定该学校不具备加入资格,申请费将被退回。如果该校在申请过程中自动放弃,则申请费不予退回。重新安排或推迟进行初次访问至另一学年的学校,将支付额外的申请费用以重新开始申请过程。

(2)学校将完成并上交“初次访问学校描述”的表格。此表中的信息应说明学校的目标和运作,并提供学校具有申请资格的证据。除了申请和提供的文件,学校应该在首次访问期间准备好相关的文件。

(3)收到表格后,执行董事长将安排两位委员会成员到该校进行一天的访问。对新建学校的首次访问不会早于开办的第二个学期,即春季访问秋季开办或秋季访问春季开办的学校。访问之后,委员会将起草报告上交给WASC学校评鉴委员会,以进行下一步行动,其中包括关于学校进行改进的建议和评鉴其是否准备好正式认证。学校将会接到委员会执行董事长的通知。

(4)如果委员会的决定是不赞成,学校不被批准加入;当认为自己达到了“合格条件”时,学校可以重新申请。

(5)如果委员会的决定是赞成,学校将被给予一学期至三年的正式认证或候选资格。学校有望在第三年申请全面认证。

(6)拥有候选资格的学校,将向委员会执行董事长上交一份关于评鉴委员会建议的第一年进展报告,表明在达到初访建议方面有所进展并指出学校在组织和目标方面的重大变化。

(7)2011—2012年的费用为:

太平洋岛屿和海外学校除了750美元,还按照实际旅费进行交费。入会费与加利福尼亚和夏威夷学校一致。

首次入会标准:

以下是WASC首次入会的标准。分为四个部分:

(1)学生学习的机构;

(2)课程、教学和评价;

(3)对学生个人和学术成长的支持;

(4)资源管理和发展。

每一个类别都有学校必须达成的详细的标准。

(1)正式认证标准,学校在不超过三年的时间里得到充分认证;

(2)候选人资格标准,学校在获得认证的过程中,但没有充分认证过;

(3)可作为学校遵守这两种标准的证据的文件范例。

在申请初访的过程中,学校必须以直接的或总结的方式提供大量列在“文件范例”一栏的信息。任何学校决定要提供给委员会的文件都应该在初访时集中放在方便的位置。初访委员会将在访问后起草一份报告,包含对学校不断改进的建议。

(七)学校认证专家的任职条件

美国西部院校协会学校认证委员会规定参与认证的教师和管理者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有在加利福尼亚州或夏威夷州的教师或教育管理者资格证书;

(2)目前在美国西部院校协会学校认证委员会成员学校担任教师或教育管理者;

(3)至少拥有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4)初步了解美国西部院校协会学校认证委员会的学校认证标准;

(5)充分理解参与认证过程需要合作与写作;

(6)所在学校校长推荐或建议;

(7)理解学校现场访问时间是星期日到星期三下午,要求访问组教师与管理者要与其他访问组成员一起,等候在学校提供的宾馆里,参与团队白天和晚上的工作(注:http://cpss.wasc.org/information for the public/qualifications)。

(八)认证委员会的一切运作都基于组织章程(By-laws)

如同美国其他地区性学校认证委员会一样,西部院校协会学校认证委员会也有它自己的组织章程,是认证机构组成与运作的法律性的依据。它是一个非盈利性的中介私立组织。其组织章程的内容包括机构名称、服务宗旨、机构的组成与治理、指导思想、认证服务范围、认证标准的制定与使用、财务年度报告、认证委员会职责、委员会官员的聘任与责任、委员会专职人员的职责、委员会的更迭、对利益冲突的程序规定、高管薪酬、赠品收受、告密者政策等。西部院校协会的章程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以及人们对该组织认知的进一步加深也时常调整与修订。以下是2009年9月修订的《西部院校协会章程》的具体内容:

西部院校协会章程(2009年9月修订)

第一条 名称和目的

本组织应被命名为西部院校协会(“协会”)。它的目的是通过①改进教育计划,②加强学校、学院、大学服务领域内的密切合作,③认证合格或候选状态,④加强与其他教育机构和认证机构有效的工作关系,以便促进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的福祉、利益和发展。

