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工作计划适用于各个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等,与其他种类的计划相比,特点非常鲜明,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工作计划是针对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主客观条件和相应能力而定的。计划是在行动之前制定的,它以实现今后的目标,完成下一步工作和学习任务为目的。预见性是工作计划最明显的特点之一。可以说,预见是否准确,决定了计划写作的成败。
工作计划适用于各个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等,与其他种类的计划相比,特点非常鲜明,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针对性
计划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针对本系统、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目的明确,具有指导意义。
工作计划是针对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主客观条件和相应能力而定的。总之,从实际出发制定出来的计划,才是有意义、有价值的计划。
2.预见性
计划是在行动之前制定的,它以实现今后的目标,完成下一步工作和学习任务为目的。预见性是工作计划最明显的特点之一。它不是对已经形成的事实和状况的描述,而是在行动之前对行动的任务、目标、方法、措施所作出的预见性确认。但这种预想不是盲目的、空想的,而是以上级部门的规定和指示为指导,以本单位的实际条件为基础,以过去的成绩和问题为依据,对今后的发展趋势进行科学预测之后作出的。可以说,预见是否准确,决定了计划写作的成败。
3.可行性
可行性是与预见性、针对性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预见准确、针对性强的计划,在现实中才真正可行。如果目标定得过高、措施无力实施,这个计划就是空中楼阁;反过来说,目标定得过低,措施方法都没有创见性,实现虽然很容易,并不能因而取得有价值的成就,那也算不上有可行性。
4.约束性
计划一经通过、批准或认定,在其所指向的范围内就具有了约束作用,在这一范围内无论是集体还是个人都必须按计划的内容开展工作和活动,不得违背和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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