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国家认同与公民国家

国家认同与公民国家

时间:2023-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虽然近现代以来,伴随国家整合的实现以及民族区域自治的完善,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成为全体中国人民的最高利益和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的根本保证。传统帝国时期,帝国所拥有的以儒家文明为基础的文化优势在少数民族认同序列重构中占据主要地位,新中国建立以后,国家政治权力在少数民族认同序列重构中占据主要地位,而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在影响少数民族认同序列重构中占据主要地位。

从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过程来看,国家认同是共同体中社会成员对于国家的归属和感情,是个人或群体与国家相互关系的认定和确认,是国家维系的重要条件,也是关系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对于多民族国家来讲尤其如此,因为其内部存在族群、宗教、地域等多种认同体系,形成少数民族的认同序列结构,包括了层级结构和文化结构。在少数民族认同序列结构的调整中,国家认同就可能面临其他认同对其的冲击和超越。虽然近现代以来,伴随国家整合的实现以及民族区域自治的完善,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成为全体中国人民的最高利益和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的根本保证。但是,社会结构的变革和时代环境的变化让少数民族认同序列结构发生了变化,引发了内在的紧张关系,并且有可能出现矛盾,甚至冲突。因此,对少数民族认同序列的重构成为当前多民族国家治理中的急迫任务,而通过国家提供有效的知识供给来缓和认同序列的紧张关系则是一条可行的途径。作为重要的知识供给手段,公民教育本质就是增强少数民族国家认同的社会化途径,其重要价值在于不断地塑造认同国家,遵循国家基本制度的现代公民,以现代公民共有价值和公民身份对少数民族认同序列进行重构,实现少数民族认同序列之间有效平衡。在民族地区,公民教育既是文化传递和再生产过程,也是把国家秉承的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传递给不同民族成员,来培育认同国家、遵循制度、接受信仰的合格公民的过程,从而以国家认同来平衡少数民族各种地方性认同,实现少数民族认同序列的有机排列,创造民族地区的和谐族际关系和实现国家认同性整合。因此,从这个角度讲,少数民族的公民教育和认同序列重构的问题,在根本意义上就体现为政治学和国家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从历史背景和现实条件来看,少数民族的公民教育和认同序列重构面临着社会转型和国家建设的共同作用。而这种作用产生的效果则是双面的,一方面可能是消极的,而另一方面则可能是积极的,其最终的结果如何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的性质及其战略目标的选择。作为一个社会主义性质的多民族国家,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方针政策始终与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建立新中国、共同致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相生相伴,始终以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方向指引,始终以建立平等为基石、以团结为主线、以互助为保障、以和谐为本质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其目标。这样,中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和发展战略,就决定了塑造少数民族成员对伟大祖国的认同、中华民族的认同、中华文化的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是公民教育进行少数民族认同序列重构的出发点。

而在实际层面上,国家在民族地区推进公民教育,必须考虑少数民族认同序列的内在结构与公民教育之间的契合关系,只有如此,公民教育才能在少数民族当中实现其功能的同时,也体现出认同性整合的效果。因此,本研究在国家反应和知识供给的基础上,实现了公民教育与少数民族认同序列有机链接,并以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为研究对象,结合西南少数民族社会转型的基本现实。本研究分别从公民教育的目标、公民教育的内容以及公民教育的主体等三个层面进行现实和理论分析。在此过程中,发现虽然西南民族地区存在多种类型的地方性认同,分别成为少数民族认同序列的重要来源。但是,对于少数民族公民教育而言,实际上是要处理好族群认同、国家认同以及公民身份三者关系,也即能否通过公民教育来平衡少数民族的族群身份和公民身份的关系,以此来实现对少数民族认同序列的重构。对此,本研究发现,少数民族公民教育仅仅依靠国家的力量和能力是不够的,不能忽视少数民族的地方性知识和社会自主治理的影响,它们既影响着公民教育在少数民族中的实际效果,也影响着认同性整合在民族地区的实现。也就说只有合理和有效,而不仅仅是无限度的依赖国家权力,才能把少数民族成员塑造成认同国家、遵循制度的现代公民。