第二条 授权区域和认证

第一款 认证区域。认证协会的地区包括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和夏威夷、关岛、美属萨摩亚领土、密克罗尼西亚联邦、马绍尔群岛共和国、帕劳共和国、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太平洋盆地、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只要得到董事会的批准,这些美国/国际学校或大学可以申请认证,其他地区也可以申请。

第二款 认证。任何大学、学院或学校,应当在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或认证机构在得到适当的认证委员会的行动报告基础上取得认证。但每当一个机构从协会认证或候选人名单中删除或在认证委员会设定的日期前未能支付其年费,此类认证将停止。

第三条 组织

第一款 选区。董事会应有9人,其中3人必须选自3个任命的认证委员会中,任期3年。每一委员会的其中一个被任命者,应为它的主席或者助理/副主席。董事会主席应从成员中挑选,任期1年。主席可以连任一个为期1年的任期。董事会主席应为协会主席。协会的财务处长应由董事会选定。

第二款 会议。董事会应召开年度会议,时间由董事会确定,并可以在主席或任何3个董事会成员的要求下召开会议。

第三款 委员会 3个认证委员会,介绍如下:

1.高级学院和大学认证委员会

这个委员会应该由18~25名成员组成,具体人数由该委员会设定。委员会成员3年为一任期,最多连任两期(加上任何选举成员来填补一个空缺的部分任期)。

委员会应选举一名成员作为主席,任期3年,并选举一个成员担任副主席,任期1年。如果主席任期满前已连任两届,主席将继续担任直到他或她的主席任期过期。委员会成员应当由机构董事长挑选,由委员会根据委员会章程认证。

委员会的成员可以在他们从机构退休后,完成任期。失去任何机构基础的非公共委员没有资格服务至学年结束。

2.社区和初级学院认证委员会

这个委员会应该由选举委员会任命的19个成员组成。其中一个委员会成员应当在首席行政官提供的代表社区学院的提名代表中产生,包括:加利福尼亚州社区学院校长办公室和夏威夷大学社区学院校长办公室。此外,一个委员会成员应当选自其他委员会提名的名单,代表高级院校认证委员会和学校认证委员会。这些候选人应当是高级学院或学校委员会的在任或前成员,或者经证明熟悉社区和初级学院认证委员会政策、程序和操作的个人。

至少5名委员会成员应当为教员,至少5名成员应代表公众利益,至少3名成员应为管理员,至少1名成员应代表独立机构,以及至少1名成员应代表西太平洋机构。委员会代表必须服务3年。

根据委员会章程,委员会官员应当选自委员会。

3.学校认证委员会

这个委员会应该由32人组成,由委员会的提名审查委员会选自成员组织或委员会提名的候选人名单。当选的不少于七分之一的人应为公共成员。任期三年。代表任命如下:

7名成员由协会的加利福尼亚州学校管理员提名

1名由加利福尼亚州教师协会提名;

1名由加利福尼亚州教师联盟提名;

1名由夏威夷政府雇员协会提名;

1名由加利福尼亚州私立学校协会提名;

1名由夏威夷独立学校协会提名;

1名由协会的基督教学校国际提名;

1名由东亚区域市政局的海外学校提名;

4名由西方天主教教育协会提名,其中1名必须是一个练习课堂教师,1名必须是一个初级专员;

1名由太平洋联盟会议的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教友提名;

1名一线教师,来自夏威夷公立或私立学校;

1名一线教师,来自加利福尼亚州私立学校协会组织(CAPSO);

1名由加利福尼亚州学校董事会协会提名的学校董事会成员;

1名由加利福尼亚州家长和教师会提名的家长;

1名高中教师;

非教育公共成员来自商业、社区、公共组织,其中1名是夏威夷公共成员。

加利福尼亚州教育部和夏威夷教育部门将各自有委员会的职权席位。委员会应当确定哪些组织由选举委员会成员为代表,哪些组织由无投票权的职权成员为代表。

如果任职期间,职权成员的身份变化影响了以上选区的任命资格,由指定机构任命个人完成剩下的任期或者被替代。身份发生变化的个人完成任期后不得重新任命。

第四款 委员会行政人员。每个认证委员会应当任命一位首席执行官,他将负责选择剩下的每位认证委员会的成员。

第五款 委员会组成的变化。每一个首席执行官的头衔应当由受影响的委员会决定,经董事会批准。变化的大小和每个认证委员会的组成经董事会批准后由欧盟委员会决定。每个认证委员会的组成应刊登在协会年度目录里,并且任何重大变化体现在本章程的适当改变上。

