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要明确
通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具有法规性、约束力,因此必须作出“允许做什么、不允许做什么”的明确规定,有关人员不得违反。通告的政策性很强,所规定的事项必须符合有关的方针、政策,写明法规依据,以便有关方面执行。
2.语言要通俗
通告面向社会公众,具有告知性,因此语言要通俗易懂、言简意赅,便于群众理解和遵守。通告不宜用命令语气,多用“希望、请、拟”等词。法规性通告语气肯定、严肃,具有庄重性。专业性的通告应避免使用群众生疏的专业术语,及方言土语,切忌艰深难懂,以致影响通告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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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和通告的区别。
1.内容有差别。公告宣布的是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多为国内外关注的大事;通告宣布的是在一定范围内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除法规性通告外,多属一般事务性质。从文字篇幅上看,公告内容单一,篇幅较短,通告内容复杂,篇幅较长。
2.发文机关级别不同。公告由国家权力机关、高级领导机关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发布,发文机关级别较高;通告由国家各级行政机关、有关职能部门发布,不受发文机关级别的限制。
3.使用范围不同。公告使用范围较广,对象包括国内和国外,有的公告专对国外而发;通告适用于一定范围内,针对某一领域、某一地区的事项发布。
4.发布形式不同。公告主要采用登报形式,也可在电台、电视台播出。通告发布形式灵活,既可以张贴,也可以登报、广播,还可以用文件形式下达。
5.写作要求不同。公告语言严肃庄重,一般采用篇段合一写法,通告语言通俗易懂,语气平和,多采用条文式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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