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0日教代会通过)
总则:洋思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泰兴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泰兴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泰政办〔2009〕146号)以及泰兴市教育局下发的《泰兴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泰教〔201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我校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促进我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为导向,以提高我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为核心,着力构建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我校校长以外的正式在编教职工。
泰兴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乘以我校在编教职工总数。
对所有考核对象,从自身建设和履行岗位职责两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自身建设包括敬业奉献、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学识提高等内容,履行岗位职责包括服从岗位分工、履行岗位职责、达成工作目标、努力创新争先等内容。具体内容见“洋思中学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表”。
1.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秦培元
副组长:曹伟林 杜红先 刘金玉
成 员:吴长华 高正国 凌 俊 刘国琪 刁 勇 苏日新 曹 燕 陈爱群 焦正林 吴国兵 肖全 叶邦贵 王国英 马石扣
2.把教学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成“常规管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量、教学实绩奖励性绩效工资”、“教科研奖励性绩效工资”三部分分别考核。
(1)常规管理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月每人300元,按常规管理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由各年级(部门)逐月考核结算(见分则一)。
(2)工作量、教学实绩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去常规管理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300元/月)和教科研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800元),所剩部分的50%作为工作量奖励性绩效工资、50%作为教学实绩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年级(部门)根据个人工作量及教学实绩结算(见分则二)。
(3)教科研奖励性绩效工资。每人每年800元,按教科室“教科研百分赛”考核结算(见附录B)。
3.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年级组、政教处合并考核(见附则二)。
4.备课组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年级组、教务处合并考核。
5.年级负责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校长室考核。
6.其他行政工作按工作量归各部门进行履职考核,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
1.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学校将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学校先进教师指标分配到各年级(或部门),各年级(或部门)根据本年级(或本部门)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和评优、评先的资格。
(1)从事有偿家教,经学校及以上部门查证属实的。
(2)体罚学生、向家长索取财物、师德失范造成后果的。
(3)参与越级上访或群体上访、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4)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被查处的。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考核工作,制定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研究解决考核过程中的问题。
2.坚持公平公正。考核的全过程,坚持政策面前人人平等,坚持同一尺度评价每位教职工。
3.强化过程考核。各年级、各部门建好考核台账,完善考核档案,为考核工作积累准确、全面的依据。