第六款 委员会代表团。认识到董事会保留行政结构、预算、财政政策、合同和租赁的最终权利,包括那些由认证委员会选入的董事会,董事会将代表实际管理事务:包括实际地审查和批准这些事务,在某种它认为适度的程度上的事务批准。

第七款 委员会的制裁。任何认证委员会否认或撤销认证或候选资格所采取的行动应当在年度利益相关者大会上书面报告WASC董事会。

第四条 认证标准

第一款 委员会的标准。每个认证委员会应当根据协会董事会的批准采用自己的标准和准则。标准和指标均应根据每个机构完成目标的程度和自己所列目标中的作用,以及该类型机构的目标和作用的合理性提供评价标准。

第二款 委员会的行动。每个认证委员会的行动要服从第六条的审查程序和上诉程序,应当经理事会的终审和认证。

第五条 职员的职责

第一款 主席和董事长。董事会主席应主持委员会的所有会议,有权对董事会要决策的所有问题投票。作为协会的董事长,他/她应作为官方发言人,根据三个认证委员会和董事会制定的政策发言。

第二款 财务处长。财务处长作为董事会秘书,应保存完整的会议记录和董事会决策。他/她将从三个认证委员会的董事那儿收到认证机构和候选人名单,并每年至少一次提供候选人机构和认证名单的影印本。

第三款 首席执行官。三个认证委员会的主管应当保存委员会的行动和决策记录,在委员会的管理下负责认证访问的安排,访问委员会的任命,必要的认证材料的分配,以及委员会可能会委托给董事的有效的政府的认证程序的其他事项。

每次会议后的认证委员会的认证决定,首席执行官应当及时通知董事会的财务处长有关认证名单和候选人机构的所有变化。董事会在其年度会议上应当证明每一个认证委员会提交的认证机构和候选人名单。

第六条 上诉

第一款 上诉的权利。如果一个机构,在其自身经过认证委员会的任何审查或上诉程序后,仍旧认为被认证委员会拒绝或自己的认证终止不合理,其候选人资格管理委员会,通过正式授权其主席,可以在收到通知的30天内上诉这些行为。只要通过受影响的认证委员会的首席执行官向主席提交一份合理的上诉通知书。在此期间,该机构与受影响的认证委员会的地位与被上诉前应当是相同的。该机构的上诉通知书的形式和内容包含在该协会的听证和上诉程序手册中,具体描述见下面第四款。

第二款 上诉管理。认证委员会的任务是协调上诉,该委员会提供了WASC企业活动的员工支持。自从WASC不再独立支持三个认证委员会的员工后,这个任务就由不同的认证委员会定期承担。如果该机构要对为WASC的企业活动提供人员支持的认证委员会的某项决议进行上诉,那么该任务或上诉协调的工作将由其他认证委员会代替协会主席执行。分配给主席和秘书/财务主管的任务同样会由主席暂时重新分配给下级主席或秘书,只要其个人与对上诉做出裁决的认证委员会相关。

第三款 旁听陪审员和旁听团。该协会的董事会应当每年选出一个旁听陪审员,并从中选择一个旁听委员会,成立的目的是决定对任何机构反对、撤销认证或候选资格的上诉。

听审团应由如下20人组成:①5名来自小学/中学;②5名来自初级或社区学院;③5名来自高级院校;④5名来自于管理委员会成员。20名成员不能是当前的认证委员会成员。

旁听团应当由5人组成,其中至少有1个人由协会的秘书/财务主管从上述每个类别挑选,由听审团任命。所有这些被挑选人员都不能是参与过导致上诉认证过程的人员。听证委员会应当从自己的会员中选出它的主席。每一个成员,包括主席,应当有一张投票权利。

