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上可以看出,西南少数民族一直在较封闭体系中成长,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特定的制度体系、交往体系和价值体系,从而凝聚起内部力量保证共同体的团结。少数民族生活的封闭体系发生改变,则是在国家权力进入该地区以后。随着土司制度和改土归流制度实施,儒学教育、科举考试等与儒家价值的相关内容也被引入进来。仅仅明朝就在贵州建立了书院20所,府学12所,州学4所,县学10所,里学23所。拥有强大文明优势的传统帝国通过科举考试等措施,将一些少数民族精英逐步吸纳到中央政权体系内,广泛传播了内地已经比较成熟的儒家文明,并且这个过程一直持续到晚清,全面推动了西南地区和内地全面融合,以至在“清的帝国构造中,西南部的非汉民族地区就已经被完全当作内地来对待”[8]。此后,无论是从地理版图上来讲,还是实际管辖治理区域来讲,以及文明体系覆盖面来讲,西南地区已经被有效地纳入到多民族国家治理的谱系中。
传统帝国在西南地区推行各种制度和价值的过程中,凭借其所蕴含的华夏文明优势,自始至终保持着以汉文化为核心的多民族关系格局。具体来说,西南地区和内地在经济、文化等方面交流不断扩大,大量汉族成员开始进入该区域,加强了相互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在各民族之间相互融合的过程中,形成了包括非正式的面对面交流、非政治的社会结构以及传统习俗基础上形成的交往体系,让相互交流从一种可能变成一种常态,从而激发了原有相对封闭体系内的自我认同和他者认同的功能,改变了认同序列的运行过程。对于自我认同而言,由于交往渠道的扩大、交往人数的增加以及信息传播的加速,其包含想象功能进一步发挥作用,“正如民族的成员不能跟每个人都相互认识一样,他们也不能清楚知道他们民族所有的这些空间、地点和景观。然后,他们能够通过表征来感受他们,而这些表征则是通过各种形式被大规模再生产并在想象的共同体中广泛传播。”[9] 少数民族的经济、政治、文化甚至各种传统习俗的表征逐步明确化,少数民族成员对于自我认知的逐渐清晰,并开始形成本民族的特征。并且随着少数民族与汉族交往的加深,汉族对于少数民族的相互认同也在加深,对于“他者”的理解,从最早浅层次的认知,开始逐步转变为对其族体的认识。当然,这种认识并不完整,尤其是一些生活在偏僻地域以及没有纳入传统帝国视野的少数民族,汉民族仍然对其包含着很多不平等和歧视的成分。从总体上讲,在少数民族的自我认同和他者认同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了其特有的价值观,并与特定的制度体系、交往体系结合在一起,共同促进了族群内部的团结。仅就价值观而言,从整体上看形成了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多元性。在西南地区广阔的区域内,生活着多个不同少数民族,由于发展阶段、生存环境以及与外界交往程度的不同,几乎没有一个民族处于单一性社会形态,而是呈现出多元化状态,并且其中还存在着明显不平衡的现象。甚至到了20世纪50年代,如独龙、怒、基诺以及部分景颇、傈僳、布朗等人口较少的民族还保留着原始公社的印迹,四川凉山彝族则处于奴隶制的发展阶段;部分景颇族、佤族中还存在蓄奴现象;而傣族以及纳西族、阿昌族、哈尼族等已经进入了封建领主经济发展阶段;云南境内的傣族、白族、彝族和贵州彝族也已进入了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阶段。总体来说,这些少数民族大多以较为原始的和农业形态的生计来维持生存。(参见图6-1)
图6-1 20世纪50年代西南少数民族依赖的基本生计
(续表)
资料来源:马戎等主编:《中华民族凝聚力形成与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由于多元和多层次的社会形态存在,使得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呈现出丰富多样的价值特点,例如不仅蒙古族、瑶族、藏族等人口较多的民族价值观各有特点,藏族崇尚土红色、朝鲜族喜欢纯洁的白色,而且一些人口较少的民族的价值观也多种多样,比如凉山彝族尚黑,白族崇尚鲜亮的色调。实际上,正是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价值差异,让本民族之间的自我认同在环境变化中得以凸显,其族群认同也得以显现。因为对于任何一个少数民族的身份生产,都不是单方面的,而是通过不同民族之间相互交往来得以凸显,如果与其他民族交往没有产生反馈效应,就很难实现对本民族的价值认知。对此,费孝通做了了如下描述:
