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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学习”的内涵与外延

时间:2023-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教育实践者来说,培养自主学习就是在一定的教育机制中提供自主学习的空间以及协调自主学习与总体教育目标的关系。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自然成了学习的主体,因此,研究探讨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和自主学习的落实是整个研究过程的重中之重。一旦强调了“学生是学习的主人”就意味着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学习权。事实上,自主学习不只是一种促进学生学习的教学方法,更是一种学习态度。

自主学习是与传统的接受学习相对应的一种现代化学习方式。以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学生自己做主,不受别人支配,不受外界干扰。通过阅读、听讲、研究、观察、实践等手段使个体可以得到持续变化(知识与技能,方法与过程,情感与价值的改善和升华)的行为方式。

(一)关于“自主学习”定义的探讨

目前对自主学习的研究很多,但还没有一个统一的、为大家所公认的定义。一般来讲,很多研究者认为自主学习有以下三方面的含义:

第一,自主学习是由学习者的态度、能力和学习策略等因素综合而成的一种主导学习的内在机制。也就是学习者指导和控制自己学习的能力,比如制定学习目标的能力、针对不同学习任务选择不同学习方法和学习活动的能力、对学习过程进行监控的能力、对学习结果进行评估的能力等。

第二,自主学习指学习者对自己的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方法以及使用的学习材料拥有控制权。通俗地讲,就是学习者在以上这些方面进行自由选择的程度。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就是教育机制(教育行政部门、教学大纲、学校、教师、教科书)给予学习者的自主程度,或者是对学习者自由选择的宽容度。对教育实践者来说,培养自主学习就是在一定的教育机制中提供自主学习的空间以及协调自主学习与总体教育目标的关系。

第三,自主学习是一种学习模式,即学习者在总体教学目标的宏观调控下,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自身条件和需要制定并完成具体学习目标的学习模式。当然这种学习模式有两个必要前提,即学习者具备自主学习的能力和教育机制提供自主学习的空间。

一线教育工作者大多更接受第三种观点,更强调自主学习实际上是学生的一种在教师的辅助下的学习模式。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自然成了学习的主体,因此,研究探讨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和自主学习的落实是整个研究过程的重中之重。

(二)“自主学习”的理论解读

“自主”的“自”的核心内涵包括自觉、自主和自控;“主”的核心内涵包括主人、主体、主见。

那么,从“自”的层面讲,自主学习就是一种自觉的、自立的、自控的学习。

“自觉”侧重的是学习的动力和状态。它要求学习者主动、自愿和自发的学习。这是一种内在的过程,而不是外在的过程。具体来说,自觉学习可以是基于兴趣和情感的学习,也可以是基于责任和义务的学习。

“自立”侧重的是学习的形式和途径。它要求学习者独立的学习,通过学生的自我阅读、思考和操作来进行,而不是依赖教师的教。

“自控”侧重的是学习的自我意识和自我管理。它突出表现在学生对学习的自我计划、自我调整、自我指导、自我强化上。

从“主”的层面讲,自主学习是一种以学生为学习主人和学习主体的学习,学生在这种学习中能够进行知识的自我构建和个性解读,从而形成自己的见解和主见。

一旦强调了“学生是学习的主人”就意味着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学习权。即学生要学什么、学多少、学到什么程度、怎样学等一系列问题的决策者应当是学生,并且学生应当通过自己的阅读、思考、实践、活动展开学习,获得知识,推进发展,而不是以教师的教特别是教师的知识灌输和分析讲解来替代学生的学。

与“学生是学习的主人”相对应的就是“学生是学习主体”。这是从教学过程中师生相互关系角度来对学生加以界定的。学生作为教育的对象或教育的客体,具有主动性,是主体。即具有认识能力、自主意识、主观能动性,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思想上树立起突出学生主体地位的思想,并在教学实践中切实做到重视对学生主体性的培养,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

大胆培养学生的主体地位,其结果必然是培养学生更有主见,这是学习的优秀品质和最高境界。有主见的学生不唯书、不唯师,敢于和善于质疑、批判和超越书本和教师,这是创新精神的突出表现。只有致力于自主学习,才能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的人。

(三)新课改下对“自主学习能力”的几点认识

自主学习能力就是指学习者在自主学习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一种综合能力。作为一种能力,它不仅能使学习者在学校教育阶段受益匪浅,而且能为其终身学习奠定基础。在学习期间,一个人自主学习的能力越强、水平越高,意味着他走入社会时自觉独立、开拓进取的起点就越高,社会适应性就越强,这是符合人类认识发展规律的。

美国教育心理学家奥苏伯尔曾写道:“假如让我把全部教育心理学仅仅归纳为一条原理的话,那么,我将以一言蔽之——影响学习唯一重要的因素就是学生已经知道了什么,要探明这一点,并应据此进行教学。”