旁听团成员应当在统一基础上随机选择,并由WASC秘书/会计从其余听审团成员中任命,他们可以取代那些缺席或有利益冲突的成员。

第四款 上诉程序手册。该协会的董事会应建立上诉手册,该手册要不定期修改,称为“WASC上诉程序手册”。“WASC上诉程序手册”将提出更全面的程序进行上诉。当机构收到一个可上诉的委员会决定的通知后,就会收到一份WASC上诉程序手册。

第五款 成本。一个上诉机构应偿还所有的上诉听证会上协会所增加的成本,包括委员会协调上诉的成本,任何听证委员会的合法费用和WASC上诉程序手册中列出的其他成本。出于这个原因,一个上诉的机构将需要包括一个初始存款成本上的吸引力。该协会的董事会将拥有建立若干数量的存款和修改它的自由裁量权。如果实际成本超过存款的数额,该机构负责收支平衡,并且还有可能在上诉期间要增补存款。如果存款超过必要的成本,该机构应当接收差额退款。

第六款 新的财务证据。只要在听证董事会计划会晤的30天内,并且只有在对于机构的财务状况的事件结束之后剩下的唯一问题以及委员会的审查过程不足,或未能满足委员会标准,上诉委员会可以书面文件形式,报告被上诉的认证委员会执行主任的行动信息,在该机构的首席执行官看来就构成了新的财务证据。这样的应用程序应由该机构的董事会主席联名签署。新的财务证据指:①被认为是与被上诉行为有关的证据,在欧盟委员会的政策允许机构提交证据的日期前,都是无法使用的;②承担受影响的认证委员会的资金不足。

被视为承担资金不足的实质性和显著的证据,只要被证实足够重要,将可能导致委员会改变他们提起上诉的决定。

在收到新的财务证据时,受影响的认证委员会主席应成立一个不少于3人的委员会,该3人选自受影响的委员会(新财务证据委员会)来审查新财务证据。新财务证据委员会委员可能包括那些看到或因其他原因熟悉这个问题的机构,但不包含有关机构所定义的有利益冲突政策的任何委员会成员。新的财务证据委员会应当在上诉听证会依法订立日期之前做出决定。这个决定的新财务证据委员会应以书面通知到上诉机构、受影响的认证委员会的首席执行官以及认证委员会协会的主席。这个决定的新财务证据委员会概不承担除按本合同规定的任何进一步的评论或上诉。如果新财务证据委员会,在行使独自的判断和权力时的行为由多数人投票通过,而没有及时提出新的财务证据或其他相关证据,不承担实质性和明显的资金不足的责任,听证会应当继续上诉,新财务证据不得成为上诉记录的一部分。

如果,在新财务证据委员会的判断和判定下,不时发现有新的财务证据,并对资金不足有实质性和显著的影响,并作为影响认证委员会的行动的基础,协会主席应立即将听证会延期,至下一个受影响的认证委员会会议上重新讨论被上诉的决议后再重新召开。此时受影响的认证委员会将考虑这个被提起上诉的决定。受影响的认证委员会应当独立审查新的财务证据,并做出关于这些证据材料是否及时的和显著的决定。如果受影响的认证委员会在全权处理新的财务证据时,发现该证据承担实质性和显著的资金短缺的责任为上诉决定的基础,受影响的认证委员会应当作出新的决定,应当视情况而定采取行动取消先前的终止批准或拒绝参选或认证的决定。也许,在它的唯一的自由裁量权下,可强加任何它认为适当的其他较小的制裁和条件,如果强加这样的制裁,受影响的机构不能进一步寻求上诉或审查。在这种情况下,受影响的认证委员会应当指导协会的主席驳回上诉。

如果在全权处理受影响的认证委员会,没有及时提出新的财务证据,或如果它被发现对作为被上诉决定的基础的资金短缺没有影响,委员会应当指导协会的主席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恢复上诉审理。在所有的事件,受影响的认证委员会决定应包括发现及时性、重要的和有意义的新财务证据。这样的决定不受听证会董事会审议。这样的决定在一切情况下应以书面通知到上诉机构、协会主席和听证会董事会。

