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完全的东西,往往不是正义的,中庸的东西往往才是正义的。我们要在平等与不平等、个人与集体、市场与计划、民主和极权之间寻找合适的度,只要把握了这个合适的度,在社会和国家治理上,我们才能实现正义的目标。
§正义是社会发展的目标,什么样的社会才是正义的?下面,从四个重要的问题上进行分析。
绝对、完全的平等不是正义的,绝对、完全的(即很大的)不平等也不是正义的。要求所有社会成员在各个方面都完全平等,是不正义的,这就像要求一片树林中的每一棵树都长得一样高一样,这违反了自然的本性。人和人之间是不平等的,有些是先天的不平等,有些是后天造成的不平等。不平等才造成了人类以及社会真正的多样性。强求人人都完全平等,是对人性的压抑,也违反自然的规律。同样,如果社会成员之间存在绝对、完全的(即很大的)不平等,也是不正义的,这也就像强求一片树林中有些树长得像小草一样高,而另一些则长成参天大树一样,这会极大地损害了一些人的利益,把社会上一部分人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绝对、完全的个人主义不是正义的,绝对、完全的集体主义也不是正义的。
绝对、完全的个人主义主张个人利益高于一切,不能为集体利益而牺牲丁点个人利益,社会必须完全保障个人意志的伸张和个人利益的实现,如美国思想家安·兰德所主张的那样。绝对、完全的集体主义则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必须无条件地服从集体利益,为了集体利益的实现,可以忽视或牺牲个人的利益,如同我国改革开放前所做的那样。这两种主张都是不正义的。实行第一种主张,就不会有人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做出牺牲,这样最终会损害个人的利益;实行第二种主张,比如为了保护集体的无足轻重的丁点财物就可以牺牲一个人的宝贵生命;为了所谓的集体利益,致使许多国家职工两地分居几十年(我国改革开放前这种事情很常见,现在不多了),这都是对人权的践踏。
绝对、完全的市场经济不是正义的,绝对、完全的计划经济也不是正义的。
西方自由主义者如哈耶克等学者主张完全的经济自由,反对政府干涉经济运行,或尽量少地干涉经济运行。实现证明,绝对、完全的市场经济有盲目性,会对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危害,政府适当的计划和调控是必要的。但绝对、完全的计划经济则会限制大众经济智慧的发挥,束缚住人们的手脚,使大众失去创造力,使社会失去活力,会造成经济发展缓慢,人民普遍贫穷,正像改革开放前的我国和同时代的许多社会主义国家的情况一样。所以,这两种主张都不是正义的。
绝对、完全的民主不是正义的,绝对、完全的极权也不是正义的。如果人们享有绝对的自由,一切都通过民主的方式实现,这也并不是正义的,原因在于:一是真理不一定掌握在大众手中;二是会极大地影响效率。同样,在社会的一切方面都实行极权也是不正义的,这就像所有独裁国家所做的那样,会造就无穷的罪恶。所以,作为社会治理和人们行为的方式,民主和极权都要放在合适的地方和合适的时间上。比如,在国家制度、领导人的选择、制定政策、对权力的监督等方面上是要实行民主的,但在政策的执行上常常是需要极权的。
总之,绝对、完全的东西,往往不是正义的,中庸的东西往往才是正义的。我们要在平等与不平等、个人与集体、市场与计划、民主和极权之间寻找合适的度,只要把握了这个合适的度,在社会和国家治理上,我们才能实现正义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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