4.严明考核纪律。各年级、各部门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考核职能,对考核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的,进行责任追究。
1.学校对所有对象的绩效考核,在秋学期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2.经组织批准,我校支教、交流人员根据受教学校对支教、交流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在我校参与考核,借进我校人员由其编制所在学校根据我校考核结果对其考核。
3.对目前因各种原因在编不在岗人员的奖励性绩效考核,按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实施。
分则(一):
泰兴市洋思中学2011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过程管理考核办法
为强化学校过程管理,从每位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每月提取300元作为过程管理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年级(部门)逐月考核发放,考核细则如下。
1.迟到、早退一次少发5元。课间操缺席(做操时不认真、讲话、嬉笑、中途离场视为缺席)一次少发5元。
2.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校会、升旗仪式等缺席一次少发20元,履行请假手续一次少发10元。在市局规定时间内的婚假、丧假、事假、学习(凭证明)、因公出差除外。
3.旷职1课时少发20元。
1.不遵守办公纪律,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上网聊天、打游戏、看影视录像、睡觉等,一次少发10元。
2.不做好办公室的值日工作,一次少发20元。
3.私自关教室内摄像头、广播,一次少发20元。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次少发300元。
5.推荐、擅订教辅用书,乱收费等,一次少发300元。
6.在宿舍使用液化气等危害安全的设备,一次少发200元。
7.不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一次少发20元。
8.有赌博、嫖娼、从事有偿家教等违法违规行为,经学校查实的,取消全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报上级部门处理。
1.学生出走、退学等,一次少发相关责任人300元。
2.歧视、讽刺、挖苦学生,一次少发50元。
3.向家长索取财物,一次少发300元,并退回所索取的财物。没收学生钱物,一次少发50元,并退还没收的钱物。
4.在校园内乱扔废纸、杂物,一次少发50元。
5.随便叫家长到学校,与家长发生冲突,一次少发50元。私自让学生停课,一次少发200元。擅自赶学生回家,一次少发300元。
6.带异性学生到非公共场合,对异性学生有暧昧举动,男教师未经批准进女生宿舍,一次少发300元。
7.在校园内衣着要整洁,不化妆(包括染黄发、红发),不佩戴首饰,否则一次少发20元。在公共场合不吸烟,否则一次少发20元。工作日饮酒,一次少发100元。
1.不服从工作安排,一次少发50元。与领导无理顶撞造成不良影响,一次少发100元。
2.不对外开课,拒绝来宾听课,对来宾无礼貌,一次少发100元。
1.不参加集体备课,一次少发20元。备课不合要求,一次少发10元。无教学反思,一次少发5元。无教案(课件)上课,一次少发20元。
2.不按课表上课或私自调课,一次少发20元。不按时上课、下课或不做眼保健操,一次少发20元。带手机进课堂,一次少发50元。
3.不及时批改作业或批改不认真,一次少发30元。
4.不按要求做好“堂堂清”、“日日清”、“周周清”工作,一次少发30元。
5.在学校组织的考试过程中,不按时监考、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一次少发50元。少收试卷、答题卡等,一次少发100元。阅卷、结分、登分有误,见一人次少发当事人30元。有舞弊行为,一次少发300元。
6.不认真带活动课,一次少发30元。因失职造成安全事故,一次少发300元。
7.不按时放学,不送学生进餐厅(最后一节课的老师),一次少发10元。
8.班主任工作按《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考核。违反上述条目者,按规定考核。造成后果的,承担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
分则(二):
泰兴市洋思中学2011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量、教学实绩考核办法
1.实绩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3000元-800元,其中50%计人工作量考核、50%计入教学实绩考核。
2.先算出全校工作量总点数,再用总钱数除以工作量总点数,得到每一点的钱数,各年级、部门按照工作量获得考核经费,考核发放。
3.任课老师由年级考核,备课组长由年级与教导处考核,班主任由年级与政教处考核。
1.科目工作量系数(以《江苏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为参照)。
(1)综合实践课、地方课程、健康课、书法课、普通话课程均按照课时列入工作量。
(2)拍照、布置橱窗记为3个班的美术工作量。
