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鲁中平原、“汶水在上”的山东省汶上县,古称中都。公元前501年,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孔子初仕中都宰。“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生长于孔孟家乡的徐祥民,从小耳濡目染一代先贤的故事。家乡流传了千百年的春秋战国故事是他匮乏课外书的青少年时期有幸拥有的精神补给。少小在大树下听老先生讲东周列国志时,他早已插上想象的翅膀,穿越古今,行至大成殿,足踏千里路。
1978年,20岁的徐祥民幸运地搭上恢复高考之后的第二班车,真的要负笈北上,去遥远的吉林大学读法学本科了。临行前,父亲在八仙桌上蘸水写下繁体的“國”字,示意学成报国。意气风发的他将“國”字的四方城墙打开,续写“域”字,表达筑土开国之意,并以他听到的国家将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消息佐证他对国运兴的判断。
共和国从政治阴霾中走出来,百废待兴。青年徐祥民在吉林大学学习法律时,或许未意识到他和他的同学是当时国内为数不多的“五院四系”的法科生,也不会想到他和他的同学日后在改革开放的建设大潮中手把法学研究或法制建设的旗帜。学逢其时的青年徐祥民和他的数位同学在长春一学就是7年,他们讨论着1979年的《刑法(试行)》《刑事诉讼法(试行)》《环境保护法(试行)》,热议着1982年《宪法》,也在硕士学位论文中写下了自己研究春秋战国法制史的心得。
1985年8月至1999年12月,徐祥民在山东大学法律系(后为法学院)工作,历任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系主任助理、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法学院副院长。在山东大学任教期间,徐祥民主要讲授“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宪政史”“宪法实施研究”等课程,指导了五届宪法学专业的研究生,获得山东大学优秀教学奖和多项科研成果奖。1999年11月,徐祥民获得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同年12月,因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出色成绩,徐祥民荣获山东大学校长奖学金。
2000年1月,徐祥民的工作调入青岛海洋大学(2002年,更名为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从此,“中国海洋大学徐祥民教授”成为一个又一个重要学术奖项、荣誉的获得者,成为学界颇有影响的科研项目、学术活动的主持人、负责人。自2000年起,担任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评审委员。其后,他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自2001年起,他先后获得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多项。2003年,被评为山东省(首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山东高校十大优秀教师”“青岛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004年,获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005年,被评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08年,获首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2011年,被评为山东省教学名师。2015年,被聘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审组委员。徐祥民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文史哲》《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约200篇;论文多次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等转载。他多次主持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重点项目和其他项目,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招标课题2项、联合国发展组织(UNDP)委托项目等多项。担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山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等学术职务。
从求学于白山黑水,到重返齐鲁大地任教,徐祥民的青春至中年时期始终与书相伴。37年中,他由学习法律到研究法学,由从事高校法学教学、科研工作的前15年全神贯注地研究中国法制史和宪法学,到迄今为止的后15年转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他抓住了学科的核心问题,紧扣时代发展的脉搏写下一篇又一篇法学论文,让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法学研究者记住了这位熟读先秦典籍、通古今法制之变、叩问中外环境法治理论的学者。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