第七款 上诉听证会。协会主席应当在最早的可行日期安排上诉听证会。那些证明不需要宣誓。被上诉的认证委员会通常由法律顾问出席,上诉机构不能由法律顾问出席。通常,当该机构发送上诉通知书时,将尽快通知协会选择法律顾问。

上诉听证会至少60天前,协会会长(或财务处长)应提醒注意上诉听证通知书送达的时间、地点,将保证协会理事会主席或董事长收到书面收据,并送一份副本给协会首席执行官。

第八款 上诉的理由。上诉的理由应当限于如下:①评估小组或认证委员会在执行规定程序时产生错误或遗漏,并且对认证委员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②一个以上的评估组或认证委员会成员带有明显的偏见,并且对认证委员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③证据认证委员会规定的日期之前,发现上诉证据有错误;或④认证委员会的决定没有确实证据。“决定”在本款指认证委员会是作为上诉的基础的行为,或者认证委员会在审查或进行上诉行为时可能导致的修改。上诉听证会是一个协会和认证委员会先前行动记录的评审。因此,除非在WASC上诉程序手册允许的范围内,机构不得提出任何理由或证据,除非在通知WASC前,作为认证委员会的部分程序,在认证委员会面前机构提出同样的理由和问题。当术语“实质性”在这一款中使用,它意味着这个涉及的问题,或是显然与其他问题相关,或者足够重要到可以逆转已被决定的上诉。

第九款 听证会的决策。听证委员会根据听证会上提出的证据,在投票的基础上,应当做出决定。听证会将采取行动确认、修改或改变上诉的决定和作为支持而引用的理由。听审团将宣布它的决定和理由,因此在30天内会通知协会董事长、主席或机构的执行委员会和做出该决定的认证委员会首席执行官。该决定不应受任何进一步的上诉。

如果听证委员会发现该机构的一个或更多的理由(1)通过第8款第4条,听证委员会的决定将扭转候选人或认证机构的否决或终止。它的决定可能会推荐,但不应规定,针对认证或候选资格的机构认证委员会的任何条款或条件,当它实现了听证委员会的决定。受影响的认证委员会应当在此之后,执行听证委员会的决定,并在执行时应保留改进条件的权利,包括否决或终止认证或对候选人的制裁。受影响的认证委员会的实施行动,应符合听证委员会的决定。这种受影响的认证委员会的行动将向机构通报,不得受到进一步的审查或上诉。

如果听证委员会发现与上面第8款提到的四个理由相违背,应当基于该理由否认该上诉部分。如果听证委员会发现所有上诉理由与机构相违背,应采取行动确认被上诉的受影响的认证委员会的决议。

第七条 财务

在经过三个认证委员会的平等评估后,协会董事会工作将得到财务支持。

第八条 修正案

任何的认证委员会或董事会董事都可以提出该章程修正案。这样提议的修正案,除涉及的规模和认证委员会(见第三条,第四款)的构成外,经所有三个认证委员会和董事会超过三分之二的投票才能批准生效。

第九条 赔偿

本协会特此授予任何官员、董事、专员或其他认证人,或前任官员、董事、专员,或其他认证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该协会的员工和团队成员,对以上所提到的人员的相关的行为或疏忽进行索赔,或对本协会一个官员、董事、专员或认证的法律允许的最大程度行为进行索赔,条件如下:

(1)如果任何索赔行为受到恐吓或威胁,在这种情况下,赔偿请求人必须及时通知协会的主席;

(2)如果这个人请求赔偿行动不成功,董事会,成员,或法庭必须决定这个人信用良好,在某种程度上他或她被认为代表公司最佳利益,没有理由相信他或她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3)赔偿的前提为保险是有效的,并且在保险政策覆盖范围内所有现有协会保险政策无法涉及到的范围。

(九)程序和内部政策

1)WASC董事会监督委员会的活动

认识到协会的董事会(“董事会”)保留最终负责公司事务,同时认识到,历史上三个认证委员会被广泛授予的活动范围,董事会建立以下规则对其职责进行监管。这些规则,不是为了阻止董事会采取进一步的,它认为有必要在一个特定的实例来履行管理公司事务的责任的行动:

