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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政府管理缺位

时间:2023-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确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政府职能定位,必须高度重视政府对市场的监管机制构建,创新监管体制。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市县一级行政执法市场监管队伍的建设,着力提升执法监管人员的素质,加大对执法监管工作的支持力度。通过制定明确的国家标准规范市场行为,引领产业升级应该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抓手。

在中央政府通过简政放权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背景下推进地方政府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等事项绝不能等同于政府完全退出,要避免由于承接不到位所出现的管理缺位,防止国务院下放的行政审批权由于缺乏承接主体而导致市场监管领域中的“一放就乱”。地方政府特别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转变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加强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着力规范市场秩序。确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政府职能定位,必须高度重视政府对市场的监管机制构建,创新监管体制。

通过政府强有力的监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合法企业收益,是企业实现由投资扩张驱动转向依托科技创新提升市场绩效的制度保证。当前市场运作中,假冒、仿制、不正当竞争等非法经济现象屡见不鲜,由此造成企业的违规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导致企业的创新驱动乏力,守法经营积极性不强。有调查显示,近90%的受调查企业认为当前政府监管对保障公平竞争环境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其中有35%认为监管严重不到位。因此,在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背景下,既要强调政府权力在从审批准入环节收缩,也要注重政府权力在规范监管环节中拓展,将政府应该管的事情管起来,管住管好。

加强属地执法管理,推进协同政府建设。强化政府对市场社会的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要重视市县基层政府的作用,通过制度安排落实市场监管的属地管理,将执法重心下移到市县一级。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市县一级行政执法市场监管队伍的建设,着力提升执法监管人员的素质,加大对执法监管工作的支持力度。有调查显示,当前我国较之于市场规模和复杂程度而言,弱势乏力的政府监管已经对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形成了阻碍性因素。如在医药监管领域,美国FDA约有1.2万名药品审评员,而我国专业审评员只有87人,监管人员的缺乏导致创新产品候审时间过长、评审周期过长,甚至无法预期核实获批。因此,政府职能转变必须将强化市场监管提上日程,通过监管规范市场,通过监管发展市场,通过监管优化市场。同时,要注重协同政府建设,加强不同行业不同地域间的综合执法,通过跨部门跨行业的整体行动避免多层执法、多头执法。为此,省级政府要着眼于维护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加强对市县政府审批监管工作的协调整合、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

推进行政事务公开,明确政府监管责任。加强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既是对企业生产产品的约束,也是对政府职能承担的要求,没有到位的政府监管就没有成熟的市场经济。加强市场监管力度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制度建设,对政府的市场监管行为做出强有力的规范约束。对于由于市场监管不力而出现的问题,在查处问题企业的违法行为的同时,必须追究有关政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理清主体责任,承担问题损失,对政府的失职行为进行行政问责。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监管的各项制度安排,要明确市场监管的承担主体,行使监管的程序范围,具体的行政裁量依据,使得政府的市场监管部门能够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进而要通过行政事务公开,将政府的监管活动的行使依据、具体流程、职责承担、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通过各项监督制度的建立,强化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督导督查,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要通过制度创新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让人民对政府的市场监管行为进行监督。

提升政府监管力度,强化产业国标约束。加强政府对市场的监管职能,建立统一规范的国家标准是基础,落实国家标准的硬性约束是关键。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在改革计划经济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政府在制定各行业市场监管的国家标准方面有许多的空白需要及时填补。这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地制定、掌握并运用国家标准,建立既能保障安全,又能促进创新的全方位高效率的政府监管体制。现在有的地方政府为了追求GDP,追求局部的眼前的利润,采取地方保护政策,执行国标打折扣,这其实是在保护落后的生产力,必然导致可以达到更高标准的企业没有投资创新积极性,缺乏促进产业升级的主动性。通过制定明确的国家标准规范市场行为,引领产业升级应该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抓手。有调查表明,欧美国家各种建筑钢材标准强度不小于500兆帕,我国只有螺纹钢的标准是400兆帕,由此导致使用等量的钢材,我国的建筑寿命就短1/3以上。政府通过制定适度超前的国家标准,可以形成一种倒逼机制,从而促成产业升级,推动科技创新的实现。

优化服务供给机制,推动社会自律自治。我国的各级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政府权力结构的调整才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由于发展时间较短,自我规范能力不强,并面临各种制度环境约束,较之于政府的资源占有,市场和社会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它们的发展尚需要政府通过开放制度空间、优化服务供给机制,推动行业自律自治等措施予以引导、保护和扶持。政府要打破既有观念束缚,高度重视市场、社会在公共服务供给和社会资源分配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培育社会组织,将社会组织能够自我管理的事务归还给社会,并通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将社会力量纳入到公共治理的框架中来。

转变公共治理理念,创设服务供给平台。政府在公共治理时代不再是社会资源的垄断性独占者,更不是公共服务的唯一供给者。政府要转变治理理念,进行角色转换,从以前的服务供给者转变为组织协调者。特别是地方政府要充分重视辖区范围内的各种社会组织资源,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改进和创新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通过对社会组织的资源整合、潜力挖掘、统筹协调,构建适应当地社会经济文化条件的服务体系,打造综合高效的服务供给平台,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所具有的资源优势,从而卓有成效地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功能。地方政府要通过财税优惠、政策配套、资源共享等方式鼓励和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积极拓展它们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渠道,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制度安排,要对社会力量的服务供给予以一视同仁的对待,要严格地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律办事,不能有偏见、搞打压。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是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机制,依循平等自愿原则而实现公共服务优化供给的制度安排,具有规范政府权力运作、激发社会力量热情、整合多方资源优势、提升服务绩效水平的优势,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纳入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中。首先,政府要通过深入地调查研究,了解民众的需求情况,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明确标准,包括时间地点、服务品种、产品质量等,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工具向社会公开需求情况。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机制,平等地对待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协同具体服务需求者、政府主管部门、相关领域专家等严格按照服务需求标准从竞标者中优中选优,实现购买服务绩效的最优化。最后,政府必须对公共服务供给状况进行全程跟踪,建立对公共服务产品的制度化监督评估机制,通过调查服务受众群体的感受情况,引入第三方进行专业的科学检测,定时对服务供给状况进行全方位测评,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通过反馈机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落实责任。

推进行业自律建设,提升社会自治能力。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为繁荣市场经济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了可以依托的行动主体,也为构建公共服务供给多元主体的协同平台奠定了组织基础。但毋庸讳言的是,我国的各类经济社会组织由于历史制度的路径依赖,其发展面临诸多困境,需要政府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予以积极的引导、规范和培育社会组织。政府对经济社会组织发展的介入,应当基于治理发展的扶助支持。这就要求政府在制定法律法规时,既要着眼于对经济社会组织的依法监管和规范整顿,更要着眼于提升其自律精神的自治能力的培育。政府要积极创设条件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为经济社会组织的自律自治创造必要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政府要引导经济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和自我监管机制,以推动经济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社会组织的自治能力,利用经济社会的自身力量规范行为实践。

2010年写作,2010年在《人民日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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