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中共中央的上述决定,现代产权制度不仅仅适用于国有经济,也适应于集体经济;不仅适用于公有制经济,也适用于非公有制经济和各种混合所有制经济。产权主体归属明确和产权收益明确是现代产权制度的基础;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是现代产权制度的基本要求;流转顺畅、财产权利和利益对称是现代产权制度健全的重要标志。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这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要依法保护各类产权,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推动产权有序流转,保障所有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按照中共中央的上述决定,现代产权制度不仅仅适用于国有经济,也适应于集体经济;不仅适用于公有制经济,也适用于非公有制经济和各种混合所有制经济。我国的现代产权制度是权责利高度统一的制度,其基本特征是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产权主体归属明确和产权收益明确是现代产权制度的基础;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是现代产权制度的基本要求;流转顺畅、财产权利和利益对称是现代产权制度健全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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