正是在尊重少数民族的地方性知识、强化多民族成员协商能力、提升少数民族社会自主治理水平的过程中,国家把对一体化整合的追求和对多民族国家多元性的保障结合在一起,把对各民族之间团结、互助、和谐的具体要求和尊重少数民族自身发展结合在一起,从而能够有效缓解社会转型过程中可能带来的少数民族之间认同序列的张力关系。如果要使这个过程得以持久进行下去,仅仅依靠公民教育是不够的,还必须与国家建设中的国家建构和民族建构结合起来,即通过对少数民族成员的公民教育进行认同序列重构,通过认同性整合来塑造少数民族成员的公民身份,以公民身份来平衡和消弭少数民族认同序列变动中出现的紧张关系,进而促使国家建构和民族建构中的治理结构变革,从体制和组织上来保障少数民族认同序列重构的成效得以持续,而公民国家的建构就可能是这样一条多民族国家建设的道路,这就是本研究试图在学术上予以最终证明的结论。

本研究在形成上述结论的过程中,以社会转型和国家建设为背景,对公民教育和认同序列重构进行了实践和理论的分析,以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国家认同为研究对象,形成了支撑和深化研究结论的理论观点,主要包括以下十二个方面:

第一,总结少数民族的不同认同来源和类型,可以将其归纳为少数民族认同序列,其内容包括层级和文化两个层面。

第二,不同时期,影响少数民族认同序列变化的主导要素不同。传统帝国时期,帝国所拥有的以儒家文明为基础的文化优势在少数民族认同序列重构中占据主要地位,新中国建立以后,国家政治权力在少数民族认同序列重构中占据主要地位,而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在影响少数民族认同序列重构中占据主要地位。

第三,具体来说,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个体权利、利益自主、多元价值等三个纬度造成了少数民族认同序列紧张的形成。

第四,面对社会转型中少数民族认同序列中可能出现的紧张关系,国家可以通过提供有效知识供给来缓和这种紧张关系,而以培养现代公民身份为目标的公民教育则可能是有效的途径。

第五,国家认同在少数民族认同序列中具有重要地位,包括文化、序列和价值三个层面。它虽然是历史形成的,但却是以现实的社会为基础的,因而,也是发展的。基于其历史性,我们可以开发其蕴含的资源为现实所用,夯实国家认同在少数民族认同序列中的地位和作用;基于其现实性,我们可以调适其与族群认同、地域认同、宗教认同等认同序列中他类型认同的关系,使其优化、适应现实的需要。

第六,作为现代化的产物,公民教育可以从目标、内容以及主体层面与少数民族认同序列文化、结构和价值重构实现耦合,并在少数民族具体实践中得以体现。

第七,族群记忆在少数民族文化传递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而到了现代社会,族群记忆已经内化到族群心灵深处,并成为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成长的基础。少数民族文化权利基本要求和愿望可以被纳入“多元一体”的公民教育目标,并从总体上和策略上对这种目标进行调适,进而为实现少数民族认同序列的平衡提供坚实的文化基础。

第八,少数民族成员成长过程与其存在的多重认同有紧密关系,伴随着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和利益分化,激发了少数民族的认同结构,改变了国家认同在认同序列中的位置。因此,国家应该充分发挥公民教育的功能,针对不同的途径采取不同的手段,促进少数民族在增强国家认同基础上的公民身份形成。

第九,少数民族成员价值观影响了公民主体的形成和塑造,在相对封闭体系中成长起来的少数民族形成了自身价值体系的特点,而这种特点随着时代变化对多民族国家治理有重要影响。所以国家需要在对公民价值提炼的基础上,给少数民族成员提供有效的价值供给,从而塑造少数民族成员的公民主体意义上的价值观,并同时平衡少数民族认同序列的价值。

第十,无论是对少数民族认同序列的文化更新、结构优化还是价值巩固,少数民族公民教育必须考虑地方性知识的特点,是否纳入该要素是实现少数民族认同序列重构的关键。

第十一,在少数民族政治发展过程中,多民族协商和社会自主治理是公民教育实现少数民族认同序列重构的前提,也是实现其有效性的保障。

第十二,实际上,在当今社会中,公民教育与少数民族认同序列重构的关键即处理好族群认同、国家认同以及公民身份三者关系,而从实践上看公民国家可能是实现民族建构与国家建构的有机统一路径,也可能是未来多民族国家选择的国家建设道路。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