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战略,打造财富管理国际品牌
充分发挥青岛作为“一带一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主要节点城市和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的区位优势,利用国家放宽外资金融机构准入的政策机遇,围绕深化财富管理试验区建设,推进金融政策、业态的国际化,更好地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国家(地区)的财富管理合作;推进财富管理跨境投融资业务,推动优质企业“走出去”并购境外财富管理机构,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并购投资、证券投资和联合投资,探索设立海外并购基金等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延伸财富管理服务链条,拓展“一带一路”广阔的财富管理市场,参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资源开发等互联互通项目。发展海外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海外租赁保险业务,为企业海外投资、产品技术输出、承接国家“一带一路”重大工程建设提供综合保险服务,将青岛打造成为“一带一路”上的重要财富管理节点城市。
打造外资项目“引进来”基地,探索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大力引进重点产业企业和优质金融资源。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点产业的领军企业到青岛市设立区域总部,引进周边国家(地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人金融机构落户,为外资银行在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提供便利,吸引境外优质财富管理资源聚集。
着眼于财富管理品牌的国际化,构筑“一带一路”国际交往平台,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财富管理机构合作,提升试验区在国际财富管理中心城市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与境内外先进城市建立沟通合作机制,吸收引进美国华尔街、伦敦金融城、瑞士、新加坡、韩国、香港、北京金融街、陆家嘴金融贸易区、深圳前海等顶级金融区经验,在城市建设、金融市场体系、金融运行机制、金融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对接,打造金融生态建设示范区和国际著名财富管理品牌城市。
推动建立国际财富管理中心城市联盟,促进政府间、机构间的信息和经验互通,持续提升青岛在国际财富管理中心城市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建立官方和民间财富管理研究交流机制,通过举办高层论坛、国际研讨会、学术会议,共同开展金融课题研究等形式,提升青岛财富管理国际化水平。
2.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推动金融机构转型发展
构建以财富管理产品交易市场为核心的财富管理交易体系,以盘活巨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综合落实创新试点优惠政策,大力促进消费金融、大数据金融、互联网金融、绿色金融等业态发展,积极服务大众财富管理和创业创新,增强试验区的综合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健全完善证券、期货、发债、信用评级、中介服务等市场体系,提升金融市场服务能力。加快企业运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银行间市场等进行融资,做好企业上市、发债等辅导工作,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完善蓝海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性市场的融资功能,发展其他准金融市场,形成较为完善的地方金融市场体系。把法人金融机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积极培育和打造与青岛经济金融发展相匹配的法人金融机构集群,争取在青岛橡胶谷设立法人的期货、现货及衍生品市场。引导现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特色化财富管理机构转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新设、引进、重组、整合等多种方式,引进培育新的法人金融机构,争取在法人寿险公司、法人期货公司、公募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全牌照合资法人证券公司、外资法人产险公司、民营银行等方面实现突破,完善财富管理基础业态。
加大与金融机构总部的沟通对接力度,大力引进商业银行机构的法人或非法人型私人银行、财富管理子公司或事业部。积极争取信托财富管理子公司、证券财富管理子公司、基金公司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化财富管理机构在青岛聚集发展。加大对独立财富管理机构的引进和培育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形成2~3家在业界具有系统重要性的独立财富管理机构,确立试验区在新兴财富管理行业发展中的核心和优势地位。
聚集发展公益慈善基金,实现财富管理与公益慈善的融合联动,培育国内公益慈善基金会高地。主动适应公众对跨境配置财富的需求,大力发展跨境基金,发挥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人民币投贷基金等政策优势,提高基金跨境投资和全球配置的能力。
以国家出台互联网金融发展意见为契机,积极培育引进财富管理相关互联网支付、股权众筹、物联网金融业态。支持青岛市大型企业集团依托互联网平台构建财富管理业务板块,满足企业和大众的融资及财富管理需求。积极引进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信用评级、保险经纪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加快构建财富管理高端中介服务体系。打造中国北方的互联网金融中心,建设青岛金融配套服务中心,并以要素平台为支撑,促进区域资金流通效率,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
3.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强人才领域开放交流
解放思想,创新理念,优化环境促进金融机构集中、金融人才集聚、金融要素富集,打造形成财富管理综合生态圈。围绕财富管理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构建财富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为财富管理中心建设提供多元化、专业化人才队伍支撑。
全面推进与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中国人民大学、山东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北京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等国内机构和高校的合作,开展财富管理系统化人才培养。引进境外高层次财富管理专业培训院校,推动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新加坡国立大学等高校的合作,开发财富管理专业学历教育和课程体系。吸引各大金融机构总部在青岛设立专业人才培训机构,以专业化、复合型的财富管理人才培养为重点,着力打造面向全国的高端财富管理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建立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金融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完善财富管理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考核、评价、激励等政策服务体系。加快制定青岛市金融人才奖励办法,对符合条件的财富管理高层次人才,给予奖励补贴并纳入青岛市人才公寓入住范围,并在办理落户、医疗、配偶就业、子女教育、出入境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
加强与境内外财富管理人才鉴定评级机构合作,研究构建中国财富管理从业人员权威认证体系。重点推动与香港、新加坡、德国、英国等地财富管理中心的人才交流,实现财富管理人才、资质及监管标准的互认。探索建设全国性金融人才交流市场,促进财富管理机构与专业人才双向互动交流,激发财富管理人力资源配置活力。
4.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国家推进金融综合监管的总体部署,在试验区框架下,探索构建涵盖地方政府部门、驻青金融监管机构和有关司法机关在内的财富管理综合监管体制机制,围绕财富管理各类机构准入、监测预警、风险防范、案件化解等环节建立信息共享、协调一致的监管体系,坚持风险防范和促进发展并重,提高社会公众财富管理意识和防范风险能力,将维护区域金融稳定贯穿于财富管理发展全过程。
顺应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新兴财富管理机构迅猛发展的趋势,积极争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支持,针对独立财富管理机构等新兴财富管理业态建立监管体系,推动设立行业自律组织,明确底线,严格措施,防止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
借鉴国际财富管理中心对财富管理机构监管的经验做法,针对不同机构采取不同的监管方法,采用不同的监管力度,实施分类监管。对于管理规范、经营相对成熟的机构把握监管重点,培育其做大做强;对于刚刚起步及存在风险隐患的机构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其良性发展。
建立健全法律维权机制,发挥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法庭在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作用,推动公安金融支队、金融仲裁院建设。对财富管理机构和人员有关经营和从业信息进行依法公开,强化财富管理产品信息披露,接受投资者和市场监督,提高财富管理机构信誉度和合法合规经营意识,营造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区域金融生态圈。
(作者单位:青岛市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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