(3)升旗、课间音乐记为3个班的音乐工作量。
(4)口语人机对话、中考报名、投影设备维修、摄像视为8个班的信息工作量。
(5)女45,男50,照顾1/3的工作量。
(6)女50,男55,照顾1/2的工作量。
凡照顾工作量者,工作量累计相加不得超过平均工作量,凡兼多个行政工作的,不累计相加,取单项最高工作量计算。
2.年级总工作量系数=班级数×班级工作量系数之和。
3.学校教学人员总工作量系数=年级总工作量+备课组长工作量之和+教学行政工作量之和。
初一、初二考核合格率,初三合格率占1/3、优秀率占2/3。
1.考试、考查科目得分计算办法。
(1)参照分A=接班时合格率-接班时年级合格率。
(2)考核分B=期末考试合格率-期末考试年级合格率。
(3)得分C=班级工作量系数×[(B-A)×100+4]。
说明:
(1)起始科目得分C=班级工作量系数×(B×100+4)。
(2)教多个班级者,各班得分相加,凡得负分者,记为0分。
2.非考查、考试科目得分计算办法。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体育老师完成教学任务,完成体艺“2+1”得基本分4分。在泰州、泰兴教育局举办的中考加分项目竞赛中获奖的,按照学生中考所加分数加给辅导老师(得分不超过考试科目老师的最高分)。
在国家、省、大市、小市行政部门组织的非中考加分竞赛中获奖的,指导老师分别加4、3、2、1分,加分不重复累计,以最高分计。
有竞赛、活动不参加、弃权的,一次扣2分。
3.初三优秀率得分计算办法。取班级总分前30%得考核均分,以学校前30%均分为参照均分。
4.班主任、备课组长等分管工作考核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坚持优绩优酬,建立考核台账资料,不搞平均主义。
5.非教学人员(岗位)不进行量化核算,而进行履职考核。学校明确岗位职责,通过民主测评和学校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履职情况予以定性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等级,确定奖惩标准。
分则(三):
泰兴市洋思中学2011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教科研工作考核办法
一、从绩效考核费中拿出800元/人作为对教科研绩效工作的考核。
二、百分计算,分五块考核,每块封顶不保底。
三、先分别从学习、培训、中心工作、学期小结四个方面进行研训日常考核(占60%);再进行该年份的研训成果考核(占40%),两项分数之和即为所得教科研考核总分。
四、教科研先进个人一年一评,自高分往后评录。
五、考核人。肖全:文科(含语、外、政、史、地)和体育;吴国兵:理科(含数、理、化、生、音、美、电)。
六、上交资料:
1.教科研考核评分表(放在第一页)。
2.学习记录原件。
3.春秋两学期教科研工作小结。
4.学年教科研工作成果(含原件,核后退还;电子稿等,形成文件夹,夹名为被考核老师姓名)。
前三项春、秋学期末都必须交,第四项秋学期期末必须交。
七、考核时间:秋学期最后一个月中,按教科室的要求,将相关资料亲自交至相关考核人处,考核人当面打分,学习资料、所有复印件(含封面、目录、证书、文章)等必须留下,原件带走,考核人打好分后,当事人必须当面签好字,如过期或未亲自交,视作放弃教科研考核,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当事人自己全盘承担。
八、绩效结果=本人教科研最终绩效得分×[(800×参加教科研绩效考核总人数)÷参加教科研绩效考核总人数的分数总和]。
九、其他未尽事项,在工作中再作完善。
十、本办法解释权归教科室。
一、加强学习(16分)
1.每月学习教育教学文章,做好学习摘录不得少于800字,亲自手抄,全学期不少于四次,每次合乎要求,得2分;未手写,见一次扣1分;未达字数要求,见一次扣1分;不认真,见一次扣1分。
2.每月写学习心得,不少于200字,亲自手写,全学期不少于四次,每次合乎要求,得2分;未手写,见一次扣1分;未达字数要求,见一次扣1分;不认真,见一次扣1分。
3.学习摘录和学习心得必须写在学校下发的记录本上,如不能做到,扣2分。
二、积极培训(24分)
1.积极参加全员培训(含假期),做好记录,完成好布置的相关任务。
2.积极做好本学科培训,做好记录,完成好布置的相关任务。
3.积极做好泰兴市、泰州市、省等各级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4.培训时随意走出,见一次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缺席一次扣3分(假期培训每半天为一次)。
5.培训时,不认真,未做好记录,见一次扣2分;未及时完成相关任务,见一次扣3分。
6.在泰兴市、泰州市、省等各级部门组织的培训中受到批评、通报、处理的,本大项得零分。
三、服从安排(15分)
1.无条件地服从有关培训安排。
2.认真做好相关培训事宜。
3.不服从的,见一次扣5分;不及时者,视作不服从;不认真者,见一次扣4分。
四、撰写小结(5分)
1.每一学期必须写出教研小结。
2.教研小结必须亲自写,手写,全面写,包括学习、培训、认识、成果、问题、努力方向等。
3.未及时交,视作未写,本大项得零分;未手写,得一半的分;不认真,得一半的分。
五、教研成果(40分)
1.每一年度均应有教科研成果。
2.成果包括获奖类、发表类、交流类等。
3.如果是组织奖类,则此奖算为备课组长一人。
4.学校级,见一件,得6分;泰兴市级,见一件,得9分;泰州市级,见一件,得12分;省级,见一件,得16分;国家级,见一件,得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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