(1)每个认证委员会每年应由认证委员会选择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外部审计。应当向每个认证委员会董事会提供完整的审计报告,包括任何“管理建议书”。

(2)每个认证委员会每年必要时应开发和采用一个业务上的资本预算。该预算必须向协会的董事会汇报并经董事会审核。批准之前不得为了一个认证委员会开始实现它的预算。显著的费用或收入预算差异应向董事会报告。

(3)所有认证委员会手册、政策和修正案应当提交各自的董事会委员会批准。批准之前,不得为了一个认证委员会开始实施任何政策或手册。

(4)每个认证委员会任何拟议的资本支出大于储备,应当事先提交协会董事会批准。

2)电话会议

至少两个协会的两个董事会主席才可以以任何理由要求召开董事会特殊会议。董事会也进行电话会议。

3)满足额外的诉讼费用

本协会同意某个组织可以在未来某个时刻,根据成本需要提高协会的诉讼成本。这样的成本可能会涉及大量的法律辩护费用或产生的损害的不利判决,或两者兼而有之。本协会有责任来保护协会和它的认证委员会,以防此种情况发生。然而,国防费用或不利判决有可能未保险。这种情况可能发生,如果:第一,保险在未来变得不可用;第二,不利的判决或国防费用超过保险限制;第三,责任的性质超过保险政策覆盖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协会将不得不依靠自己的内部财务资源,来满足所有或部分的国防费用或判决。这个政策的目的,是阐述在这种情况下提供协会及其认可委员会资金的方式。

(1)负责引起诉讼的行动的认证委员会将负责支付所有辩护费用,包括法律费用,以满足其某种确定处置方式的判决。

(2)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段落一中提到的受影响的认证委员会资产不足以满足其义务,剩余的资产认证委员会将同等地用其支付这些开销。如果三个认证委员会的资产都不足以支付这些开销,可以使用协会董事会控制的资产。

(3)在某种程度上,这些资产的认证委员会不对不利判决或协会的董事负责,如第二段协会保险中的描述,负责反面判决的认证委员会,负责赔偿其他认证委员会和协会的董事会的所有此类开销。

4)董事会主席任期

在年度利益相关者大会上,董事会应从其会员中选出主席,任期一年。主席可以连任为期一年的任期。主席的任期将从第一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

5)利益冲突

WASC是加利福尼亚法律和在国内税收法规Section510(c)(3)的税收豁免政策下组织的非营利公益公司。其制定以下政策,以保证董事会、学校认证委员会和社区和初级学院认证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不会受到利益冲突的影响。

(1)每个WASC委员会应时刻保持利益冲突政策的有效性。一个委员会的利益冲突政策任何材料的变化应当提交这个委员会批准。委员会的利益冲突政策应当代表以下人员处理利益冲突:委员会成员、协会志愿者,如来访的团队成员,委员会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委员会成员会见的国税局定义的“关键员工。”

(2)这个委员会的成员和官员,应遵守以下的利益冲突规则:

受薪董事会成员和官员应当完成附属于这个政策的利益冲突声明,如A,开始他们的职责,然后每年每个董事会成员和官员应当更新声明。秘书应在WASC的书面记录上保存这些声明的副本。

董事会成员和官员将努力避免参与任何作为董事和官员责任相冲突的活动。

如果董事或官员指出一件他们认为一个涉及董事或官员或其他董事或官员利益冲突的事件,其中这个董事或官员应当尽快引起董事会主席和秘书的注意并披露这件冲突。

根据利益冲突的本质,涉及利益冲突的董事或官员可能会被要求避免对该问题进行投票,被要求停止他或她对此事的讨论,甚至,在极少的情况下,辞去主任官的职位。通常情况下,合适的裁决将取决于主席委员会在做决定之前与WASC法律顾问的讨论。提出了一个可能的利益冲突董事或官员将向有权做出最终决定的全体委员会(没有将任何对潜在的冲突投票董事计算在内)上诉该问题。涉及主席的冲突应当由剩余的董事会成员决定。

利益冲突的例子应包括,但并不一定仅限于以下:

