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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组织功能定位,不断深化公司治理

时间:2023-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理顺乡党委、政府和乡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条件成熟时,推行政社分社,政府不再直接管理经济,剥离集体经济组织的社会管理、行政管理职能,充分体现全乡农民作为集体资产所有者的地位和作用。二是明确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规范民主议事流程,明确“三会”召开标准。完善“三会”成员选举、任免制度,充分发扬民主,体现股东主体地位。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个人股东的监督。

一是逐步推行政社分开。理顺乡党委、政府和乡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条件成熟时,推行政社分社,政府不再直接管理经济,剥离集体经济组织的社会管理、行政管理职能,充分体现全乡农民作为集体资产所有者的地位和作用。

二是明确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制定相应法律、规章,规范股份合作经济组织设立的条件和程序,使其登记注册有法可依。对初级形式的社区股份合作社,可允许登记注册为企业法人,逐步过渡到高级形式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对于改制后条件成熟、完全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直接登记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证书,依法在市场经济中开展经营活动。

三是不断明晰个人产权。已经改制完成的乡级集体经济组织,在条件成熟时,应进行集体股的二次分配;对没有量化到个人的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应抓紧制定方案,尽快明晰个人股权。

四是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民主监督。加快制定财务收支、投资融资、工程建设等各项制度,规范经营管理行为。规范民主议事流程,明确“三会”召开标准。完善“三会”成员选举、任免制度,充分发扬民主,体现股东主体地位。逐步引进外部董事和外部监事。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个人股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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