为了加强团结,一个民族总要设法巩固其共同心理。它总要强调一些有别于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上的特点,赋予其强烈的感情,把它升华为代表这个民族的标准;还常常把从长期共同生活中创造出来的喜闻乐见的风格,加以渲染宣扬,提高成为民族形式,并且进行艺术加工,使人一望而知这是某个民族的东西,也就是所谓的民族风格。这些其实都是民族共同心理的表现,并且起着维持和巩固其成为一体的作用。[10]
西南少数民族中长期存在多元性的价值观,虽然有不同的存在样态和表现形式,但却在少数民族认同的凸显过程中,具有极强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并长期支配着少数民族成员的思想、行为以至灵魂,不仅影响着西南少数民族的政治文化,而且还影响着该地区的治理结构。
第二,统一性。这种统一性即表现为少数民族内部价值观的统一性,也表现为中华民族价值观的自觉形成。虽然从西南少数民族的成长历程来看,多元性的价值观是其重要特点。但同时,同一个民族内部却保持着统一的价值观,并主要体现在社会生活和文化传统方面,比如彝族是我国少数民族当中支系最多的民族,云南的“土家”、“蒙化”、“罗罗”、“腊鲁”等都是彝族的不同子系,但是他们都保留有同姓不婚、共同祭祀远祖、设小木人灵台、同庆火把节、行火葬、多神崇拜以及相似的巫师制度等,表明了彝族各支系共有的特征,体现了彝族各支系统一的价值观。诸如此类的事例在西南地区很常见,并且少数民族内部的统一性一旦形成,就非常容易得到巩固,如同胡庆钧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对西南苗族居住区的观察:
苗族的民风与民德,与他们在文化上取得的成就息息相关。但是我们要指出的:这种褒贬的观念是由苗族的民风与民德发展出来的,虽可以受到汉人的影响,却非汉人所能左右,所以汉人也不应当为之厘定价值标准……又如同叙永一代苗族的先进分子,愿意修改他们的繁琐的婚丧礼节,自然能够产生效用。但如果没有这种愿望,便由政府贸然出布告禁止,结果只能适得其反……他们没有文字,缺少知识积累和学习的工具,为了获得较复杂和高深的知识,只能接受汉人的教育,所以教育程度的高下亦可作为测量苗族品质的指针。[11]
而西南少数民族统一的中华民族价值观的形成,实际上是经历了一个历史阶段。在各个民族具有了历史、社会与文化的基础上,他们之间形成了普遍而深刻的交往与融合,加上传统帝国在西南民族地区的制度优势,和交往过程中汉民族的文化优势力量推动,从而形成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历史事实,使得中华民族意识逐渐成为西南各民族的自在意识。此后,伴随着传统帝国解体以及边疆危机加深,少数民族成员被“动员起来反对外部威胁,这一直是增加和巩固国家合法性,实现公民之间的目的共识的关键。”[12] 使得中华民族开始逐渐由自为演变为自觉,并通过各种方式逐渐影响到西南少数民族的价值观的生产和延续。
第三,流变性。虽然价值观具有稳定性,但是并不是说不会发生变化,如果将少数民族价值观放在整个中国大历史的进程中,就会发现这种流变性是很明显的。如前面所言,在传统帝国时代,伴随着王朝更迭和帝国权力在民族地区的扩张,从而引起各种与政治、经济与社会变化相关的政策和制度安排,往往会加快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不同形式的流动与迁徙,从而改变了不同民族多元化的区域分布,进而出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大杂居、小聚居的地理格局,西南地区即典型的表现(见图表6-2)。
图表6-2 西南少数民族聚居区人口密度和民族构成