在WASC之前拥有物质经济利益。董事或官员将会有一个物质经济利益在一个事务WASC之前,包括之前董事会的财务,如果这个董事或官员在其他参与事务组织有5%或更大的股权工资、津贴或其他形式的赔偿。例如,如果一个董事拥有一个银行10%的股票,WASC正在考虑开始这个与银行有关的业务,这个董事就拥有任何涉及WASC和银行事务的经济利益。

拥有如董事或官员等有影响力的位置,无论有或没有赔偿,在WASC之前与另一个组织有潜在的交易。此外,在一个非营利组织拥有会员利益,该组织给董事或官员5%或更多的投票权,如果WASC正在考虑一个涉及该组织的事务时出现了冲突。

大多数董事会成员和官员都会与一个候选人机构或认证WASC相关联。董事会有时将被要求批准委员会与董事会成员相关的一个机构的认证或候选资格的决策行动。协会董事会成员与一个机构的联系,在政策里意味着他将被视为一个“收益董事”,但在利益冲突面前他们不能阻止这些董事或官员投票批准决定适当的候选人机构和认证委员会;然而,投票时,这些协会都应当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上公开录入,而且一定要获得利益相关的主管除外的足够数量的肯定票,来把握利益相关的主管投票除外的该机构的意向和决议。因此,如果所有5个董事会成员投票,一个董事会成员与机构A相关,机构A是由负责批准单一行动的委员会调查的董事会名单上的机构,所有5个董事会成员,包括有利害关系的董事会成员共同投票批准委员会的行动。利益相关的董事会成员协会,将会记录在董事会会议纪要上,会议纪要将记录所有5个董事会成员投票同意批准整个机构名单,包括机构A。对机构A来说,该投票批准是恰当的,因为四票的赞成票(不包括利益相关的董事的投票)足以通过一项决议。

WASC不雇用任何独立于三个委员会的员工,因此,WASC提出涉及“核心员工”的利益冲突政策的问题,正如美国国税局的规定,要求其委员会保持利益冲突政策的有效性,该政策包括所有支付工资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他们的“核心员工”。

6)高管薪酬

该政策适用于WASC及其委员会遵守的程序,它将创建WASC执行人员的薪酬办法。所有WASC行政人员将获得合理的符合那些在整个认证委员会、非营利组织和教育社区的相当职位的薪酬水平。WASC的三个委员会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代表WASC董事会补偿委员会的权力,目的是审查和批准所有委员会行政人员的赔偿工作。每个委员会都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立赔偿委员会,该委员会必须由所有委员会成员参加。要批准这样的薪酬,每个委员会(或它的一个委员会)应当在某种程度上进行可行的审查并依靠一定的外部数据以确保补偿支付给行政人员的补偿与认证委员会、非盈利教育社区职位相当人员的薪酬是一致的。薪酬决定以及这些决定的原因,应同时记录委员会(或一个委员会之)记录中。委员会应保证所有委员会成员独立参与审查和批准对高管人员薪酬的决定,并与国税局适用的法规和指南没有利益冲突。

高管职务薪酬决策的制定必须是在可行的基础上进行的,①招聘一名新的行政人员或创建一个将招聘新的行政人员的新的行政职位之前;②现有新的行政人员的薪酬变化之前。在一个固定的水平或包括一系列薪酬等级的基础上批准某个人或职位的薪酬。现有行政人员所有成员的薪酬水平的变化需要由委员会(或其中一个委员会)的批准。行政人员的薪酬水平或岗位发生的变化,超出原先批准的适用于那个人或位置的补偿水平或范围,薪酬决策就会发生变化。一个包含预定的年度薪酬增加条款的多年雇佣合同,只要在最初经过批准,就不必再另行批准,可以自动调整薪酬。

WASC董事会的年会上,每个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报告,证实其对该政策的认同。董事会应接受委员会的报告并批准符合该政策的委员会行动。

7)赠品收受

WASC是一个在加利福尼亚合法的、具有国内税收代码为510(c)(3)的免税权的非营利公司。该公司鼓励征集和接受礼物和以进一步帮助WASC来履行其使命为目的的向WASC及其委员会的赠款。以下政策包含赠品收受、WASC和委员会赠品管理。