德国教育学家赫尔巴特认为:“学习者要习得新的知识,只有与旧观念结合起来,构成观念团,才能被理解和习得。许多实验研究表明,学习实际上是新旧知识相互作用的过程。”

教育者培养学习者的自主学习能力,必须在此之前先明确几点认识:

首先,自主学习不仅仅是一种教者的教学方法,更应该是学者的一种学习态度。

自主学习的本质是一种自我调节的学习,它需要内在的必然条件,也需要外部支持条件。在自主学习的实施过程中,师生之间的关系、教学目标的确立与落实、教学管理的形式、教学方法和学法的选择、教学评价等具体问题,都需要学者的积极参与,以往我们更多地关注如何教,如今我们更多地关注如何学。事实上,自主学习不只是一种促进学生学习的教学方法,更是一种学习态度。因为实施自主学习的教学策略,目的就是让学生最终主宰自己的学习,所以,自主学习更应该是一种自觉学习的态度。

其次,自主学习并不意味着对传统教育思想的全盘否定,而是在传统教育思想基础上的扬弃和发展。

课程改革下,在过去的“他主学习”的基础上提出了倡导自主学习的教育思想。事实上,这是在总结和吸收了国内外优秀教育思想和实践经验之后的一种发展,它不是对过去的完全否定,而是对过去的继承和发展。我国古代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很早就意识到自主学习的重要性,孟子曰:“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则居之安;居之安,则资之深;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原。故君子欲其自得之也。”孟子是说:“君子要按照正确的方法深造,是想使他自己获得道理。自己获得的道理就能牢固掌握它;牢固掌握了它,就能积蓄很深;积蓄深了,就能左右逢源取之不尽。所以君子想要自己获得道理。”其他先贤也在自主学习方面提出了很多教学原则和方法,例如朱熹在探讨教师的作用的时候,就曾经指出:“指引者,师之功也”,“师友之功,但能示于始,而正之于终尔”。他还说了自己的经验,“某此间讲说时少,践履时多。事事都用你自去理会,自去体察,自去涵养。书用你自去读,道理用你自去究索。某只是做得个引路底人,做得个证明底人,有疑难处,同商量而已”。他认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虽然占有重要地位,但终不能代替学生的作用。教师只是做一个“引路人”,在学生开始学习时给予引导指点;在一个阶段学习完结时,检查学生学习是否正确,是否有成效,给予适当的评价、证明和裁断;当学生遇到困难时,一同商量。其实,我国古代的学者大都提倡启发式教学,并在教学中遵循少而精的讲解原则,认为教师更多的应该注重启发学生、引导学生,让学生进行自主思考、自主钻研,而不是由教师代劳。

由此来看,自主学习并不是生长在新土壤上的新种子,它不过是在教育本身发展过程中,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解除束缚来对传统教育扬弃的结果。

再次,自主学习是一种学习方式,更是一种学习能力。

学习方式是学习者在解决其学习任务时所表现出来的具有个人特色的能力和习惯。自主学习方式是指学习者在学习中主要通过本人对各个方面自觉地作出选择和控制的一种学习方式。自主学习是学生的一种主动的和有效的学习方式,但从学生自主获取知识的过程看,进行自主学习,需要学生自身具有选择、归纳、总结、分析、提炼等诸多能力,能自行解决学习中碰到的各种问题。所以自主学习也是一种能力,是学生的有效学习能力,甚至是一种综合能力,它伴随着主体的成长历程而不断发生变化后逐渐形成。

曾有研究者做了这样的实验:在一次数学测验后,把试卷上的试题分发给全班,由学生向全班甚至邻班同学了解所分得试题的得分情况、所用知识点、不同解法、错误原因等项内容,然后自行总结、归纳、分析得出书面报告,向全班同学发布。研究结果表明,学生不仅全面掌握和巩固了所学知识,使考试真正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并且学生在分工调查的过程中增强了责任感和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在成果展示的过程中增强了交流、交往能力。在合作的过程中培养了团队精神的同时,也养成了应用数学的意识。整个过程使学生在学习能力,甚至在综合能力的提升上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在全班同学的新闻发布会上,学生们都逐渐变得思路清晰,表达流利。对学生来说,其学习的积极性、自信心和综合学习能力及其他素质都得到了相当有益的发展。作为一种能力,其意义就不单单作用于学习,自主学习能力还在学生成长中的指导作用的显现会有利于学生更好的发展。

教师只有深刻理解自主学习的价值内涵,才可能为学生进行的自主探究与合作学习搭建有效的教育平台,才能真正实现新课程所倡导的教育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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