图表来源: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省情》等资料整理
分布在以上格局中的少数民族在面对以儒家文明为核心的帝国治理体系时,必然面对文化上的同化和交融。这种文化上的同化问题,首先源于中原文明对周边或外围文化的辐射作用,以及以汉民族形成的文化的内涵来确定价值认同的观念。从历史上看,传统帝国在区分汉民族和少数民族时,惯常使用“大一统”的思维来指导帝国治理的具体行为,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儒家文明的核心思想来进行所谓的内和外、中心和边缘、内地和边缘的划分,而与此相匹配则是一系列类似于“有教无类”式的少数民族治理实践逻辑。于是对传统帝国的治理来讲,在少数民族群体中,“教化”的重要性就非常突出,凡是能够接受汉文化“教化”的被认同为帝国的臣民,相反则可能被认为是“蛮夷之属”,需要进一步进行教化。因而,历代王朝在对民族地区治理中,不仅在制度上,而且在策略上非常重视对所有少数民族成员的价值观进行教化,从而形成强大的认同序列重构中的文化同化和融合功能。并且这种文化同化和融合已经不仅仅具有单纯的文化意义,更蕴含着政治的含义,因为此时的“文化不再仅仅是一种靠较严厉的强制性措施来维持的社会秩序的装饰、确认和合法化的证明;文化现在是必需的、共享的媒介,是生命线,或者是共有的最小氛围,只有在这种氛围中呼吸,生活和生产”[13]。
文化同化和融合一定程度上关系到帝国体系内如何确立少数民族的政治地位以及少数民族成员的社会身份,涉及相关政治制度安排。因而,在这个过程中,以政治为支撑而形成的民族融合力量是非常强大的。与此同时,由于帝国治理体系中的中原文明和民族地区文化之间客观存在的落差,使得少数民族在与汉族交往过程中,往往自觉不自觉地以帝国的文化作为仿效的典范。正是由于汉文化自身强大的吸引力,以及少数民族成员对汉文化的自觉认同和对中原地区文明的向往,使得这种文化同化和融合并不是仅仅通过武力或其他暴力手段实现的,而是通过政治和文化的频繁相互交往实现的,其过程是渐进式和潜移默化的。从而让原有的汉民族和少数民族文化边界和认同标准逐步发生变化,因为“边界是可以渗透的,即使有人员穿越,还是可以维持的,而认同正是在边界上或跨越边界的交流中建构的”[14] 。在这个过程中,少数民族成员的价值观在保留其民族身份内涵的基础上,伴随着与外界的互动加强,引发了文化变化从而导致了新的价值流动,突破了原有族群边界,从而建构起民族内部的自我认同和他者认同。而传统帝国解体以后,渐进融合和价值流变的过程始终没有中断,并且随着现代国家治理结构的建立,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交往过程不是减弱,而是增强了,他们在价值流动性中,创造出对中华民族的共同价值关照。对此,费孝通做了如下概括:
中国的很多民族都有悠久的历史,从古代时起,他们的祖先就在我国的这块广大的土地上劳动、生息、繁殖子子孙孙,在历史的长河中他们不仅各自创造和发展出了自己的各具特点的社会文化,而且通过交流、融合、分化、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共同缔造了一个包括各民族在内的整体——中华民族。尽管四五千年中在中国历史上出现的各民族有兴亡、有消长、有些民族消失了,被同化于其他民族中,有些民族融合了,又不断有些新的民族形成,壮大了,但各民族所凝聚成的这一个整体——中华民族,却绵延持续,保持了我国文明的联系性和推陈出新的创造性。[15]
可见,汉族和少数民族在价值相互交融和交流的基础上,共同创造了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的发展道路,它们不仅维系了国家统一、促进了边疆巩固,而且让民族关系上升为一种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如果没有各民族的和睦相处,就没有社会的安定团结;没有国家治理中各民族和谐发展,就没有国家的繁荣富强;如果没有各民族的和衷共济,就没有中华民族的兴旺昌盛,西南民族地区的发展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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