按照公司章程,WASC的任务是通过①改进教育计划,②加强其服务范围内的学校、学院、大学的密切合作,③对认证委员会或候选资格的认证,④密切与其他教育机构和认证机构有效的工作关系,来促进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的福祉、权益和发展。

WASC的董事会和其工作人员以及每个WASC委员会,可以向个人和其他实体征集当期及递延的赠品和来自基金会的资助,以协助WASC履行其使命。这些政策和指导方针管理WASC的赠品和资助收受,以及向准捐赠人及其顾问在对WASC进行捐赠时给予指导。本政策适用于WASC及其委员会收到的所有赠品和资助。

根据本政策,所有的赠品和资助必须由WASC董事会(或其代表)或由赠品受权委员会(或其代表)接收。通过决议,WASC董事会可以授权给任何公司官员接收赠品,委员会可以授权首席执行官代表其接收捐赠给它的赠品。收到赠品或资助的WASC或委员会要负责精确地记录收到的礼物或资助。如果与WASC规定的任务不一致的限制性赠品或资助则不能接受,被赠予的WASC董事会或委员会认定太多或太贵的加限制级的赠品或资助也不能接受。在接受前未经WASC董事会正式同意的所有赠品和资助在接收后要得到WASC董事会的批准。

赠品和赠款通常分为“标准”和“非标准”。一个非标准的赠品或资助,只能由WASC董事会在咨询法律顾问后才能接受。非标准的赠品和资助包括:

非上市股票转让,受限制或买卖原则协议;

文件命名WASC或作为受托人的任何佣金;

涉及合同的礼物,比如廉价销售或其他要求WASC或任何委员会承担义务的文件;

潜在的可能会使用国税局所要制裁的利益冲突交易;

现金形式以外的价值超过100美元的礼物;

任何董事会认为赠品的性质需要证实为非标准的赠品或资助的情况。

根据该政策,所有符合WASC的使命,又不包含在上述定义的“非标准赠品和资助”范围内的赠品和资助都被认为是“标准赠品和资助”。标准赠品和资助的收受和管理如下:WASC董事会接受并管理所有只捐赠给WASC的而不是其委员会的限制或不受限制的标准赠品和资助。捐赠给委员会的限制或不受限制的标准赠品和资助额由委员会接收和管理。

8)告密者政策

每个委员会应将此申诉政策纳入员工手册。内容如下:

WASC要求其员工在履行他们的职责和责任时,遵守高标准的商业和个人道德规范。作为WASC的员工和代表,我们必须在履行我们的责任时要诚实和诚信,遵守所有适用的联邦和州的法律。WASC鼓励员工举报诚信受到怀疑的人员,或提供其违反联邦或州法律的可靠信息。

提出该报告的诚信的员工不能受到骚扰、报复或解雇。一个对违反联邦或州法律诚信进行举报的员工实施报复的员工,要受到最严厉包括终止雇佣关系的纪律处分。本举报制度旨在鼓励和支持员工和其他人,慎重考虑在寻求WASC组织外部的解决方式之前,寻求组织内部的解决方式。

员工应该与能妥善提出他们的问题、担忧、建议或投诉的人分享他们的观点。在大多数情况下,委员会的主席和执行董事是能提出所关注的问题的最好职位。如果关注的领域涉及到主席或执行董事,员工应向相关委员会主席报告此事。

对违反或涉嫌违反法律的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该委员会的主席和执行董事负责调查和解决举报人政策所涵盖的所有举报投诉和指控并拥有自由裁量权,而且应当向各自的委员会主席或WASC的董事会提出处理建议。

任何人提起关于违反或涉嫌违反法规的申诉,必须确保诚信并且有相信存在违反法规现象的合理的理由。任何被证实不存在的或恶意、错误的指控,将被视为严重违规。报告可能会在保密基础上,由申诉人提交或可以匿名提交。违规行为或疑似违规报告,将在满足进行充分调查需要的条件下尽可能保密。所有的报告将会及时调查,并且如果调查属实,将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ACSWASC:By-laws..http://www.acswasc.org/.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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